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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配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2

股票简称:兴业证券 股票代码:60137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ndustrial Securities Co., Ltd.(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配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 年 月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配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配股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96,671,674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总计2,009,001,502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三、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一)定价原则

1、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二)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5.20元人民币每股。本次配股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五、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详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公司应对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推动落实公司战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一)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二百〇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损失。

公司从每年的业务收入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经营的损失。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可以提取员工特别奖励基金。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二百〇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百一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除遵守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外,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对上市公司分红的要求及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无重大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对当年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在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股票或股票与现金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为:

(一)公司利润的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独立董事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二)公司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二百一十三条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如果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对本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公司应当详细论证调整或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通过前款所述方式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在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更本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如实现盈利,则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如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则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

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二)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三)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年度实现盈利且可分配利润(即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准备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符合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监管要求;

(3)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定增长,且董事会认为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可以提议公司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并在满足《公司章程》和上述现金股利分配规定且确保公司股本合理规模的前提下,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数额和比例时,应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在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决议;

(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

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果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详细论证调整或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在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二)发行人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度公司2021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年度以总股本6,696,671,6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5,400,901.32元,占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11%。
2019年度以总股本6,696,671,6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5,733,733.92元,占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40%。

2、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4,307.03400,331.43176,253.72
现金分红(含税)-120,540.0953,573.37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30.11%30.4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174,113.46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350,297.39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49.70%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74,113.46万元(含税),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350,297.39万元的比例为49.7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本次配股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21年9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业绩下滑的重大风险

2022年一季度公司营业利润、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2,373.13万元、15,627.21万元和1,640.51万元,2021年一季度公司营业利润、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05,696.91万元、119,535.65万元和110,454.81万元,2022年一季度公司营业利润、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2021年一季度同比分别下降

74.54%、86.93%和98.51%。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证券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2022年一季度上证指数累计下跌10.65%,深证成指累计下跌18.44%,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一季度经营业绩因此出现大幅下滑。2022年一季度证券市场行情下跌以及2022年全年证券市场行情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全年的盈利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宏观经济及证券行业相关风险

1、公司盈利受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影响的风险

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国家财政政策、国际经济

形势、境内外金融市场波动、利率、汇率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和周期性。因此,公司的经营结果和证券市场行情有较强的关联性。证券市场行情高涨、交投活跃会促进成交量增加,从而拉动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增长;证券市场的活跃会刺激融资和并购需求,从而孵化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机会;证券市场交投的活跃会激发居民的证券投资意愿,从而增加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公司传统自营业务也会随证券市场的上涨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证券市场的活跃还会刺激公司对金融创新的投入和新业务机会的拓展。反之,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下跌、交投清淡,将对公司的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和自营等业务的收入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状况。2022年以来,从全球来看,“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并受到美联储加息以及外围地缘冲突的双重冲击;从国内来看,本土疫情反弹明显,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此影响下,近期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国内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证券业竞争环境变化风险

(1)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一些大型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上市融资以及发行债券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市场份额稳步提高,资源向少数大型证券公司集中,但总体而言,我国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大部分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竞争手段、技术水平等方面仍未明显拉开差距。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也逐渐参与证券承销、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等业务,分流证券公司客户资源,加剧了证券行业的竞争。因此,公司在重要业务领域面临着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2)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所带来的竞争风险

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深化,证券行业国际化进程加速推进。2020年4月1日起,国内已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目前,多家外资证券公司已经通过合资的方式进入国内证券市场,主要从事投行业务和高端经纪业务。相比国内证券公司,外资证券公司普遍具备更雄厚的资金实力、更丰富的管理经验、更广泛的国际营销网络和更强大的品牌影响。近年来,外资证券公司

或其国内合资公司主导了国内较多大型企业的IPO(特别是赴港IPO)、再融资以及债券项目,确立了其在大型融资项目上的优势。随着我国证券业逐步履行加入WTO对外开放的承诺,外商投资证券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经营领域将进一步扩大,因此国内证券公司可能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面对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外资券商的加速渗透,如果公司未能抓住时机扩大资本实力、发力创新业务、差异化经营传统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则可能面临较大挑战。

(3)与其他金融机构及互联网金融竞争产生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快速发展,机构综合化经营趋势明显。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通过创新业务品种和模式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渗透,并凭借其在网络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方面的相对优势,抢占证券公司业务的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国家也在逐步调整监管体制,从分业监管逐步转向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有机结合,2017年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2018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成立。至此,我国形成了新的“一委一行两会”监管格局。随着国家逐步放松对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限制,证券公司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其业务空间将可能进一步受挤压。

此外,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服务形式也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资管业务等带来一定冲击,并对证券公司经营模式转型带来深远的影响。随着互联网技术对金融领域的进一步渗透,将可能提供更为多元的金融产品,影响证券公司的客户来源、业务开展和盈利水平。公司如不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迅速布局并实现业务转型升级,将可能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受到冲击,甚至面临行业竞争地位下降的风险。

(4)金融综合经营趋势将改变行业竞争环境

目前,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日益综合化。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凭借其客户资源、网络渠道、资本实力等优势,也在向资产管理、理财服务、投资银行等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领域进行渗透,证券公司面临着来自其他金融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

3、政策法律风险

证券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

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如果公司在经营中违反前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另外,从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公司存在因经营承销业务引起民事诉讼导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当前,国家对证券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业的特许经营、佣金管理和税收管理等政策将可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证券业特许经营政策的调整将遵循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风险监控的原则,逐步降低对证券业的保护程度,并着力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以促进证券业的有序竞争。因此,上述政策的变化不仅可能会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行情,而且可能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竞争方式,将对公司各项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1、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风险

交易佣金是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市场景气程度、买卖频率、交易规模及交易佣金费率的变化均可能影响经纪业务收入。未来,随着投资者结构日益机构化,投资理念逐步成熟,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存在下降的可能,如交易量受市场影响大幅下降、竞争加剧使交易佣金率下降及渠道未能有效覆盖客户,都可能导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下滑。另外,随着网络经纪和网络综合金融业务的兴起、新设营业网点的全面放开、非现场证券开户的实施及快速发展,经纪业务服务供给将会较大幅度增加,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很好地应对这些变化,不能顺利实现传统经纪业务发展模式转型和升级,将可能导致公司在经纪业务领域的竞争力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经营业绩。此外,在开展金融产品代销、代理买卖证券等业务时,如果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可能导致相关业务出现合规风险,进而引发与客户的法律纠纷风险。

证券业内的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普遍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如果该等业务扩张速度过快,可能导致公司因风险控制手段未及时到位,而出现坏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如果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拓展优质客户,或者资金储备不足,可能出现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萎缩、收入下降的风险。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控制依赖于一系列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如果公司内控制度建

设未能跟随业务变化及时调整,或者内控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可能导致该等业务出现违约、损失的风险。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还受担保物价值、交易对手履约能力变化的影响,存在因质押担保物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质押证券平仓后所得资金不足以偿还融资欠款的市场风险,因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由于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变化而遭受损失的风险,以及因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行平仓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风险。

2、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管理水平拓展规模,并通过固定管理费、投资收益分成或二者结合的方式获得收入。资产管理产品的收益率与证券市场状况高度相关。鉴于国内风险对冲机制不健全、投资品种较少等原因,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无法完全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存在为客户制订的资产管理方案因市场波动原因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从而制约资产管理规模发展,进而对资产管理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同时,国内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私募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不断推出金融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设计、收益水平不符合客户预期,将导致投资者购买意愿降低。如果公司无法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或提高资产管理收益水平,将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水平的持续增长。

监管政策方面,近年来,监管机构的政策日益趋严,持续推进去通道化、产品净值化和消除监管套利。受监管政策影响,公司主动压缩通道类产品规模,有序推进产品整改,资产管理业务的受托规模预计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3、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面临保荐风险和包销风险。随着监管政策转型,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加大。

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中可能存在因对客户尽职调查不完善、改制上市和融资方案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发行申请不予核准或注册的情况发生,公司亦存在遭受财务和声誉双重损失的风险。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中还可能存在因未能勤勉尽责、信息披露不充分、持续督导工作不到位等过失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还可能因此引起法律纠纷导致赔偿责任、先行赔付责任等。在承销业务方面,公司可能存在因对客户发展前景、二级市场走势判断和市场系统性风险判断出现偏差或发行方案本身设计不合理,导致股票

发行价格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投资者需求,进而导致公司面临发行失败或承担包销责任导致财务损失的风险。

4、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各项业务中的高风险、高收益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市场行情走势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在证券市场行情低迷时,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可能出现亏损。同时,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尚处于成长期,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相对激烈,证券投资品种有待丰富,风险对冲机制和避险金融工具有待健全,公司难以通过证券投资组合策略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从而使得公司业绩较易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

此外,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投资人员在选择投资品种和具体投资对象时的研究不到位、决策不正确、投资时机选择不合适、操作不当等因素都可能对公司自营投资业务以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5、海外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兴证(香港)金控及其持有的兴证国际在香港开展环球证券及期货经纪、机构销售与研究、企业融资、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投融资业务。

由于境外公司所在地具有不同于境内的市场和经营环境,因此公司面临境外经营所在地特有的市场和经营风险。此外,境外公司所在地与境内司法、行政管理的法律、制度和体系均有差别,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需遵守经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如境外公司不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当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将可能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另外,境外金融市场的波动、国际政治及经济动荡等因素皆会对公司境外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1、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尽管公司已经对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分析,

但募集资金的具体运用及收益情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上述不确定因素会对募集资金运用效率和收益情况产生影响,进一步影响公司配股发行后的经营业绩。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3、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配股采用代销方式发行。本次配股发行对象为截至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或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认购股份的承诺,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公司本次配股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自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全国停工停产抗击疫情,导致宏观经济增长不及预期。随着北美、欧洲等地疫情不断反复,全球经济前景和企业经营都会受到较大影响,其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持续时间、各地防控措施及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短期内也会受到一定冲击。作为上市综合性券商,公司业务遍布全国,服务客户涉及行业广泛,市场投资者众多,本次疫情对客户造成的冲击,以及各地防控政策对业务开展带来的障碍,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情况 ...... 2

二、本次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2

三、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 2

四、承销方式 ...... 3

五、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 3

六、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 4

七、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9

目 录 ...... 16

第一节 释义 ...... 19

一、基本术语 ...... 19

二、专业术语 ...... 20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3

二、本次配股发行概况 ...... 24

三、本次配股有关机构 ...... 27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1

一、业绩下滑的重大风险 ...... 31

二、宏观经济及证券行业相关风险 ...... 31

三、经营风险 ...... 34

四、财务风险 ...... 36

五、管理风险 ...... 38

六、合规风险 ...... 39

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 40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4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2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42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化情况 ...... 43

三、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 49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 ...... 50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 56

六、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 56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57

八、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 82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 86

十、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03

十一、发行人主要业务资格 ...... 122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126

十三、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 126

十四、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 127

十五、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 128

十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34

十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 141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50

一、同业竞争 ...... 150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151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67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67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167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84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 ...... 187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1

一、财务状况分析 ...... 191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20

三、现金流量分析 ...... 234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238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 239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259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 285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87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287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290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 290

四、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 292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94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294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94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297

第十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98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9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17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32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23

五、审计机构声明 ...... 32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25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25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 325

第一节 释义

本配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兴业证券/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配股/本次发行根据兴业证券2021年9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勤华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股东大会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公司章程规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出席的股东大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福建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兴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证全球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全球资本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兴证期货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兴证资管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香港)金控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兴证国际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兴证资本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投资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物业福州兴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风险管理兴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国际证券兴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兴证国际资管兴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国际期货兴证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兴证国际融资兴证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兴证国际财管兴证国际私人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咨询服务兴证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海峡股交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投资集团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保财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治理2004年起,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三管齐下,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形成机制的总体思路,对证券公司实施的综合治理
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会计准则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本配股说明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元、万元、亿元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WTO世界贸易组织,即“World Trade Organization”首个英文字母的缩写

二、专业术语

上证综指上海证券综合指数,其样本股是全部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反
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价格的变动情况,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发布
净资本证券公司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和资产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等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其主要反映净资产中的高流动性部分,表明证券公司可变现以满足支付需要和应对风险的资金数
一般风险准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风险准备
风险资本准备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设立分支机构等存在可能导致净资本损失的风险,应当按一定标准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并与净资本建立对应关系,确保各项风险资本准备有对应的净资本支撑
结算备付金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
利率互换交易双方以一定的名义本金为基础,将该本金产生的以一种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支出)流与对方的以另一种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支出)流相交换的金融衍生产品
融资融券业务、两融业务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其中融资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有意为购买证券而筹资的经纪客户提供证券质押融资,从而协助其借助杠杆增加投资收益;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经纪客户借出持有的证券,从而使客户可以利用市场上潜在的卖空机会获取投资收益
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债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证券公司提供债券作为质物,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质押债券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向投资者融入资金;投资者按照规定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即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转融通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股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的简称,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
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买方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的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
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的证券投资方式
可转换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债券发行公司股票的债券
股权分置改革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银行间市场由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等构成的银行间进行资金拆借、货币交易的市场
做市商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在证券市场上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套期保值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等,指定一项或多项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自营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行为
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IPO、首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个英文字母的缩写
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是“Exchange Traded Fund”首个英文字母的缩写
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首个英文字母的缩写
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首个英文字母的缩写
CRM客户关系管理,是“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首个英文字母的缩写
ABS资产证券化,是“Asset-backed Securities”首个英文字母的缩写,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
FOF基金的基金,是“Fund of Funds” 首个英文字母的缩写,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MOM管理人中的管理人,是“Manager of Manager”首个英文字母的缩写

特别说明:本配股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配股说明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的运算结果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INDUSTRIAL SECURITIES CO., LTD.
股票简称:兴业证券
股票代码:601377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6,696,671,674.00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xyzqdmc@xyzq.com.cn
联系电话:0591-38507869
传真:0591-38281508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及电子公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配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1年9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同意公司本次配股方案,且公司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下发的《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21]3183号)。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4号),核准公司本次配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四)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96,671,674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总计2,009,001,502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五)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

公司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5.20元人民币每股。本次配股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财政厅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七)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八)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九)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十)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发展融资融券业务不超过70亿元
2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不超过18亿元
3发展投资交易业务不超过45亿元
4加大信息系统和合规风控投入不超过7亿元
合计不超过140亿元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同时,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十一)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二)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十三)本次配股发行费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保荐及承销费用【】
2会计师费用【】
3律师费用【】
4发行手续费用【】
5信息披露费用【】
6登记、托管及其他费用【】
合计【】

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配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十四)本次配股发行日程安排

日期(交易日)配股安排停牌安排
8月12日(T-2日)刊登《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8月15日(T-1日)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8月16日(T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8月17日-8月23日(T+1-T+5日)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全天停牌
8月24日(T+6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验资全天停牌
8月25日(T+7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正常交易

三、本次配股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电话:0591-38507869
传真:0591-38281508
联系人:张绪光、王江南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保荐代表人:汤逊、祝晓飞
项目协办人:陈宛
项目组成员:吕苏、王如果、童赫扬、周银斌、岳创伟、章昀、刘实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6234
传真:010-60833930
项目组成员:赵文丛、陈凯、顾嘉伟、伍玲君、刘亦诚、庄严、王思雨、赵晓辉、曾颖青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700
项目组成员:吴凌、苏臻琦、蔡宇翔、王昱博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项目组成员:龙定坤、李荣钦、孙泽夏、孙轩、徐润泽、吉余道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经办律师:孙立、林雅娜、唐敏

(五)承销商律师

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孔鑫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12至14层
联系电话:010-65637181
传真:010-65693838
经办律师:侯青海、郝志娜

(六)审计机构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邹俊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王国蓓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九)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账号:11001085100056000400
户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业绩下滑的重大风险

2022年一季度公司营业利润、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2,373.13万元、15,627.21万元和1,640.51万元,2021年一季度公司营业利润、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05,696.91万元、119,535.65万元和110,454.81万元,2022年一季度公司营业利润、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2021年一季度同比分别下降

74.54%、86.93%和98.51%。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证券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2022年一季度上证指数累计下跌10.65%,深证成指累计下跌18.44%,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一季度经营业绩因此出现大幅下滑。2022年一季度证券市场行情下跌以及2022年全年证券市场行情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全年的盈利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宏观经济及证券行业相关风险

(一)公司盈利受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影响的风险

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国家财政政策、国际经济形势、境内外金融市场波动、利率、汇率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和周期性。因此,公司的经营结果和证券市场行情有较强的关联性。证券市场行情高涨、交投活跃会促进成交量增加,从而拉动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增长;证券市场的活跃会刺激融资和并购需求,从而孵化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机会;证券市场交投的活跃会激发居民的证券投资意愿,从而增加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公司传统自营业务也会随证券市场的上涨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证券市场的活跃还会刺激公司对金融创新的投入和新业务机会的拓展。反之,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下跌、交投清淡,将对公司的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和自营等业务的收入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状况。2022年以来,从全球来看,“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并受到美联储加息以及外围地缘冲突的双重冲击;从国内来看,本土疫情反弹明显,我

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此影响下,近期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国内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证券业竞争环境变化风险

1、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一些大型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上市融资以及发行债券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市场份额稳步提高,资源向少数大型证券公司集中,但总体而言,我国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大部分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竞争手段、技术水平等方面仍未明显拉开差距。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也逐渐参与证券承销、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等业务,分流证券公司客户资源,加剧了证券行业的竞争。因此,公司在重要业务领域面临着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2、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所带来的竞争风险

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深化,证券行业国际化进程加速推进。2020年4月1日起,国内已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目前,多家外资证券公司已经通过合资的方式进入国内证券市场,主要从事投行业务和高端经纪业务。相比国内证券公司,外资证券公司普遍具备更雄厚的资金实力、更丰富的管理经验、更广泛的国际营销网络和更强大的品牌影响。近年来,外资证券公司或其国内合资公司主导了国内较多大型企业的IPO(特别是赴港IPO)、再融资以及债券项目,确立了其在大型融资项目上的优势。随着我国证券业逐步履行加入WTO对外开放的承诺,外商投资证券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经营领域将进一步扩大,因此国内证券公司可能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面对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外资券商的加速渗透,如果公司未能抓住时机扩大资本实力、发力创新业务、差异化经营传统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则可能面临较大挑战。

3、与其他金融机构及互联网金融竞争产生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快速发展,机构综合化经营趋势明显。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通过创新业务品种和模式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渗透,并凭借其在网络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方面的相对优势,抢占证券公司业务的市场

份额。与此同时,国家也在逐步调整监管体制,从分业监管逐步转向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有机结合,2017年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2018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成立。至此,我国形成了新的“一委一行两会”监管格局。随着国家逐步放松对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限制,证券公司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其业务空间将可能进一步受挤压。

此外,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服务形式也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资管业务等带来一定冲击,并对证券公司经营模式转型带来深远的影响。随着互联网技术对金融领域的进一步渗透,将可能提供更为多元的金融产品,影响证券公司的客户来源、业务开展和盈利水平。公司如不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迅速布局并实现业务转型升级,将可能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受到冲击,甚至面临行业竞争地位下降的风险。

4、金融综合经营趋势将改变行业竞争环境

目前,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日益综合化。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凭借其客户资源、网络渠道、资本实力等优势,也在向资产管理、理财服务、投资银行等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领域进行渗透,证券公司面临着来自其他金融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

(三)政策法律风险

证券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如果公司在经营中违反前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另外,从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公司存在因经营承销业务引起民事诉讼导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

当前,国家对证券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业的特许经营、佣金管理和税收管理等政策将可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证券业特许经营政策的调整将遵循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风险监控的原则,逐步降低对证券业的保护程度,并着力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以促进证券业的有序竞争。因此,上述政策的变化不仅可能会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行情,而且可能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竞争方式,将对公司各项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风险

交易佣金是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市场景气程度、买卖频率、交易规模及交易佣金费率的变化均可能影响经纪业务收入。未来,随着投资者结构日益机构化,投资理念逐步成熟,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存在下降的可能,如交易量受市场影响大幅下降、竞争加剧使交易佣金率下降及渠道未能有效覆盖客户,都可能导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下滑。另外,随着网络经纪和网络综合金融业务的兴起、新设营业网点的全面放开、非现场证券开户的实施及快速发展,经纪业务服务供给将会较大幅度增加,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很好地应对这些变化,不能顺利实现传统经纪业务发展模式转型和升级,将可能导致公司在经纪业务领域的竞争力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经营业绩。此外,在开展金融产品代销、代理买卖证券等业务时,如果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可能导致相关业务出现合规风险,进而引发与客户的法律纠纷风险。证券业内的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普遍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如果该等业务扩张速度过快,可能导致公司因风险控制手段未及时到位,而出现坏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如果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拓展优质客户,或者资金储备不足,可能出现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萎缩、收入下降的风险。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控制依赖于一系列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如果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未能跟随业务变化及时调整,或者内控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可能导致该等业务出现违约、损失的风险。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还受担保物价值、交易对手履约能力变化的影响,存在因质押担保物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质押证券平仓后所得资金不足以偿还融资欠款的市场风险,因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由于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变化而遭受损失的风险,以及因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行平仓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风险。

(二)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管理水平拓展规模,并通过固定管理费、投资收益分成或二者结合的方式获得收入。资产管理产品的收益率与证券市场状况

高度相关。鉴于国内风险对冲机制不健全、投资品种较少等原因,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无法完全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存在为客户制订的资产管理方案因市场波动原因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从而制约资产管理规模发展,进而对资产管理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同时,国内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私募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不断推出金融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设计、收益水平不符合客户预期,将导致投资者购买意愿降低。如果公司无法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或提高资产管理收益水平,将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水平的持续增长。监管政策方面,近年来,监管机构的政策日益趋严,持续推进去通道化、产品净值化和消除监管套利。受监管政策影响,公司主动压缩通道类产品规模,有序推进产品整改,资产管理业务的受托规模预计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面临保荐风险和包销风险。随着监管政策转型,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加大。

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中可能存在因对客户尽职调查不完善、改制上市和融资方案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发行申请不予核准或注册的情况发生,公司亦存在遭受财务和声誉双重损失的风险。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中还可能存在因未能勤勉尽责、信息披露不充分、持续督导工作不到位等过失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还可能因此引起法律纠纷导致赔偿责任、先行赔付责任等。在承销业务方面,公司可能存在因对客户发展前景、二级市场走势判断和市场系统性风险判断出现偏差或发行方案本身设计不合理,导致股票发行价格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投资者需求,进而导致公司面临发行失败或承担包销责任导致财务损失的风险。

(四)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各项业务中的高风险、高收益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市场行情走势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在证券市场行情低迷时,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可能出现亏损。同时,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尚处于成长期,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相对激烈,证券投资品种有待丰富,风险对冲机制和避险金融工具有待健全,公司难以通过证券投资组合策略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从而使得公司业绩较易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

此外,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投资人员在选择投资品种和具体投资对象时的研究不到位、决策不正确、投资时机选择不合适、操作不当等因素都可能对公司自营投资业务以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海外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兴证(香港)金控及其持有的兴证国际在香港开展环球证券及期货经纪、机构销售与研究、企业融资、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投融资业务。

由于境外公司所在地具有不同于境内的市场和经营环境,因此公司面临境外经营所在地特有的市场和经营风险。此外,境外公司所在地与境内司法、行政管理的法律、制度和体系均有差别,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需遵守经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如境外公司不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当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将可能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另外,境外金融市场的波动、国际政治及经济动荡等因素皆会对公司境外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四个方面:一是经纪类业务风险,即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及期货交易,若没有提前要求客户依法缴足交易保证金,在结算当日客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所需的情况下,或客户资金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口,公司有责任代客户进行结算而造成损失;二是债券投资的违约风险,即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公司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三是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即交易对手方不能履约而造成公司承受损失的风险,公司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场外衍生品业务;四是融资类业务风险,即客户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负债所造成的损失,其中融资类业务是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业务的统称。

(二)流动性风险

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为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若未来公司的经营

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且经营水平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将可能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务的本金或利息。公司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的事件和因素包括:现金流紧张、融资成本持续高企、监管评级下调、融资渠道受阻、债务集中到期难以兑付等。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3.44亿元、76.84亿元和

152.06亿元,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导致。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融出资金现金流出增加导致。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和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增加导致。总体而言,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可控,尽管如此,证券市场走势、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对外投资计划将在未来继续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公司仍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四)净资本管理风险

目前,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证券市场剧烈波动或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可能导致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恶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可能对业务开展和市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五)关键审计事项涉及重大判断的风险

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管理和投资各类结构化主体,例如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合伙企业等,管理层需就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作出判断,且合并结构化主体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以市场数据和估值模型相结合为基础,部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较为复杂,且在确定估值模型使用的输入值时涉及管理层判断;公司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该过程涉及若干关键参数、假设的应用及管理层判断,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本状况产生重要影响。以上关键审计事项涉及的管理层判断均为重大判断,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五、管理风险

(一)操作风险

公司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但任何控制制度均有其固有限制,可能因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和执行人不严格执行等因素影响,使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受到限制甚至失去效用,从而造成操作风险。

目前,公司业务规模、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及时跟上业务经营发展的速度,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有效控制相应的管理风险,进而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二)道德风险

如果员工向公司刻意隐瞒风险、进行未经授权或超过权限的交易或其他行为、不恰当地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等,且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防范,则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状况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甚至会导致公司面临诉讼和监管处罚。

(三)信息技术系统风险

伴随我国电子信息技术的日益发达,证券市场的运行基本都建立在电脑系统和信息网络平台之上,信息技术系统广泛运用于公司日常管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财务核算、产品研发和客户服务等诸多方面,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依托于信息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行。尽管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对信息技术系统的投入,通过提高信息系统处理能力、完善信息系统管理等方式提高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但是如果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特别是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不正常中断、运行不稳定、处理能力不足和操作失误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运行,可能会使公司的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导致数据丢失,从而对公司信誉和经营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导致客户索赔。同时,公司信息技术系统也可能因不能及时更新、升级或者因使用新技术而导致无法预料和控制的风险。

(四)人才流失和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证券行业作为智力密集型行业,人才的引进和保留至关重要。目前,我国证券行业快速发展,国内证券公司对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外资券商、合资券商及基金公司为员

工提供的优良培训计划和激励机制等优厚条件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金融人才的竞争。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但是,面对证券行业未来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公司面临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中国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人才的知识储备、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创新意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公司已经就未来金融人才的需要做出了前瞻性的分析并贯彻在各种培训计划中,加大了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但仍可能面临因人才储备不足从而制约公司业务发展的风险。

六、合规风险

证券公司的合规风险,是指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证券基金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进行规范,同时证券基金业也受会计、税收、外汇和利率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限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开展的各类业务均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取决于合规制度的合理性、调整的及时性以及执行的规范性。如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从业人员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将可能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或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还有可能构成犯罪。若公司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可能对公司的分类评级产生影响。如果公司的分类评级被下调,一方面将提高公司风险资本准

备计算比例和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另一方面也可能影响公司创新业务资格的核准。此外,作为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公司须遵守适用的反洗钱、反恐怖主义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若公司不能完全杜绝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洗钱及其他违法或不当活动,则可能面临有权机构在相应不法活动发生后对公司施加处罚的风险。

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尽管公司已经对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分析,但募集资金的具体运用及收益情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上述不确定因素会对募集资金运用效率和收益情况产生影响,进一步影响公司配股发行后的经营业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配股采用代销方式发行。本次配股发行对象为截至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或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认购股份的承诺,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公司本次配股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自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全国停工停产抗击疫情,导致宏观经济增长不及预期。随着北美、欧洲等地疫情不断反复,全球经济前景和企业经营都会受到较大影响,其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持续时间、各地防控措施及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短期内也会受到一定冲击。作为上市综合性券商,公司业务遍布全国,服务客户涉及行业广泛,市场投资者众多,本次疫情对客户造成的冲击,以及各地防控政策对业务开展带来的障碍,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INDUSTRIAL SECURITIES CO., LTD.
股票简称:兴业证券
股票代码:601377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6,696,671,674.00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xyzqdmc@xyzq.com.cn
联系电话:0591-38507869
传真:0591-38281508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及电子公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的前身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1999年12月13日,华兴会计师出具“闽华兴所(1999)股验字21号”《验资报告》,截至1999年12月9日,兴业证券(筹)股本90,800万元已到位。1999年12月19日,兴业证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

2000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0)52号”《关于核准福建兴业证券公司增资改制及更名的批复》,核准福建兴业证券公司脱钩及增资改制方案,同意其按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公司名称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90,800万元。

2000年5月,兴业证券依法在福建工商局以发起设立方式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0年5月19日取得注册号为“350000100216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福建省财政厅10,710.0011.7952
2福建省福联股份有限公司6,000.006.6079
3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开发建设公司6,000.006.6079
4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6,000.006.6079
5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4,000.004.4053
6湖南省成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4,000.004.4053
7厦门特贸有限公司3,600.003.9648
8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476.003.8282
9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3,280.003.6123
10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3,000.003.3040
11福建天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003.3040
12上海巴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003.3040
13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524.002.7797
14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500.002.7533
15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2,011.002.2148
序号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6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2026
17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002.2026
18福建龙溪轴承股份有限公司1,800.001.9824
19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500.001.6520
20华闽(集团)有限公司1,400.001.5419
21上海东晟物贸公司1,300.001.4317
22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1,150.001.2665
23福建省三明钢铁厂1,060.001.1674
24福建省宏昌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1013
25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公司1,000.001.1013
26漳州市新城燃气有限公司1,000.001.1013
27上海巴士一电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00.001.1013
28上海巴士一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00.001.101
29上海浦东巴士交通股份有限公司1,000.001.1013
30平安信托投资公司702.000.7731
31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672.000.7401
32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630.000.6938
33厦门经济特区工程建设公司628.000.6916
34福建省三明化工总厂502.000.5529
35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500.000.5507
36三明市闽昇冶金材料有限公司500.000.5507
37上海黄浦投资发展总公司500.000.5507
38福州港务管理局420.000.4626
39泉州五矿(集团)公司420.000.4626
40福建省三明钢铁厂小蕉轧钢厂400.000.4405
41南平利宏工贸公司300.000.3304
42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280.000.3084
4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31.000.2544
44福建省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16.000.2379
45福建省天正沙石开发有限公司200.000.2203
46福建省三明钢铁厂劳动服务公司200.000.2203
47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196.000.2159
48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4.000.1916
序号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49泉州轻工工艺进出口(集团)公司160.000.1762
50上海电力多种经营有限公司140.000.1542
51福建金山药业有限公司131.000.1443
52福州嘉臻房地产有限公司100.000.1101
53长乐市国有资产营运公司100.000.1101
54三明市万兴经贸有限公司100.000.1101
55福建省农资集团三明公司100.000.1101
56福建省农资集团漳州公司100.000.1101
57福建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73.000.0804
58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73.000.0804
59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公司70.000.0771
60三明市综合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51.000.0562
61福建省粮油储运公司42.000.0463
62厦门象屿中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35.000.0385
63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31.000.0341
64福建省烟草公司三明分公司30.000.0330
65福建省晋江市资产拍卖行23.000.0253
66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000.0253
67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21.000.0231
68福州开发区兴业电脑有限公司19.000.0209
69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19.000.0209
70泉州华福对外经济贸易公司15.000.0165
71福建中旅集团公司14.000.0154
72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4.000.0154
73福建省出版总社14.000.0154
74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14.000.0154
75福建省宏明塑胶股份有限公司14.000.0154
76福建省南平铝厂14.000.0154
77福建紫山集团有限公司14.000.0154
78龙海中粮食品有限公司14.000.0154
79三明市林业总公司14.000.0154
80永安市副食品基金开发二公司14.000.0154
81漳州市金利电脑有限公司13.000.0143
序号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82漳州市化学品厂12.000.0132
83福建省石油总公司11.000.0121
84福建省冶金工业总公司11.000.0121
85福建马尾联合水产饲料有限公司11.000.0121
86福建省经协集团公司10.000.0110
87福建计算机外部设备厂10.000.0110
88福建五矿华城有限公司10.000.0110
89福建省泉州市化工建材总公司10.000.0110
90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10.000.0110
91福建南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10.000.0110
92厦门兴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9.000.0099
93福建省安溪县港口压缩机配件厂8.000.0088
94福建省农资集团公司7.000.0077
95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7.000.0077
96永定县水电建设发展公司7.000.0077
97福建省漳平市医药公司6.000.0066
98泉州鲤兴投资开发中心5.000.0055
99福州市啤酒厂4.000.0044
100泉州市经济开发公司4.000.0044
101厦门经济特区华夏集团4.000.0044
102福建漳州通用电器总厂4.000.0044
103福建省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4.000.0044
104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0.0033
105福建富文化工有限公司3.000.0033
106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3.000.0033
107福州抗生素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2
108福州市味精厂2.000.0022
109福州棉纺织印染厂2.000.0022
110福建红旗机器厂2.000.0022
111福建省石油化工供销公司2.000.0022
112福建省泉州面粉厂2.000.0022
113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2
114厦门市水产饲料公司2.000.0022
序号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15福建省漳州市果品冷藏加工厂2.000.0022
116漳州市正发贸易发展公司2.000.0022
117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0.0011
118福州机床厂1.000.0011
119福州第一塑料总厂1.000.0011
120厦门市汽车贸易公司1.000.0011
121三明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1.000.0011
122龙岩卷烟厂1.000.0011
合计90,800.00100

