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作本专项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截止到2018年末,公司对外担保合计为人民币28.45亿元,均是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99.75%。
我们认为,上述担保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已相应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