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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装: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对外报告、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彭辰先生、徐钢先生和董事李飞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彭辰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代表董事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报告、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并提供专业意见建议。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议案情况。

2023年1月19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所属企业中国重机上达岱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所属企业申请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议案》。

2023年2月6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放弃对参股企业优先购买权及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4月25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招商银行、进出口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渤海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重点工作安排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23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3年10月30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3年12月15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企业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就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机构针对年报中审计工作团队组建、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有关关注事项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议及要求。

2024年3月15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就2023年度现场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沟通,取得一致认可意见。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履行职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一)公司聘任外部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核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我们对此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3年度决算审计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在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对年审会计师提出了要求,同时跟踪执行。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合规、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构和治理制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其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式未发生变化,是有确切必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主要体现如下:

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单位报告内外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督促和指导公司对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审核公司的重大财务事项、关联交易、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大

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充分认识应承担的义务和肩负的责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专业作用,督促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2024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履职独立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与经营层、财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指导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行、高质量发展。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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