(二)股份公司设立后的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2007年增资扩股

2007年9月2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证监机构字[2007]246号”《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核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8,200万元,注册资本由90,800万元增加至149,000万元。

华兴会计师出具了“闽华兴所(2007)验字B-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11月23日,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149,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49,000万元。

2、2009年增资扩股

2008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证监许可[2008]1441号”《关于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核准兴业证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变更注册资本,即登记在股东名册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均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增加。变更后注册资本由149,000万元增加至193,700万元。

华兴会计师出具了“闽华兴所(2009)验字B-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2月9日,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44,700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193,7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93,700万元。

3、2010年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0年9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40号”《关于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6,300万股新股,经上

交所“上证发字[2010]27号”文核准,于2010年10月13日上市交易。股份代码:601377,股票简称:兴业证券。

该次发行新股经华兴会计师出具的“闽华兴所(2010)验字B-007号”《验资报告》验资,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0,000万元,总股本变更为220,000万股。

4、2013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年2月16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证监许可[2013]161号”《关于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亿股新股。2013年4月,公司向福建投资集团、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等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95,2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87,253.87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60,000万元,总股本变更为260,000万股。

2013年5月2日,德勤华永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3)第006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4月26日,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260,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260,000万元。

2013年5月15日,公司在福建工商局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5、2014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9月5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6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60,000万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520,000万元,总股本变更为520,000万股。

2014年11月4日,德勤华永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4)第107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9月22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260,000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520,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520,000万元。

2014年10月20日,公司在福建工商局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6、2016年配股公开发行

2015年7月13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证监许可[2015]1631号”《关于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56,000万股新股。2016年1月,公司向原股东实际配售1,496,671,674股新股,配股价格为8.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257,741,010.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063,659,954.47元。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696,671,674元,总股本变更为6,696,671,674股。

2016年1月8日,德勤华永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6)第001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月7日,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6,696,671,674元,累计实收资本6,696,671,674元。

2016年1月20日,公司在福建工商局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6,696,671,674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股份数量(股)
福建省财政厅1,357,523,44720.2700国家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88,084,7537.2900国有法人
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210,340,0003.14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64,588,3982.4600国有法人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24,800,0001.8600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22,386,3291.8300境外法人
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05,729,2731.5800境内非国有法人
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91,320,5161.3600国有法人
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股份数量(股)
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8,111,5791.02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60,335,0680.9000国有法人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分公司及营业部

1、分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分公司109家:安徽2家、北京1家、福建10

家、甘肃1家、广东12家、广西3家、贵州1家、海南2家、河北2家、河南4家、黑龙江1家、湖北3家、湖南6家、吉林1家、江苏11家、江西4家、辽宁3家、内蒙古2家、宁夏1家、青海1家、山东13家、山西1家、陕西4家、上海3家、四川3家、天津1家、西藏1家、新疆1家、云南2家、浙江8家、重庆1家。

2、证券营业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58家证券营业部:北京9家、天津3家、上海13家、重庆2家、安徽2家、河南2家、黑龙江2家、云南1家、湖南2家、江西2家、山东2家、山西2家、陕西2家、四川3家、江苏7家、湖北8家、浙江14家、广东12家、福建70家。

(三)对外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兴证全球基金

公司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住 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51.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988,945.53
净资产576,416.97
营业收入656,822.12
净利润223,500.79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2021年已经毕马威华振审计。

(2)兴证期货

公司名称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
住 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268号6层(兴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峰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99.55%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2,606,252.42
净资产178,996.41
营业收入373,961.15
净利润24,678.09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2021年已经毕马威华振审计。

(3)兴证资本

公司名称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3日
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
住 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268号兴业证券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徐锋
经营范围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261,788.26
净资产80,846.70
营业收入8,325.73
净利润1,818.75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2021年已经毕马威华振审计。

(4)兴证资管

公司名称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9日
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
住 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办公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生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150,964.57
净资产124,790.33
营业收入24,350.20
净利润7,440.15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2021年已经毕马威华振审计。

(5)兴证(香港)金控

公司名称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7月5日
实缴资本300,000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上环德辅道中199号无限极广场32楼全层
办公地址香港上环德辅道中199号无限极广场32楼全层;香港上环德辅道中199号无限极广场25楼
主营业务除控股下设子公司外,不直接经营证券业务,通过设立子公司经营各项证券与期货业务,下设子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提供资产管理。
公司持股比例1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港币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1,681,049.39
净资产448,724.82
营业收入72,395.51
净利润3,615.80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2021年已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6)兴证投资

公司名称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7日
注册资本600,000.00万元
住 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09-2室
法定代表人刘宇
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投资管理。(以上均不含需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667,077.79
净资产644,219.73
营业收入78,334.56
净利润56,059.59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2021年已经毕马威华振审计。

2、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5%以上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海峡股交

公司名称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住 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2702
法定代表人董智兴
经营范围为企业股权、债权、林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专利权等权益类产品和包括跨境本外币资产、离岸金融产品在内的各类金融资产以及大宗商品的登记、托管、挂牌、交易、融资、鉴(见)证、结算、过户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组织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和交易活动;提供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服务;提供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息发布等企业信用服务;项目推介、企业展示、培训咨询、资本运作、财务顾问等方面服务;融资理财、委托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相关有权部门许可或授权的其他职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45.25%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31,832.87
净资产19,276.02
营业收入3,532.54
净利润450.10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2021年已经毕马威华振审计。

(2)南方基金

公司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3月6日
注册资本36,172万元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持股比例9.15%

注:南方基金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海波先生于2021年2月因病去世,2021年2月19日,南方基金董事会作出决议,由总经理杨小松代为履行南方基金董事长职务(包括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以及法定、公司章程和制度规定的公司董事长其他各项职责)。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1,415,904.41
净资产865,654.31
营业收入760,661.17
净利润216,297.46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2021年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建省财政厅持有公司股份1,357,523,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财政厅为机关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350000003591213N”,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国家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住所为福州市中山路5号。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85,894,4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5%。其中,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88,084,7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9%;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91,320,5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6,489,1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的国有独资企业。

六、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及电子公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兴证期货、兴证资管、兴证资本及兴证投资分别从事基金、期货、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及直接投资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兴证(香港)金控及其持有的兴证国际开展海外业务。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1、中国证券市场发展阶段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融通资本、资本定价与资源配置等功能。证券市场与实体经济紧密依存,对于引导储蓄转化为社会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新中国证券市场的萌生和发展源于中国的经济体制转型和改革开放。随着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和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与之相适应的证券市场应运而生,成为推动中国所有制变革和改进资源配置方式的重要力量。证券行业主要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1992年,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后,伴随着股份制经济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开始萌生。1984年,上海市政府批准发布《关于发行股票的暂行管理办法》,部分优质企业被纳入股份制试点。为了适应国债发行和交易以及股份制试点改革的需要,我国的证券市场应运而生。1984年11月18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发行1万股,成为中国第一个公开发行的股票。1986年,上海建立了我国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即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分公司,并开展了代理买卖股票的业务,此为我国证券实现正规化交易的开端。1987年,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的成立,进一步推动了证券业正规化的发展。1990年上交所和1991年深交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集中交易市场正式诞生,证券市场登上我国经济发展的舞台。

第二阶段:1993年-1998年,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基本形成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1993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证券市场规章制度,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同时,股票种类由单一的A股,发展到涵盖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998年4月,中国证监会与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合并,中国证监会成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也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至此,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基本形成。第三阶段:1999年-2008年,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调整和改革深化1999年7月1日,《证券法》正式实施。以《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地位得到确立。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促进了资本市场改革,推动了资本市场稳定发展。2005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股权分置改革将A股推入了全流通时代。2006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推动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中国证监会在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治理中,通过一系列的法规与政策制定,加速推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逐步完善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体系。第四阶段:2009年至今,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2009年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框架的基本建成;2010年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的推出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双向的交易机制;2015年,“十三五”规划提出实现“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的目标;2017年,证券行业推进统一协调监管,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同年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2018年,科创板与注册制的提出,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科创板正式设立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稳步推进等一系列资本市场改革新政陆续推出,资本市场体系改革进一步深化;2020年3月1日,经修订颁布的《证券法》正式实施,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文件,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大幕正式拉开;2020年6月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三板转板制度;2021年9月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设立,我国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

革,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区域到全国,在充分借鉴国际实践经验、适时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过程中,探索出一条科学发展的道路。中国资本市场立足于服务国民经济,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调动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实现资本市场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坚持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的规范化程度,并稳步推进对外开放,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度。随着法制和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场规模的扩大及效率的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动力将更加强劲,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继续提升,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亦将日益重要。

2、中国证券行业市场规模情况

中国股票市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发展成由主板(包含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组成的多层次市场结构。根据Wind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4,697家,总市值为99.11万亿元,流通市值达到75.03万亿元。

随着资本市场系列政策的陆续出台,我国证券业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行业分化整合提速,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外资券商正全面进入中国市场,外资控股证券公司成为可能,中国本土证券公司将面临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竞争。部分具有实力的证券公司已经开始通过横向并购扩大业务规模或进入新的业务领域,证券行业开始呈现分化趋势,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3、中国证券公司发展概况

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之间存在良性循环,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证券行业迅速成长,境内筹资规模较综合治理以前有较大的提高,上市公司家数也逐年上升。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年度经营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140家证券公司,总资产合计为10.59万亿元,净资产合计为2.57万亿元,净资本合计为2.00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1.90万亿元,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为10.88万亿元。2021年,证券行业经受住了国内外新冠疫情的冲击和考验,总体运行平稳,140家证券公司总计实现营业收入5,024.10亿元,实现净利润1,911.19亿元。2021年,证券公司平均ROE为7.83%。

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年度经营数据,最近三年证券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如下表所

示:

指标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
证券公司总家数(家)140138133
总资产(万亿元)10.598.907.26
净资产(万亿元)2.572.312.02
净资本(万亿元)2.001.821.62
营业收入(亿元)5,024.104,484.793,604.83
净利润(亿元)1,911.191,575.341,230.95
行业平均ROE7.83%7.28%6.29%

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年度经营数据。注:此表格数据均为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统计口径为单家公司口径;行业平均ROE为当年净利润与当年期初和期末净资产的平均值之比。

2007年及2009年,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和《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每年对证券公司进行综合性评价,以体现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共50家证券公司获得A类评级,其中,AA级公司15家,A级公司35家;39家证券公司获得B类评级,其中,BBB级公司18家,BB级公司16家,B级公司5家;13家证券公司获得C类评级,其中,CCC级公司11家,CC级公司1家,C级公司1家;1家证券公司获得D类评级。

(二)中国证券行业监管情况

1、中国境内证券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券行业形成了以中国证监会依法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行业管理体制。

(1)中国证监会的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证券业协会是依据《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行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明确了协会在以下三方面的主要职责:

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责: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依据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行使下列职责:制定证券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负责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执业注册;负责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特定岗位专业人员的资质测试或胜任能力考试;负责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进行注册和自律管理;负责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后备案和自律管理;负责场外证券业务事后备案和自律管理;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依据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行使下列自律管理职责: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督促会员履行社会责任;组织证券从业人员水平考试;推动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会员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行业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制订行业技术标准和指引;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证券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对会员及会员间开展与证券非公开发行、交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其他涉及自律、服务、传导的职责。

(3)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证券交易所是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进行监管;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4)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是依据《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于2012年2月15日在北京成立的,由上市公司及相关机构等,以资本市场统一规范为纽带,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而结成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证监会为其业务主管部门。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服务、自律、规范、提高”为基本职责,致力于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推动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竭诚打造上市公司高端服务平台,进而促进提高整个资本市场的质量,传导自律规范需求,进而促进资本市场体系的成熟和完善。

(5)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经国务院批准并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协会,基金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协会。协会主要职责包括:

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6)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是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全国期货行业自律性组织,协会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协会通过会员大会对证券公司实施自律管理。协会主要职能有:

教育和组织会员及期货从业人员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

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的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的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组织开展期货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评价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进行诚信监督;

负责期货从业资格的认定、管理以及撤销工作,负责组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授权的其他专业资格考试;

制定期货业行为准则、业务规范,推进行业廉洁从业文化建设,参与开展行业资信评级,参与拟订与期货相关的行业和技术标准;

开展投资者保护与教育工作,督促会员加强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受理投资者与期货业务有关的投诉,对会员之间、会员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为会员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中国证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经营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引导和推动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履行社会责任;

制定并实施期货人才发展战略,加强期货业人才队伍建设,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持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设立专项基金,为期货业人才培养、投资者教育或其他特定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开展行业网络安全与信息化自律管理,提高行业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水平;

收集、整理期货相关信息,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组织会员对期货业的发展进行研究,对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建议,促进业务创新;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开展期货市场宣传,经批准表彰或奖励行业内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和文化活动;

开展期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入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

依据自律规则对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和其他涉外业务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委托以及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职责。

除上述主要自律管理体系外,中国证券行业还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自律管理等较为完备的自律管理体系。此外,我国证券公司从事的部分经营管理活动还会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机构的监管。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提高证券公司的服务质量,规范公司的业务行为,防范系统性业务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实现证券行业的规范稳定发展,中国逐步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其内容主要涵盖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基本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性组织发布的自律准则等,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及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

针对证券公司的主要监管项目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如下:

(1)证券公司市场准入和业务许可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资格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2)证券公司日常管理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的日常运营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

(3)证券公司风险防范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风险资本和风险管理能力评价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或规范。

(4)证券公司业务监管

业务类型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投资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等
证券经纪《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境内及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资产管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等
证券自营《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等
新三板《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办法(试行)》等
融资融券《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
转融通《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等
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等
代销金融产品《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
投资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等
期货《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等
业务类型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另类投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等
柜台交易与金融衍生品《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等
QFII/R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等

(5)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做了详细规定。

(6)信息披露管理

《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统一同业拆借市场中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通知》《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

(三)中国证券行业竞争格局

1、中国证券行业壁垒

证券行业作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严格的管制和监督,同时其自身也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行业。准入壁垒、资本壁垒与人才壁垒构成了中国证券行业的三大壁垒。

(1)准入壁垒

为了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保证证券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目前我国从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颁发、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等多个维度对证券公司实行严格的准入管制。

证券公司设立方面,《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七)法律、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业务许可方面,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须获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并且,证券公司经营单项具体业务之前,需要根据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取得相应的资格,并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经营未经批准的业务。”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监管。依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第二、三、四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基础,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评级,并基于此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同时,《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第二十九、三十条规定,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将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以及“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评级越高的证券公司,其获得创新业务资格的可能性就越高,进行业务及规模扩张的能力也越强。此外,目前相关法规亦为期货与基金行业构建了较高的准入壁垒。《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从注册资本、从业人员、股东合法合规性以及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等方面设定了期货公司的行业准入条件,且期货公司的设立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必须符合注册资本、从业人员、内部控制以及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等要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亦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2)资本壁垒

证券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为防范经营风险,监管部门对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与风险控制指标有较高要求,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乏具体的规定。

《证券法》对于证券公司从事的不同业务范围设定了不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以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融资融券、证券做市交易、证券自营及其他证券业务等五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融资融券、证券做市交易、证券自营及其他证券业务等五项业务中两项及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同时,《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为防范证券公司经营风险,与国际金融业风险控制标准接轨,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出台《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指标的证券公司监管与风险控制体系,并进一步明确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与净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任何一项业务的,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以上的,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同时,中国证监会先后制定的《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不断将净资本计算标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一步细化。

2016年,为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促进证券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将净资本进一步划分为核心净资本与附属净资本,同时明确了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监管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的要求。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净稳定资金率不得低于100%。同时,《证券公司风险

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为客户提供融资或融券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对该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2020年,为推动证券行业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增强证券公司风控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并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在满足法定注册资本门槛要求之外,随着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在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分类监管体制下,创新业务与传统业务均对资本规模有越来越高的要求,资本实力将毫无疑问成为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因此,资本壁垒成为中国证券行业的重要壁垒。

(3)人才壁垒

专业人才是证券公司业务合法合规开展的必要条件。根据现行监管要求,一般证券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拥有证券从业资格;部分承担特定职责的人员如保荐代表人、投资顾问等,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同时,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需具备多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证券公司在开展相关单项业务时,必须配齐一定数量相应资质的人员。

此外,证券公司从事专业化金融服务,高素质专业人才是证券公司业务开展的基础。无论从事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承销与保荐等传统业务,还是从事资产管理、基金销售、期货交易等新兴业务,强大的专业人才储备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均是证券公司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证券行业作为高速创新迭代的行业,数字化和创新能力逐渐成为领先证券公司的护城河,证券公司若要保持长期竞争力与行业地位,必须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以增强对创新型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因此,证券公司的设立、存续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均对人力资本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人力资本的储备与人才队伍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行业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人力资本的独特性、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使其成为证券行业的重要壁垒之一。

2、中国证券行业总体竞争格局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中国证券行业迅速成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传统业务市场逐渐饱和、佣金费率水平的下降,以传统中介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不断受到挑战。证券公司开始主动谋求业务转型,业务模式朝着多元化、高质量的方向发展。证券行业

竞争格局呈现集中化、差异化趋势,行业整合加速。同时,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和非证券业主体对证券行业的渗透,中国证券行业未来竞争格局仍面临一定不确定性。当前,中国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呈现以下特征:

(1)证券公司整体规模偏小

我国资本市场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仍处在发展和转型升级阶段。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年度经营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140家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资本的行业均值分别为756.43亿元、183.57亿元和142.86亿元;2021年平均每家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5.89亿元和13.65亿元。与国际领先的投资银行和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证券公司整体规模偏小。

(2)中国证券行业集中度正在快速提升

我国证券公司数量较多,随着证券行业发展的日趋规范化和成熟化,在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具备较强资本实力且经营合规的公司拥有更大的发展优势。近年来,证券行业“马太效应”日益凸显,行业资源正向规模较大、资本实力雄厚的优质券商快速集中,证券行业集中度正在快速提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138家证券公司,其中2020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排名前五大证券公司行业集中度分别为26.98%和33.82%。

(3)外资金融机构、非证券业主体进入,中国证券行业竞争加剧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外资引入举措已经在中国诸多行业落地。2002年中国证监会公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后,外资金融机构陆续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和合资证券公司。2018年,中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进一步迈出实质性步伐,在新出台的《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提到“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和“逐渐放开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2020年3月,中国证监会正式明确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同月,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盛集团和摩根士丹利分别对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公司实现控股;次月,核准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实现控股。国际投行进入中国市场后,将主要在跨境业务、机构交易及衍生品、财富管理及投资管理等高端、复杂业务领域与国内领先证券公司展开竞争,中国证券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近年来,随着中国证券行业的不断开放,互联网巨头通过投资参股证券公司进入证

券领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证券行业的参与度亦不断提高,也将深刻影响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凭借在资金实力、客户资源和互联网技术能力等方面的优势,这些新进入者将对中国证券公司构成竞争威胁。

(4)数字化转型引领行业业态持续创新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以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对证券行业业务开展、风险控制、合规监管等产生了深刻变革,催生了智能投顾、智能投研、金融云等新型服务或产品。数字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应用提升了用户的服务体验,降低了证券公司运营成本,提高了市场整体的运行效率。近年来,证券行业持续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力度。整体来看,我国证券行业的数字技术应用在深度和广度方面仍有待提升,信息技术与证券业务的深度融合有望推动行业的进一步转型和创新。

3、中国证券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在行业分类监管和综合治理的推动下,证券行业已形成以分类监管评级在B类及B类以上的证券公司为主导的竞争格局。2021年,中国证监会已批准的分类监管评级在B类及B类以上的公司达到89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内A股总资产排名前十的上市证券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序号证券简称2021年分类监管评级2021年末 总资产2021年末 净资产2021年 营业收入2021年 净利润
1中信证券AA12,786.652,138.08765.24240.05
2华泰证券AA8,066.511,520.36379.05136.01
3国泰君安AA7,912.731,506.37428.17153.03
4海通证券BBB7,449.251,777.55432.05137.48
5中金公司AA6,497.95847.31301.31108.10
6申万宏源AA6,010.111,070.55343.0795.35
7招商证券AA5,972.211,125.90294.29116.58
8中国银河AA5,601.35989.78359.84105.17
9广发证券AA5,358.551,108.01342.50120.55
10中信建投AA4,527.91800.06298.72102.35

数据来源:Wind、中国证监会。

(四)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化原因

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载体之一,资本市场与宏观经济走势息息相关。国民经济发展、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国际关系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均可能造成资本市场波动。中国证券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市场波动趋势紧密相关。

中国证券行业业务结构及盈利来源仍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承销与保荐业务为主,而传统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对市场走势依赖度较高。证券经纪业务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交易通道、从事代理买卖证券业务赚取佣金,收入规模取决于证券成交金额和佣金率,当资本市场行情走弱,投资者活跃度下降,证券成交金额将显著下滑,进而影响证券经纪业务经营情况。证券自营业务主要通过以自有资金在证券市场买卖证券赚取价差或利差,尽管近年来证券公司自营业务交易工具品种不断丰富,但自营业务投资收益与市场波动高度相关。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主要通过为企业客户提供融资服务赚取佣金,收入规模取决于市场的融资规模和承销与保荐费率,当市场处于不景气阶段,估值水平下降将导致融资意愿下降,从而对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资本市场走势的波动关系

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Wind。

2000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呈现周期性波动形态。2001年至2005年,上证综指从

2,245.44点下跌至998.23点,市场持续下滑,导致2002年至2005年中国证券行业整体亏损。2005年末,股权分置改革措施全面铺开,同时2006年中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使证券业抵御风险和规范经营的能力大大提高,资本市场开始回暖,投资者信心增强,加之证券行业各项基础性制度进一步完善,上证综指于2007年创下历史高位6,124.04点,中国证券行业自2006年起扭亏为盈。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受全球金融市场低迷和全球经济疲软的影响,中国资本市场行情下挫,2008年末上证综指下跌至1,820.81点,较年初下跌65.42%,中国证券行业进入调整期,2008年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07年分别下降55.89%和

63.11%。2009年,中国资本市场景气度回升,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实现64.09%和93.68%的同比增速。经过三年的改革,中国证券行业增长点不断丰富,得益于资本中介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市场活跃度的提升以及指数上升带来的投资收益增长,2014年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63.45%和119.34%。

2015年,得益于“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宏观利好政策以及行业改革创新的深化,中国股票市场经历了数波上涨,上证综指于2015年6月达到全年最高位5,178.19点,较年初上涨58.91%。然而,随着证券行业监管趋严,金融去杠杆进程加速,2015年下半年资本市场开始回落,2015年8月上证综指跌至全年最低位2,850.71点,较2015年6月全年最高点下跌44.95%。受2015年上半年市场较为景气的主要影响,2015年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实现120.97%和153.50%的同比增速。2016年,中国证券行业经营业绩较2015年有所下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42.97%和

49.57%。2017年,中国经济供给侧改革初见成效,中国资本市场缓慢复苏,2017年末上证综指收于3,307.17点,较年初上涨6.50%,同期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小幅下跌5.08%和8.47%。2018年,受全球经济和资本市场震荡、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影响,中国资本市场持续低迷,2018年末上证综指收于2,493.90点,较年初下跌

24.75%,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下跌14.47%和41.04%。2019年,受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市场行情逐渐回暖。2019年末,上证综指收盘3,050.12点,较年初上涨22.11%,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上涨35.37%和84.77%。

2020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新《证券法》落地、创业板注册制试点、新三板转板制度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不断加速,中国资本市场在改革中发展,市场行情继续回暖。2020年末,上证综指收盘

3,473.07点,较年初上涨13.26%。2020年,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上涨24.41%和27.98%。2021年末,上证综指收盘3,639.78点,较年初上涨4.80%。2021年,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上涨12.03%和21.32%。

(五)影响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日益增长

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势波动起伏,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均保持持续、健康、快速的增长。

近年来国内生产总值呈现稳步增长态势,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43,669.7亿元,同比增长8.1%。

面对异常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持续发展的宏观经济有利于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产生投融资需求和资本运作服务需要,激发证券市场的融通资金、资本定价、资本配置等功能。同时,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人民群众的投资意识不断增强,配置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的规模和比重不断提高,为证券业的发展创造了契机。

(2)国家层面提升资本市场定位,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重要作用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资本市场多次给予重要指示批示,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明确了资本市场的重要地位,奠定了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基调。随着国家对资本市场的定位提升至更高的高度,中国证券行业有望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将为证券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带来快速发展的机遇。

(3)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确立,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中国正处于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占比已经成为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抓手之一。为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并改善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中国推出了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为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2018年12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在明确资本市场改革五大方向时提到“借鉴国际上通行做法,积极培育中长期投资者,畅通各类资管产品规范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2019年9月,中国证监会提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十二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总结推广科创板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稳步实施注册制”。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2020年3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为证券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落地、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同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颁布实施了《精选层挂牌审查细则(试行)》等业务规则,明确了精选层挂牌审查等有关业务的办理要求;2020年6月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三板转板制度。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创业板的定位,在科创板基础上,扩大注册制试点范围,进一步增强了资本市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包容性,突出不同市场板块特色,增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功能和作用。2021年9月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设立,我国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不同板块相关政策法规的陆续出台,为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础。在中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显著提高直接融资占比的政策支持下,中国证券行业将迎来创新发展的良好机遇。

(4)中国资本市场加速开放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和中国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中国对外开放已经走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步伐也在加速。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深化QFII和RQFII相关制度改革,为更多的长期资金持续进入境内资本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2014年“沪港通”及2016年“深港通”的出现与启动,为境外投资者在QFII与RQFII之外提供了更加灵活的选择,促进了沪深港三地联动机制的加深与跨境业务的发展。2019年6月,沪伦通、中日ETF互通相继正式开通,资本市场开放

进一步深化。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是中国境内与发达资本市场的深度合作和制度创新,促进了双向跨境资本流动,丰富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和投资者的投资渠道。2020年3月30日,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指出要主动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根据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自2020年4月1日起,全面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外国资本及外国机构进入中国后,其定位、经验、差异化服务与多元化产品对于整个券商行业都有着积极的作用。此外,投资多元化将推动跨境资产管理的高速发展。境内外客户需求的增加将直接推动我国证券行业国际化发展的进程。中国资本市场的加速开放,将推动证券公司业务模式的发展与成熟,引导业务国际化,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实力。

(5)科技为金融服务赋能

伴随着科技运用的爆发式增长,金融科技成为证券公司在新环境下展开竞争的领域,中国证券公司纷纷布局金融科技,探索服务新模式。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技术将传统证券业务进行重塑,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智能化和差异化的金融解决方案,让中国证券公司在科技新赛道上不断实现突破。随着5G时代的到来,大数据的跨界融合、云计算的深入应用、人工智能向感知演进,证券业务模式将被进一步重构,实现更广泛的普惠性和可触达性。

2、不利因素

(1)外部环境复杂,市场不确定性加剧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经济运行形势复杂严峻。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中美经贸形势尚不明朗,贸易环境、新冠疫情及全球化发展趋势面临不确定性。同时,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阶段,受国内投资、消费放缓及全球经济景气度下行等因素影响,经济增长面临一定压力。证券行业与宏观经济的联动效应显著,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将降低证券市场的投融资需求、市场信心以及跨境资本的活跃性,进而对市场整体造成不利影响。

(2)整体规模偏小,不利于行业稳健、创新发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140家证券公司,行业净资产规模为2.57万亿元,与国际领先的投资银行和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证券公司整体规模偏小。从防范风险角度,资本规模偏小不利于证券公司抵御风险;从业务发展角度,资本规模偏小不

利于证券公司发展多元化创新业务以及提升数字化、国际化等长期核心竞争力,较小的资本规模将成为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和竞争力构建的重要制约因素。

(3)证券行业放宽外资准入,非证券业主体布局证券业务,竞争形势趋于严峻2020年4月1日起,国内已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以在境内控股证券公司。中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全面提速,外资金融机构纷纷布局中国证券行业。外资金融机构拥有全球专业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和管理经验以及境内外资本市场联动等方面的优势,在为客户提供跨境投融资、交易、资产配置等综合服务方面,与国内证券公司展开正面竞争。同时,互联网巨头、大型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渠道和客户资源等优势,在证券行业的参与度不断提高,也将进一步加剧中国证券市场的竞争。

(4)传统业务持续下行,证券公司转型压力与挑战并存

目前,中国证券行业增长模式仍较为传统,经纪、自营业务及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占比高,盈利水平与市场行情紧密相关。在佣金率持续下行、市场波动加剧的情况下,传统业务缺乏长期稳定的增长动力、效益水平震荡低迷,行业转型迫在眉睫。但证券公司转型仍面临诸多挑战,内部环境方面,转型涉及企业文化、组织架构、人才结构等方面的一系列变革,转型过程必然面临较大阻力和挑战;外部环境方面,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财富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转型发展仍将面临激烈竞争和严峻挑战。

(六)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阶段,中国证券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行业发展方面正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并将不断实现变革和成长。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内外部形势,未来中国证券行业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

1、证券行业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作用继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不断提升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国资本市场不断深化改革,市场化、机构化和国际化进程加速,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证券行业必然在金融运行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国家进入高质量创新发展新阶段,微观上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在发生改变,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多样性提升,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加大,迫切需要更多能够承

担和管理风险的股权资本和金融工具。未来,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动力将更加强劲,证券行业体量和地位将实现跨越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将继续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从趋势上看,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能力正在不断提升。科创板的设立,增强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在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方面作用重大;跨境业务布局和境内资本市场国际化,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拓展,为绿色环保企业和环保事业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针指引下,金融扶贫综合服务平台的搭建,为服务实体经济、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动力;中国证券行业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支持民营企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证券行业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过程中,也将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包括: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同时,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等流动性风险,支持具备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走出困境,实现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的同时,全面加强公司债券市场风险防控和应对体系建设,持续关注违约风险较高的发债主体,促进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在私募基金市场迅速壮大的同时,从严打击私募基金运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私募管理人提升主动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法律合规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2、证券公司积极转型,业务结构不断优化,证券行业整合加速,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中国证券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但当前证券公司经营模式仍以传统中介业务为主,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在价格战等因素影响下,经纪业务和承销与保荐等传统业务费率持续下降;同时,传统业务经营情况与中国资本市场走势紧密相关,中国资本市场波动较为剧烈,使得中国证券公司以传统中介业务为主的盈利模式面临严峻挑战,促使各家证券公司加快业务转型升级的步伐。

