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股票被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或“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收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2破2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2019 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庞大集团原控股股东庞庆华先生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所持的股票,由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有条件受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庆华先生及其关联自然人所持的183,626.66万股票已完成划转(占无偿让渡股票的
87.87%),剩余的由庞庆华先生持有的25,356.50万股票(占无偿让渡股票的12.13%)因质押等原因尚未完成划转。
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通知,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庞庆华、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民事执行一案【案号:(2021)京03执1470号】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庞庆华先生持有的庞大集团股票25,322.80万股进行处置。将于2022年9月26日上午10点至2022年9月27日上午10点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详见公告,编号:2022-028)。
2022年9月26日上午10点至2022年9月27日上午10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庞庆华先生持有的庞大集团股票25,322.80万股于淘宝网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成交10,000.00万股,成交金额10,710.00万元。
2022年10月26日上午10点至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庞庆华先生持有的庞大集团股票15,322.80万股淘宝网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拍卖结果,如下:
序号 | 拍卖股票数量(股) | 竞拍价格(元) | 拍卖结果 | 竞拍获得人 |
1 | 50,000,000 | 52,290,000.00 | 成交 | 长春市友何投资有限公司 |
2 | 50,000,000 | 52,290,000.00 | 成交 | 长春市友何投资有限公司 |
3 | 53,228,000 | 55,725,680.00 | 成交 | 长春市友何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 | 153,228,000 | 160,305,680.00 |
综上所述,本次成功拍卖庞庆华先生所持庞大集团股票153,228,000股,竞拍价款160,305,680.00元。累计竞拍成功253,228,000股,竞拍总价款267,405,680.00元。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