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9-032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7名,实际出席董事17名。其中肖星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温铁军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周慕冰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8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周慕冰先生、王纬先生、温铁军先生、袁天凡先生、肖星女士、王欣新先生、黄振中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方案
周慕冰先生、王纬先生和张克秋女士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五、2019年度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周慕冰、王纬、蔡东、张克秋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六、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相关董事对涉及本人的任职事项回避表决,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 表决事项 | 有效 表决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战略规划委员会 | 选举蔡东先生、张克秋女士、肖星女士、徐建东先生、廖路明先生担任委员 | 12 | 12 | 0 | 0 |
2 | “三农”金融/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 | 选举刘守英先生、李蔚先生、吴江涛先生担任委员 | 14 | 14 | 0 | 0 |
3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选举王欣新先生担任主席,刘守英先生、李蔚先生担任委员,廖路明先生不再担任委员 | 13 | 13 | 0 | 0 |
4 | 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 | 选举梁高美懿女士、刘守英先生、李蔚先生、吴江涛先生担任委员 | 13 | 13 | 0 | 0 |
5 | 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 选举黄振中先生担任主席,蔡东先生、张克秋女士、梁高美懿女士、吴江涛先生担任委员,徐建东先生不再担任委员 | 11 | 11 | 0 | 0 |
6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 选举黄振中先生担任主席,梁高美懿女士担任委员 | 15 | 15 | 0 | 0 |
七、优先股一期2018-2019年度股息发放事宜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票,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本行将于2019年11月5日(周二)向截至2019年11月4日(周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农行优先股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360001)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票面股息率
6.00%计算,每股优先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派发现金人民币
6.00元(含税),共4亿股,合计人民币24亿元(含税)。
具体实施情况将另行公告。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2018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 起止 时间 | 2018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应付 薪酬(税前) (1) |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及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缴存部分(2) | 袍金 (3) | 合计 (4)=(1)+(2)+(3) | ||||
周慕冰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2016.07-2022.07 | 76.11 | 16.04 | - | 92.15 | 否 |
王 纬 | 执行董事、副行长 | 2018.02-2021.02 | 68.47 | 15.89 | - | 84.36 | 否 |
蔡 东 | 执行董事、副行长 | 2019.06-2022.06 | - | - | - | - | - |
张克秋 | 执行董事、副行长 | 2019.04-2022.04 | 68.46 | 15.89 | - | 84.35 | 否 |
徐建东 | 非执行董事 | 2015.02-2020.12 | - | - | - | - | 是 |
陈剑波 | 非执行董事 | 2015.01-2020.12 | - | - | - | - | 是 |
廖路明 | 非执行董事 | 2017.08-2020.08 | - | - | - | - | 是 |
李奇云 | 非执行董事 | 2018.06-2021.06 | - | - | - | - | 是 |
李 蔚 | 非执行董事 | 2019.05-2022.05 | - | - | - | - | - |
吴江涛 | 非执行董事 | 2019.07-2022.07 | - | - | - | - | - |
温铁军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1.05-2019.08 | - | - | 41.00 | 41.00 | 是 |
袁天凡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3.03-2019.08 | - | - | 38.00 | 38.00 | 是 |
肖 星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5.03-2021.05 | - | - | 38.00 | 38.00 | 是 |
王欣新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6.05-2022.05 | - | - | 36.00 | 36.00 | 是 |
黄振中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7.09-2020.09 | - | - | 36.00 | 36.00 | 是 |
梁高美懿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9.07-2022.07 | - | - | - | - | - |
刘守英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9.07-2022.07 | - | - | - | - | - |
王敬东 | 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 | 2018.11-2021.11 | 25.37 | 6.43 | - | 31.80 | 否 |
王醒春 | 股东代表监事 | 2014.06-2020.06 | - | - | - | - | 否 |
刘成旭 | 职工代表监事 | 2016.07至今 | - | - | 5.00 | 5.00 | 否 |
夏太立 | 职工代表监事 | 2018.08-2021.08 | - | - | 2.08 | 2.08 | 否 |
邵利洪 | 职工代表监事 | 2018.08-2021.08 | - | - | 2.08 | 2.08 | 否 |
李 旺 | 外部监事 | 2015.06-2021.11 | - | - | 28.00 | 28.00 | 是 |
张 杰 | 外部监事 | 2018.11-2021.11 | - | - | 4.25 | 4.25 | 是 |
刘红霞 | 外部监事 | 2018.11-2021.11 | - | - | 4.11 | 4.11 | 是 |
湛东升 | 副行长 | 2019.04- | - | - | - | - | - |
崔 勇 | 副行长 | 2019.05- | - | - | - | - | - |
李志成 | 首席风险官 | 2017.02- | 194.56 | 21.95 | - | 216.51 | 否 |
周万阜 | 董事会秘书 | 2018.04- | 129.69 | 14.42 | - | 144.11 | 否 |
注: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5年1月1日起,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的薪酬,按照《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 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领取董事袍金。本行外部监事领取监事袍金。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薪酬。对于本行的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金额仅包括其作为监事提供服务而领取的袍金。
3. 王纬先生作为本行执行董事的任期载于上表,其作为本行副行长的任期始于2013年12月。王纬先生的薪酬情况以其本人2018年度在本行担任副行长和执行董事、副行长实际任期时间为基准计算。
4. 蔡东先生作为本行执行董事的任期载于上表,其作为本行副行长的任期始于2019年5月。
5. 张克秋女士作为本行执行董事的任期载于上表,其作为本行副行长的任期始于2017年7月。张克秋女士的薪酬情况以其本人2018年度在本行担任副行长实际任期时间为基准计算。2018年,张克秋女士按2017年工资标准计提企业年金,据此另外计提企业年金单位缴费4.11万元。
6. 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赵欢先生2018年度在本行任职期间领取税前薪酬69.18万元。
7. 原执行董事、副行长郭宁宁女士2018年度在本行任职期间领取税前薪酬70.26万元。
8. 非执行董事徐建东先生、陈剑波先生、廖路明先生、李奇云先生、李蔚先生、吴江涛先生和原非执行董事赵超先生、张定龙先生、胡孝辉先生2018年度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9. 刘成旭先生任期已届满,为确保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要求,刘成旭先生继续履行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10. 王醒春先生2018年度未在本行领取股东代表监事袍金。
11. 原职工代表监事夏宗禹先生2018年度在本行领取袍金3.36万元。
12. 原外部监事吕淑琴女士2018年度在本行领取袍金24.16万元。
13. 原纪委书记龚超先生2018年度在本行任职期间领取税前薪酬84.37万元。
14. 原副行长康义先生2018年度在本行任职期间领取税前薪酬7.07万元。
1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2015年-2017年任期激励收入,已根据其任职时间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兑现。2018年据此分别计提周慕冰先生、王纬先生、张克秋女士、赵欢先生、龚超先生、郭宁宁女士企业年金单位缴费0.66万元、1.05万元、
0.23万元、0.41万元、1.05万元、0.41万元。
16. 2018年度,由本行支付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2018年度以来已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154.12万元。
17.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薪酬为2018年度该等人士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18. 2018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已于2019年8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2018年监事年度薪酬情况已于2019年8月30日本行监事会审议, 因与本议案无重大利害关系的监事人数不足3人,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19. 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