未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不断深化,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中介,中国证券公司将迎来高质量发展新机遇,证券公司组织结构将不断调整,战略转型将不断深入。

证券经纪业务方面,激烈的行业竞争将继续推动其向财富管理转型升级,财富管理业务的模式也将从现有的以产品销售为主向资产配置转变。投资银行业务方面,设立科创板、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创业板改革、北交所设立等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的各项举措,都将带动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的大发展。机构业务方面,随着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机构业务的规模也将快速增长,进一步实现多元化和定制化。国际化发展方面,在坚持金融开放的背景下,证券公司的国际化步伐将再次加快,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等更为证券行业的国际化布局提供了新的切入点。伴随中国证券公司逐步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证券行业的整合和分化也将是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一方面,未来中国证券行业集中度有望继续提升,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在品牌、资本实力、客户规模、创新能力、技术能力、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能力、网络布局等方面有着明显的竞争优势,在并表监管的行业趋势下,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将在更为灵活的风控指标体系下提高经营效率,强化全面、及时、有效的风险管理能力,在扩大市场份额竞争中更具优势;同时为优化行业资源配置,证券行业将进一步整合,推动资源加速向大型证券公司集中,加快形成若干具有较大规模、较强综合实力的航母级头部证券公司。另一方面,部分具有差异化竞争实力的中小型证券公司,凭借其地方网络布局等方面的自身禀赋,找准定位,打造特定行业或产品专业化的竞争优势,将与综合性大型证券公司形成多样化的竞争格局。

3、坚持金融开放,形成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的新格局

近年来,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显著加快,推动形成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的举措相继落地,包括:促进中国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例限制;推动资本市场的全面对外开放,优化完善沪深港通、债券通,扎实稳妥推进沪伦通;不断引进境外长期资金和机构投资者,大力支持外资资管机构在境内设立法人机构,从事包括股票等权益性资产在内的资产管理业务;进一步扩大衍生品品种,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完善衍生品市场交易机制。

国际化开放进程加速将为中国证券行业带来新的活力,境外投资者的引入将推动证券市场机构化进程,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后将以创新的产品和服务理念以及先进的系统平台,带动提升中国证券行业的综合能力。未来,中国证券行业将迈上对外开放的新台阶,境内、境外市场的联系将更加紧密,从而不断推动资本市场在更广的范围内发挥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促进国家形成更稳健、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格局。

4、科技和证券业务结合更加紧密,数字化趋势重构中国证券行业生态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及软硬件的飞速发展,数字化趋势及其对经济和产业生态的深刻变革已日益成为共识。数字孪生与万物互联的演进将解构传统金融行业的业务模式,并培育全新的产业生态价值链,这一趋势在零售领域已显露端倪,并开始向机构业务延伸。部分国际领先投行已经通过数字化转型力图在新形势下获得竞争主导地位。未来,中国证券行业将主动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持续推动金融科技的开发和应用,不断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技术能力建设层面,区块链作为国家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将不断推动证券行业创新发展;在云计算领域,IaaS、PaaS、SaaS等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云计算服务将全面取代原有本地化部署的信息系统,提升证券行业的整体信息化水平。在应用层面,语音语义识别、机器视觉、自然语言处理等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度将进一步提升,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相互结合,在智能客服、智能资讯、量化交易、风险管理、公司运营、安全运维等领域的应用将更加深入。同时,伴随证券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数据治理重要性不断提升,高质量数据对业务的支持能力将更加强大,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也会受到更高的重视。在中国证券行业数字化生态环境中,对金融科技的技术掌握和应用能力将成为中国证券公司构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对于在基础技术和系统开发方面有较好基础和能力的证券公司,如能从组织、人才、理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化相关能力、应用、平台与生态建设等,将更有助于实现数字化转型,从而在未来的行业竞争和下一轮行业并购整合浪潮中居于更为主动的地位。

八、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年公司分类评级结果为A类AA级;2018年至2020年公司连续三年分类评级结果为A类A级。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行业中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口碑。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9至2021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公司市场地位总体保持在

行业内中上游,主要财务指标及行业排名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规模排名规模排名规模排名
总资产 (专项合并)1,709.07171,439.82171,315.6815
净资产 (专项合并)370.4417353.4216328.9516
净资本 (专项合并)271.8919276.6116283.3715
营业收入 (专项合并)90.921789.671672.1115
净利润 (合并口径)47.431440.031217.6317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

(二)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净资产规模接近的A股上市证券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与公司净资产规模接近的A股上市证券公司主要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主要竞争对手的主要财务指标在行业内排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9118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1215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13121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1620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17171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18242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1916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21182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222525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双轮驱动”业务体系持续完善,客户综合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公司持续完善“双轮驱动”业务战略,全力推动大机构和财富管理两大板块业务发展,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专业,持续提升各项专业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拓展业务价值链,构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全业务链服务的业务生态。公司持续优化大投行业务体系,落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使命,发展全链条、全产品、全市场、全球化业务,深度布局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和重点经济区域,加快打造在重点行业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财富管理转型发展,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坚持严选产品创造价值,不断提升交易服务、投顾服务和资产配置能力;充分发挥销售引擎作用,进一步整合各类销售渠道,加快构建集股权、债权、研究、交易、金融产品五大功能于一体的大销售体系,以满足不同客户对各类金融资产和服务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

2、分公司转型发展开启新篇,区域综合经营主体进一步筑牢

公司进一步深化分公司转型发展,契合国家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构建重点突出、点面结合的区域业务布局体系,明确分公司区域综合经营主体的定位,完善各单位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的业务体系,赋能分公司打造全牌照业务协作及客户全链条金融服务的综合能力。报告期内,分公司对接区域重要合作伙伴的握手能力与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才队伍不断充实,区域业务竞争力显著提升,差异化发展路径和业务模式逐渐丰富,成为服务各地实体经济发展、满足各地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有效平台。

3、集团协同进一步深化,集团一体化经营管理能力全面增强

公司持续锻造集团协同、各业务融合发展的一体化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完善“内生循环”机制建设,进一步厘清和形成更加完善、顺畅的集团协同客户服务工作机制,完善网络化总分联动客户服务组织体系,强化客户管理部门、产品生产单位和客户服务单位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的客户服务协同机制,重点深化区域协同平台建设,保障高效率协同共进;同时,在合规、风控、人力、财务、运营、信息技术、综合行政、品牌宣传等各个领域持续深入推动实施对业务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集中垂直穿透管理,集团一体化经营管理效率有效提升。

4、研究实力保持行业领先,综合研究服务价值进一步提升

公司持续强化研究能力建设,拓宽全球研究视角,进一步提升卖方研究服务口碑,并积极推动卖方研究向综合研究转型,致力于打造行业一流智库,提升资政建言前瞻性、精准性,提升研究品牌影响力和智库服务层次。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主流研究机构评选中屡创佳绩;积极参与国家各部委各项重大研究课题项目,为资本市场发展建言献策;稳步推进绿色研究工作,积极参与绿色发展和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制定,在绿色金融和ESG投资等领域不断形成创新研究成果。

5、投资管理能力优化提升,投资业绩良好稳健

公司持续巩固提升投资管理能力,坚持稳健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原则,兼顾风险与收益的平衡,进一步完善自有资金投资体系,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强化策略研究和仓位管理,并结合市场发展与政策导向,持续优化投资标的选择和投资布局,报告期内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公司新设一级部门金融衍生产品部,加速布局场外衍生品业务,积极探索做市业务,培育非方向型对客投资交易业务能力,助力自营业务综合化转型。

6、金融科技有效赋能集团发展,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加速

公司将金融科技置于集团战略的高度,不断加大对金融科技的投入力度,以融合、牵引业务为方向,通过打造金融科技、财富管理、机构服务“三大生态”,构建数智化风险管理、运营、基础支撑“三项能力”,切实推动金融科技对集团客户服务、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的全面赋能,助力集团一体化发展。报告期内,集团金融科技在创新应用场景、前瞻技术研究、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多点突破,科技创新能力广受业界认可,年内荣获行业金融科技奖项20余个。

7、合规风控体系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公司持续构建集团一体化的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结合公司战略,全面提升集团合规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公司严守合规经营底线,高度重视反洗钱管理、客户适当性管理等重点合规工作;严格执行中性偏稳健的风险偏好,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快科技赋能,夯实风险管理文化建设、风险管理治理架构、风险管理工具方法及风险管理基础设施四大支柱;以子、分公司为重点,深入打造垂直穿透的合规及风险管理体系;以金融科技为手段,加速赋能集团一体化的投融资审批体系建设;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推动集团合规及风险管理意识不断增强,集团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

性切实提升。

8、党建工作卓有成效,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

公司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各环节,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并立足党建工作,在集团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持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管理架构和业务体系建设,加快核心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人才梯队,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规范与加强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有效推动公司各项核心业务的发展,为建设一流证券金融集团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业务(含证券及期货经纪和资产管理)、机构服务业务、自营投资业务和海外业务等。上述业务的客户定位、盈利模式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主要子业务盈利模式
财富管理业务证券经纪 期货经纪 资产管理手续费及佣金 管理费 投资咨询费 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机构服务业务研究与机构服务 投资银行手续费及佣金 承销费 保荐费 财务顾问费 其他业务收入
自营投资业务权益投资 固定收益投资 另类投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利息收入
海外业务证券及期货经纪 机构销售与研究 企业融资 固定收益 资产管理 私人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 管理费 承销费 保荐费 财务顾问费 投资咨询费 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板块分类的收入、成本及其各自占比情况如下:

2021年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分行业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营业成本毛利率(%)
财富管理业务-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418,011.4322.03259,353.7037.96
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531,669.3428.02228,544.0157.01
机构服务业务573,772.5830.24463,258.2019.26
自营投资业务341,950.0118.02100,395.2670.64
海外业务38,859.612.0534,538.9111.12
其他102,397.275.40120,770.46-17.94
分部间抵销-109,443.35-5.7780,443.35-
合计1,897,216.88100.001,126,417.1940.63

2020年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分行业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营业成本毛利率(%)
财富管理业务-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318,949.9618.14237,005.0525.69
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395,592.6022.50173,675.7956.10
机构服务业务616,118.8935.05503,193.6718.33
自营投资业务438,303.1924.9392,925.6878.80
海外业务16,386.440.9362,593.73-281.98
其他44,066.182.51140,056.22-217.83
分部间抵销-71,448.54-4.06-71,448.54-
合计1,757,968.72100.001,138,001.6135.27

2019年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分行业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营业成本毛利率(%)
财富管理业务-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202,245.2814.19180,976.3510.52
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218,071.5015.30101,292.9753.55
机构服务业务589,250.7241.35559,440.005.06
自营投资业务390,658.6627.4286,109.7177.96
海外业务43,084.483.0292,465.21-114.61
其他101,015.377.09212,151.91-110.02
分部间抵销-119,372.42-8.38-73,546.87-
合计1,424,953.59100.001,158,889.3018.67

财富管理业务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及利润来源,该业务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财富管理业务贡献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50%、40.65%和50.05%;财富管理业务贡献的营业利润占营业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89%、49.01%和59.91%。

随着近年证券行业业务和产品的跨越式发展,以及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对业务结构做出的主动调整,尽管目前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及利润来源仍为财富管理业务,但公司的研究与机构服务、投资银行、自营投资等业务板块已经成长为业绩贡献度较高的重要收入及利润来源,公司已形成较为全面的业务体系和较为均衡的业务结构,进而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市场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富管理业务

1、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

(1)业务概况

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中间业务,以及向客户提供个性化投资顾问服务,并向客户销售由公司自主开发或第三方开发的金融理财产品。证券经纪业务是渠道驱动型的传统业务,目前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其广泛的客户基础也带动了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的发展。

期货经纪业务主要是指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进行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的经营活动。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22亿元、31.89亿元和41.80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19%、18.14%和

22.03%,该业务营业收入规模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

2019年,市场回暖,交投活跃度明显提升,市场指数大幅上涨,根据沪深两市交

易所统计,全年市场股票基金交易额273.17万亿元,同比增长35.97%。2020年,证券市场行情总体向好,市场指数震荡上行,交投活跃度较高,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所统计,全年市场股票基金交易额440.90万亿元,同比增长61.40%。2021年国内股票市场交投活跃度进一步提升,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所统计,全年市场股票基金交易额552.59万亿元,同比增长25.33%。与此同时,金融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新政密集推出,证券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通道价值不断萎缩,加快财富管理转型逐渐成为行业共识;随着全行业积极推进化解存量风险、控制业务增量,股票质押业务规模继续下降。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情况,公司上下积极应对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变革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以分公司转型和集团协同为突破口,抢抓新机遇、开拓新格局,逐步落实全国性布局与核心区域渗透,积极打造专业化营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渠道总对总战略合作优势,渠道区域合作持续深化,交易服务、投顾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客户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财富管理转型成效彰显,兴证财富品牌影响力有效提升。近年来公司基础客群及资产规模显著强化,传统证券交易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产品业务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境内设有109家分公司和158家证券营业部。营业网点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不同地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投资平台。

(2)具体经营情况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从而获取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通过专业能力建设与科技赋能,进一步细化财富客群分层服务,丰富长尾客户服务场景,以资产配置为抓手提供高净值客户差异化服务,提升客户服务体验;积极推动机构经纪业务发展,提供专业化的综合业务方案,有效满足机构客户专业化智能化定制化交易需求,机构经纪客户数量、AUM资产和交易量占比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基金投顾业务正式获准展业,家族财富服务体系初见成效,交易业务稳步开展,证券经纪业务迎来新增长点。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股票基金交易总金额分别为5.09万亿元、7.54万亿元和9.13万亿元。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母公司)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含席位)分别为7.86亿元、12.99亿元和15.18亿元。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是指公司向客户销售由公司自主开发或第三方开发的金融

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客户导向”为主线,通过产品研究支持、基金投资顾问、数智服务生态等,持续丰富产品矩阵,提升产品销售能力,进一步满足客户多元、复杂且个性定制化的财富管理需求,兴证财富品牌市场影响力显著提升,并在公募基金券商结算模式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母公司)实现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分别为1.99亿元、5.39亿元和7.6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行业排名持续维持在前十,市场竞争力稳定。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其中融资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有意为购买证券而筹资的经纪客户提供证券质押融资,从而协助其借助杠杆增加投资收益;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经纪客户借出持有的证券,从而使客户可以利用市场上潜在的卖空机会获取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有效把握市场机遇,2019年完成科创板两融业务上线,并取得科创板转融券业务资格;聚焦高净值客户、机构客户,依托财富管理服务平台持续优化交易系统和客户体验,采取多项策略积极引入两融客户,不断丰富券源,构建多层次券源体系,推动两融业务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市场份额不断创新高。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融资融券期末余额分别为167.32亿元、307.57亿元和335.87亿元。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实现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分别为10.66亿元、15.41亿元和20.75亿元。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2019年至2020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排名均位居全行业第18名。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指合格客户将证券质押给公司后,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并收取相应的融资利息。基于股票质押回购的市场平均利率,公司结合资金成本和客户风险对不同客户收取不同的利率。报告期内,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全行业股票质押回购规模持续下滑。公司积极调整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定位,持续优化股票质押业务风险管理,多管齐下化解业务风险,规模得到有效压缩。报告期内,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待购回业务规模分别为95.60亿元、49.82亿元和28.65亿元,其中自有资金融出规模分别为61.47亿元、40.14亿元和23.06亿元,自有资金部分履约保障比例分别为240.73%、199.08%和309.32%。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交易平稳运行,发挥业务协同效应,为公司客户综合性融资需求提供服务;与此同时,公司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的作用,通过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为疫情防控地区和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期货经纪业务主要是指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进行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的经营活动。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兴证期货开展业务,兴证期货内设多个部门分别管理期货经纪营销、运营、客户服务等方面业务,以各分支机构作为营销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执行部门,具体负责期货经纪业务的开展。报告期内,兴证期货紧抓市场扩容机遇,以专业化的IT服务、可持续的渠道建设、个性化的资管产品定制为差异化竞争力,坚持以机构经纪和财富管理为抓手,精准实施区域差异化发展策略,持续完善客户生态圈建设,做大做强客户权益规模,期货经纪业务发展总体稳中有进。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客户权益规模分别为101.41亿元、135.85亿元和

235.02亿元。在夯实基础经纪业务的同时,公司发展多元化产品体系和定制产品服务,积极通过套期保值等业务创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期货特色的资管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推进兴证期货从传统中介型期货经纪公司向行业一流综合金融衍生品服务商转型。

2、资产管理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板块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兴证资管、控股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含其全资子公司兴证全球资本)和全资子公司兴证资本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在基金管理业务领域,除兴证全球基金以外,公司还持有南方基金9.15%的股份,南方基金是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管理人,依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资产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客户提供各类证券资产管理服务、基金资产管理服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服务等业务。

基金管理业务是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以及依照《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

托担任资产管理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行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是指利用外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于本机构设立的非公开募集基金,进而利用基金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行为。近年来,监管层不断出台针对股权投资行业的政策法规,大力优化资本市场环境,逐步建立私募基金可持续发展生态圈。私募基金行业继续巩固回归本源、恪守本质、明确底线、立足诚信的规范发展新阶段。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8年1月11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公示(第五批)》,公司全资子公司兴证资本整改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机构部、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会商联合机制审查认可,兴证资本被认定为私募基金子公司规范平台。

(2)具体经营情况

兴业证券是首批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从2000年开始开展资产管理业务。2010年,为了适应专业化服务的需要,兴业证券下设兴业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作为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专业分公司。2014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兴业证券正式成立全资子公司兴证资管,兴业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的相关职能由兴证资管承接。

2018年4月,资管新规正式发布,对资管业务的产品设计、风险管理、打破刚兑、资本计提等方面提出了监管要求,券商资管行业正处于全面转型阶段。在各项政策引导下,兴证资管坚持发展主动管理业务,主动压缩通道类产品规模,有序推进产品整改,资管业务内部结构不断优化。2021年是资管新规过渡期最后一年,兴证资管全力推进大集合公募化改造及资管新规整改任务,全力提升管理规模;聚焦“固收+”策略,创设多资产、多策略的券商特色产品线,全方位满足客户个性化的财富管理需求,不断提升投研、风控、市场、运营核心能力,不断提升客户综合服务能力,探索转型发展之路。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兴证资管受托资产管理资本金总额分别为623.84亿元、575.13亿元和599.58亿元。

在资管新规的正本清源之下,资金逐渐转向配置标准化产品和净值型产品,公募基金行业整体规模屡创新高。同时,随着居民理财需求的高速增长,基金投顾业务逐渐发展壮大,进一步促进公司公募基金管理服务的良性发展。

在公募基金管理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兴证全球基金坚守“专注”文化,聚焦精品策略,始终坚持以业绩为名片,以责任为文化,稳扎稳打,长期为客户创造丰厚回报,

中长期投资业绩维持行业领先,并累计11次荣获“金牛基金公司奖”,在行业内排名第一。在持续强化投研核心优势外,兴证全球基金不断探索产品及业务模式的创新,2021年获得基金投顾试点资格并成功展业,积极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向买方投顾转型,并不断丰富产品类型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理财需求。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兴证全球基金资产管理总规模分别为3,790.24亿元、5,316.09亿元和6,730.02亿元;2019年至2021年,兴证全球基金资产管理总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3.25%。其中,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分别为3,072.44亿元、4,547.57亿元和5,901.75亿元;2019年至2021年,兴证全球基金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8.60%。

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领域,2019年随着实体经济增速放缓,行业监管趋严,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募资端和投资端双重承压,兴证资本主动积极开拓各类机构客户,截至2019年末,管理基金规模65.50亿元。2020年以来,私募股权行业机遇和挑战并存,新冠疫情对国内经济产生的冲击叠加创业板注册制落地、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等资本市场改革利好,兴证资本重点关注医疗健康、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导向,依托母公司综合金融优势,积极储备重点行业优质项目,着力筹备基金募集设立,截至2020年末,兴证资本管理基金规模为64.70亿元。2021年,伴随着募资端、投资端、退出端多项政策落地,私募投资基金迎来了新的市场机遇,兴证资本紧跟市场政策导向,持续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功能,先后成立多支基金,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截至2021年末,兴证资本管理基金规模64.79亿元,位列证券公司私募子公司私募基金月均规模前20位。近年来,兴证资本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获评《母基金周刊》“中国投资机构软实力GP100投研力TOP10”。

(二)机构服务业务

机构服务业务包括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其中,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包括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研究与销售交易服务、资产托管与外包服务、机构交易服务等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及后续服务、区域股权市场服务等业务。

1、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是国内证券行业较早从事卖方研究的研究机构之一。对外,经济与金融研究院主要为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私募投资机构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供研究咨询服务;对内,经济与金融研究院在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各类业务提供专业支持。公司倡导价值分析,经济与金融研究院研究体系历经几代人的细心搭建日渐成熟:以宏观经济分析和市场策略研究为指导,以行业专家观点为辅助,依托与近千家上市公司的长期稳定的联系,不断发掘市场热点和价值洼地。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的证券研究业务创收创誉水平稳定在行业第一梯队,并在行业研究协同、内外部智库服务和绿色金融研究等领域不断拓展。公司的资产托管与外包服务业务定位于为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机构等资产管理人提供资产托管服务与机构运营外包服务。

公司的机构交易服务业务包括仓单服务、套保服务、基差定价服务、场外衍生品定价服务和场内做市服务等,为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多方位的风险管理工具。近年来,随着机构投资者加速入市、金融市场波动率提升和商品价格的大幅波动,产业客户风险管理需求进一步提升,机构客户多元化投资策略及对冲需求愈发迫切。与此同时,随着市场衍生工具日趋丰富,监管层发文鼓励证券公司参与大宗商品衍生品做市业务,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为证券公司发展风险管理业务和衍生品做市业务提供了有利环境。

(2)具体经营情况

证券研究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以卖方研究为基石,研究实力和机构服务能力持续稳定在行业第一梯队,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近年来公司席位佣金收入的排名和市场份额继续保持较高水平。目前公司基本实现了全行业覆盖,其中在宏观、策略、固定收益、金融工程、海外研究、生物医药、社会服务、交通运输、化工、TMT、新能源、建筑、有色、农业、金融、房地产、军工、环保、汽车、轻工、通信和机械等行业建立了较好的市场口碑,多次在新财富、水晶球、金牛奖等权威评选活动中斩获殊荣。除此之外,公司积极践行证券公司绿色发展理念,初步形成绿色研究优势,率先搭建完成对标国际标准、结合国内特色的ESG评价体系,不断拓宽与高层次国际平台的合作渠道。

与此同时,公司在研究体系构建上鼓励跨领域的合作和交流,积极打造产研联动新

模式,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和产业资源优势,延伸机构客户服务边界,以研究优势赋能公司各业务条线,加速推动卖方研究向综合研究转型。公司致力于建设业内一流智库,积极与各级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沟通互动,承接多项重要研究课题,助力政府部门政策研究与决策,并多次受邀在主流媒体、重要论坛上撰文和发声,社会影响力日益提升。随着综合研究实力的上升,公司在一些外部专业奖项评选中屡有斩获,部分重要奖项列示如下:

获奖年份颁奖机构奖项名称
2019年度《新财富》“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五名 “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第五名 医药生物、交通运输仓储、港股及海外市场研究第一名 “最佳销售服务团队”第一名 北京、上海、广深最佳销售服务区域团队第一名
《证券市场周刊》水晶球奖“本土金牌研究团队”第五名 有色金属、医药生物、海外研究第一名 北京、上海、深广地区金牌销售服务经理第一名
《中国证券报》五大金牛团队 “最具价值金牛分析师”三位 传媒团队-“最佳行业分析团队
2020年度《新财富》“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四名 “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第六名 医药生物、港股及海外市场研究第一名 “白金分析师”张忆东 最佳销售服务团队第一名 上海、广深最佳销售服务区域团队第一名
《证券市场周刊》水晶球奖“本土金牌研究团队”第五名 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海外研究第一名 上海地区金牌销售服务经理第一名
《中国证券报》五大金牛研究机构 “最具价值首席分析师”五位 交通运输团队-“最佳行业分析团队”
2021年度《新财富》“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三名 “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第五名 “最佳投顾团队”第一名 “北京区域最佳销售服务团队”第一名
《证券市场周刊》水晶球奖“本土金牌研究团队”第四名
《中国证券报》“五大金牛研究机构”第四名

资产托管与外包服务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机构服务链条优势,通过有效整合公司研究服务、机构销售等资源,强化主经纪商综合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托管外包业务“获客引流”作用,深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积极寻求公募基

金、银行理财、私募股权基金、券商资管、信托计划等领域合作,做大优质客群;持续加大科技资源投入,强化科技赋能牵引能力,基金运营智能化水平行业领先,客户服务效率及客户体验提升明显。近年来,公司资产托管与外包服务业务保持强劲增长态势。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存量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数量分别为2,390只、4,016只和4,709只;公司存量公募基金托管产品分别为2只、7只和8只。

机构交易服务业务方面,公司以培育产业客户、服务实体经济为初衷,依托集团平台,持续优化期现业务、场外业务、做市业务三大业务板块体系,有效发挥衍生品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为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化多方位的风险管理工具。2021年,公司设立了金融衍生产品部,积极整合集团内部资源,加速布局衍生品业务,持续提升场外衍生品业务创新能力、产品设计与定价能力、交易与风险对冲能力,深度对接机构客户与高净值客户需求,以专业化、体系化的服务优势打造机构客户金融生态圈。

2、投资银行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致力于打造全方位的投资银行业务平台,满足企业客户全生命周期的各类需求。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板块主要包括股权融资业务、债券融资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股权融资业务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等的保荐与承销业务;债券融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产品的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业务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股权市场服务等业务的顾问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紧握改革红利和市场机遇,多措并举升级发展部署,大投行业务秉承集团办投行新型理念实现健康发展,积极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在股权融资业务方面,积极把握注册制业态全面转型升级的新机遇,不断加大区域战略、行业战略与产品战略三位一体战略方针执行力度,全面提升客户服务能力,积极践行国有金融机构使命担当,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债券融资业务方面,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以及高质量执业水平,积极主动拓展细分市场客户业务,深化债券融资业务区域战略,增强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全方位提升债券承销业务的竞争力。在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方面,公司积极把握北交所成立的契机,坚持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强对创新型、成

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孵化和培育力度,助力企业成长价值和公司效益的同步实现。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业务方面,公司参股的海峡股交逐步完善综合性交易平台的构建,搭建中小微企业资本形成和流转的生态圈,围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构建中小微企业融资中心。

(2)具体经营情况

①股权融资业务

股权融资业务方面,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全面优化顶层设计,全面启动质效改革。从新《证券法》落地,到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分拆上市规则出台、新三板精选层转板实施细则落地等一系列组合政策的落地,资本市场改革红利不断释放,股权融资业务迎来新的发展空间。报告期内,公司着眼于实体经济需求和创新驱动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区域、行业及产品三大战略,进一步增强承揽、保荐、定价、承销等核心能力,完善全周期、全链条融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客户综合服务水平。根据Wind统计数据,2019年,公司完成主承销2单IPO项目、6单再融资项目,主承销金额77亿元,行业排名第24位。2020年,公司股权融资业务有实质性突破,同比增幅远超行业整体,行业排名大幅提升。根据Wind统计数据,2020年,公司完成主承销13单IPO项目和14单再融资项目,主承销金额195亿元,融资家数和融资金额行业排名分别跃升至第12位和第16位。2021年,公司积极把握注册制业态全面转型升级的新机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股权融资业务专业能力有效强化,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根据Wind统计数据,2021年公司完成主承销11单IPO项目和16单再融资项目,合计主承销金额243.72亿元,行业排名第13位,其中IPO融资金额101亿元,同比增长13%。

报告期内,公司在服务股权融资市场方面的付出和成果得到业界的认可,荣获多项荣誉。2020年,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年度保荐承销服务奖,在证券时报组织的君鼎奖评选中荣获“全能投行君鼎奖”、“中国区并购重组项目君鼎奖”,在第十四届新财富最佳投行评选活动中获评“最佳再融资投行”及“最佳IPO项目”。2021年,公司在每日经济新闻组织的中国金鼎奖评选中荣获“2021年度服务新经济最佳保荐机构金鼎奖”,在证券时报组织的君鼎奖评选中荣获“2021年中国证券业创业板投行君鼎奖”“2021年中国证券业沪深主板投行君鼎奖”“2021年中国证券业新三板主

办券商君鼎奖”,在证券时报组织的第二届最受上市公司尊敬的投行评选中荣获“最受上市公司尊敬的成长性投行”。

②债券融资业务

债券融资业务方面,2019年,债券一级市场在流动性改善、再融资需求旺盛等多种因素推动下呈现回暖趋势。随着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发,政府和监管部门及时出台政策全力保障企业融资需求,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及融资效率持续提升。2021年,债券市场监管政策基调整体趋严且已进入常态化,沪深交易所公司债审核新规同步发布,严格控制发行人新增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存量规模审核,提高发行人财务指标要求,并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债务率、可能涉及的隐性政府债务等情况的核查及审核。在此背景下,债券发行市场规模保持增长但增势趋缓。报告期内,公司紧贴政策导向,深耕重点产业,扎根重点区域,聚焦重点品种,深度持续挖掘优质区县和优质中等评级发行人业务,扩大客户覆盖面,聚焦于优质客户开发;构建多元业务矩阵,积极推动业务创新转型和培育业务特色,同时也在响应号召服务新福建建设、疫情防控和支持绿色产业等方面主动践行社会责任。根据Wind统计数据,2019年,公司完成主承销10单企业债、92单公司债,主承销金额636亿元,行业排名第15位。2020年,公司完成主承销7单企业债、136单公司债,主承销金额754亿元,融资家数和融资金额行业排名第14位和第17位;完成主承销39只ABS产品,承销规模合计289亿元,行业排名提升至第17位;通过公司绿色金融业务体系化的管理与推动,公司绿色债市场排名从第37位提升至第14位,并实现绿色债品种全覆盖。2021年,公司全力以赴拓展债券融资业务,完成主承销26单企业债、165单公司债、1单可交换债,合计承销规模874.89亿元,排名行业第16位;完成主承销50只ABS产品,承销规模合计470.13亿元,行业排名提升至第11位;充分发挥新取得的银行间市场牌照价值,率先实现资产支持票据主承销突破,完成8只ABN项目承销,承销规模行业排名第9位;积极响应绿色金融发展要求,全年承销发行绿色债券和ABS产品共6只,融资规模38.99亿元,位居行业前十。报告期内,公司的债券融资综合业务能力得到业界和相关机构认可,获得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成为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首家证券业成员单位,在证券业协会公司债券执业能力评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中公司均获得A类评级,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优秀受托管

理机构”“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券优秀承销商”“资产证券化业务优秀管理人”,中债登“企业债承销杰出机构”,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度创新机构奖、资产证券化?介甫奖优秀碳中和产品奖、2021资本市场“金帆”案例年度债券创新公司等多项荣誉。

③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

在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领域,新三板于2019年末迎来了重要改革,深化改革举措和政策于2020年渐次落地,新三板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丰富,市场结构进一步完善,市场生态进一步优化。2021年9月,新三板改革继续深化,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专注于孵化、培育创新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升公司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竞争力优势。2019年,公司新增挂牌企业4家,行业排名第16位;公司新三板发行股票总额2.91亿元,排名第19位。2020年,公司牢牢把握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机遇,着力打造新三板市场,特别是公司成为首批保荐精选层挂牌项目的券商之一,精选层挂牌家数、再融资规模和持续督导企业家数均进入行业前十,公司新增精选层挂牌企业2家,行业排名第6位,新增精选层融资金额达到2.55亿;新三板发行股票总额7.71亿元,行业排名第8位;持续督导企业家数213家,行业排名第9位。截至2021年末,公司持续督导企业家数164家,行业排名第9位,其中创新层企业36家,行业排名第6位;报告期内完成增发13家,合计募资

