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绿色动力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汕头公司申请增资和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和《关于蓟州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工程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下属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汕头公司提供二期工程的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满足天津市蓟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下属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蓟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蓟州公司提供二期工程的垃圾处理收费权益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汕头市潮阳区竹棚医院旧址法定代表人:侯志勇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股东:绿色动力75%,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5%(以下简称“蓝洋环保”,绿色动力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17.12.31 | 2018.9.30 | 2017.12.31 | 2018.9.30 | 2017年 | 2018年1-9月 | 2017年 | 2018年1-9月 |
15,786.19 | 53,080.00 | 12,285.59 | 16,132.06 | 113.88 | 922.43 | 82.49 | 547.49 |
(二)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6月06日注册地点:天津市蓟县别山镇西九户村东北1000米法定代表人:张勇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绿色动力60%,蓝洋环保40%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17.12.31 | 2018.9.30 | 2017.12.31 | 2018.9.30 | 2017年 | 2018年1-9月 | 2017年 | 2018年1-9月 |
34,979.95 | 34,301.41 | 10,013.49 | 10,492.67 | 4,295.43 | 3,794.05 | -431.51 | 479.1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绿色动力拟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的共计不超过30,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1)汕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汕头公司提供二期工程的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蓟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蓟州公司提供二期工程的垃圾处理收费权益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79,478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5.23%,无逾期担保。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绿色动力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融资的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各类项目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本次绿色动力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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