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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庞大: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公告的更正及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7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公告的更正及补充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公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增持计划期限披露有误,现予以更正,并对增持方式及资金来源内容进行补充,列示如下:

一、关于对增持计划期限的更正

更正前增持计划的期限:本次增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即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6月5日)内完成增持计划。

更正后增持计划的期限:本次增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即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内完成增持计划。

二、关于对增持方式的补充

补充前增持方式表述: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股票。

补充后增持方式表述: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股票。其中,协议转让方式包含重整计划中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而取得原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的股票,协议转让对价所需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另外,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4亿元。

补充原因:根据《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中表述:“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为庞大集团

的经营亏损承担主要责任,付出必要的成本,以支持庞大集团重整。为此,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所持的股票,由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有条件受让。”重整计划中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股票均为无偿让渡,但截至目前原控股股东部分股票仍处于质押状态,与相关券商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支付对价后解除质押并划转股票,支付协议转让对价所需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三、关于资金来源的补充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筹集资金。其中,筹集资金部分:拟通过向外部企业借款的方式筹集,借款期限一般为3年,用于增持计划。除上述内容的更正及补充外,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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