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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关于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8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衍生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针对日常营运过程中需要涉及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及负债进行避险操作,避险交易金额以不超过经批准的交易规模为限。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避险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避险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目前存在大量以外币计价的产品销售收汇,原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口等与经营行为相关的业务,为管理进口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通过固定收益型衍生品投资降低汇兑损失,提高公司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外汇收入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和欧元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三、交易规模

考虑到公司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预计2020年度外汇避险交易总规模合计以不超过8亿美元为限额,业务期间为整个业务年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进行相关外汇避险操作。如2020年度外币避险交易规模超过8亿美元,将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规定,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符合《公司章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要求及规定。

2、公司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预测额度,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而制定;公司衍生品交易仅限于与公司正常的产品销售收汇,原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口等与经营行为相关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管理外汇风险,能够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衍生品交易计划,是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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