3.34亿元;北交所在审家数3家,行业排名第3位。

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业务领域,随着2020年新《证券法》的正式实施首次在法律层面赋予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法定地位和功能,为区域股权市场对接新三板或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提供了法律基础,区域股权市场的业务生态进一步完善。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海峡股交积极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资源环境市场和金融资产市场三个交易平台的资源优势与协同优势,不断完善全方位服务中小微企业资本形成与流转的生态系统。持续夯实区域性股权市场基础功能,健全完善企业分层分板机制,优化企业挂牌准入和审核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挂牌展示服务。依托福建省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孵化基地,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走访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规范化股改,提升企业培育孵化水平;新增设立“专精特新专板”,制定具体服务支持方案,努力为福建省内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综合赋能支持;立足福建闽台地缘优势,以台资板特色板块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两岸资本融合新路径;抓住“双碳”政策机遇,有序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林权、海域权等资源环境权益流转交易服务,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全方位推进区域

股权市场特色化发展。

(三)自营投资业务

1、业务概况

证券自营投资业务主要是指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行为。公司自营投资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投资、固定收益投资和另类投资三大类业务,从事股票、债券、衍生品、股权、另类等多品种自营投资、交易和做市服务。另类投资是指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产品投资业务的行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兴证投资开展另类投资业务。

权益自营投资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挖掘优秀企业,优化持仓组合。公司深入贯彻“研究创造价值”的指导思想,积极加强调研工作,拓宽行业覆盖范围,深耕行业研究,加强市场研判,股权投资业务以优质成长及蓝筹品种配置为主。

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方面,公司善于把握阶段性机会,多年来债券投资收益在业内排名领先;同时,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严格控制入池债券的信用等级,加强与持仓债券相关信用主体之间的调研跟踪,有效降低债券违约率。

另类投资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兴证投资积极开展另类投资相关业务,目前已形成以股权投资和科创板跟投为主体、创新类固收为补充的战略布局。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通知》(中证协发[2016]253号),要求全行业按照新出台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对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进行自查并上报整改方案。兴证投资已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规范整改工作。

2、具体经营情况

权益自营投资业务方面,近年来A股股指总体呈现震荡波动格局,结构性机会较多。面对市场的变化,公司坚持价值投资,注重平衡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稳健开展自营业务,报告期内每年的投资收益皆跑赢大盘指数。2019年,A股指数波动上升,公司以基本面及可持续增长能力良好的蓝筹股配置为主,报告期内估值显著上升。2020年,公司拓宽行业覆盖范围,加强市场研判,股权投资业务在继续保持以蓝筹品种配置

为主的情况下,抓住了半导体、消费电子、互联网、医药、机械等领域的结构性机会,报告期内投资业务稳定发展。2021年,A股市场分化显著,围绕“风格切换”和“板块轮动”,整体呈现一波三折的震荡格局,公司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高度重视风控工作,以成长及蓝筹品种为主要配置方向,把握A股和港股市场中军工、新能源、医药、化工和银行等领域的结构性机会,前瞻性动态调整资产结构,加强仓位管理,适度运用择时性波段投资策略,报告期内取得较好投资收益。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方面,报告期内,2019年债券市场收益率处于历史相对低位,信用违约风险升高,民企信用违约频发,国企的违约率也有所增长。公司积极把握收益率阶段性波动的机会,获取息差配置收益和阶段交易性收益,投资收益率显著增长,跑赢中债指数;同时,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严格控制入池债券的信用等级,有效降低债券违约率。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国内经济处于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的叠加影响,整体宏观经济动能较弱,货币政策呈现中性偏松的状态。与此同时,全球大宗商品价格随着疫情的反复发展而大幅波动。在利多和利空因素交际的情况下,债券市场利率呈现窄幅波动的震荡行情。从信用违约风险看,信用债分化持续升级,虽然国企债券违约现象有所控制,但是民企违约压力依然存在;城投债区域信用利差继续扩大。公司有效把握住经济恢复期资金面相对宽松、市场波动有限、存在息差价值的市场特征,适度增加配置持仓规模并择机进行波段操作,获取了较好投资收益;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债券信用风控体系,持续优化持仓结构。另类投资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兴证投资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兴证投资以主动投资管理为主,主要投资领域包括一级市场股权、FOF/MOM、类固收产品以及其他优质另类投资项目。除上述投资领域外,兴证投资还参与货币基金等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投资以进行日常流动性管理。近年来,兴证投资专注股权投资主业,重点聚焦半导体、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材料、节能环保、高端制造、医疗生物等行业,逐步奠定以股权投资为主,以创新类固收、定增等业务为辅的另类投资科学发展方向。2019年,兴证投资在投股权项目14个,投资规模合计4.42亿元。2020年,兴证投资共完成11个股权项目投资。同时,作为市场首批科创板保荐机构的另类子公司,全年积极推进10个科创板跟投项目。2021年,兴证投资收入利润水平创历史新高,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布局进一步完善,具备特色的内外部合作生态圈稳步构建,并在2021年度“投中榜·有限合伙人榜单”评选中荣获“中国最佳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有限合伙人TOP 20”

奖项。

(四)海外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证(香港)金控是公司境外金融控股平台,兴证(香港)金控主要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兴证国际开展海外业务。兴证(香港)金控及其持有的兴证国际在香港开展环球证券及期货经纪、机构销售与研究、企业融资、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金融服务。自2012年开业以来,历经重组及增资扩股,兴证国际于2016年10月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并于2019年1月成功在香港联交所转主板上市。经过几年发展,目前兴证国际已逐步在香港市场建立稳固根基,并跻身成为香港主要的综合型券商之一。

2、具体经营情况

近年来兴证国际逐步完善财富管理与大机构业务双轮驱动的业务体系,推进零售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强化投行专业能力,培育资管业务品牌影响力,巩固投研业务优势,持续加强跨境联动。

2019年,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兴证国际顺应海外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的市场结构和发展趋势,审慎发展资本类业务,注重风险收益平衡。经纪业务平稳发展,据港交所数据显示,兴证国际港股托管市值在中资券商中排名第7位。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据Bloomberg显示,2019年兴证国际股权融资额在中资券商中排名第9位,债权融资额在中资券商中排名第6位。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2019年度公司境外子公司证券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排名位居全行业第16名。同时,公司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参与澳门首单公募公司债——珠海华发莲花债的发行。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线持续丰富,销售渠道不断完善,设立首支公募基金“中国核心资产基金”,并与多家银行达成产品上架协议。海外研究服务表现出色,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在第九届中国证券金紫荆奖颁奖典礼上获颁“最具创新能力研究机构”称号,在2019年度香港中资基金业协会第四届“离岸中资基金大奖”颁奖典礼荣膺“最佳研究机构(BestResearch)”奖项。

2020年,在经纪业务方面,兴证国际推出全新港美股一站式手机交易平台“兴港通”APP,港股交易量同比增幅超市场,截至2020年末在香港中央结算所的港股托管

市值在30家中资券商中排名第8位。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据Bloomberg显示,2020年兴证国际股权融资额在中资券商中排名第15位,债权融资额在中资券商中排名第10位。机构研究服务方面,海外研究保持出色表现,在第十八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荣膺“港股及海外市场研究”第一名,在第十四届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评选中荣膺“海外研究”第一名,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021年,兴证国际深入推进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强化客户服务能力,积极打造具有兴证国际特色内容及生态圈的海外线上财富管理平台“财富荟”,首次获选2021年彭博商业周刊海外券商类“最佳财富管理平台奖”,截至2021年末在香港中央结算所的港股托管市值位列31家中资券商第10位;有效把握市场需求,持续完善资管产品线,强化产品供给能力,报告期内,旗下“兴证国际核心精选系列——中国核心资产基金”获批“北上互认基金”,成为香港中资券商资产管理公司中独立运作并达到内地香港两地基金互认的首只股票型公募基金。与此同时,聚焦打造机构客户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投行业务专业能力,强化团队建设和项目储备,根据彭博数据显示,2021年兴证国际股权融资额及债权融资额在中资券商中均排名第7位,市场竞争力较上年显著提升;海外研究服务保持出色表现,持续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专业化、前瞻性的优质服务,在第十九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荣膺“港股及海外市场研究”第一名,在第十五届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评选中荣膺“海外研究”第一名,市场影响力稳居行业首位。

十、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1、自有房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拥有24处房产,并已取得该等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详细地址建筑面积(M2)
1兴业证券沪房地浦字(2009)第045528号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1号20-22层6,576.54
2兴业证券沪房地浦字(2011)第031187号民生路1199弄3号地下1、1-4层4,510.20
3兴业证券榕房权证R字第0810145号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268号整幢21,922.94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详细地址建筑面积(M2)
4兴业证券榕房权证R字第0609865号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大路北大新村2号楼6、7、8附属间26.27
5兴业证券榕房权证R字第0607361号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2层1,492.46
6兴业证券榕房权证R字第0607359号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3层1,482.11
7兴业证券榕房权证R字第0534222号福州市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1层6号车位33.47
8兴业证券榕房权证R字第0534224号福州市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1层7号车位33.16
9兴业证券榕房权证R字第0607362号福州市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1层15号车位27.70
10兴业证券榕房权证R字第0607364号福州市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1层16号车位30.46
11兴业证券榕房权证R字第0607368号福州市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1层17号车位29.57
12兴业证券厦地房证第00219294号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1号一层C单元1,021.85
13兴业证券房权证南房字第9829513号南平市滨江路399号冠林大厦1-3、10层1,977.16
14兴业证券明房权证字第125497号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号兴业大厦地下层2号21.71
15兴业证券明房权证字第125447号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号兴业大厦三层898.94
16兴业证券明房权证字第125403号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号兴业大厦四层916.92
17兴业证券上海金陵东路证券营业部沪房地黄字(2005)第007664号上海市金陵东路368-378号二层、底层楼梯间1,180.02
18兴业证券南平滨江中路证券营业部南房权证字第200909755号南平市八一路132号裕达广场3幢1层13号41.96
19兴证期货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99304号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103.70
20兴证期货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97219号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133.79
21兴证期货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97115号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82.10
22兴证期货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95905号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99.47
23兴证期货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97037号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99.47
24兴证期货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97419号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77.07

2、租赁房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向第三方承租的用于开展经营活动且面积在500平米以上的房产共计88处。

除以下所述情形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所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有权出租该等房产,租赁合同的内容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拘束力,公司租赁该等房产的行为合法有效:

(1)租赁房产中共有5处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未提供租赁房产的房屋产权证明,但提供了租赁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2)租赁房产中共有1处租赁房产的出租方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提供房屋或土地产权证明,但提供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租赁房产中共有3处租赁房产出租方未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但出租方已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并出具书面说明,对其拥有相关租赁房产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

虽然公司部分租赁房产存在产权瑕疵,但公司租赁该等瑕疵物业的各证券营业部均正常使用相关房产,且周边可替代的办公场所较多,公司更换办公场所继续经营较容易,因此上述瑕疵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共拥有24宗土地使用权(即本配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1、自有房产”所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拥有的24处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并已取得该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详细地址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截至日期
1兴业证券沪房地浦字(2009)第045528号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1号20-22层商办用地2054.12.23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详细地址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截至日期
2兴业证券沪房地浦字(2011)第031187号民生路1199弄3号地下1、1-4层商办用地2054.12.23
3兴业证券榕鼓国用(2009)第00262510361号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268号湖东大厦整幢1,110.10写字楼2044.02.01
4兴业证券榕鼓国用(2006)第00222607082号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2层80.50商业2042.05.15
5兴业证券榕鼓国用(2006)第00222604843号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3层79.90商业2042.05.15
6兴业证券榕鼓国用(2006)第00222610359号福州市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地下一层6#车位1.80车位2042.05.15
7兴业证券榕鼓国用(2006)第00222610358号福州市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地下一层7#车位1.80车位2042.05.15
8兴业证券榕鼓国用(2006)第00222610357号福州市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地下一层15车位1.50车位2042.05.15
9兴业证券榕鼓国用(2006)第00222610356号福州市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地下一层16#车位1.60车位2042.05.15
10兴业证券榕鼓国用(2006)第00222610355号福州市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17车位1.60车位2042.05.15
11兴业证券榕鼓国用(2010)第00202503245号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大路北大新村2座6、7、8号附属间3.60附属间2061.11.13
12兴业证券厦地房证第00219294号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1号一层C单元152.78商服2061.12.01
13兴业证券明国用(2006)第7117号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号兴业大厦地下层2号车库1.60车库2039.12.29
14兴业证券明国用(2006)第7118号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号兴业大厦四层67.56商服2039.12.29
15兴业证券明国用(2006)第7119号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号兴业大厦三层66.24商服2039.12.29
16兴业证券上海金陵东路证券营业部沪房地黄字(2005)第007664号上海市金陵东路368-378号1,356商业2047.07.29
17兴业证券南国用(2003)第187号南平市八一路裕达广场3-13、15号5.70店面2043.12.19
18兴业证券南国用(2003)第11658号南平市滨江路399号冠林大厦1-3层、10层102.90金融保险2044.08.24
19兴证期货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99304号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8.00住宅2049.04.26
20兴证期货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95905号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8.00住宅2049.04.26
21兴证期货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97037号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8.00住宅2049.04.26
22兴证期货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6.00住宅2049.04.26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详细地址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截至日期
0097419号
23兴证期货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97115号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6.00住宅2049.04.26
24兴证期货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97219号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10.00住宅2049.04.26

2、专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10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到期日取得方式
1兴业证券手机的图形用户界面(多类理财展示)ZL201830465148.1外观设计2018.08.212028.08.20原始取得
2兴业证券手机的图形用户界面(水晶悬浮球)ZL201830437189.X外观设计2018.08.092028.08.08原始取得
3兴业证券手机的图形用户界面(兴历界面)ZL201830464733.X外观设计2018.08.212028.08.20原始取得
4兴业证券带会员中心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ZL202030467961.X外观设计2020.08.172030.08.16原始取得
5兴业证券手机的图形用户界面(新股申购)ZL202030468157.3外观设计2020.08.172030.08.16原始取得
6兴业证券带用户账户信息展示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ZL202030468156.9外观设计2020.08.172030.08.16原始取得
7兴业证券带理财商城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ZL202030467954.X外观设计2020.08.172030.08.16原始取得
8兴业证券带多个股票共同展示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ZL202030467962.4外观设计2020.08.172030.08.16原始取得
9兴业证券手机的图形用户界面(基金投顾)ZL202030468158.8外观设计2020.08.172030.08.16原始取得
10兴业证券手机的协议签署图形用户界面ZL202030682587.5外观设计2020.11.112030.11.10原始取得

3、注册商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163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
1兴业证券1607986362021.07.21-2031.07.20
2兴业证券1595784362021.06.28-2031.06.27
3兴业证券1639784352021.09.21-2031.09.20
4兴业证券8134838412021.04.21-2031.04.20
5兴业证券8134772362021.06.14-2031.06.13
6兴业证券21010651362017.10.14-2027.10.13
7兴业证券21010646362017.10.14-2027.10.13
8兴业证券21010634362017.10.14-2027.10.13
9兴业证券21010626362017.10.14-2027.10.13
10兴业证券21010489362017.10.14-2027.10.13
11兴业证券21010456362017.10.14-2027.10.13
12兴业证券21010431362017.10.14-2027.10.13
13兴业证券21010154362017.10.14-2027.10.13
14兴业证券302210859362012.04.02-2022.04.01
15兴业证券302210840362012.04.02-2022.04.01
16兴业证券18118988362016.11.28-2026.11.27
17兴业证券18118801362016.11.28-2026.11.27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
18兴业证券18118710362016.11.28-2026.11.27
19兴业证券18118687362016.11.28-2026.11.27
20兴业证券1811841192016.11.28-2026.11.27
21兴业证券1811835092016.11.28-2026.11.27
22兴业证券11079225362013.11.28-2023.11.27
23兴业证券10700379362013.05.28-2023.05.27
24兴业证券10700373362013.05.28-2023.05.27
25兴业证券9262637362012.04.07-2022.04.06
26兴业证券9074354362012.02.28-2022.02.27
27兴业证券9074328362012.02.28-2022.02.27
28兴业证券8544260362021.11.21-2031.11.20
29兴业证券7048134362020.08.28-2030.08.27
30兴业证券6996712362020.07.07-2030.07.06
31兴业证券6686701362020.04.14-2030.04.13
32兴业证券6006786362020.02.28-2030.02.27
33兴业证券6006785362020.02.28-2030.02.27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
34兴业证券3603311362015.09.14-2025.09.13
35兴业证券24532857422018.05.28-2028.05.27
36兴业证券2453217292018.05.28-2028.05.27
37兴业证券24515894362018.06.14-2028.06.13
38兴业证券24515863362018.06.14-2028.06.13
39兴业证券24516304362018.06.14-2028.06.13
40兴业证券24727739422018.06.28-2028.06.27
41兴业证券24723729362018.06.28-2028.06.27
42兴业证券2472802592018.06.28-2028.06.27
43兴业证券24714778422018.06.28-2028.06.27
44兴业证券24713739362018.06.28-2028.06.27
45兴业证券2471542592018.06.28-2028.06.27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
46兴业证券24731973422018.06.28-2028.06.27
47兴业证券24722972362018.06.28-2028.06.27
48兴业证券2473114592018.06.28-2028.06.27
49兴业证券24717367422018.06.28-2028.06.27
50兴业证券24715860362018.06.28-2028.06.27
51兴业证券2472533692018.06.28-2028.06.27
52兴业证券24532593422018.07.07-2028.07.06
53兴业证券24532402422018.07.07-2028.07.06
54兴业证券2545709192018.07.21-2028.07.20
55兴业证券25448350362018.07.28-2028.07.27
56兴业证券25457074362018.07.28-2028.07.27
57兴业证券26914375352018.09.21-2028.09.20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
58兴业证券33997673412019.06.14-2029.06.13
59兴业证券33999532362019.06.14-2029.06.13
60兴业证券34011009352019.06.14-2029.06.13
61兴业证券34069069212019.06.14-2029.06.13
62兴业证券34061266202019.06.14-2029.06.13
63兴业证券34063924182019.06.14-2029.06.13
64兴业证券34055060162019.06.14-2029.06.13
65兴业证券34092598202019.06.14-2029.06.13
66兴业证券34087603212019.06.14-2029.06.13
67兴业证券34080109422019.06.14-2029.06.13
68兴业证券34078901362019.06.14-2029.06.13
69兴业证券35223376362019.08.07-2029.08.06
70兴业证券35223954362019.08.07-2029.08.06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
71兴业证券35234552412019.08.14-2029.08.13
72兴业证券35224765362019.08.21-2029.08.20
73兴业证券35244329362019.08.21-2029.08.20
74兴业证券35232710362019.08.21-2029.08.20
75兴业证券35240006362019.08.21-2029.08.20
76兴业证券35231581362019.08.21-2029.08.20
77兴业证券35236190362019.08.21-2029.08.20
78兴业证券35235415362019.08.21-2029.08.20
79兴业证券35231167362019.08.21-2029.08.20
80兴业证券35227387362019.08.21-2029.08.20
81兴业证券35227372362019.08.21-2029.08.20
82兴业证券35224699362019.08.21-2029.08.20
83兴业证券34092654352019.09.07-2029.09.06
84兴业证券34100349282019.09.14-2029.09.13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
85兴业证券34098298162019.09.14-2029.09.13
86兴业证券34083180182019.09.28-2029.09.27
87兴业证券34081667252019.09.28-2029.09.27
88兴业证券3407819292019.11.14-2029.11.13
89兴业证券35223984362019.12.28-2029.12.27
90兴业证券35223979362019.12.28-2029.12.27
91兴业证券35235657362021.03.14-2031.03.13
92兴业证券35236496362021.03.14-2031.03.13
93兴业证券53523321362021.09.28-2031.09.27
94兴业证券53527710362021.09.28-2031.09.27
95兴业证券53532968362021.09.28-2031.09.27
96兴业证券53537514362021.09.28-2031.09.27
97兴业证券53538495362021.09.28-2031.09.27
98兴业证券5549848692021.11.14-2031.11.13
99兴业证券55522265162021.11.14-2031.11.13
100兴业证券55509207182021.11.14-2031.11.13
101兴业证券55495407212021.11.14-2031.11.13
102兴业证券55525575252021.11.14-2031.11.13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
103兴业证券55525595282021.11.14-2031.11.13
104兴业证券55517510352021.11.14-2031.11.13
105兴业证券55490646362021.11.14-2031.11.13
106兴业证券55520767412021.11.14-2031.11.13
107兴业证券55504804202021.11.21-2031.11.20
108兴业证券55508424242021.11.21-2031.11.20
109兴业证券55489079382021.11.21-2031.11.20
110兴业证券55510791422021.11.21-2031.11.20
111兴业证券55504705362021.11.14-2031.11.13
112兴证全球基金20568249362017.10.21-2027.10.20
113兴证全球基金18142973362017.12.21-2027.12.20
114兴证全球基金18142687362017.02.14-2027.02.13
115兴证全球基金8612314362021.12.28-2031.12.27
116兴证全球基金16066324362016.03.07-2026.03.06
117兴证全球基金12790855362015.01.07-2025.01.06
118兴证全球基金12790829362014.12.21-2024.12.20
119兴证全球基金12790815362015.03.28-2025.03.27
120兴证全球基金12790808362015.03.28-2025.03.27
121兴证全球基金12790775362014.12.07-2024.12.06
122兴证全球基金12790714362014.12.21-2024.12.20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
123兴证全球基金12790607362015.03.28-2025.03.27
124兴证全球基金8188809362021.05.14-2031.05.13
125兴证全球基金8188789362021.07.07-2031.07.06
126兴证全球基金8188760362021.05.14-2031.05.13
127兴证全球基金8188754362021.11.07-2031.11.06
128兴证全球基金8188687362021.05.14-2031.05.13
129兴证全球基金8188672362021.05.14-2031.05.13
130兴证全球基金8184891362021.07.07-2031.07.06
131兴证全球基金8184883362021.05.14-2031.05.13
132兴证全球基金8184867362021.05.14-2031.05.13
133兴证全球基金8184845362021.06.14-2031.06.13
134兴证全球基金8184831362021.05.14-2031.05.13
135兴证全球基金8184773362021.11.07-2031.11.06
136兴证全球基金8184748362021.05.14-2031.05.13
137兴证全球基金8181411362021.05.07-2031.05.06
138兴证全球基金12790684362015.08.14-2025.08.13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
139兴证全球基金12790662362015.03.28-2025.03.27
140兴证全球基金12790561362015.10.07-2025.10.06
141兴证全球基金12790534362015.10.21-2025.10.20
142兴证全球基金18142515362016.12.07-2026.12.06
143兴证全球基金24157506362018.09.21-2028.09.20
144兴证全球基金29372209362019.01.07-2029.01.06
145兴证全球基金28795303362019.03.14-2029.03.13
146兴证全球基金37509575362019.12.14-2029.12.13
147兴证全球基金37512784362019.12.28-2029.12.27
148兴证资管22979828362018.02.28-2028.02.27
149兴证资管22979763362018.02.28-2028.02.27
150兴证资管22678690362018.02.21-2028.02.20
151兴证资管22678680362018.02.21-2028.02.20
152兴证资管22678493362018.02.21-2028.02.20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专用权期限
153兴证(香港)金控303533599362015.09.11-2025.09.10
154兴证(香港)金控303533580362015.09.11-2025.09.10
155兴证(香港)金控303533607362015.09.11-2025.09.10
156兴证(香港)金控303533616362015.09.11-2025.09.10
157兴证(香港)金控304711077362018.10.25-2028.10.24
158兴证(香港)金控3047110869/16/35/36/38/41/422018.10.25-2028.10.24
159兴证(香港)金控304990131362019.07.12-2029.07.11
160兴证(香港)金控304990159362019.07.12-2029.07.11
161兴证(香港)金控304990168362019.07.12-2029.07.11

注:第14、15、153至161项商标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于香港注册的商标;第34、131、133项商标处于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4、著作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5项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类型
1兴业证券机智猫吉祥物02闽作登字-2017-F-000361072017.07.31美术
2兴业证券机智猫吉祥物01闽作登字-2017-F-000361032017.07.31美术
3兴业证券机智猫图形闽作登字-2018-F-000591892018.09.07美术
4兴业证券e小兴闽作登字-2018-F-000628442018.09.25美术
5兴业证券机智猫图形平面延展形象闽作登字-2018-F-000754782018.11.01美术

5、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35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
1兴业证券“优理宝”理财顾问财富服务平台2011SR0908032011.12.06
2兴业证券金融量化研究及知识管理平台软件2011SR0339482011.06.02
3兴业证券基于ESB的兴业证券内部信息交换规范、标准及应用平台2012SR1021922012.10.30
4兴业证券证券公司非现场稽核分析系统2013SR0452852013.05.16
5兴业证券兴业证券服务管理类开发平台2013SR0267262013.03.21
6兴业证券兴业证券企业培训平台2014SR0900242014.07.03
7兴业证券基于大数据分析和复杂事件处理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2015SR1660012015.08.26
8兴业证券兴业证券自主可控流程引擎系统2017SR3780462017.07.18
9兴业证券兴业证券高性能中台服务总线系统2017SR3780292017.07.18
10兴业证券兴证e家移动办公平台2017SR4878032017.09.04
11兴业证券AFA-M理财顾问移动服务平台2017SR5502982017.09.27
12兴业证券产品管理信息系统2017SR5509082017.09.27
13兴业证券大投行业务管理系统2017SR5508622017.09.27
14兴业证券兴伙伴经纪人移动展业平台[简称:兴伙伴]V1.0.12018SR1800002018.03.19
15兴业证券兴业证券接口自动化测试软件V1.02019SR07208402019.07.12
16兴业证券兴业证券优理宝软件[简称:优理宝]V1.02019SR06126592019.06.14
17兴业证券兴业证券SmartCloud交易云服务平台[简称:SmartCloud平台]2020SR11252492020.09.18
18兴业证券兴业证券SmartQuant量化服务平台[简称:SmartQuant平台]V2.4.02020SR11252422020.09.18
序号权利人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
19兴业证券兴业证券SmartTrader智能交易员终端[简称:智能交易员终端]V2.9.32020SR11252352020.09.18
20兴业证券金融资讯数据仓库应用系统[简称:资讯数仓应用系统]V1.02020SR10425732020.09.04
21兴业证券软件质量控制平台[简称:质控平台]V1.02020SR11841152020.09.29
22兴业证券兴业证券采集与任务调度系统[简称:调度平台]V1.02020SR12549702020.11.17
23兴业证券兴业证券数据门户系统[简称:兴业证券数据门户]V1.02020SR12427372020.10.23
24兴业证券兴业证券运维平台[简称:XOPS]V2.12021SR15681862021.10.26
25兴业证券兴业证券运维中台[简称:XMIDOPS]V2.02021SR15681872021.10.26
26兴业证券兴业证券安全运营统一协作平台[简称:协作平台]V1.02021SR18814902021.11.24
27兴证期货兴证期货通期货交易软件V1.8.02020SR04342122020.05.11
28兴证期货兴证期货APPios版软件V5.1.02019SR01995652019.03.01
29兴证期货兴证期货APP安卓版软件V5.1.02019SR02016402019.03.01
30兴证期货兴证期货财富管理后台系统2.2.52018SR6009362018.07.31
31兴证期货兴证期货财富管理安卓版系统2.2.52018SR5988142018.07.30
32兴证期货兴证期货财富管理ios版系统2.2.52018SR5988182018.07.30
33兴证国际兴港通APP软件[简称:兴港通]V1.002019SR09292092019.09.06
34兴证咨询服务兴港通APP软件(安卓版)[简称:兴港通]V1.02020SR01653812020.02.24
35兴证咨询服务兴证国际开户宝1.02019SRE0098512019.03.18

6、注册域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29项注册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域名域名注册日期域名到期日期
1兴业证券xyzq.com.cn2000.05.162025.05.16
2兴业证券xyzq.cn2003.03.172026.03.17
3兴业证券xyzqmail.com.cn2011.03.172026.03.17
4兴业证券xyoa.com.cn2011.03.172026.03.17
5兴业证券xyresearch.com.cn2006.06.302026.06.30
6兴证全球基金xyfunds.com.cn2003.01.172024.01.17
7兴证全球基金xqrz.com.cn2013.01.102024.01.10
8兴证全球基金wisdam.com.cn2013.01.102022.01.10
序号权利人域名域名注册日期域名到期日期
9兴证全球基金aifmc.com2010.05.152024.05.15
10兴证全球基金xzfund.com.cn2010.05.252024.05.25
11兴证全球基金xzfunds.com.cn2010.05.152024.05.25
12兴证全球基金axfmc.com2010.05.152024.05.15
13兴证全球基金xzfunds.com2010.05.152024.05.15
14兴证全球基金xzfund.com2010.05.152024.05.15
15兴证全球基金xyfunds.com2003.01.172024.01.17
16兴证全球基金xqfunds.cn2016.12.082026.12.08
17兴证全球基金axfmc.com.cn2010.05.252024.05.25
18兴证全球基金aifmc.com.cn2010.05.252024.05.25
19兴证全球基金xqfunds.com2016.09.232026.09.23
20兴证期货xyfutures.com.cn2007.09.152023.09.15
21兴证期货xzfutures.com2010.04.272023.04.27
22兴证期货xzfutures.com.cn2010.09.282023.09.28
23兴证期货xzfutures.cn2010.09.282023.09.28
24兴证期货xyfutures.cn2007.09.152023.09.15
25兴证期货兴证期货.公司2014.08.212023.08.21
26兴证期货兴证期货.中国2013.04.222023.04.22
27兴证期货兴证期货.cn2013.04.222023.04.22
28兴证国际xyzq.com.hk2011.04.082023.04.08
29兴证咨询服务xzgjzx.com2017.08.162024.08.16

7、交易席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交所、深交所拥有78个交易席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场所席位数(单位:个)
1上海证券交易所49
2深圳证券交易所29
合 计78

十一、发行人主要业务资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资格、许可情况如下:

(一)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1、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2月12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公司下属109家分公司及158家证券营业部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营业执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000158159898D的《营业执照》,公司境内各分支机构均已取得各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3、其他主要业务资格取得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的其他主要业务资格情况如下:

序号业务资质名称资质核准单位现有资质证明签发日期
1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2008.03.31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福建省通信管理局2018.03.08(有效期限至2022.12.19)
3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08.30
4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2017.12.12
5代办系统主办券商股份转让和股份报价业务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2003.05.28
2011.04.01
6公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2010.10.19
7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资格国家外汇管理局2012.02.11
8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2001.05.06
9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2003.02.24
10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从事拆借、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资格中国人民银行2000.01.10
1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序号业务资质名称资质核准单位现有资质证明签发日期
12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上交所2008.04.30
13新股网下询价业务资格--
14证券经纪人制度实施资格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2010.06.04
1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资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07.10.11
16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的资格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08.02
17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资格中国证监会2012.04.13
1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2012.06.11
19自营业务参与利率互换套期保值交易资格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2012.06.18
20转融通业务资格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2.11.08
2020.12.04
21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资格上交所2012.09.05
深交所2013.01.12
22柜台市场试点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2012.12.21
2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资格上交所2013.07.01
深交所2019.10.28
2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资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03.21
25非现场开户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备对象)-
26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3.07.18
27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2017.12.12
2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业务资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4.06.24
29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06.24
30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08.22
31港股通业务交易资格上交所2014.10.14
32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中国证监会2017.12.12
3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资格深交所2014.12.01
34上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上交所2015.01.16
35场外期权业务交易商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2018.09.25
36科创板转融券业务资格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9.10.11
37深交所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限深交所2019.12.06
序号业务资质名称资质核准单位现有资质证明签发日期
38创业板转融券业务资格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0.08.19
39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1.01.18
40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中国证监会2021.06.02

