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鼎誉酒业有限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满足其经营发展及办公需要,鼎誉酒业拟向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青岛市金家岭金融服务区的金鼎大厦第三十一层房产,建筑面积约为1,672.49平方米。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该房产评估价值为4,257.58万元,鼎誉酒业拟以评估值向青岛建设房地产购买该房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