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地判断,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查阅赵路明先生的个人履历相关情况,赵路明先生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具备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无故解聘的情形。同意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MING HUANG(黄明)、徐经长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