(二)下属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公司名称资质内容资质核准单位现有资质证明签发日期
兴证全球基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中国证监会2020.12.08
基金销售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受托管理保险资金资格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03.05
受托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资格注-
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中国证监会2021.06.02
兴证全球资本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2020.07.15
兴证期货商品期货经纪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2019.12.23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中国期货业协会2015.01.16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2019.12.23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上海期货交易所2013.08.08
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大连商品交易所2013.11.07
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郑州商品交易所2014.03.25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全面结算会员资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4.02.24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资格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17.05.31
上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上交所2015.12.08
深交所交易参与人资格深交所2019.12.0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期权结算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5.09.23
兴证风险管理基差贸易业务资格(原名为基差交易业务资格)中国期货业协会2018.07.11
仓单服务业务资格
合作套保业务资格2018.09.18
公司名称资质内容资质核准单位现有资质证明签发日期
场外衍生品业务资格(原名为定价服务业务资格)
做市业务资格2019.01.22
兴证资本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资格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5.04.15
福建省兴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资格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5.07.01
兴证资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2021.06.22
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2016.04.14
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资格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01.29
兴证(香港)金控许可投资于境内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2013.06.06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中国证监会2013.04.25
CISI Investment Limited中国人民银行债券通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8.04.02
兴证国际证券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牌照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香港证监会2015.07.28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参与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2012.01.18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期权买卖交易所参与者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2014.10.07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衍生品结算及交收系统(DCASS)直接结算参与者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2014.10.07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证券中央结算系统(CCASS)直接结算参与者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2012.01.18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中华通结算参与者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2014.11.1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中华通交易所参与者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2014.11.10
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结算参与人、承销机构、牵头管理人、全球协调人、协同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2019.12.03
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人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2019.12.03
兴证国际期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期货公司牌照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香港证监会2012.07.13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参与者期货交易商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2012.07.23
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期货结算参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2012.07.23
公司名称资质内容资质核准单位现有资质证明签发日期
与者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公司委托业务资格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17.12.28
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公司委托业务资格大连商品交易所2018.05.30
兴证国际融资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牌照第1类(证券交易)、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香港证监会2015.07.28
兴证国际资管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牌照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5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香港证监会2013.06.0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中国证监会2017.06.19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09.27
境内证券投资中国证监会2017.06.19
港股投资顾问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9.02.21
兴证国际财管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一般及长期业务(包括相连长期业务)牌照香港保险业监管局2019.09.23
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强积金中介人牌照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2015.10.26

注: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就受托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资格出具书面批复文件。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在香港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兴证(香港)金控及其持有的兴证国际开展海外业务。兴证国际主营业务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九、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之“(四)海外业务”的相关内容。

兴证国际通过设立不同子公司在香港开展环球证券及期货经纪、机构销售与研究、企业融资、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投融资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兴证(香港)金控总资产168.10亿港元,净资产44.87亿港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24亿港元,净利润0.36亿港元。

十三、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万元)561,387.11(2010年6月30日)
历次筹资情况发行时间发行类别筹资净额(万元)
2010年9月首发257,011.20
2013年4月定向增发387,253.87
2015年12月配股1,206,366.00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万元)602,643.69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万元)4,535,547.55(2021年12月31日)

十四、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 期限是否有履行 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其他福建省财政厅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财政厅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关于全额认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福建省财政厅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兴业证券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配售股份; 2、福建省财政厅用于认购配售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筹资金;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或者股份代持的情形; 3、若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福建省财政厅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 4、福建省财政厅将在本次配股方案获得兴业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机构核准或批准后实际履行上述承诺。公司本次配股期间待履行
承诺 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 期限是否有履行 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其他承诺分红公司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无重大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认为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可以提议公司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配。2018-2020年
其他承诺分红公司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无重大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定增长,且董事会认为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可以提议公司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2021-2023年待履行

十五、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二百〇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损失。

公司从每年的业务收入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经营的损失。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可以提取员工特别奖励基金。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二百〇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百一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除遵守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外,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对上市公司分红的要求及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无重大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对当年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在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股票或股票与现金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为:

(一)公司利润的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独立董事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二)公司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二百一十三条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如果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对本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公司应当详细论证调整或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通过前款所述方式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在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更本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如实现盈利,则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如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则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二)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三)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年度实现盈利且可分配利润(即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准备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符合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监管要求;

(3)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定增长,且董事会认为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可以提议公司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并在满足《公司章程》和上述现金股利分配规定且确保公司股本合理规模的前提下,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数额和比例时,应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在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决议;

(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果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详细论证调整或变更的必要性和可

行性,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在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二)发行人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度公司2021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年度以总股本6,696,671,6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5,400,901.32元,占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11%。
2019年度以总股本6,696,671,6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5,733,733.92元,占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40%。

2、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4,307.03400,331.43176,253.72
现金分红(含税)-120,540.0953,573.37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30.11%30.4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174,113.46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350,297.3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49.70%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74,113.46万元(含税),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350,297.39万元的比例为49.70%,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本次配股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21年9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十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5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7名。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主要工作经历任职资格批复
1杨华辉董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历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代理总裁,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闽证监许可[2017]8号
2耿勇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曾任福建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副调研员、税政条法处副处长、税政处副处长、调研员等职务。闽证监许可[2015]13号
3孙铮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等职务。闽证监许可[2017]6号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主要工作经历任职资格批复
4吴世农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财务与会计研究分会会长等。曾任厦门大学“中国-加拿大MBA教育中心”主任、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和院长、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学部的学部委员、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4-2013年)、第一至第五届中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评委会副主任和主任、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闽证监许可[2017]10号
5刘红忠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金融学教授、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复旦大学金融史研究中心副主任和复旦大学-杜伦大学联合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和上海市金融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闽证监许可[2018]1号
6叶远航董事在职大学。现任公司董事,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银行保险部总经理,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7月备案
7李琼伟董事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上海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华集团重庆项目总经理助理,辽宁华特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华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12月备案
8刘志辉董事硕士研究生,国际商务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兼任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曾任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福建证监局机构处、上市处、稽查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务。闽证监机构字[2009]17号
9林红珍董事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即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兼任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资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代)等职务。2021年12月备案

注1:根据于2020年3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董事任职资格不再需要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需进行事后备案。

2、监事会成员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主要工作经历任职资格批复
1王仁渠监事会主席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兼任福建省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理事长。曾任福建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处长兼福建省预算编审中心主任,国库处副处长、统计评价处处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处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处长、教科文处处长等职务。闽证监许可[2017]9号
2黄浩监事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监事,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曾任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三明市华兴典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福建省华兴(龙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福建省华兴(泉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福建省华兴(三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12月备案
3许建修监事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监事,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战略管理部经理,投资管理副总监、投资管理总监等职务。2021年12月备案
4张绪光职工监事第二学士学位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副科长,法律法规室副主任、主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合规法务部总监,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等职务。闽证监机构字[2009]8号
5余志军职工监事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审计部总经理、福建省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监事。曾任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2020年10月备案

注1:根据于2020年3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监事任职资格不再需要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需进行事后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主要工作经历任职资格批复
1刘志辉总裁硕士研究生,国际商务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兼任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曾任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福建证监局机构处、上市处、稽查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务。闽证监机构字[2009]17号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主要工作经历任职资格批复
2胡平生副总裁博士,副教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曾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等职务。证监机构字[2007]299号
3郑城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硕士。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兼任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监事长。曾任公司南平滨江路营业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等职务。闽证监机构字[2011]66号
合规总监闽证监函[2017]373号
4黄奕林副总裁博士。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总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产品部总经理等职务。闽证监许可[2017]5号
5孔祥杰副总裁硕士。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公司华林办事处总经理助理、金晖营业部负责人、直属营业部负责人、网点办负责人、湖东路营业部总经理、福州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私人客户总部总监、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等职务。闽证监许可[2019]10号
6林红珍首席财务官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即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兼任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资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代)等职务。闽证监许可[2019]11号
首席风险官2022年5月备案
7李予涛 (LI YUTAO)首席信息官硕士。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曾任美国联合航空公司信息技术开发团队主管、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信息技术CBOT交易系统架构团队主管、北方信托银行信息技术软件架构部经理、郑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助理、首席技术官(CTO)、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SVP)、董事总经理(MD)、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子公司—港胜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闽证监许可[2019]14号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1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相应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1杨华辉董事长268.42
2耿勇董事-
3孙铮独立董事26.00
4吴世农独立董事26.00
5刘红忠独立董事24.50
6叶远航董事-
7李琼伟董事-
8刘志辉董事、总裁254.03
9林红珍董事、首席财务官(即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213.42
10王仁渠监事会主席240.13
11黄浩监事-
12许建修监事-
13张绪光职工监事106.51
14余志军职工监事98.23
15胡平生副总裁237.62
16郑城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233.01
17夏锦良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已退休)234.21
18黄奕林副总裁233.01
19孔祥杰副总裁233.69
20李予涛 (LI YUTAO)首席信息官237.02
合计2,665.80

注1:公司全薪履职的董事、监事会主席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监事税前薪酬总额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发放后再另行披露。注2:2022年4月29日,夏锦良先生辞任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职务,林红珍女士兼任首席风险官。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叶远航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琼伟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浩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许建修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杨华辉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孙铮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上海晅凯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法定代表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财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世农厦门大学教授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新中源丰田汽车能源系统有限公司董事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红忠复旦大学教授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叶远航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中铜东南铜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琼伟上海大潮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魔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申新虎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虎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锦福行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华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华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大华二村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华欣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申新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录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九百大华商城有限公司董事
大连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市民办交华中学法定代表人
刘志辉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
王仁渠福建省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理事长
黄浩福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许建修厦门象宏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厦门象荣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厦门云象智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厦门闽台农水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象佳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厦门象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厦门象屿云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厦门象屿酒业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东坪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市物联网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市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飞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大嶝台贸特色小镇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香境旅游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国际物流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张绪光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余志军福建省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监事
胡平生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郑城美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福建省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监事长
黄奕林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孔祥杰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林红珍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十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该等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并于2021年8月25日发布了《兴业证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

(二)本次配股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1、主要假设及测算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售3股,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96,671,674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股数量按最大可配售数量2,009,001,502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705,673,176股;

(3)假设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考虑发行费用)为14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

(4)假设本次配股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上述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假设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0年分别增长10%、持平和下降10%;

(6)不考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2021年度除本次发行外,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2、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配股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20.12.312021年度/2021.12.31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669,667.17669,667.17870,567.32
假设一: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2020年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00,331.43440,364.57440,364.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91,132.62430,245.89430,245.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00.66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80.64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0.66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80.640.49
假设二: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2020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00,331.43400,331.43400,331.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91,132.62391,132.62391,132.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00.60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80.58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0.60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80.580.45
假设三: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2020年下降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00,331.43360,298.29360,298.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91,132.62352,019.36352,019.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00.54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80.53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0.540.41
项目2020年度/2020.12.312021年度/2021.12.31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80.530.40

3、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测算的上述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测算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额以及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值,最终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等确定。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1)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应对行业竞争新格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擘画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标志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作为构建我国经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和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新《证券法》颁布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加速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等一系列政策红利的指引下,证券行业多个业务条线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市场扩容,证券行业迎来最好的历史机遇期。

与此同时,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监管层“扶优限劣”、打造航母级券商的基调日益强化,资本实力雄厚的券商在竞争中相对优势明显。另一方面,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等举措进一步加剧了国内证券行业的竞争。面对新的行业格局,公司亟需加快资本补充步伐,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提升综合竞争力,为达成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以建设一流证券金融集团为战略目标,坚持一体化发展理念,持续强化集团一体化管理,全面优化集团协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化金融平台所具有的强大规模效

应和协作潜力,为客户提供全业务链全生命周期综合业务服务,提高客户综合收益,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在巩固集团化经营管理优势的同时,加速数智化转型及综合研究服务发展;以大投行为核心,加速业务模式转型与业务结构重塑;以产品销售、基金投顾、机构经纪、融资融券和家族财富为着力点,深化财富管理转型升级;以传统自营业务为基础,积极扩充客户服务类投资交易业务,构建大自营综合业务体系。证券行业具有资本密集型特点,业务发展与资本实力息息相关,资本规模直接决定了业务规模。本次发行将进一步夯实公司资本实力,扩大业务规模,为公司有效贯彻落实集团新发展理念,实现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3)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降低流动性风险,提升抗风险能力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对证券公司的成功运作至关重要。2016年6月和2020年1月,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完善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实力提出更高要求。2020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提出全面风险管理,促进证券公司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合规风控体系建设,全面贯彻“集中、垂直、穿透”管理理念,持续加大对合规风控和信息技术的投入,建立了对风险控制指标的动态监控系统,实现了风险控制指标的实时、动态监控和自动预警,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规定。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只有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才能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潜在风险。通过本次配股补充营运资金,可帮助公司降低流动性风险,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发行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具备了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符合配股的发行条件。

(2)本次发行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政策导向

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等方式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公告《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353号(财税金融类280号)提案答复的函》,表示将继续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充实资本、丰富服务功能、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技术和创新投入、完善国际化布局、加强合规风险管控,积极支持各类国有资本通过认购优先股、普通股、可转债、次级债等方式注资证券公司,推动证券行业做大做强。2020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完善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控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完备性,进一步提升了对证券公司资本配置的导向作用。

2020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的决定》,进一步落实新《证券法》有关要求,支持证券公司充实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随着以净资本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不断深化,政策支持证券公司改善盈利模式、加强风险控制、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新兴业务的持续扩张,当前净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本次配股是公司顺应中国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财富管理业务、机构服务业务、自营投资业务和海外业务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公司的资本实力将获得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在人员储备方面,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公司高管团队对资本市场有着丰富的经验,对证券及金融行业拥有深刻的洞察。公司各业务团队具有多年积累的市场经验,专业能力突出,形成了多项业务品牌。公司重视管理人员的能力提升及后备梯队建设,关注新员工的培养及在岗员工的能力提升,持续加强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储备力量,将培养人才的目标落到实处。上述人员的储备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近年来持续增加在信息技术方面的资源投入,重视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布局,推进数智化转型、以金融科技赋能财富管理与大机构业务“双轮驱动”取得发展新成效。近期,公司金融科技五年战略规划正式落地,携手多家科技龙头企业开启全面战略合作,金融科技融合发展的能力持续提升。公司在信息科技领域的持续投入,为公司业务体系构建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撑架构,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扎实的技术基础。在市场储备方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境内设有109家分公司和158家证券营业部。营业网点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不同地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投资平台。公司拥有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投资银行和投资管理等全业务牌照,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各项财务指标稳健增长,公司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公司将在夯实既有竞争优势的基础上,继续积极布局其它业务领域,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六)公司应对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1、推动落实公司战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抓住证券行业发展新机遇,夯实业务发展基础,提高财富管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投资银行业务、销售交易业务等业务收入,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赢得先机。

2、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已制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使用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与此同时,公司将使用科学、规范的管理手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盈利水平。

3、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积极提升市场份额,力争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4、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谨慎客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等事宜,积极维护股东利益。

(七)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证券业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财政厅是机关法人,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国家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除兴业证券外,福建省财政厅未直接持有其他证券公司的股份。公司的业务独立于福建省财政厅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福建省财政厅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

为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问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财政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出具书面承诺。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本厅除持有兴业证券的股份外,未持有其他证券公司的股份,本厅同时为兴业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2、本厅承诺,将不会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从事对兴业证券构成或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不合理削弱的业务行业,且不会对兴业证券的合法权益进行不法侵害。

3、本厅还保证,本厅将不利用兴业证券控股股东的身份对兴业证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不正当的干预。”

(三)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同业竞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财政厅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之承诺函》,并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内容,公司为避免同业竞争所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和《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关联方包括: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建省财政厅持有公司1,357,523,44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2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公司的关联方。

2、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85,894,40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75%。其中,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88,084,75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29%;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91,320,51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6%;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6,489,13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0%。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的国有独资企业。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3、公司的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一级控股子公司兴证资本、兴证(香港)金控、兴证资管、兴证投资、兴证物业、兴证全球基金、兴证期货,是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详见本配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对外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是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持股比例(%)
一、合营企业
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50
项目持股比例(%)
CIS New China Ever- Growing Fund SP66.95
二、联营企业
福建奕彤投资有限公司48.98
额尔古纳诚诚矿业有限公司47.95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35.73
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50
北京盈科瑞创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7.46
珠海兴证六和启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0
平潭兴证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4
平潭兴证赛富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4
平潭兴杭国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0
平潭兴证创湃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0
平潭两岸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
上海屹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0

4、其他关联方

公司其他关联方包括:

(1)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由上述(1)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3)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元,百分比除外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福建省财政厅证券承销业务收入1,558,528.23933,962.25509,433.95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买卖交易手续费收入5,518,403.661,958,418.832,625,667.20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承销业务收入5,663,565.211,415,094.342,287,735.85
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手续费收入12,228.1247,925.5255,871.21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证券买卖交易手续费收入1,471.701,423.302,235.00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收入1,912.4526,755.94-
平潭兴证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托管手续费收入--136,488.77
平潭兴证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手续费收入1,917,407.1911,440,505.1911,544,831.68
平潭兴证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咨询业务收入-469,102.49-
平潭兴证赛富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托管手续费收入--35,990.62
平潭兴证赛富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手续费收入-845,112.723,015,181.883,042,754.91
平潭兴证赛富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咨询业务收入-123,697.13-
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手续费收入917,632.2711,674,311.1512,264,150.60
厦门兴证优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手续费收入-393,081.753,537,735.75
平潭兴证创湃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手续费收入-2,283,018.80-
平潭兴证创湃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业绩报酬5,688,542.20--
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证券买卖交易手续费收入0.20--
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收入26,579.23--
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买卖交易手续费收入22,945.43--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业务收入285,014.15-6,415,094.32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买卖交易手续费收入19.55269,515.08110,070.29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收入--377,358.49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买卖交易手续费收入124,073.86513,884.25227,892.33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手续费收入--69,181.89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手续费收入-1,008,062.63821,301.64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闽信集团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手续费收入-72,943.276,249.03
合计20,893,210.7335,646,883.8044,070,043.53
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比例0.17%0.38%0.83%

(2)利息收入

单位:元,百分比除外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福建省财政厅债券利息收入7,368,205.866,373,972.014,657,136.39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债券利息收入1,666,492.666,403,078.887,372,281.58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利息收入1,134,238.821,500,000.001,431,515.38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利息收入29,742.47--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利息收入1,190,186.7425,616,254.6917,795,055.12
合计11,388,866.5539,893,305.5831,255,988.47
占利息收入比例0.24%0.95%0.75%

(3)利息支出

单位:元,百分比除外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福建省财政厅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208,228.18317,723.80277,154.89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347,982.91184,331.28581,994.10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40,190.61176,824.0271,653.64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4,981.3060,207.3329,868.40
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431.202,390.2667,416.83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591.575,860.602,885.18
厦门象荣投资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487.60--
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10,204.27--
合计613,097.64747,337.291,030,973.04
占利息支出比例0.02%0.02%0.03%

(4)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百分比除外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房租收入--5,088,596.66
占租赁收入比例--45.53%

(5)向关联方收取的其他业务收入

单位:元,百分比除外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634,199.97
占物业管理收入比例--94.57%

(6)向关联方支付的其他业务支出

单位:元,百分比除外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劳务报酬--383,761.92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支出164,477.75236,334.01273,855.72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福建) 有限公司碳排放权场外交易服务费3,817.80--
合计168,295.55236,334.01657,617.64
占业务及管理费-其他比例0.03%0.03%0.10%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220.932,539.002,054.98
占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比例0.42%0.57%0.57%

2、关联交易余额

(1)应收项目

单位:元,百分比除外

关联方项目名称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关联方发行资管产品其他应收款137,515,614.33179,645,369.66125,651,598.33
合计137,515,614.33179,645,369.66125,651,598.33

(2)应付项目

单位:元,百分比除外

关联方项目名称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租押金--1,000,000.00
福建省财政厅代理买卖证券款73,453.071,377,993.971,060,270.17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174,201.9850,570,595.2915,836,080.34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135,246.2786,091,587.553,729,516.16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27,083,254.89635,056.10
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193.141,898,747.27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2,317.554,003.88
厦门象荣投资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140,002.15--
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557,879.28--
合计1,080,782.75165,125,942.3924,163,673.92

(3)认购关联方发行的债券余额

单位:元,百分比除外

关联方项目名称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福建省财政厅交易性金融资产81,553,000.00101,597,397.26-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51,027,050.00103,117,260.27144,076,820.27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51,804,172.5931,802,506.85
福建省财政厅其他债权投资101,733,506.85101,733,506.85101,733,506.85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债权投资-71,863,917.8171,765,917.81
合计234,313,556.85430,116,254.78349,378,751.78

3、关联方承诺

(1)2019年关联方承诺

公司承诺为子公司兴证资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兴证资管已使用额度人民币6.5亿元。公司承诺为子公司兴证资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兴证资管已使用额度人民币10亿元。公司承诺为子公司兴证风险管理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兴证风险管理已使用额度人民币10亿元。公司承诺为子公司兴证(香港)金控下设特殊目的公司 IS (Hong Kong) InvestmentLimited 发行债券提供备用信用证增信,公司向工商银行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总金额不超过港币25亿元(含港币25亿元,或等值货币),担保期限至2022年12月30日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使用额度为美元2.95亿元。

公司子公司兴证国际承诺为其下属子公司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合计港币2.5亿元,担保期限至2020年1月6日止。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额度尚未使用。

公司子公司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先后为其母公司兴证国际发行美元2亿元及美元0.75亿元债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2020年8月28日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使用额度为美元2.75亿元。

(2)2020年关联方承诺

公司承诺为子公司兴证资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兴证资管已使用额度人民币3.5亿元。

公司承诺为子公司兴证资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兴证资管已使用额度人民币2亿元。

公司承诺为子公司兴证风险管理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兴证风险管理已使用额度人民币6.8亿元。

公司承诺为子公司兴证(香港)金控下设特殊目的公司 IS (Hong Kong) InvestmentLimited 发行债券向备用信用证提供方工商银行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港币 25 亿元,担保期限至2022年12月30日止。公司子公司兴证国际承诺为其下属子公司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均于银行出具授信文件时生效,担保期限至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银行贷款结清之日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即期汇率及股权比例折合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4.85亿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9亿元。

公司子公司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先后为其母公司兴证国际发行美元2亿元及美元0.75亿元债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2020年8月28日止。公司子公司兴证国际分别为全资子公司CISI Investment Limited 于2020年12月22日发行的两笔本金各为450万美元的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担保余额合计900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即期汇率及股权比例折合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3亿元人民币。

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兴证国际为全资子公司CISI Investment Limited在GMRA协议、 ISDA 协议等涉及的交易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合计36.16亿港元,根据即期汇率及股权比例折合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8亿元人民币。

(3)2021年关联方承诺

公司承诺为子公司兴证资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兴证资管未使用借款额度。

公司承诺为子公司兴证资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兴证资管已使用额度人民币2亿元。

公司承诺为子公司兴证(香港)金控下设特殊目的公司 IS (Hong Kong) InvestmentLimited 发行债券向备用信用证提供方工商银行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总金额不超过港币 25 亿,担保期限至2022年12月30日止。

公司承诺为下属子公司兴证国际发行的3年期3亿美元债券提供跨境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项跨境担保余额为3.4亿美元,根据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21.68亿元,直至所担保债权获得全部受偿。

2021年,公司子公司兴证国际为全资子公司 CISI Investment Limited 在GMRA协

议、ISDA 协议等涉及的交易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合计1.92亿美元,根据即期汇率及股权比例折合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36亿元人民币。

4、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中,《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如下:

(1)《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五十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第五十九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重大关联交易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八)审议公司最近一年内对外股权投资及其处置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事项、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处置累计金额大于10亿元的事项以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第一百〇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时,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不同,分别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两名非关联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诚义务:

……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

第一百三十二条 独立董事不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

第一百三十八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职权:

……

(四)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

第一百五十四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

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具体有下列职责:

……

(六)确认关联人名单,控制公司关联交易,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

第一百八十五条 监事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的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关联交易事项第一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十七条 关联交易事项无论金额大小、有无金额(本办法规定豁免的交易除外),均需报告董监事会办公室,由董监事会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对交易的公平性、必要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依照本制度的决策权限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应当至少在公司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编制前向计划财务部报告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

交易进行中发现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人的,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应在第一时间暂停该项交易,并立即补报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一)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公司拟与关联自

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和提供担保除外),是指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四)除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所述情形外,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 公司进行下列关联交易的,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适用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二)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以及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时,应当按交易类别在连续十二月内累计计算

已按照第十八条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第二十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第二十一条 公司提供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及与公司日常经营有关的其他

交易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开展的其他证券业务等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第二十二条 与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第二十条所规定的审计或者评估。第二十三条 公司拟购买关联人资产的价格超过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或者其他投票的便利方式,并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公司应当提供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公司无法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的,应当说明原因,在关联交易公告中作出风险提示,并详细分析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发展的影响。

(二)公司以现金流量折现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独立董事应当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公司应当披露运用包含上述方法在内的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相关数据,并应当与关联人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三)进行前款所述交易的,公司应当在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前条所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内容包括:

(一)意见所依据的理由及其考虑因素;

(二)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向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股东提出同意或者否决该项关联交易的建议。

第二十五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相关方关联交易控制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

(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第二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的

股东可以出席,但应主动申明此种关联关系,并向股东大会详细说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或董事会在通知中未注明的关联交易,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要求其回避。

第二十九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年度报中发表意见。

第三十条 审计部牵头组织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逐笔审计,并确保审计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计报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按照下述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一)已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如果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各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协议经审议通过后,根据其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前项规定办理。

(三)每年新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难以按照前项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的,可以由董监事会办公室组织计划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公司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应当由董监事会办公室组织计划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根据超出量重新提请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

第三十二条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交易总量或其明确具体的总量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主要条款。

协议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而仅说明参考市场价格的,公司在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时,应当同时披露实际交易价格、市场价格及其确定方法、两种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

第三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制度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第三十四条 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计划财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现存在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资源的可能时,应立即提请董事会、监事会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报告。”

2、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依照相关制度履行了决策程序。

(四)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兴业证券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兴业证券与关联方之间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兴业证券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是可行、有效的;兴业证券有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业务发展目标,是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或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分别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000966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101666号”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1977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欲完整了解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可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日常信息披露文件。本节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均根据合并报表口径填列或计算。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6,685,443.394,892,449.404,763,713.70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5,119,189.673,396,632.152,553,680.02
结算备付金661,240.80730,810.39664,049.34
其中:客户备付金364,170.51597,438.40581,738.51
融出资金3,445,847.443,102,502.042,073,506.33
衍生金融资产26,875.684,947.951,538.00
存出保证金918,117.60692,279.31417,467.48
应收款项169,138.18195,185.21241,208.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67,166.49455,249.52862,786.95
金融投资: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6,010,196.164,957,440.144,854,978.03
其他债权投资2,213,285.982,159,238.612,299,638.6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5,284.60249,598.74
长期股权投资472,888.13233,395.17177,326.13
投资性房地产1,032.5510,324.7215,188.07
固定资产79,966.8665,168.5960,669.77
在建工程426.00--
使用权资产85,178.41--
无形资产36,243.4025,915.4820,017.18
商誉1,226.411,226.411,226.41
递延所得税资产114,973.99110,921.71103,659.47
其他资产157,086.61209,630.39250,922.65
资产总计21,746,334.1018,101,969.6617,057,495.52
负债:
短期借款43,344.81386,349.23588,321.11
应付短期融资款797,075.21858,321.93636,518.92
拆入资金150,041.1153,007.9350,544.44
交易性金融负债198,754.46261,701.98399,339.94
衍生金融负债47,474.4313,267.831,802.3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024,531.742,578,065.292,575,643.29
代理买卖证券款6,051,227.094,453,526.303,460,489.84
代理承销证券款10,000.0013,660.39-
应付职工薪酬660,320.49547,976.10434,381.10
应交税费206,219.28186,639.4790,366.07
应付款项576,463.67266,833.69213,379.16
合同负债7,152.416,351.95-
应付债券5,288,179.514,317,525.554,537,519.37
预计负债--340.00
租赁负债84,700.52--
长期借款--299,918.69
递延所得税负债22,269.772,580.061,080.58
其他负债43,032.0572,619.5263,481.95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负债合计17,210,786.5514,018,427.2113,353,126.8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69,667.17669,667.17669,667.17
资本公积1,437,695.181,437,695.181,437,458.7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6,929.4335,609.3049,872.52
盈余公积230,854.96201,098.88171,699.10
一般风险准备599,043.51501,844.64416,668.20
未分配利润1,154,753.95927,941.96697,861.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118,944.203,773,857.133,443,227.01
少数股东权益416,603.35309,685.32261,141.6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535,547.554,083,542.453,704,368.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1,746,334.1018,101,969.6617,057,495.52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3,864,888.613,249,675.222,937,636.85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3,177,486.652,340,989.391,792,763.12
结算备付金697,536.49679,660.22596,487.79
其中:客户备付金437,545.80571,744.32533,317.18
融出资金3,378,865.572,898,513.461,738,942.99
衍生金融资产26,429.474,663.201,079.40
存出保证金252,463.00166,776.6345,388.72
应收款项48,784.9236,000.9126,113.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15,493.68355,858.51631,858.22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4,439,973.893,471,588.213,566,897.13
其他债权投资2,213,285.982,159,238.612,299,638.6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5,284.60249,598.74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1,106,670.93708,231.79598,546.45
投资性房地产841.0710,123.7915,188.07
固定资产74,244.7360,702.9055,929.75
使用权资产66,495.57--
在建工程426.00--
无形资产32,545.2222,867.4117,066.08
递延所得税资产46,975.4164,107.3968,700.11
其他资产157,850.79181,412.71239,722.66
资产总计17,023,771.3314,324,705.5513,088,795.39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797,075.21852,449.83439,001.73
拆入资金150,041.1153,007.9350,544.44
衍生金融负债41,981.078,664.15985.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863,454.752,300,782.452,267,327.94
代理买卖证券款3,575,845.172,886,677.602,284,359.16
代理承销证券款10,000.0013,660.39-
应付职工薪酬375,542.44366,801.12327,921.73
应交税费111,904.3785,665.2156,677.27
应付款项432,158.85113,138.6759,916.63
合同负债6,659.556,231.02-
预计负债--340.00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4,907,966.774,125,522.594,332,466.38
租赁负债65,600.82--
其他负债25,934.1927,264.0921,478.69
负债合计13,364,164.3010,839,865.069,841,019.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69,667.17669,667.17669,667.17
资本公积1,423,411.581,423,411.581,423,411.5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9,816.9232,071.0535,430.71
盈余公积230,854.96201,098.88171,699.10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一般风险准备439,833.32380,321.17321,521.60
未分配利润866,023.09778,270.65626,045.5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659,607.043,484,840.493,247,775.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7,023,771.3314,324,705.5513,088,795.39

