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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5 月 23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318       中国平安           2018/4/20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商发控股有限公司和 New Orient Ventures Limited
2. 提案程序说明
    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 30 周年特别股息的议案》和《关于审议上海家化股权激励计划
的议案》,由于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
本公司 7.89%股份的股东商发控股有限公司和 New Orient Ventures Limited 根据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在 2018 年 4 月 27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
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审议公司 30 周年特别股息的议案》
     2018 年是本公司成立 30 周年。30 年来,本公司实现了跨越式飞速发展,这
离不开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为感恩股东、提升股东回报,本公司建议,以股本
总数 18,280,241,410 股为基数,派发公司 30 周年特别股息,每股派发现金股息
人民币 0.20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3,656,048,282.00 元。
(2)《关于审议上海家化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7 章《股份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作为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向有关计划的指定参与人或为其利益授出期权以购买
附属公司新股或其他新证券的有关计划,须获本公司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
     上海家化为一间由本公司拥有大多数权益之附属公司,其股份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315。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52.17%。
上海家化拟实施上海家化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上海家
化股权激励计划”),其中涉及向指定参与人或以其为受益人授予上海家化期权以
认购上海家化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第 17.02(1)(a)条,上海家化股权激励计划亦须
由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 年 5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观澜平安金融管理学院平安会堂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5 月 23 日
                  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                                                                   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                         √
  3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本公司 2017      √
       年度审计报告及本公司经审核财务报表
 5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建议宣派末期   √
       股息
 6     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7.01   审议及批准重选马明哲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   √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2   审议及批准重选孙建一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   √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3   审议及批准重选任汇川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   √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4   审议及批准重选姚波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   √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5   审议及批准重选李源祥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   √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6   审议及批准重选蔡方方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   √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7   审议及批准重选谢吉人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   √
       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8   审议及批准重选杨小平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   √
       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9   审议及批准选举王勇健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   √
       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10   审议及批准重选刘崇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   √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11   审议及批准重选叶迪奇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   √
       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12   审议及批准重选黄世雄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   √
       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13   审议及批准重选孙东东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   √
       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14   审议及批准重选葛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   √
       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15   审议及批准重选欧阳辉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   √
       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8.00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
       案》
8.01   审议及批准重选顾立基先生为本公司外部监事,任期至第九届   √
       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8.02   审议及批准重选黄宝魁先生为本公司外部监事,任期至第九届   √
       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8.03   审议及批准重选张王进女士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至第   √
       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9     审议及批准《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 H 股股份一般          √
       性授权的议案》,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
       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H 股 20%的新增 H 股,有关发行价较
       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 10%
 10    审议及批准《关于审议公司 30 周年特别股息的议案》                 √
 11    审议及批准《关于审议上海家化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以下报告:
      1、《公司 2017 年度董事履职工作报告》;
      2、《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本公司 2018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本公司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本公司网站(www.pingan.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可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 9 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5、7、10 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会回执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
       本人/我们                                                           ,A 股帐户:                         ,
       地址                                          ,联系电话:                             ,为中国平安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之 A 股/H 股
                              (附注 2)                            (附注 3)
                             股            的股东,茲委任大会主席             或                   ,身份证号
       码:                                       ,为本人/我们的代表,代表本人/我们出席 2018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二时正于广东省深圳市观澜平安金融管理学院平安会堂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并于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上
                                                              (附注 4)
       代表本人/我们及以本人/我们的名义依照下列指示                     就该等决议案投票。
                                                                                             赞成         反对         弃权
                                            普通决议案                                       (附注 4)   (附注 4)   (附注 4)
 1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
 3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本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及本公司
 4
       经审核财务报表
 5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6     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7.01   审议及批准重选马明哲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2   审议及批准重选孙建一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3   审议及批准重选任汇川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4   审议及批准重选姚波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5   审议及批准重选李源祥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6   审议及批准重选蔡方方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7   审议及批准重选谢吉人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8   审议及批准重选杨小平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09   审议及批准选举王勇健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10   审议及批准重选刘崇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及批准重选叶迪奇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7.11
       时止
                                                                                          赞成         反对         弃权
                                       普通决议案                                         (附注 4)   (附注 4)   (附注 4)
          审议及批准重选黄世雄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7.12
          时止
          审议及批准重选孙东东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7.13
          时止
          审议及批准重选葛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7.14
          止
          审议及批准重选欧阳辉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7.15
          时止
   8.00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8.01   审议及批准重选顾立基先生为本公司外部监事,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8.02   审议及批准重选黄宝魁先生为本公司外部监事,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8.03   审议及批准重选张王进女士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赞成         反对         弃权
                                       特别决议案                                         (附注 4)   (附注 4)   (附注 4)
          审议及批准《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予董
          事会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H 股面值总额 20%的新增 H
          股,即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8.15%,有关发行价较证券的基准价(如《公司 2017
    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所定义者)折让(如有)不得超过 10%(而非《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设定的 20%上限),并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其认
          为合适的相应修订,以反映配发或发行 H 股股份后的新股本结构。
                                                                                          赞成         反对         弃权
                                     新增普通决议案                                       (附注 4)   (附注 4)   (附注 4)
   10     审议及批准《关于审议公司 30 周年特别股息的议案》
   11     审议及批准《关于审议上海家化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日期:2018 年         月         日                  股东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若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所有登记于阁下名下的
股份有关。请删去不适用之股份类别(A 股或 H 股)。
3.阁下如欲委任大会主席以外的其他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委派代表的姓名及身份证
号码。凡有权出席上述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委任一位或以上人士代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任代表无须为公司的
股东,只须亲身出席以代表阁下。本授权委托书上的每项更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4.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上述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反对决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
号。阁下如欲投票弃权决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未有任何指示,则阁下的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受委任代表亦可就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以外而正式于大会上提呈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5.授权委托书须由阁下或其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亲自签署,如委任人为法人单位,则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
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则其签署的授权文件或其他授权书必须经公证人证明。
6.若为任何股份的联名持有人,任何一位该等联名持有人均可作为唯一有权投票者就有关股份亲身或委派代表于大会上投票。
然而,若有一位以上联名持有人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就任何决议案投票时,公司将按股东名册内排名首位的联名股东的
投票(不论亲自或委派代表)为准,而其他联名股东再无投票权。
7.股东或其代表出席大会时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件 2: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本人/我们(附注 1) :                            ,A 股帐户:                    ,
地址为                                                                            ,
联系电话:                                                 ,为公司股本中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之 A 股/H 股               股 (附注 2)
                                                         的股东,兹通告公司,本人
/我们拟(或由代理人代为)出席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二时正
于广东省深圳市观澜平安金融管理学院平安会堂举行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2018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的股东全名及地址。
2.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填上,并删去不适用的股份类别(A 股或 H 股)。
3.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18 年 5 月 3 日(星期四)或以前以专人递送、
    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47 层(518033)或传真号码(0755)82431019、824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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