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六届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