(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897,216.881,757,968.721,424,953.59
利息净收入172,416.48116,735.1075,052.34
其中:利息收入471,139.94420,510.52417,670.79
利息支出298,723.46303,775.42342,618.4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10,579.70777,806.31439,381.53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56,074.54277,816.97156,325.88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24,223.19137,869.5974,391.66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4,205.4914,017.6829,526.7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7,840.71511,896.73260,076.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363.39-183.766,265.99
其他收益19,780.9319,742.2023,036.5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0,319.56-37,688.20155,652.96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770.572,679.07-2,583.44
其他业务收入311,127.85366,754.81474,375.3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1.0842.71-38.16
二、营业总支出1,126,417.191,138,001.611,158,889.30
税金及附加10,720.519,886.745,957.55
业务及管理费813,063.38675,787.56602,934.91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4,329.3261,069.8374,895.03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2,080.012,672.52-201.66
其他业务成本309,042.63388,584.96475,303.47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70,799.69619,967.11266,064.29
加:营业外收入60.14229.43250.17
减:营业外支出4,535.324,646.173,360.1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66,324.51615,550.37262,954.31
减:所得税费用180,782.65157,159.7471,425.0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85,541.86458,390.64191,529.2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85,541.86458,390.64191,529.2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4,307.03400,331.43176,253.7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11,234.8358,059.2115,275.5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601.93-23,778.8039,601.7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679.87-14,263.2235,342.5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907.234,264.408,890.8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8,907.234,264.408,890.8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27.36-18,527.6226,451.73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89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0,472.09-7,704.6121,472.64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3,818.9980.5615.89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425.74-10,903.564,975.09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922.06-9,515.584,259.18
七、综合收益总额572,939.94434,611.84231,130.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65,627.17386,068.21211,596.25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7,312.7748,543.6319,534.7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10.600.2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10.600.26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897,690.65875,224.10694,846.82
利息净收入146,765.98106,651.3162,341.31
其中:利息收入428,901.84366,574.75354,727.82
利息支出282,135.86259,923.45292,386.5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76,573.63410,319.43218,543.68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31,487.18262,164.55144,195.88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19,567.26131,479.0863,626.33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0,401.77277,649.90214,850.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22.19-314.6566.44
其他收益8,270.925,614.249,329.3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4,917.3674,322.33188,589.59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36-108.1618.76
其他业务收入443.12738.611,214.7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56.2236.43-40.73
二、营业总支出518,895.05480,382.60464,470.68
税金及附加6,176.486,459.654,357.74
业务及管理费525,463.89446,943.07441,021.39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12,963.9426,557.6818,452.59
其他业务成本218.62422.20638.9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78,795.61394,841.50230,376.14
加:营业外收入23.7171.4885.39
减:营业外支出3,465.803,838.462,772.1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75,353.51391,074.52227,689.40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77,792.7594,975.5446,963.8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7,560.76296,098.98180,725.5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7,560.76296,098.98180,725.5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54.13-3,359.6630,379.33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907.234,264.408,890.8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8,907.234,264.408,890.8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653.10-7,624.0521,488.53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0,472.09-7,704.6121,472.64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3,818.9980.5615.89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七、综合收益总额295,306.63292,739.32211,104.87

(三)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669,191.421,302,835.05892,399.2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97,000.003,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266,932.47352,640.831,294,348.27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685,462.011,106,056.801,011,115.45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净减少-297,235.13201,960.67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6,006.60577,895.42567,612.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464,592.503,639,663.233,967,435.84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634,015.71--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96,507.10234,322.95165,373.01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340,138.731,053,196.73452,431.8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06,025.96405,415.03334,899.55
支付的各项税费538,117.45489,477.55287,231.07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50,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29,176.75688,865.10843,125.49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43,981.702,871,277.372,133,060.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0,610.80768,385.861,834,374.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3,339.57135,707.24318,321.6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6,832.40125,364.29146,483.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9.88156.84448.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361.85261,228.38465,253.04
投资支付的现金290,820.3847,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3,080.3329,747.9328,287.3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3,900.7176,747.9328,287.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538.86184,480.45436,965.6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6,343,081.273,018,333.472,435,115.0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779,397.374,672,738.061,614,642.16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22,478.637,691,071.534,049,757.2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531,159.768,170,513.613,921,660.5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50,223.05327,895.03334,520.5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16.1126,950.0010,608.03
支付租赁负债的现金29,550.4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910,933.228,498,408.634,256,181.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545.42-807,337.10-206,423.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770.572,679.07-2,583.4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43,387.93148,208.282,062,333.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39,142.125,290,933.843,228,600.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82,530.065,439,142.125,290,933.84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903,724.95747,368.65527,663.41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97,000.003,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335,839.12252,207.551,339,096.31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916,569.58852,501.281,053,297.40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净减少额-474,053.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58,191.00141,065.3528,906.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11,324.652,470,196.672,948,963.79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50,000.00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635,839.14-25,540.78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471,226.911,158,878.73475,887.8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54,710.22128,366.91115,480.9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73,274.80300,232.49237,884.30
支付的各项税费315,822.89363,104.82175,494.26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3,282.90227,252.74195,072.58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84,156.852,177,835.701,275,360.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167.79292,360.971,673,603.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5,783.27121,798.00291,188.3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4,534.06156,021.20156,843.3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6.12127.88286.2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433.45277,947.08448,317.92
投资支付的现金398,216.9411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8,428.7029,128.6325,346.3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6,645.65139,128.6325,346.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212.19138,818.45422,971.6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150,038.313,011,125.252,035,348.9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50,038.313,011,125.252,035,348.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401,706.202,793,837.392,271,060.8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4,296.40255,882.05275,145.67
支付租赁负债的现金21,370.9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47,373.573,049,719.442,546,206.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2,664.74-38,594.18-510,857.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8.36-108.1618.7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33,581.98392,477.081,585,735.8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24,418.663,531,941.581,946,205.7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558,000.633,924,418.663,531,9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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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1、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19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 准备未分配利润
一、2018年12月31日余额669,667.171,437,268.90-13,020.97155,999.48290,122.38684,465.94280,238.173,530,783.01
加:会计政策变更---1,509.01-2,372.9474,826.63-59,583.30-878.2113,501.19
二、2019年1月1日余额669,667.171,437,268.90-14,529.98153,626.54364,949.01624,882.64279,359.963,544,284.2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9.87-35,342.5418,072.5551,719.1972,978.62-18,218.27160,084.50
(一)综合收益总额---35,342.54--176,253.7219,534.70231,130.9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89.87------194.94-5.07
1.其他-189.87------194.94-5.07
(三)利润分配----18,072.5551,719.19-103,275.10-37,558.03-71,041.39
1.提取盈余公积----18,072.55--18,072.5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1,719.19-51,719.19--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3,483.36-37,558.03-71,041.39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四、2019年12月31日余额669,667.171,437,458.77-49,872.52171,699.10416,668.20697,861.26261,141.693,704,3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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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 准备未分配利润
一、2019年12月31日余额669,667.171,437,458.77-49,872.52171,699.10416,668.20697,861.26261,141.693,704,368.70
加:会计政策变更-----210.11-420.23-1,470.79--2,101.13
二、2020年1月1日余额669,667.171,437,458.77-49,872.52171,488.98416,247.97696,390.47261,141.693,702,267.5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36.41--14,263.2229,609.9085,596.67231,551.4948,543.63381,274.88
(一)综合收益总额----14,263.22--400,331.4348,543.63434,611.8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36.41------236.41
1.其他-236.41------236.41
(三)利润分配----29,609.9085,596.67-168,779.94--53,573.37
1.提取盈余公积----29,609.90--29,609.9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85,596.67-85,596.67--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3,573.37--53,573.37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四、2020年12月31日余额669,667.171,437,695.18-35,609.30201,098.88501,844.64927,941.96309,685.324,083,5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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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一、2020年12月31日余额669,667.171,437,695.18-35,609.30201,098.88501,844.64927,941.96309,685.324,083,542.45
加:会计政策变更---------
二、2021年1月1日余额669,667.171,437,695.18-35,609.30201,098.88501,844.64927,941.96309,685.324,083,542.4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679.8729,756.0897,198.87226,811.99106,918.03452,005.11
(一)综合收益总额----8,679.87--474,307.03107,312.77572,939.94
(二)股东投资资本--------78.63-78.63
1.处置子公司--------78.63-78.63
(三)利润分配----29,756.0897,198.87-247,495.04-316.11-120,856.20
1.提取盈余公积----29,756.08--29,756.0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97,198.87-97,198.87--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20,540.09-316.11-120,856.2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四、2021年12月31日余额669,667.171,437,695.18-26,929.43230,854.96599,043.511,154,753.95416,603.354,535,5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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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19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一、2018年12月31日余额669,667.171,423,411.58--37,534.53155,999.48290,122.38549,631.593,051,297.67
加:会计政策变更---42,585.90-2,372.94-4,745.88-16,610.5818,856.49
二、2019年1月1日余额669,667.171,423,411.58-5,051.37153,626.54285,376.49533,021.013,070,154.1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0,379.3318,072.5536,145.1193,024.52177,621.52
(一)综合收益总额---30,379.33--180,725.54211,104.8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18,072.5536,145.11-87,701.02-33,483.36
1.提取盈余公积----18,072.55--18,072.5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6,145.11-36,145.11-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3,483.36-33,483.36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四、2019年12月31日余额669,667.171,423,411.58-35,430.71171,699.10321,521.60626,045.533,247,775.68

(2)2020年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一、2019年12月31日余额669,667.171,423,411.58-35,430.71171,699.10321,521.60626,045.533,247,775.68
加:会计政策变更-----210.11-420.23-1,470.79-2,101.13
二、2020年1月1日余额669,667.171,423,411.58-35,430.71171,488.98321,101.38624,574.743,245,674.5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359.6629,609.9059,219.80153,695.91239,165.94
(一)综合收益总额----3,359.66--296,098.98292,739.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29,609.9059,219.80-142,403.07-53,573.37
1.提取盈余公积----29,609.90--29,609.9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9,219.80-59,219.8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3,573.37-53,573.37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四、2020年12月31日余额669,667.171,423,411.58-32,071.05201,098.88380,321.17778,270.653,484,840.49

(3)2021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一、2020年12月31日余额669,667.171,423,411.58-32,071.05201,098.88380,321.17778,270.653,484,840.4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项目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二、2021年1月1日余额669,667.171,423,411.58-32,071.05201,098.88380,321.17778,270.653,484,840.4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254.1329,756.0859,512.1587,752.44174,766.54
(一)综合收益总额----2,254.13--297,560.76295,306.6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29,756.0859,512.15-209,808.32-120,540.09
1.提取盈余公积----29,756.08--29,756.0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9,512.15-59,512.15-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20,540.09-120,540.09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四、2021年12月31日余额669,667.171,423,411.58-29,816.92230,854.96439,833.32866,023.093,659,607.04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1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福州股权投资、财务顾问服务100-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1-1福建省兴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福州平潭股权投资管理与咨询-80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2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Industrial Securities (Hong Kong)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香港香港投资控股100-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2-1兴证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咨询服务-100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2-2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注1) 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Group Limited香港开曼群岛投资控股-51.93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2-2-1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Brokerage Limited香港香港证券交易-51.93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2-2-2兴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香港香港资产管理-51.93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2-2-3兴证国际期货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Futures Limited香港香港期货经纪业务-51.93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2-2-4兴证国际融资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香港香港融资服务-51.93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2-2-5兴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香港香港投资-51.93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2-2-5-1CISI Investment Limited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自营投资-51.93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序号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2-2-5-2CISI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自营投资-51.93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2-2-6兴证国际私人财富管理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Wealth Management Limited香港香港私人财富管理-51.93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2-3IS (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特殊目的实体-100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3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福州平潭资产管理服务100-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4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福州平潭投资管理服务100-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5福州兴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福州物业管理服务100-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上海基金管理业务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6-1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注2)上海上海资产管理服务-51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7兴证期货有限公司福州福州期货经纪业务99.5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7-1兴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注3)上海上海风险管理服务-99.55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注1: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58.HK。注2:原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6月19日更名为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是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且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注3:兴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设立且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2、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16.88亿元。

(二)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变化

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当期财务报表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兴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兴证六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Industrial Securities (Hong Kong)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
兴证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兴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智创国际有限公司Intelligence Creative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Group Limited
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Brokerage Limited
兴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兴证国际期货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Futures Limited
兴证国际融资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
兴证国际财务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
兴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CISI Investment Limited
CISI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兴证国际私人财富管理有限公司China Industrial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Wealth Management Limited
IS (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兴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兴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兴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兴证(香港)金控于2019年出资设立IS (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持股比例100%,故将其纳入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上海兴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完成注销,不再纳入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兴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智创国际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和2020年3月完成注销,不再纳入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兴证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完成注销,珠海兴证六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发生股权变更,两家公司均不再纳入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变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净资产总额分别为120.10亿元、117.40亿元和116.88亿元。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

(一)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稀释每股收益(元)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040.70830.7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830.69610.6961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070.59780.59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820.58410.5841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250.26320.26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860.24370.2437

(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890,166.79271,376.91-810,089.5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6,408,362.72177,734,831.86215,964,523.6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430,231.00-24,324,549.87-12,804,188.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5,841,662.01-23,086,910.38-21,228,031.04
所得税影响额-39,815,871.66-38,606,669.79-50,515,863.49
合计81,210,764.8491,988,078.73130,606,351.53

(三)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公司截至报告期各期末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如下:

项目预警 标准监管 标准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核心净资本1(亿元)--210.71238.10221.50
附属净资本2(亿元)--47.6024.5040.00
净资本3(亿元)--258.31262.60261.50
净资产(亿元)--365.96348.48324.57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亿元)--131.83113.43116.84
表内外资产总额(亿元)--1,505.381,275.291,143.48
风险覆盖率4≥120%≥100%195.94%231.51%223.81%
资本杠杆率5≥9.6%≥8%14.71%19.17%20.66%
流动性覆盖率6≥120%≥100%317.21%169.15%318.46%
净稳定资金率7≥120%≥100%130.27%132.50%181.67%
净资本/净资产≥24%≥20%70.58%75.35%80.57%
净资本/负债≥9.6%≥8%26.42%33.07%34.59%
净资产/负债≥12%≥10%37.43%43.89%42.94%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80%≤100%29.59%38.73%31.84%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400%≤500%219.50%183.63%198.53%

注:

1、核心净资本=净资产-优先股及永续次级债等-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

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2、附属净资本=借入的次级债(含永续次级债)×规定比例+/-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3、净资本=核心净资本+附属净资本

4、风险覆盖率=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100%

5、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100%

6、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100%

7、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20]10号《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本指标进行重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在预警标准范围内。

(四)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71.0870.0572.7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72.7769.5069.94
净资产负债率(%)(合并)245.83233.90267.05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67.20227.83232.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6.155.645.14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0.800.630.54
固定资本比率(%)1.801.852.05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总资产利润率(%)7.246.754.58
营业利润率(%)40.6335.2718.67
营业费用率(%)42.8638.4442.31
净利润率(%)30.8626.0813.44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2.450.223.0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2.271.152.74

注1: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要求计算;注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注3:各指标计算公式为: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2、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所有者权益;

3、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

4、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所有者权益;

5、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和期末的(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6、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7、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8、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9、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总股本;

10、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资产项目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
货币资金6,685,443.3930.74%4,892,449.4027.03%4,763,713.7027.93%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5,119,189.6723.54%3,396,632.1518.76%2,553,680.0214.97%
结算备付金661,240.803.04%730,810.394.04%664,049.343.89%
其中:客户备付金364,170.511.67%597,438.403.30%581,738.513.41%
融出资金3,445,847.4415.85%3,102,502.0417.14%2,073,506.3312.16%
衍生金融资产26,875.680.12%4,947.950.03%1,538.000.01%
存出保证金918,117.604.22%692,279.313.82%417,467.482.45%
应收款项169,138.180.78%195,185.211.08%241,208.641.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67,166.493.07%455,249.522.51%862,786.955.06%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6,010,196.1627.64%4,957,440.1427.39%4,854,978.0328.46%
其他债权投资2,213,285.9810.18%2,159,238.6111.93%2,299,638.6513.4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5,284.601.41%249,598.741.46%
长期股权投资472,888.132.17%233,395.171.29%177,326.131.04%
投资性房地产1,032.550.00%10,324.720.06%15,188.070.09%
固定资产79,966.860.37%65,168.590.36%60,669.770.36%
在建工程426.000.00%----
使用权资产85,178.410.39%----
无形资产36,243.400.17%25,915.480.14%20,017.180.12%
商誉1,226.410.01%1,226.410.01%1,226.41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114,973.990.53%110,921.710.61%103,659.470.61%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资产157,086.610.72%209,630.391.16%250,922.651.47%
资产总计21,746,334.10100.00%18,101,969.66100.00%17,057,495.52100.00%

注:“-”表示不适用或无对应金额,下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7,057,495.52万元、18,101,969.66万元和21,746,334.1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主要由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组成。客户资产主要包括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备付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上述客户资产规模分别为3,135,418.53万元、3,994,070.55万元和5,483,360.1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38%、22.06%和25.22%。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受市场行情回暖影响,客户投资和交易活跃度增强,客户资金规模增加。

公司自有资产以货币资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为主,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资产规模分别为13,922,076.99万元、14,107,899.11万元和16,262,973.9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营投资业务继续加大债券投资规模,导致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增加;同时,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参与股票交易的意愿提升,导致融出资金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低,资产结构较为合理,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1、货币资金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5.200.00%5.350.00%
银行存款6,679,082.5599.90%4,887,018.0299.89%4,757,723.0699.87%
其中:客户资金5,119,189.6776.57%3,396,632.1569.43%2,553,680.0253.61%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有资金1,559,892.8823.33%1,490,385.8730.46%2,204,043.0346.27%
其他货币资金6,427.900.10%5,487.490.11%6,019.770.13%
减:减值准备67.070.00%61.310.00%34.480.00%
合计6,685,443.39100.00%4,892,449.40100.00%4,763,713.70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763,713.70万元、4,892,449.40万元和6,685,443.3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中的客户资金占比分别为53.61%、69.43%和76.57%,自有资金占比分别为46.27%、

30.46%和23.3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2.70%,变动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36.65%,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半年市场行情向好,客户交投活跃度提升,公司客户资金余额增加。

2、结算备付金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算备付金包括公司自有备付金和客户结算备付金,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自有备付金297,070.2944.93%133,371.9918.25%82,310.8312.40%
客户结算备付金364,170.5155.07%597,438.4081.75%581,738.5187.60%
合计661,240.80100.00%730,810.39100.00%664,049.34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结算备付金余额分别为664,049.34万元、730,810.39万元和661,240.8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结算备付金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10.05%,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营投资业务交易买卖差异,公司自有结算备付金余额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结算备付金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9.52%,变动较小。

3、融出资金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出资金主要为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3,387,822.1598.32%2,911,073.1593.83%1,740,661.7283.95%
孖展融资135,284.193.93%266,372.368.59%370,965.2417.89%
减:减值准备77,258.902.24%74,943.472.42%38,120.621.84%
融出资金 净值3,445,847.44100.00%3,102,502.04100.00%2,073,506.33100.00%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客户因融资融券业务向公司提供的担保物公允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金403,782.973.46%364,776.993.38%195,577.052.75%
债券43,274.210.37%110,955.761.03%124,964.211.75%
股票11,049,757.5694.71%9,994,294.9492.62%6,742,990.5694.68%
基金170,206.361.46%320,282.972.97%58,194.980.82%
其他349.880.00%724.050.01%--
合计11,667,370.97100.00%10,791,034.70100.00%7,121,726.80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融出资金净值分别为2,073,506.33万元、3,102,502.04万元和3,445,847.4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融出资金净值分别为3,102,502.04万元和3,445,847.44万元,较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别增长49.63%和11.07%,主要原因是市场行情持续走高,融资融券业务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整体融出资金继续增加。

4、存出保证金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出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交易保证金731,354.5379.66%574,409.5682.97%386,903.8092.68%
信用保证金6,031.750.66%8,089.701.17%2,379.330.57%
履约保证金180,731.3319.68%109,780.0515.86%28,184.356.75%
合计918,117.60100.00%692,279.31100.00%417,467.48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出保证金余额分别为417,467.48万元、692,279.31万元和918,117.6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出保证金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65.83%,主要原因是交易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均大幅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出保证金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32.62%,主要原因是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有所增加。

5、应收款项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清算款和应收手续费及佣金,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清算款66,737.6739.46%97,602.8950.01%170,072.2970.51%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104,108.4961.55%95,183.4448.77%71,423.4429.61%
其他59.740.04%3,804.101.95%525.560.22%
合计170,905.90101.05%196,590.43100.72%242,021.28100.34%
减:坏账准备(按简化模型计提)1,767.721.05%1,405.220.72%812.650.34%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169,138.18100.00%195,185.21100.00%241,208.64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

项账面价值分别为241,208.64万元、195,185.21万元和169,138.1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19.08%,主要原因是应收清算款余额减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13.34%,主要原因是应收清算款余额有所减少。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64,150.8396.05%222.460.14%
1-2年3,784.962.21%464.6512.28%
2-3年1,656.180.97%331.2420.00%
3年以上1,313.930.77%749.3757.03%
合计170,905.90100.00%1,767.721.03%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91,082.8197.20%313.330.16%
1-2年2,840.891.44%283.389.98%
2-3年1,799.320.92%359.8620.00%
3年以上867.410.44%448.6451.72%
合计196,590.43100.00%1,405.220.71%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坏账 准备计提 比例
1年以内234,943.7797.08%238.460.10%
1-2年5,211.972.15%345.346.63%
2-3年1,550.480.64%98.806.37%
3年以上315.070.13%130.0541.28%
合计242,021.28100.00%812.650.34%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和其他债券回购,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约定购回式证券------
股票质押式回购264,500.3139.65%460,167.20101.08%848,788.1998.38%
债券质押式回购388,011.5458.16%27,458.396.03%29,044.893.37%
其他回购17,258.592.59%41,168.859.04%92,024.8610.67%
减:减值准备2,603.950.39%73,544.9116.15%107,071.0012.41%
账面价值合计667,166.49100.00%455,249.52100.00%862,786.95100.00%
股票264,500.3139.65%460,167.20101.08%848,814.6798.38%
债券397,885.4959.64%60,967.3713.39%112,855.0313.08%
股权7,384.641.11%7,659.871.68%8,188.240.95%
减:减值准备2,603.950.39%73,544.9116.15%107,071.0012.41%
账面价值合计667,166.49100.00%455,249.52100.00%862,786.95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862,786.95万元、455,249.52万元和667,166.4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

47.24%,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司继续落实“降风险、调结构、压规模”的工作思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持续大幅下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46.55%,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收益,科学合理安排资金头寸,择机开展债券逆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大幅增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风险项目(包含计提大额减值损失项目)的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及减值损失计提依据,具体如下:

(1)2019年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对融资类业务资产(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将融

资类业务资产划入不同的风险阶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风险项目(包含计提大额减值损失项目)的单项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及单项减值损失计提依据具体如下:

序号主要风险项目名称账面金额(万元)单项减值计提金额(万元)担保物情况及单项减值计提充分性的说明
1长生生物-张洺豪63,000.0059,693.95涉及账面金额为63,000.00万元,对应担保及保全物中长生生物股票于2019年11月27日终止上市并摘牌,且根据2019年11月8日上市公司公告其从事主要业务及产品生产的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资不抵债被法院依法裁定破产。广州、北京、长春等地多处房产,预期回收价值为3,306.05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2长生生物-虞臣潘200.46-涉及账面金额为200.46万元,经评估该项目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借款人还款意愿较高,个人资产价值较高,综合考虑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虞臣潘已于2020年2月还款完毕。
3金洲慈航-盛运环保23,917.3810,084.81涉及账面金额为23,917.38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7,600.31万股金洲慈航(证券代码:000587.SZ),预期回收价值为13,832.57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4中珠医疗-珠海中珠39,809.00-涉及账面金额为39,809.00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12,784.80万股中珠医疗(证券代码:600568.SH),预期回收价值22,373.40万元,另有红利413.8万元,保全房产预期回收价值16,968.45万元,及银行存款(248.92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合计预期回收价值为40,004.57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综合考虑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5永安林业-固鑫3,934.131,316.28涉及账面金额为3,934.13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545.38万股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为2,617.85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6永安林业-南安雄创2,227.571.98涉及账面金额为2,227.57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463.66万股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为2,225.59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7永安林业-苏加旭6,636.532,481.96涉及账面金额为6,636.53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865.53万股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为4,154.57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8永安林业-王清白4,528.111,410.43涉及账面金额为4,528.11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649.52万股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为3,117.68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序号主要风险项目名称账面金额(万元)单项减值计提金额(万元)担保物情况及单项减值计提充分性的说明
9永安林业-王清云3,129.871,339.84涉及账面金额为3,129.87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372.92万股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为1,790.04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10中弘股份-中弘卓业21,000.0017,225.58涉及账面金额为21,000.00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26,394.57万股中弘股份(证券代码:000979.SZ),预期回收价值为3,774.42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11东方网络-南通富海10,442.485,055.98涉及账面金额为10,442.48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2,805.47万股东方网络(证券代码:002175.SZ),预期回收价值为5,386.50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12天润数娱-天乐润点4,999.00770.69涉及账面金额为4,999.00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2,397.00万股天润数娱(证券代码:002113.SZ),预期回收价值为4,228.31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13恺英网络-冯显超8,830.002,099.12涉及账面金额为8,830.00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2,782.00万股恺英网络(证券代码:002517.SZ),预期回收价值为6,459.80万元,另有271.08万元红利,合计预期回收价值6,730.88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14恺英网络-王悦33,355.00-涉及账面金额为33,355.00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12,335.98万股恺英网络(证券代码:002517.SZ),预期回收价值28,644.14万元,另有红利1,197.07万元,及保全房产预期回收价值6,673.66万元,合计预期回收价值为36,514.87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综合考虑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15美盛文化-赵小强39,000.00-涉及账面金额为39,000.00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8,535.72万股美盛文化(证券代码:002699.SZ),预期回收价值为57,616.10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综合考虑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16文投控股-郝文彦8,792.51-涉及账面金额为8,792.51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3,675.86万股文投控股(证券代码:600715.SH),预期回收价值13,049.32万元,另有284.78万元红利,合计预期回收价值为13,334.10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综合考虑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17天广中茂-尤东海31.84-涉及账面金额为31.84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176.00万股天广中茂(证券代码:002509.SZ),预期回收价值为249.92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综合考虑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序号主要风险项目名称账面金额(万元)单项减值计提金额(万元)担保物情况及单项减值计提充分性的说明
18金科文化-王健14,693.95-涉及账面金额为14,693.95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7,626.00万股金科文化(证券代码:300459.SZ),预期回收价值为24,326.94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综合考虑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2)2020年

序号主要风险项目名称账面金额(万元)单项减值计提金额(万元)担保物情况及单项减值计提充分性的说明
1长生生物-张洺豪63,000.0059,963.31涉及账面金额为63,000.00万元,保全物广州、北京、长春等地多处房产预期回收价值3,036.69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2*ST永林-固鑫2,526.571,490.39涉及账面金额为2,526.57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288.54万股*ST永林(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1,036.18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3*ST永林-南安雄创1,907.42490.83涉及账面金额为1,907.42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397.92万股*ST永林(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1,416.60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4*ST永林-苏加旭5,906.013,322.53涉及账面金额为5,906.01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725.70万股*ST永林(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2,583.48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5*ST永林-王清白4,528.112,245.66涉及账面金额为4,528.11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641.14万股*ST永林(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2,282.45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6*ST永林-王清云3,129.871,802.27涉及账面金额为3,129.87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372.92万股*ST永林(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1,327.61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7恺英网络-王悦28,355.00-涉及账面金额为28,355.00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12,335.98万股恺英网络(证券代码:002517.SZ),预期回收价值52,181.19万元,红利1,197.07万元,及保全房产预期回收价值6,673.66万元,总计预期回收价值60,051.91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综合考虑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8美盛文化-赵小强39,000.00-涉及账面金额为39,000.00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8535.72万股美盛文化(证券代码:002699.SZ),预期回收价值43,958.95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综合考虑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序号主要风险项目名称账面金额(万元)单项减值计提金额(万元)担保物情况及单项减值计提充分性的说明
9文投控股-郝文彦6,852.07-涉及账面金额为6,852.07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3,191.38万股文投控股(证券代码:600715.SH),预期回收价值6,795.52万元,红利284.78万元,总计预期回收价值7,080.30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综合考虑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3)2021年

序号主要风险项目名称账面金额(万元)单项减值计提金额(万元)担保物情况及单项减值计提充分性的说明
1永安林业-固鑫2,526.57143.23涉及账面金额为2,526.57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288.54万股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2,383.34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2永安林业-南安雄创1,907.42-涉及账面金额为1,907.42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397.92万股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3,286.82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无需计提减值。
3永安林业-苏加旭5,906.01-涉及账面金额为5,906.01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725.70万股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5,994.26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无需计提减值。
4永安林业-王清白907.42-涉及账面金额为907.42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130.10万股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1,194.35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无需计提减值。
5永安林业-王清云1,260.40927.72涉及账面金额为1,260.40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36.24万股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SZ),预期回收价值332.68万元,减值计提充分。
6恺英网络-王悦11,155.00-涉及账面金额为11,155.00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12,335.98万股恺英网络(证券代码:002517.SZ),预期回收价值64,640.52万元,红利1,197.07万元,及保全房产预期回收价值6,673.66万元,总计预期回收价值72,511.25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无需计提减值。
7文投控股-郝文彦4,224.39-涉及账面金额为4,224.39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2,231.78万股文投控股(证券代码:600715.SH),预期回收价值6,695.34万元,红利284.78万元,总计预期回收价值6,980.12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无需计提减值。
8汤姆猫-王健2,999.94-涉及账面金额为2,999.94万元,对应担保物包括2,154.40万股汤姆猫(证券代码:300459.SZ),预期回收价值10,771.99万元,担保及保全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超过借款金额,无需计提减值。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风险项目减值计提充分。

7、金融资产相关项目

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将金融资产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债券、股票、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初始成本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占比
债券2,808,108.932,837,090.3947.20%
公募基金1,281,489.531,307,704.2821.76%
股票1,086,310.561,116,090.9118.57%
银行理财产品33,965.9234,065.280.57%
券商资管产品53,143.2253,264.610.89%
信托计划20,241.5520,652.140.34%
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524,910.52641,328.5410.67%
合计5,808,170.226,010,196.16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初始成本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占比
债券2,320,574.282,315,977.4446.72%
公募基金832,306.39856,909.6917.29%
股票1,092,387.831,151,373.5323.23%
银行理财产品116,249.72116,328.772.35%
券商资管产品95,553.6294,625.821.91%
信托计划22,823.3724,053.020.49%
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331,697.55398,171.878.03%
合计4,811,592.754,957,440.14100.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初始成本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占比
债券2,275,258.902,304,303.3947.46%
公募基金983,077.00994,832.9420.49%
股票873,199.88939,715.1619.36%
银行理财产品150,632.80151,168.603.11%
券商资管产品79,840.3980,140.651.65%
信托计划46,072.2847,262.820.97%
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287,323.67337,554.476.95%
合计4,695,404.914,854,978.03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分别为4,854,978.03万元、4,957,440.14万元和6,010,196.1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

2.11%,变动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21.24%,主要原因是公司适当加大债券、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的投资规模。

(2)其他债权投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债权投资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地方债和其他,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初始成本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国债---
地方债245,508.04251,704.2611.37%
金融债52,000.0053,805.392.43%
企业债1,622,917.341,695,618.7276.61%
中期票据48,181.9252,169.422.36%
公司债154,569.67159,988.177.23%
其他---
合计2,123,176.962,213,285.98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初始成本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国债---
地方债10,000.0010,173.350.47%
金融债109,403.63112,214.985.20%
企业债1,351,814.381,407,435.6665.18%
中期票据104,129.16111,143.375.15%
公司债474,149.42486,653.7022.54%
其他29,868.3031,617.551.46%
合计2,079,364.892,159,238.61100.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初始成本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国债---
地方债10,000.0010,173.350.44%
金融债173,674.14179,341.807.80%
企业债1,253,000.171,314,343.0057.15%
中期票据132,061.76142,959.036.22%
公司债603,147.11621,151.4527.01%
其他29,807.0131,670.021.38%
合计2,201,690.202,299,638.65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299,638.65万元、2,159,238.61万元和2,213,285.9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

