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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9-030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水晶石数字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水晶石”)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方式公允,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 2019年、2020年与深圳水晶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2600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直军先生、成苏宁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绿色动力环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19年预计金额2020年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18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深圳水晶石不超过1400万不超过2600万063.34万新投产项目增加,宣传展示设计与施工需求增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9月29日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路粤海工业村(深圳动漫园)2栋501至508法定代表人:黄亮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股东:北京水晶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数字影像设计及技术咨询、维护,多媒体技术及虚拟数字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咨询、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机电设备上门安装、技术咨询和销售,装饰设计与工程施工,视觉艺术设计、展览展示策划与设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8.12.312018.12.312018年2018年
36,547,997.0016,439,318.6844,462,173.053,123,286.98

(二)关联方关系

深圳水晶石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属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

关联方履行能力正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公司与深圳水晶石签署《服务框架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9-2020年公司下属十三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开展宣传展示设计与施工,公司将不定期就下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宣传展示设计与施工服务举行招标活动,深圳水晶石参与投标。若深圳水晶石在某一次项目服务招标中成功中标,公司将与深圳水晶石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服务合同》,明确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

2、深圳水晶石向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及付款条件不得逊于同类交易中与其它独立第三方的定价及付款条件。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招投标择优确定具体业务的中标人,交易的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提升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形象与品牌。

2、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后续通过招投标确定具体业务的中标人,交易的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后续通过招投标确定具体业务的中标人,交易的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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