6.11%,变动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2.50%,变动较小。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分别为249,598.74万元、255,284.60万元和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2.28%,变动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177,326.13万元、233,395.17万元和472,888.13万元。公司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合营企业101,804.53124,170.88135,065.93
联营企业371,083.61109,224.2942,260.20
小计472,888.13233,395.17177,326.13
减:减值准备---
合计472,888.13233,395.17177,326.1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元

项目持股比例(%)账面余额
一、合营企业
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1)64.501,004,860,696.39
CIS New China Ever- Growing Fund SP66.9513,184,561.23
小计1,018,045,257.62
二、联营企业
福建奕彤投资有限公司48.98748,137,887.74
额尔古纳诚诚矿业有限公司47.952,550,000,000.00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35.7389,015,226.76
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5077,056,528.66
北京盈科瑞创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7.46151,443,195.75
珠海兴证六和启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0.20607,094.30
平潭兴证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0.442,420,110.34
平潭兴证赛富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0.44637,600.32
项目持股比例(%)账面余额
平潭兴杭国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0.001.67
平潭兴证创湃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0.000.01
平潭两岸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80.0060,481,512.77
上海屹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99.0031,036,893.90
小计3,710,836,052.22
合计4,728,881,309.84

注1:根据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与另一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共同管理该合伙企业或基金,能够对其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公司将该合伙企业或基金作为合营企业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注2:根据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公司对珠海兴证六和启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兴富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兴证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兴证赛富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兴杭国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兴证创湃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两岸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屹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将该等合伙企业作为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投资单位向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未受到限制。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03,659.47万元、110,921.71万元和114,973.99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减值准备22,531.6929,206.8630,278.17
公允价值变动11,152.1210,722.8913,706.18
已计提尚未支付的工资及奖金150,773.84124,864.1593,434.97
待税前列支的赔偿款-6,053.896,138.89
可抵扣亏损10,268.7910,399.037,382.20
其他2,222.452,708.882,379.05
合计196,948.88183,955.70153,319.47
互抵金额-81,974.89-73,033.99-49,660.00
互抵后金额114,973.99110,921.71103,659.47

10、其他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资产余额分别为250,922.65万元、209,630.39万元和157,086.61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收利息939.731,542.79161.19
应收股利2,460.441,281.34342.61
其他应收款91,296.5883,293.22116,983.63
大宗商品交易存货19,523.2283,242.0994,805.48
待抵扣进项税额15,505.1417,297.3814,463.54
预付款项10,621.768,115.245,908.35
长期待摊费用9,781.917,729.719,661.55
待摊费用5,931.796,851.805,175.25
其他1,026.04276.813,421.05
合计157,086.61209,630.39250,922.65

11、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157,073.37万元、179,351.81万元和158,834.77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77,258.9074,943.4738,120.62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767.721,405.22812.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603.9573,544.91107,071.00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088.956,180.946,073.53
货币资金减值准备67.0761.3134.48
其他金融资产减值准备74,484.7819,572.553,990.20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信用减值准备小计157,271.37175,708.40156,102.4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70.89970.89970.89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592.512,672.52-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小计1,563.403,643.41970.89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合计158,834.77179,351.81157,073.3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14.18%,主要原因是融出资金金额增加,相应减值准备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11.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司股票质押业务部分违约项目标的证券股价回升,对应担保资产公允价值上升,预期回收金额增加,对应项目减值计提金额减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二)负债结构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负债项目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负债:
短期借款43,344.810.25%386,349.232.76%588,321.114.41%
应付短期融资款797,075.214.63%858,321.936.12%636,518.924.77%
拆入资金150,041.110.87%53,007.930.38%50,544.440.38%
交易性金融负债198,754.461.15%261,701.981.87%399,339.942.99%
衍生金融负债47,474.430.28%13,267.830.09%1,802.340.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024,531.7417.57%2,578,065.2918.39%2,575,643.2919.29%
代理买卖证券款6,051,227.0935.16%4,453,526.3031.77%3,460,489.8425.92%
代理承销证券款10,000.000.06%13,660.390.10%--
应付职工薪酬660,320.493.84%547,976.103.91%434,381.103.25%
应交税费206,219.281.20%186,639.471.33%90,366.070.68%
应付款项576,463.673.35%266,833.691.90%213,379.161.60%
合同负债7,152.410.04%6,351.950.05%--
应付债券5,288,179.5130.73%4,317,525.5530.80%4,537,519.3733.98%
预计负债----340.000.00%
租赁负债84,700.520.49%----
长期借款----299,918.692.25%
递延所得税负债22,269.770.13%2,580.060.02%1,080.580.01%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负债43,032.050.25%72,619.520.52%63,481.950.48%
负债合计17,210,786.55100.00%14,018,427.21100.00%13,353,126.8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款项和应付债券构成。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3,353,126.82万元、14,018,427.21万元和17,210,786.5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负债规模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和应付债券增长。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主要是子公司兴证国际公司借款,用于国际业务开展。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质押借款--64,550.2616.71%17,576.732.99%
信用借款43,344.81100.00%321,798.9783.29%570,744.3897.01%
合计43,344.81100.00%386,349.23100.00%588,321.11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88,321.11万元、386,349.23万元和43,344.81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34.33%,主要原因是香港子公司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信用借款余额减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88.78%,主要原因是香港子公司继续优化调整负债结构,信用借款和质押借款余额均减少。

2、应付短期融资款

公司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收益凭证、票据、美元债等工具进行短期

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融资券--401,562.7446.78%402,301.3763.20%
短期公司债703,917.0788.31%400,592.4446.67%--
收益凭证93,158.1411.69%50,294.655.86%36,700.365.77%
票据--5,872.110.68%2,803.990.44%
美元债----194,713.2030.59%
合计797,075.21100.00%858,321.93100.00%636,518.92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分别为636,518.92万元、858,321.93万元和797,075.2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

34.85%,主要原因是公司综合考虑负债结构,于2020年成功发行短期公司债进行融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7.14%,变动较小。

3、拆入资金

公司拆入资金是指公司为临时调节短期流动资金配置而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贷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拆入资金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转融通融入资金----50,544.44100.00%
银行拆入资金150,041.11100.00%53,007.93100.00%--
合计150,041.11100.00%53,007.93100.00%50,544.44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50,544.44万元、53,007.93万元和150,041.11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拆入资金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4.87%,变

动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拆入资金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83.05%,主要原因是受跨年影响,银行间资金面波动较大,部分银行交易对手偏向通过拆借方式融出资金,因此自营业务对应调整短期融资品种结构,增加拆入资金规模。

4、交易性金融负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占比公允价值占比公允价值占比
债券------
股票1900.180.45%1,146.310.44%2,763.790.69%
其他------
-合并结构化主体其他份额持有人利益2193,494.8697.35%249,167.3295.21%339,260.5684.96%
-结构性票据4,359.422.19%11,388.354.35%57,315.5914.35%
合计198,754.46100.00%261,701.98100.00%399,339.94100.00%

注1:系借入股票后卖出产生的交易性金融负债。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为资产管理计划其他份额持有者或私募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在合并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因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而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重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分别为399,339.94万元、261,701.98万元和198,754.4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较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别减少34.47%和24.05%,主要原因是合并结构化主体其他份额持有人的权益减少。

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公司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债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按金融资产类别划分
股票------
债券2,979,241.0498.50%2,578,065.29100.00%2,575,643.29100.00%
其他45,290.701.50%----
合计3,024,531.74100.00%2,578,065.29100.00%2,575,643.29100.00%
按业务类别划分
银行间质押式卖出回购1,301,203.8843.02%605,059.7323.47%462,658.7417.96%
银行间买断式卖出回购----109,882.474.27%
交易所质押式卖出回购1,281,458.8742.37%1,583,042.3561.40%1,675,129.6265.04%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280,792.009.28%117,690.304.57%19,657.100.76%
其他质押回购161,076.995.33%272,272.9110.56%308,315.3611.97%
合计3,024,531.74100.00%2,578,065.29100.00%2,575,643.29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分别为2,575,643.29万元、2,578,065.29万元和3,024,531.7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

0.09%,变动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7.32%,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司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调整投资策略,增加债券投资配置规模,银行间质押式卖出回购规模增加。

6、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指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该等负债与客户资产存在配比关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普通经纪业务
其中:个人2,466,178.3240.76%2,177,750.1348.90%1,752,518.7350.64%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机构2,970,985.2649.10%1,784,890.2240.08%1,412,777.2940.83%
小计5,437,163.5889.85%3,962,640.3588.98%3,165,296.0291.47%
信用业务
其中:个人500,026.158.26%383,984.528.62%259,148.257.49%
机构114,037.371.88%106,901.432.40%36,045.581.04%
小计614,063.5210.15%490,885.9511.02%295,193.838.53%
合计6,051,227.09100.00%4,453,526.30100.00%3,460,489.84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分别为3,460,489.84万元、4,453,526.30万元和6,051,227.0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

28.70%,主要原因是市场行情持续走高,公司普通经纪业务和信用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规模均有所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35.87%,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场行情整体持续向好,股票基金交易额同比增长,同时公司不断升级投顾队伍专业能力,持续深化渠道区域合作,大力布局发展机构经纪,推动客户规模持续增长,公司普通经纪业务和信用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规模均有所增加。

7、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薪酬651,135.0198.61%542,250.5598.96%412,681.6195.00%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9,185.481.39%5,725.541.04%21,699.495.00%
合计660,320.49100.00%547,976.10100.00%434,381.10100.00%

其中,短期薪酬的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649,454.9099.74%541,327.7899.83%410,323.7799.43%
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1.750.00%12.590.00%6.610.00%
其中:医疗保险费1.530.00%6.260.00%6.360.00%
工伤保险费0.760.00%0.780.00%0.570.00%
生育保险费-0.540.00%5.550.00%-0.320.00%
其他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7.890.00%16.910.00%4.430.0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670.470.26%893.280.16%2,346.790.57%
其他------
合计651,135.01100.00%542,250.55100.00%412,681.61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434,381.10万元、547,976.10万元和660,320.49万元。由于公司人才队伍扩张以及营收和利润逐年增长,导致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逐年增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26.1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20.50%。

8、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增值税13,422.456.51%40,446.0621.67%6,305.056.98%
企业所得税108,098.0352.42%96,172.1651.53%55,865.4561.82%
个人所得税12,885.756.25%9,682.665.19%12,069.9313.36%
城市维护建设税1,022.140.50%2,708.241.45%398.210.44%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712.080.35%1,936.131.04%285.120.32%
限售股个人所得税69,883.7433.89%35,328.8118.93%15,382.1417.02%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195.100.09%365.400.20%60.180.07%
合计206,219.28100.00%186,639.47100.00%90,366.07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90,366.07万元、186,639.47万元和206,219.2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106.54%,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限售股个人所得税均大幅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应交限售股个人所得税大幅增长。

9、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款项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86,121.5214.94%61,375.1423.00%35,334.6916.56%
应付待清算款项41,615.977.22%58,217.2121.82%97,165.4345.54%
应付履约保证金329,528.6457.16%55,813.1120.92%800.810.38%
应付托管业务暂收款109,673.5019.03%47,492.2017.80%33,624.1215.76%
应付仓单质押款9,484.001.65%43,895.9916.45%45,773.5921.45%
应付资管产品申赎款40.050.01%40.050.02%680.520.32%
合计576,463.67100.00%266,833.69100.00%213,379.16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款项余额分别为213,379.16万元、266,833.69万元和576,463.67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款项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25.05%,主要原因是应付履约保证金、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和应付托管业务暂收款余额均有所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款项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16.04%,主要原因是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履约保证金和应付托管业务暂收款余额均有所增

加。

10、应付债券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主要包括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券、公司债券、收益凭证和美元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债券类型起息日期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13兴业01公司债2014/3/13---
13兴业02公司债2014/3/13-104,620.13104,817.85
17兴业F1公司债2017/10/23---
17兴业F2公司债2017/11/6---
17兴业F3公司债2017/11/22--150,530.73
18兴业F1公司债2018/1/22-474,160.94472,817.44
18兴业F2公司债2018/5/10-206,506.80206,017.74
18兴业F3公司债2018/8/20-507,987.53506,693.93
19兴业F1公司债2019/3/20309,433.76308,701.95307,966.46
19兴业G1公司债2019/11/61,054,636.761,053,602.141,052,281.41
20兴业G1公司债2020/2/17307,849.07307,729.76-
21兴业01公司债2021/1/26360,091.51--
21兴业02公司债2021/4/9306,269.74--
21兴业03公司债2021/7/22403,976.13--
21兴业04公司债2021/8/16403,016.51--
21兴业06公司债2021/11/10449,962.33--
21兴业F1公司债2021/12/3409,167.23--
16兴业02次级债2016/9/26-302,695.80302,446.52
16兴业03次级债2016/10/20-503,166.39502,646.32
17兴业C1次级债2017/2/22---
17兴业C2次级债2017/3/21--415,631.84
17兴业C3次级债2017/4/14---
17兴业C4次级债2017/4/25--310,616.13
17兴业C7次级债2017/8/24---
17兴业C8次级债2017/9/15---
债券简称债券类型起息日期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20兴业C1次级债2020/9/15353,244.47352,751.16-
21兴业C1次级债2021/10/15431,694.18--
收益凭证收益凭证-118,625.073,600.00-
美元债美元债2019/12/30187,887.23192,002.96205,052.98
美元债美元债2021/2/9192,325.51--
合计--5,288,179.514,317,525.554,537,519.3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4,537,519.37万元、4,317,525.55万元和5,288,179.5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债券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4.85%,变动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债券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22.48%,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司新发行多只债券,应付债券余额增加。

11、其他负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负债余额分别为63,481.95万元、72,619.52万元和43,032.05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付利息585.121,306.15135.93
应付股利--26,950.00
其他应付款34,134.2664,109.7129,925.04
期货风险准备金8,060.317,013.266,296.28
代理兑付证券款64.9864.9864.98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187.39125.41109.73
合计43,032.0572,619.5263,481.95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的偿债能力指标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71.0870.0572.76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76%、70.05%和71.08%,公司在保证偿债能力的同时,保持合理的财务杠杆水平,支持业务发展。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选取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主要竞争对手,具体请见本配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之“(二)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4.57%84.08%83.3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89%73.13%75.7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5.39%68.53%69.1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9.77%57.71%64.5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4.97%73.53%69.0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4.37%55.96%62.6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64%71.12%65.4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07%64.86%72.21%
平均值70.58%68.61%70.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1.08%70.05%72.76%

数据来源:Wind。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略微下降,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整体略微上升,公

司资产负债率变动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且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接近,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的偿债能力指标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周转率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资产周转率(次)0.130.130.11

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和期末的(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0.060.060.0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110.100.0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100.100.0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70.070.0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90.090.0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80.070.0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80.090.0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110.090.07
平均值0.090.080.0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130.130.11

数据来源:Wind。注1: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和期末的(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率整体呈上升趋势,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资产周转率变动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一致,且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财富管理业务、机构服务业务、自营投资业务和海外业务,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大宗商品销售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897,216.881,757,968.721,424,953.59
营业支出1,126,417.191,138,001.611,158,889.30
营业利润770,799.69619,967.11266,064.29
利润总额766,324.51615,550.37262,954.31
净利润585,541.86458,390.64191,529.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307.03400,331.43176,253.72

2019年度,金融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新政密集推出,证券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公司上下继续紧密围绕建设一流证券金融集团的战略目标,积极践行公司新发展理念,抢抓机遇、提升能力、深化转型、强化协同,全面推进公司经营能力再造,积极开拓创新业务发展机遇,积蓄发展新动能。2019年度,公司资本实力保持稳定,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424,953.5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253.72万元,较2018年分别增长119.24%和1,202.23%。

2020年度,我国全面优化资本市场顶层设计,持续深化以注册制为引领的资本市场改革,多项举措密集落地,政策利好持续释放,引导证券行业进入新一轮稳健发展周期。公司上下积极应对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变革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紧紧围绕建设一流证券金融集团的战略目标,深入践行公司新发展理念。2020年度,公司资本实力基本稳定,经营业绩实现增长,经营效益显著提升,综合经营实力持续增强,实现营业收入1,757,968.7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331.43万元,较2019年分别增长23.37%和127.13%。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随着前期注册制试点改革平稳落地,新修订的退市规则陆续登场,资本市场改革将进一步向纵深推进,推动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上下继续积极应对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变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紧密围绕建设一流证券金融集团的战略目标,深入践行公司新发展理念,双轮驱动组织架构布局进一步完善,

公司一体化建设持续加强,协同优势进一步彰显,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有效提升。2021年度,公司资本实力稳步提升,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实现营业收入1,897,216.8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307.03万元。

(一)营业收入—按会计核算口径划分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净收入172,416.489.09%116,735.106.64%75,052.345.27%
其中:利息收入471,139.9424.83%420,510.5223.92%417,670.7929.31%
利息支出298,723.4615.75%303,775.4217.28%342,618.4524.0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10,579.7053.27%777,806.3144.24%439,381.5330.83%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56,074.5418.77%277,816.9715.80%156,325.8810.97%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24,223.196.55%137,869.597.84%74,391.665.22%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4,205.491.28%14,017.680.80%29,526.762.0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7,840.7116.75%511,896.7329.12%260,076.4718.2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363.390.28%-183.76-0.01%6,265.990.44%
其他收益19,780.931.04%19,742.201.12%23,036.521.6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0,319.563.18%-37,688.20-2.14%155,652.9610.9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770.570.25%2,679.070.15%-2,583.44-0.18%
其他业务收入311,127.8516.40%366,754.8120.86%474,375.3733.2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1.080.02%42.710.00%-38.160.00%
营业收入合计1,897,216.88100.00%1,757,968.72100.00%1,424,953.59100.00%

1、利息净收入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分别实现利息净收入75,052.34万元、116,735.10万元和172,416.4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7%、6.64%和

9.09%。报告期内,公司利息净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收入471,139.94420,510.52417,670.79
其中: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130,757.81118,752.7097,049.88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216,418.94168,121.52126,793.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22,691.5127,895.8182,744.39
其中:约定购回利息收入--45.05
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17,529.2521,817.8370,253.13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00,547.67104,811.08109,972.26
其他724.00929.421,111.15
利息支出298,723.46303,775.42342,618.45
其中: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30,580.0713,977.727,316.83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8,018.999,365.586,061.17
其中:转融通利息支出5,858.633,162.022,646.3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66,365.4855,317.1966,993.91
其中:报价回购利息支出4,502.111,104.0750.37
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支出15,563.2411,254.037,896.68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169,860.57188,291.73210,354.84
其中:次级债券利息支出41,831.9442,855.6690,832.39
借款利息支出3,931.5224,462.9042,203.29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3,416.36--
其他987.221,106.271,791.74
利息净收入172,416.48116,735.1075,052.34

2020年度,公司利息净收入较2019年增长55.54%,主要原因是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及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增加,次级债利息支出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2021年度,公司利息净收入较2020年增长47.70%,主要原因是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及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增加,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分别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39,381.53万元、777,806.31万元和1,010,579.7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83%、

44.24%和53.27%。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331,995.28261,939.84145,037.13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395,010.90316,817.02183,083.58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226,022.07193,636.24120,751.13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102,575.5577,495.4145,418.74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66,413.2845,685.3716,913.72
证券经纪业务支出63,015.6254,877.1838,046.45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62,996.0254,785.8337,703.73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19.6091.35342.72
2.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24,079.2615,877.1311,288.75
期货经纪业务收入24,650.4616,516.7411,865.17
期货经纪业务支出571.19639.61576.42
3.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124,223.19137,869.5974,391.66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26,181.93138,959.8075,933.05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112,938.82126,409.1360,581.54
证券保荐业务5,598.565,907.704,468.71
财务顾问业务7,644.566,642.9710,882.80
投资银行业务支出1,958.741,090.211,541.39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1,603.09853.721,164.75
证券保荐业务346.26233.90221.55
财务顾问业务9.382.59155.09
4.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4,205.4914,017.6829,526.76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25,489.5017,341.9830,000.95
资产管理业务支出1,284.013,324.30474.19
5.基金管理业务净收入471,230.14314,311.01159,926.87
基金管理业务收入613,198.52419,985.96210,710.87
基金管理业务支出141,968.38105,674.9550,784.00
6.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13,367.6912,002.694,630.66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14,106.7412,459.574,630.66
投资咨询业务支出739.05456.880.00
7.其他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1,478.6421,788.3714,579.70
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3,295.1223,554.4915,434.73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816.481,766.12855.03
合计1,010,579.70777,806.31439,381.53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221,933.17945,635.56531,659.0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11,353.47167,829.2592,277.48

2020年度,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2019年增长77.02%,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场持续向好,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大幅增加;同时公募基金行业迎来开放创新期,公司管理规模进一步增长,相应基金管理业务净收入大幅增加;由于一系列组合政策的落地,股权融资业务迎来新的发展空间,2020年股权融资市场延续增势,IPO融资规模达到十年新高,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大幅增加。2021年度,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2020年增长29.93%,主要原因是公司坚持以“客户导向”为主线,以产品创造客户价值,以服务满足客户体验,加速财富管理业务转型与发展,经纪业务收入和资产管理业务(含基金管理)收入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3、投资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分别实现投资收益260,076.47万元、511,896.73万元和317,840.7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25%、29.12%和

16.75%。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205.75-1,557.906,265.9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75.261,374.14-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312,459.70512,080.48253,810.48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185,680.80166,582.03174,011.03
-交易性金融工具169,952.26165,958.58157,106.4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5,063.30-15,979.44
-衍生金融工具665.25623.46925.10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126,778.89345,498.4579,799.46
-交易性金融工具137,555.29339,466.1679,385.10
-其他债权投资5,758.312,061.763,667.27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衍生金融工具-16,534.703,970.53-3,252.91
其他---
合计317,840.71511,896.73260,076.47

2020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2019年增长96.83%,主要原因是处置交易性金融工具取得投资收益大幅增加;2021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2020年减少37.91%,主要原因是处置交易性金融工具取得投资收益大幅减少。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分别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5,652.96万元、-37,688.20万元和60,319.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92%、-2.14%和3.18%。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31,087.32-25,392.34174,846.35
交易性金融负债22,052.15-10,878.02-20,197.45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1,877.23-12,398.65-20,197.45
衍生金融工具7,180.08-1,417.851,004.06
其他---
合计60,319.56-37,688.20155,652.96

2020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19年减少193,341.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2021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20年增长98,007.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均有所增加。

5、其他业务收入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分别实现其他业务收入474,375.37万元、366,754.81万元和311,127.8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29%、20.86%和

16.40%。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大宗商品销售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大宗商品销售收入310,642.91365,690.56472,453.98
租赁收入255.29507.911,117.52
物业管理收入3.481.7767.06
其他226.17554.57736.82
合计311,127.85366,754.81474,375.37

(二)营业收入—按经营分部划分

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型划分为财富管理业务、机构服务业务、自营投资业务、海外业务和其他。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收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财富管理业务949,680.7750.06%714,542.5640.65%420,316.7829.50%
其中: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418,011.4322.03%318,949.9618.14%202,245.2814.19%
资产管理业务531,669.3428.02%395,592.6022.50%218,071.5015.30%
机构服务业务573,772.5830.24%616,118.8935.05%589,250.7241.35%
其中: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452,227.2823.84%480,771.2727.35%525,552.4436.88%
投资银行业务121,545.306.41%135,347.627.70%63,698.284.47%
自营投资业务341,950.0118.02%438,303.1924.93%390,658.6627.42%
海外业务38,859.612.05%16,386.440.93%43,084.483.02%
其他102,397.275.40%44,066.182.51%101,015.377.09%
分部间抵销-109,443.35-5.77%-71,448.54-4.06%-119,372.42-8.38%
合计1,897,216.88100.00%1,757,968.72100.00%1,424,953.59100.00%

1、财富管理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是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产品销售、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投资顾问、券商交易结算服务等有针对性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客户提供各类证券资产管理服务、基金资产

管理服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服务等业务。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2,245.28万元、318,949.96万元和418,011.4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19%、18.14%和22.03%;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8,071.50万元、395,592.60万元和531,669.3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30%、22.50%和28.02%。

2020年度,公司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收入较2019年增长57.70%,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场持续向好,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大幅增加;2021年度,公司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收入较2020年增长31.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场交投活跃度持续提升,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有所增加。

2020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较2019年增长81.40%,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募基金行业迎来开放创新期,公司管理规模进一步增长,相应基金管理业务收入大幅增加;2021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较2020年增长34.40%,主要原因是2021年国内公募基金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公司管理规模持续增长,相应基金管理业务收入同步增加。

2、机构服务业务

机构服务业务包括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包括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研究与销售交易服务、资产托管与外包服务、风险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是为企业客户等提供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并购融资、新三板与结构融资、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区域股权市场服务等一站式直接融资服务。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25,552.44万元、480,771.27万元和452,227.2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88%、27.35%和

23.84%;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3,698.28万元、135,347.62万元和121,545.3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7%、7.70%和6.41%。

2020年度,公司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收入较2019年减少8.52%,变动较小;2021年度,公司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收入较2020年减少5.94%,变动较小。

2020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较2019年增长112.48%,主要原因是2020年股权融资市场延续增势,IPO融资规模达到十年新高,公司股权融资项目发行情况远超2019年,同时债券发行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紧贴政策导向,巩固提升债券承销业务的竞争力;2021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较2020年减少10.20%,主要原因是

2021年公司股权承销收入同比有所减少。

3、自营投资业务

自营投资业务是在价值投资、稳健经营的前提下,从事股票、债券、衍生品、股权、另类等多品种自营投资、交易和做市服务。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0,658.66万元、438,303.19万元和341,950.0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42%、24.93%和18.02%。

2020年度,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收入较2019年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公司股权类投资业务以优质成长及蓝筹品种配置为主,紧抓结构性机会,固定收益类投资把握住疫情期间的阶段性机会,股权类和固定收益类投资收益均有所增加;2021年度,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收入较2020年减少21.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国内股票市场整体呈现总量乏力、结构纷呈的复杂态势,主要指数表现不及2020年。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价值投资,积极把握结构性机会,取得良好的投资业绩,但是绝对收益金额同比有所下降。

4、海外业务

公司的海外业务主要是通过全资子公司兴证(香港)金控及其持有的兴证国际在香港开展环球证券及期货经纪、机构销售与研究、企业融资、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投融资业务。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海外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3,084.48万元、16,386.44万元和38,859.6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0.93%和2.05%。

2020年度,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较2019年减少61.97%,主要原因是香港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幅下降;2021年度,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较2020年增长137.14%,主要原因是香港子公司经纪服务收入和自营业务收入均同比增加。

(三)营业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支出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税金及附加10,720.510.95%9,886.740.87%5,957.550.51%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业务及管理费813,063.3872.18%675,787.5659.38%602,934.9152.03%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4,329.32-0.38%61,069.835.37%74,895.036.46%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2,080.01-0.18%2,672.520.23%-201.66-0.02%
其他业务成本309,042.6327.44%388,584.9634.15%475,303.4741.01%
营业支出合计1,126,417.19100.00%1,138,001.61100.00%1,158,889.30100.00%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城市维护建设税5,765.3253.78%5,241.0353.01%3,046.1051.13%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4,122.2938.45%3,762.2338.05%2,069.6634.74%
其他税费832.907.77%883.488.94%841.7814.13%
合计10,720.51100.00%9,886.74100.00%5,957.55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5,957.55万元、9,886.74万元和10,720.51万元,占当期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0.51%、0.87%和0.95%。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税法计提相关税费,税金及附加的变动主要受当期营业收入变动影响。

2、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523,520.3464.39%443,620.1665.64%362,457.2960.12%
社会保险费70,922.418.72%49,846.257.38%69,307.8511.50%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折旧与摊销57,186.717.03%21,659.183.21%18,244.283.03%
住房公积金17,907.582.20%14,670.802.17%12,766.572.12%
业务招待费17,969.822.21%13,969.502.07%11,162.671.85%
软件系统维护费13,672.161.68%10,804.971.60%6,446.831.07%
监管及会员费11,191.091.38%8,276.751.22%7,334.481.22%
邮电通讯费11,108.461.37%12,211.371.81%7,850.251.30%
咨询费8,942.261.10%10,193.211.51%10,252.151.70%
租赁费5,715.230.70%31,548.434.67%30,605.115.08%
其他74,927.329.22%58,986.948.73%66,507.4311.03%
合计813,063.38100.00%675,787.56100.00%602,934.91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602,934.91万元、675,787.56万元和813,063.38万元,占当期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52.03%、59.38%和

72.18%。

报告期内,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部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占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分别为

60.12%、65.64%和64.39%。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的波动主要受公司经营业绩、薪酬政策和员工人数的影响。

3、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计入新增“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6.91-0.16%28.340.05%-23.20-0.03%
融出资金减值损失4,476.34-103.40%43,805.4071.73%56,856.7775.92%
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366.78-8.47%596.840.98%-348.48-0.4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5,444.85125.77%15,003.2724.57%18,758.1325.05%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441.35-10.19%351.880.58%109.650.15%
其他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4,175.8496.45%1,284.102.10%-457.84-0.61%
合计-4,329.32100.00%61,069.83100.00%74,895.03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74,895.03万元、61,069.83万元和-4,329.32万元,占当期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6.46%、5.37%和-0.38%。2021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负数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方面公司通过处置部分担保资产或冻结资产,收回部分债权;另一方面,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涉及部分违约项目标的证券股价回升,预期回收金额增加,对应项目减值准备金额减少,故公司融出资金、买入返售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减少。

4、其他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大宗商品销售成本,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大宗商品销售成本308,487.5699.82%387,874.5499.82%474,394.8199.81%
出租房产支出228.070.07%423.810.11%638.950.13%
物业管理支出327.000.11%283.490.07%269.710.06%
其他--3.110.00%--
合计309,042.63100.00%388,584.96100.00%475,303.47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475,303.47万元、388,584.96万元和309,042.63万元,占当期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41.01%、34.15%和

27.44%。

报告期内,大宗商品销售成本是公司其他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大宗商品销售成本占其他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81%、

99.82%和99.82%。大宗商品销售成本的波动主要受全球经济增速预期、大宗商品供求关系、美元汇率波动、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

(四)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和预计负债转回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0.5354.4354.05
预计负债转回---
其他59.61175.00196.12
合计60.14229.43250.17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50.17万元、229.43万元和60.14万元,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对外捐赠等,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4.1115.5742.7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4.1115.5742.78
对外捐赠3,796.494,215.972,944.29
违约和赔偿损失689.07320.40344.63
其他45.6694.2228.45
合计4,535.324,646.173,360.14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3,360.14万元、4,646.17万元和4,535.32万元,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五)利润总额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262,954.31万元、615,550.37万元和766,324.51万元。

(六)所得税费用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71,425.07万元、157,159.74万元和180,782.65万元,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200,804.65167,404.5375,377.25
递延所得税费用16,086.01-4,370.4910,404.70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36,108.02-5,874.31-14,356.87
合计180,782.65157,159.7471,425.07

(七)净利润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91,529.24万元、458,390.64万元和585,541.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6,253.72万元、400,331.43万元和474,307.03万元。

(八)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报告期内主要为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907.234,642.83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8,907.234,642.83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6,929.4326,702.0745,229.68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9,000.2018,528.1126,232.73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816.714,635.714,555.15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887.493,538.2514,441.81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6,929.4335,609.3049,872.52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464,592.503,639,663.233,967,435.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43,981.702,871,277.372,133,060.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0,610.80768,385.861,834,374.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361.85261,228.38465,253.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3,900.7176,747.9328,287.36
投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538.86184,480.45436,965.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22,478.637,691,071.534,049,757.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910,933.228,498,408.634,256,181.09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11,545.42-807,337.10-206,423.8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770.572,679.07-2,583.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643,387.93148,208.282,062,333.2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39,142.125,290,933.843,228,600.6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82,530.065,439,142.125,290,933.84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669,191.421,302,835.05892,399.2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97,000.003,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266,932.47352,640.831,294,348.27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685,462.011,106,056.801,011,115.45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净减少额-297,235.13201,960.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6,006.60577,895.42567,612.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464,592.503,639,663.233,967,435.84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634,015.71--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96,507.10234,322.95165,373.01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340,138.731,053,196.73452,431.8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06,025.96405,415.03334,899.55
支付的各项税费538,117.45489,477.55287,231.07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50,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29,176.75688,865.10843,125.49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43,981.702,871,277.372,133,060.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0,610.80768,385.861,834,374.8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融出资金净减少额,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以及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净减少额净增加额等;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融出资金净增加额以及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4,374.85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公司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净增加892,399.28万元,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294,348.27万元,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011,115.45万元,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净减少额201,960.67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融出资金净增加额452,431.86万元,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4,899.55万元,

支付的各项税费287,231.07万元。

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8,385.86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公司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净增加1,302,835.05万元,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352,640.83万元,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106,056.80万元,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净减少额297,235.13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34,322.95万元,融出资金净增加额1,053,196.73万元,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05,415.03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489,477.55万元。

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0,610.80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公司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净增加1,669,191.42万元,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266,932.47万元,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685,462.0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净增加额634,015.71万元,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96,507.10万元,融出资金净增加额340,138.73万元,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06,025.96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538,117.45万元。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3,339.57135,707.24318,321.6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6,832.40125,364.29146,483.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9.88156.84448.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361.85261,228.38465,253.04
投资支付的现金290,820.3847,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3,080.3329,747.9328,287.3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3,900.7176,747.9328,287.36
投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538.86184,480.45436,965.68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以及取得投资收

益收到的现金等;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

2019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6,965.68万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18,321.64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6,483.23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8,287.36万元。2020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480.45万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5,707.24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5,364.29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投资支付的现金47,000.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9,747.93万元。

202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538.86万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3,339.57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6,832.40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投资支付的现金290,820.38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3,080.33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6,343,081.273,018,333.472,435,115.0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779,397.374,672,738.061,614,642.1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22,478.637,691,071.534,049,757.2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531,159.768,170,513.613,921,660.5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50,223.05327,895.03334,520.5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16.1126,950.0010,608.03
支付租赁负债的现金29,550.4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910,933.228,498,408.634,256,181.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545.42-807,337.10-206,423.8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以及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等;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以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等。

2019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6,423.85万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公司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2,435,115.08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614,642.16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921,660.57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4,520.52万元。

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7,337.10万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公司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3,018,333.47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672,738.06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170,513.61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7,895.03万元。

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1,545.42万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公司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6,343,081.27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779,397.37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531,159.76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50,223.05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290,820.3847,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3,080.3329,747.9328,287.36
资本性支出合计343,900.7176,747.9328,287.36

2019年度,公司资本性支出合计为28,287.36万元,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020年度,公司资本性支出合计为76,747.93万元,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2021年度,公司资本性支出合计为343,900.71万元,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于2019年度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未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公司下列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不适用于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减值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原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减值准备1,123,550,859.69
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调整金额
-货币资金352,876.36
-融出资金21,596,923.5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9,784,376.4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7,756,199.63
-其他债权投资60,523,388.25
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减值准备1,348,052,224.69

2、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于2019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起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3、准则7号(2019)

公司于2019年度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准则7号(2019)”)。准则7号(2019)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和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并规定了两个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此外新增了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准则7号(2019)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4、准则12号(2019)

公司于2019年度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准则12号(2019)”)。准则12号(2019)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该准则的适用范围,并规定债务重组中涉及的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规定。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准则12号(2019)修改了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不再区分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两项损益进行列报。对于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准则12号(2019)修改了债权人初始确认享有股份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的计量原则增加了指引。准则12号(2019)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影响

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影响如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调整前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重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重新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报表格式调整及其他调整后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
资产:
货币资金27,313,400,415.02--352,876.3670,443,415.4827,383,490,954.14
结算备付金6,027,321,671.10--1,819,961.126,029,141,632.22
融出资金17,492,122,392.09--21,596,923.53203,306,534.5917,673,832,003.15
衍生金融资产4,738,721.96--56,911.704,795,633.66
存出保证金3,016,807,850.88--96,332.153,016,904,183.03
应收款项2,258,413,112.06---2,258,413,112.0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1,135,207,051.97--229,784,376.4991,230,692.5820,996,653,368.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0,474,266,480.47-40,474,266,480.4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1,142,420,975.29-31,142,420,975.29---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44,225,776,721.06437,572,602.76473,437,890.6545,136,787,214.47
其他债权投资-25,013,467,430.00-738,630,157.2825,752,097,587.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377,443,304.70--2,377,443,304.70
长期股权投资1,711,928,961.78---1,711,928,961.78
投资性房地产244,057,825.35---244,057,825.35
固定资产533,096,766.35---533,096,766.35
在建工程731,853.81---731,853.81
无形资产122,136,230.78---122,136,2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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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项目调整前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重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重新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报表格式调整及其他调整后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
商誉12,264,149.78---12,264,149.78
递延所得税资产1,299,854,541.44--47,338,682.65-1,252,515,858.79
其他资产2,349,046,880.49---1,579,021,895.55770,024,984.94
资产总计155,137,815,880.62-138,499,743.73-155,276,315,624.35
负债:
短期借款6,237,585,757.76--20,350,647.266,257,936,405.02
应付短期融资款642,692,157.48--7,935,302.99650,627,460.47
拆入资金1,000,000,000.00--955,555.561,000,955,555.56
交易性金融负债-2,622,855,593.193,552,688.69-2,626,408,281.8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414,669,869.66-1,414,669,869.66---
衍生金融负债10,849,807.14--56,911.7010,906,718.8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4,888,048,019.11--44,779,829.6224,932,827,848.73
代理买卖证券款26,393,764,961.34--1,131,508.5126,394,896,469.85
应付职工薪酬3,223,861,458.12---3,223,861,458.12
应交税费597,651,101.13---597,651,101.13
应付款项963,705,331.55---963,705,331.55
长期借款2,961,556,000.00---2,961,556,000.00
应付债券48,501,477,143.04--1,275,758,858.4949,777,236,001.53
递延所得税负债27,878,385.34--64,855.58-27,813,5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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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项目调整前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重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重新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报表格式调整及其他调整后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
预计负债4,461,811.81---4,461,811.81
其他负债2,961,783,979.11-1,208,185,723.53--1,350,968,614.13402,629,641.45
负债合计119,829,985,782.59-3,487,833.11-119,833,473,615.70
股东权益:
股本6,696,671,674.00---6,696,671,674.00
资本公积14,372,689,029.26---14,372,689,029.26
其他综合收益130,209,693.7615,090,095.08--145,299,788.84
盈余公积1,559,994,821.18-42,585,897.9118,856,491.46-1,536,265,414.73
一般风险准备2,901,223,752.96-85,171,795.8237,712,982.92795,725,142.323,649,490,082.38
未分配利润6,844,659,423.43112,667,598.6587,224,513.67-795,725,142.326,248,826,393.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2,505,448,394.59-143,793,988.05-32,649,242,382.64
少数股东权益2,802,381,703.44--8,782,077.43-2,793,599,626.01
股东权益合计35,307,830,098.03-135,011,910.62-35,442,842,008.65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155,137,815,880.62-138,499,743.73-155,276,315,624.35

单位:元

母公司报表项目调整前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重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重新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报表格式调整调整后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
资产:
货币资金13,974,349,848.46--10,047,735.4913,984,397,5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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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报表项目调整前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重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重新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报表格式调整调整后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
结算备付金5,488,493,919.37--1,814,813.445,490,308,732.81
融出资金12,412,916,345.75--203,306,534.5912,616,222,880.34
衍生金融资产296,149.53--56,911.70353,061.23
存出保证金474,266,298.65--95,903.81474,362,202.46
应收款项536,476,696.33---536,476,696.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0,956,505,501.97--229,784,376.4990,999,190.0020,817,720,315.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4,495,261,369.69-24,495,261,369.6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3,895,782,110.65-33,895,782,110.65---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31,000,132,745.64481,204,262.50331,082,570.0331,812,419,578.17
其他债权投资-25,013,467,430.00-738,630,157.2825,752,097,587.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377,443,304.70--2,377,443,304.70
长期股权投资5,685,392,398.87---5,685,392,398.87
投资性房地产244,057,825.35---244,057,825.35
固定资产488,773,236.48---488,773,236.48
在建工程731,853.81---731,853.81
无形资产96,821,718.89---96,821,718.89
递延所得税资产1,079,377,514.23--62,854,971.48-1,016,522,542.75
其他资产2,428,865,331.59---1,376,033,816.341,052,831,5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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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报表项目调整前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重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重新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报表格式调整调整后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
资产总计122,258,368,119.62-188,564,914.53-122,446,933,034.15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587,797,877.00--7,759,755.68595,557,632.68
拆入资金1,000,000,000.00--955,555.561,000,955,555.56
衍生金融负债296,149.53--56,911.70353,061.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3,488,231,035.89--38,392,383.4823,526,623,419.37
代理买卖证券款13,636,993,806.23--1,131,508.5113,638,125,314.74
应付职工薪酬2,270,626,830.25---2,270,626,830.25
应交税费292,668,322.43---292,668,322.43
应付款项472,021,750.94---472,021,750.94
应付债券48,501,477,143.04--1,275,758,858.4949,777,236,001.53
预计负债4,461,811.81---4,461,811.81
其他负债1,490,816,674.47---1,324,054,973.42166,761,701.05
负债合计91,745,391,401.59---91,745,391,401.59
股东权益:
股本6,696,671,674.00---6,696,671,674.00
资本公积14,234,115,813.82---14,234,115,813.82
其他综合收益-375,345,259.70425,858,979.05--50,513,719.35
盈余公积1,559,994,821.18-42,585,897.9118,856,491.46-1,536,265,414.73
一般风险准备2,901,223,752.96-85,171,795.8237,712,982.92-2,853,764,940.0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母公司报表项目调整前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重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重新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报表格式调整调整后 2019年1月1日账面金额
未分配利润5,496,315,915.77-298,101,285.32131,995,440.15-5,330,210,070.60
股东权益合计30,512,976,718.03-188,564,914.53-30,701,541,632.56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122,258,368,119.62-188,564,914.53-122,446,933,034.15

(二)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新收入准则

公司于2020年度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

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

合同成本、预收款等。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可变对价的计量、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方法、估计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所用的假设等)、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本期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解释第13号

公司于2020年度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

此外,解释第13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该解释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3、财会[2020]10号

公司于2020年度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24日起施行,可以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调整,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影响

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资产:
货币资金47,637,137,011.8147,637,137,011.81-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25,536,800,242.3425,536,800,242.34-
结算备付金6,640,493,386.176,640,493,386.17-
合并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其中:客户备付金5,817,385,083.445,817,385,083.44-
融出资金20,735,063,327.6620,735,063,327.66-
衍生金融资产15,379,993.1115,379,993.11-
存出保证金4,174,674,771.444,174,674,771.44-
应收款项2,412,086,360.682,412,086,360.6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627,869,455.018,627,869,455.01-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48,549,780,285.6448,549,780,285.64-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22,996,386,469.8222,996,386,469.8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95,987,365.422,495,987,365.42-
长期股权投资1,773,261,294.001,773,261,294.00-
投资性房地产151,880,668.98151,880,668.98-
固定资产606,697,731.54606,697,731.54-
无形资产200,171,764.85200,171,764.85-
商誉12,264,149.7812,264,149.78-
递延所得税资产1,036,594,700.161,043,598,464.317,003,764.15
其他资产2,509,226,494.072,509,226,494.07-
资产总计170,574,955,230.14170,581,958,994.297,003,764.15
负债:
短期借款5,883,211,119.825,883,211,119.82-
应付短期融资款6,365,189,163.476,365,189,163.47-
拆入资金505,444,444.43505,444,444.43-
交易性金融负债3,993,399,431.593,993,399,431.59-
衍生金融负债18,023,444.6018,023,444.6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5,756,432,946.9325,756,432,946.93-
代理买卖证券款34,604,898,441.0934,604,898,441.09-
应付职工薪酬4,343,811,031.954,343,811,031.95-
应交税费903,660,728.25903,660,728.25-
应付款项2,133,791,582.742,133,791,582.74-
合同负债-39,930,151.0339,930,151.03
预计负债3,400,000.003,400,000.00-
长期借款2,999,186,930.042,999,186,930.04-
合并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应付债券45,375,193,660.5945,375,193,660.59-
递延所得税负债10,805,777.2410,805,777.24-
其他负债634,819,545.89622,904,451.48-11,915,094.41
负债合计133,531,268,248.63133,559,283,305.2528,015,056.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696,671,674.006,696,671,674.00-
资本公积14,374,587,738.1514,374,587,738.15-
其他综合收益498,725,163.41498,725,163.41-
盈余公积1,716,990,955.341,714,889,826.09-2,101,129.25
一般风险准备4,166,681,950.934,162,479,692.43-4,202,258.50
未分配利润6,978,612,569.586,963,904,664.86-14,707,904.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4,432,270,051.4134,411,258,758.94-21,011,292.47
少数股东权益2,611,416,930.102,611,416,930.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7,043,686,981.5137,022,675,689.04-21,011,292.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70,574,955,230.14170,581,958,994.297,003,764.15

单位:元

母公司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资产:
货币资金29,376,368,537.3229,376,368,537.32-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17,927,631,186.6217,927,631,186.62-
结算备付金5,964,877,877.205,964,877,877.20-
其中:客户备付金5,333,171,848.865,333,171,848.86-
融出资金17,389,429,854.4017,389,429,854.40-
衍生金融资产10,794,013.7610,794,013.76-
存出保证金453,887,210.89453,887,210.89-
应收款项261,137,875.50261,137,875.5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318,582,237.656,318,582,237.65-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35,668,971,277.5035,668,971,277.50-
其他债权投资22,996,386,469.8222,996,386,469.8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95,987,365.422,495,987,365.42-
母公司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长期股权投资5,985,464,452.685,985,464,452.68-
投资性房地产151,880,668.98151,880,668.98-
固定资产559,297,502.73559,297,502.73-
无形资产170,660,755.26170,660,755.26-
递延所得税资产687,001,125.97694,004,890.127,003,764.15
其他资产2,397,226,630.812,397,226,630.81-
资产总计130,887,953,855.89130,894,957,620.047,003,764.15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4,390,017,262.124,390,017,262.12-
拆入资金505,444,444.43505,444,444.43-
衍生金融负债9,857,251.849,857,251.8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2,673,279,354.6622,673,279,354.66-
代理买卖证券款22,843,591,645.1622,843,591,645.16-
应付职工薪酬3,279,217,258.733,279,217,258.73-
应交税费566,772,749.52566,772,749.52-
应付款项599,166,326.19599,166,326.19-
合同负债-39,930,151.0339,930,151.03
预计负债3,400,000.003,400,000.00-
应付债券43,324,663,833.1943,324,663,833.19-
其他负债214,786,942.48202,871,848.07-11,915,094.41
负债合计98,410,197,068.3298,438,212,124.9428,015,056.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696,671,674.006,696,671,674.00-
资本公积14,234,115,813.8214,234,115,813.82-
其他综合收益354,307,051.92354,307,051.92-
盈余公积1,716,990,955.341,714,889,826.09-2,101,129.25
一般风险准备3,215,216,021.283,211,013,762.78-4,202,258.50
未分配利润6,260,455,271.216,245,747,366.49-14,707,904.7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2,477,756,787.5732,456,745,495.10-21,011,292.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30,887,953,855.89130,894,957,620.047,003,764.15

(三)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财会[2018]35号)(“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公司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以下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公司对所有其他租赁采用此方法。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时同时采用了如下简化处理:

①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②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首次执行日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合同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新租赁准则下,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新租赁准则下,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将合同对价在每个租赁组成部分和非租赁组成部分之间进行分摊。

(3)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增量借款利率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公司使用的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3.46%-4.00%和3.46%。

公司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与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1,099,129,417.55
按2021年1月1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989,820,576.53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917,589,133.44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注)72,231,443.09

注:该差异为在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短期租赁及低价值租赁。

2、财会[2020]10号及财会[2021]9号

公司于2021年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及《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结合财会[2021]9号的规定,该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为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公司将执行财会[2020]10号及财会[2021]9号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解释第14号

公司于2021年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解释第14号”)。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解释第14号明确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特征和条件,规定了社会资本方对PPP项目合同的具体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中关于“五、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时废止。

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以及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PPP项目合同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采用该解释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规定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有关金融工具和租赁负债的修改的相关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以及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采用该解释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影响

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资产:
货币资金48,924,494,020.5248,924,494,020.52-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33,966,321,465.7133,966,321,465.71-
结算备付金7,308,103,925.307,308,103,925.30-
其中:客户备付金5,974,384,034.765,974,384,034.76-
融出资金31,025,020,388.2731,025,020,388.27-
衍生金融资产49,479,531.6749,479,531.67-
存出保证金6,922,793,130.176,922,793,130.17-
应收款项1,951,852,142.601,951,852,142.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552,495,226.734,552,495,226.73-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49,574,401,398.7249,574,401,398.72-
其他债权投资21,592,386,057.7821,592,386,057.7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52,845,981.042,552,845,981.04-
长期股权投资2,333,951,696.912,333,951,696.91-
投资性房地产103,247,201.06103,247,201.06-
固定资产651,685,915.56651,685,915.56-
使用权资产-940,128,462.86940,128,462.86
无形资产259,154,817.04259,154,817.04-
商誉12,264,149.7812,264,149.78-
递延所得税资产1,109,217,090.861,109,217,090.86-
其他资产2,096,303,933.422,073,764,604.00-22,539,329.42
资产总计181,019,696,607.43181,937,285,740.87917,589,133.44
负债:
短期借款3,863,492,274.653,863,492,274.65-
应付短期融资款8,583,219,337.188,583,219,337.18-
拆入资金530,079,333.33530,079,333.33-
交易性金融负债2,617,019,758.202,617,019,758.20-
衍生金融负债132,678,348.19132,678,348.1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5,780,652,893.1025,780,652,893.10-
合并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代理买卖证券款44,535,262,960.7344,535,262,960.73-
代理承销证券款136,603,936.40136,603,936.40-
应付职工薪酬5,479,760,964.445,479,760,964.44-
应交税费1,866,394,695.661,866,394,695.66-
应付款项2,668,336,901.812,668,336,901.81-
合同负债63,519,506.2963,519,506.29-
应付债券43,175,255,512.2243,175,255,512.22-
租赁负债-917,589,133.44917,589,133.44
递延所得税负债25,800,566.8525,800,566.85-
其他负债726,195,156.71726,195,156.71-
负债合计140,184,272,145.76141,101,861,279.20917,589,133.4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696,671,674.006,696,671,674.00-
资本公积14,376,951,849.0114,376,951,849.01-
其他综合收益356,092,965.10356,092,965.10-
盈余公积2,010,988,801.992,010,988,801.99-
一般风险准备5,018,446,395.585,018,446,395.58-
未分配利润9,279,419,567.649,279,419,567.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7,738,571,253.3237,738,571,253.32-
少数股东权益3,096,853,208.353,096,853,208.3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0,835,424,461.6740,835,424,461.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81,019,696,607.43181,937,285,740.87917,589,133.44

单位:元

母公司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资产:
货币资金32,496,752,209.9632,496,752,209.96-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23,409,893,923.0823,409,893,923.08-
结算备付金6,796,602,167.556,796,602,167.55-
其中:客户备付金5,717,443,193.305,717,443,193.30-
融出资金28,985,134,592.9128,985,134,592.91-
母公司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衍生金融资产46,632,031.6146,632,031.61-
存出保证金1,667,766,267.931,667,766,267.93-
应收款项360,009,066.10360,009,066.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58,585,108.103,558,585,108.10-
交易性金融资产34,715,882,068.7134,715,882,068.71-
其他债权投资21,592,386,057.7821,592,386,057.7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52,845,981.042,552,845,981.04-
长期股权投资7,082,317,924.347,082,317,924.34-
投资性房地产101,237,931.94101,237,931.94-
固定资产607,029,042.15607,029,042.15-
使用权资产690,239,091.77690,239,091.77
无形资产228,674,133.34228,674,133.34-
递延所得税资产641,073,855.62641,073,855.62-
其他资产1,814,127,068.561,791,818,499.22-22,308,569.34
资产总计143,247,055,507.64143,914,986,030.07667,930,522.43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8,524,498,282.718,524,498,282.71-
拆入资金530,079,333.33530,079,333.33-
衍生金融负债86,641,470.5486,641,470.5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3,007,824,489.2723,007,824,489.27-
代理买卖证券款28,866,776,049.8728,866,776,049.87-
代理承销证券款136,603,936.40136,603,936.40-
应付职工薪酬3,668,011,201.223,668,011,201.22-
应交税费856,652,117.82856,652,117.82-
应付款项1,131,386,650.431,131,386,650.43-
合同负债62,310,189.9962,310,189.99-
应付债券41,255,225,943.4041,255,225,943.40-
租赁负债667,930,522.43667,930,522.43
其他负债272,640,905.58272,640,905.58-
负债合计108,398,650,570.56109,066,581,092.99667,930,522.4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696,671,674.006,696,671,674.00-
母公司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资本公积14,234,115,813.8214,234,115,813.82-
其他综合收益320,710,468.78320,710,468.78-
盈余公积2,010,988,801.992,010,988,801.99-
一般风险准备3,803,211,714.583,803,211,714.58-
未分配利润7,782,706,463.917,782,706,463.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4,848,404,937.0834,848,404,937.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43,247,055,507.64143,914,986,030.07667,930,522.43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如下: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兴证(香港)金控或其全资附属子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金额合计不超过25亿港币(含25亿港币,或等值货币)。增信措施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方式;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选择第三方提供增信措施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形式根据每次发行结构决定。2019年12月2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签署《开立备用信用证协议》,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为兴证(香港)金控下设特殊目的公司IS(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发行债券提供备用信用证增信,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5亿港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兴证(香港)金控下设全资附属SPV子公司债券融资的备用信用证提供反担保余额为25亿港元,根据报告期末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20.44亿元,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获得全部受偿。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涉及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5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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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较大金额的诉讼、仲裁

序号争议解决方式受理 机构原告/申请人名称被告 /被申请人名称立案时间诉讼/仲裁案由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1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泰电气”)及其相关责任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兴华会计师”)及其直接主管人员、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下称“东易律所”)及其直接主管人员、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泰股份”)等26名被告2017.09.11证券纠纷2017年8月,兴业证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欣泰电气及其相关责任人、兴华会计师及直接主管人员、东易律所及直接主管人员、欣泰电气控股股东欣泰股份等共26名被告,诉请赔偿兴业证券就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事件先行赔付投资者的、超出兴业证券应当赔偿数额的损失合计23,198.13万元。 欣泰电气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涉诉纠纷应依照相关当事人签订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等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018年4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欣泰电气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欣泰电气不服该裁定提起上诉。2019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因保荐承销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驳回兴业证券对欣泰电气、孙文东、王建华三名被告的起诉(涉及上述三名被告的诉请赔偿金额为5,142.10万元),对此兴业证券已对该三名被告另案提起仲裁。 2019年3月,欣泰股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兴业证券已申报破产债权。 2021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兴华会计师赔偿兴业证券损失808万元,东易律所赔偿兴业证券损失202万元,温德乙赔偿兴业证券损失5,458万元,其他时任欣泰电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14名责任人分别赔偿兴业证券6万至505万金额不等的损失合计1,169万元,确认兴业证券对辽宁欣泰享有债权5,252万元。二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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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争议解决方式受理 机构原告/申请人名称被告 /被申请人名称立案时间诉讼/仲裁案由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2仲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兴业证券欣泰电气、王建华、孙文东、刘桂文2019.04.03承销协议纠纷兴业证券依据承销协议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欣泰电气、王建华、孙文东赔偿兴业证券因赔付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事件中受损投资者而产生的部分损失,合计5,142.10万元,王建华、孙文东、刘桂文对欣泰电气因其违约行为给兴业证券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仲裁审理中,尚未裁决。 欣泰电气于2018年9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兴业证券已申报破产债权。
3诉讼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张洺豪、张湫岑2018.08.01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2017年4月至5月,张洺豪在兴业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其持有的“长生生物”(证券代码:002680)股票作为质物融入资金63,000万元,张湫岑承诺对前述债务承担持续清偿责任。因质押标的证券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触发提前购回条款,且张洺豪未按协议约定在指定时点前履行提前购回义务,构成违约。2018年8月,兴业证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2月2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洺豪和张湫岑偿还兴业证券融资本金63,000万元并支付利息、购回交易违约金,且兴业证券有权以张洺豪质押的16,686.24万股“长生生物”股票优先受偿。 后张洺豪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张洺豪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8月10日,经兴业证券申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执行。2020年8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指定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2020年10月13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判决执行中。 2021年7月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将张洺豪质押的16,686.24万股“长生生物”股票作价6,407.5162万元交付兴业证券抵偿本案部分债务。 2021年10月10日,该16,686.24万股“长生生物”股票完成过户。 2021年11月26日,兴业证券收到股票拍卖执行款421.8万元。 2021年12月13日,兴业证券收到执行款5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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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仲裁上海仲裁委员会兴业证券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海中珠”)2019.04.22证券合同争议2016年10月,珠海中珠在兴业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以其持有“中珠医疗”(证券代码:600568)股票作为质物,融入资金39,809万元。 由于质押股票价格下跌、质押的履约保障比例低于约定的警戒履约保障比例,且珠海中珠质押的“中珠医疗”股票已被司法冻结,2019年4月9日,兴业证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珠海中珠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承担购回质押股票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19年5月31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中珠集团应偿还兴业证券本金39,809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且兴业证券有权以中珠集团质押的12,784.8万股股票及其孳息优先受偿。 兴业证券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裁决,2019年8月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裁决执行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法院司法执行,兴业证券共计收到执行款25,373.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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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诉讼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珠海中珠、辽宁中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辽宁中珠”)2019.04.25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2016年10月,珠海中珠在兴业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以其持有的“中珠医疗”(证券代码:600568)股票作为质物,融入资金39,809万元。为确保兴业证券的债权实现,2018年7月,兴业证券与珠海中珠签订了《质押合同》,约定将辽宁中珠5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兴业证券,同时与辽宁中珠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辽宁中珠对珠海中珠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由于珠海中珠未按约定履行回购义务,辽宁中珠未在其担保范围内履行清偿上述款项的义务,兴业证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9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兴业证券、珠海中珠、辽宁中珠达成的协议:兴业证券对辽宁中珠5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享有优先受偿权,辽宁中珠对珠海中珠的39,809万元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等。 2019年11月12日,经兴业证券申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调解书执行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法院强制执行,兴业证券收到执行款114.07万元。
6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赵小强2021.03.11公证债权文书执行2017年5月至8月,赵小强在兴业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其持有的“美盛文化”(证券代码:002699)股票作为质物融入资金5亿元。待购回期间,赵小强提前还款,融资本金余额为39,000万元。2020年11月,因赵小强违约,兴业证券向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申请公证执行证书。2021年1月20日,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确认赵小强应返还兴业证券本金39,000万元,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兴业证券有权以质押股票8,220.72万股“美盛文化”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021年3月11日,经兴业证券申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公证文书立案执行。公证文书执行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兴业证券通过执行收回债权金额共计34,857.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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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诉讼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赵小强、石炜萍、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美盛控股”)、 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盛投资”)2021.08.17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2017年5月至8月,赵小强在兴业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其持有的 “美盛文化”(证券代码:002699)作为质物融入资金,截至兴业证券起诉时融资本金余额39,000万元(以下简称“主债权”、“主债务”)。2017年5月,石炜萍承诺对主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2018年9月,美盛控股将其持有的315万股“美盛文化”为主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美盛控股、宏盛投资承诺为主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1年8月,由于赵小强未按照协议约定对主债务进行回购,石炜萍、美盛控股、宏盛投资也未按承诺履行清偿义务责任,兴业证券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石炜萍、美盛控股、宏盛投资归还赵小强尚欠本金39,000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并承担兴业证券为实现债权付出的费用,请求判令赵小强支付兴业证券为实现债权已经支付的律师费,请求判令兴业证券对美盛控股持有的315万股“美盛文化”以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一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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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北京精彩无限音像有限公司(下称“精彩公司”)、北京隆源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隆源建业”)、李冬青、周江、崔建明、张鸿成、广东精彩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彩集团”)2015.11.30债权纠纷2015年11月,兴业证券持有的精彩公司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简称:12精彩债,债券代码:118089)未获按期还本付息,因此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6年6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精彩公司向兴业证券支付本金1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兴业证券对李冬青、隆源建业的抵押房产在前述债权范围享有优先受偿权,兴业证券对周江、崔建明持有的互众(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质押股权在前述债权范围享有优先受偿权,张鸿成、精彩集团对精彩公司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兴业证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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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诉讼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龙控股”)、金绍平2017.07.05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2017年8月,金龙控股在兴业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以其持有的“金龙机电”(证券代码:300032)股票为质物,向兴业证券融入本金8,200万元,同时金绍平出具《担保承诺函》,承诺为前述交易向兴业证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7月,因金龙控股违约,兴业证券向福州市中院提起诉讼。 2018年9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金龙控股集团应偿还兴业证券融资本金8,2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并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2、兴业证券有权以金龙控股质押的1,280万股“金龙机电”的股票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判决第一项下的债权;3、金绍平对前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11月23日,经兴业证券申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判决执行中。 经法院强制执行,兴业证券收回执行款项4,341.85万元。 2020年3月31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38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龙控股的破产清算。 2020年5月28日,兴业证券在收到相关通知后申报债权7,809.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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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诉讼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无锡天乐润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天乐润点”)2018.06.11证券回购合同纠纷2017年8月,天乐润点以其持有的天润数娱(证券代码:002113)股票为质物,向兴业证券融入本金4,999万元。2018年5月,因天乐润点违反承诺且未履行提前购回义务构成违约,兴业证券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9月28日,福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天乐润点应偿还兴业证券融资本金4,999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按年利率6.05%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每日0.05%标准计算),赔偿律师代理费,且兴业证券有权以天乐润点质押的2,397万股天润数娱股票优先受偿。 后天乐润点提起上诉。2019年9月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自2018年4月23日起,除利息和违约金的年利率调整至24%外,其他维持一审判决。 2019年11月13日,经兴业证券申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2020年11月2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天乐润点持有的2,397万股天润数娱股票作价2,627.11万元交付兴业证券抵偿债务,并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兴业证券可再次申请执行。 2021年7月23日,福州中院市作出关于追加天乐润点合伙人汪世俊、梅久华为被执行人的裁定。判决执行中。 2021年10月8日,经兴业证券申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恢复本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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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运环保”)2018.05.14公证债权文书执行2016年12月,盛运环保在兴业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其持有的“金洲慈航”(证券代码:000587)股票为质物,从兴业证券融入初始交易本金40,000万元。 2018年4月,因盛运环保违约,兴业证券向杭州市钱塘公证处申请公证执行证书,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确认盛运环保应返还兴业证券本金40,000万元,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兴业证券有权对盛运环保质押的12,300万股“金洲慈航”、922.5万元现金股利优先受偿。 2018年5月14日,经兴业证券申请,安庆市中院决定立案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兴业证券共收到执行款17,479.35万元,质押股票6,222.07万股“金州慈航”已交付兴业证券抵偿部分债务。 2021年1月,安庆市中院裁定受理盛运环保的破产重整。 2021年4月7日,兴业证券在收到相关通知后申报债权40,655.98万元。 2021年6月7日,法院最终裁定确认兴业证券债权金额为40,651.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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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上海金融法院兴业证券王悦2019.04.22公证债权文书执行2017年5月至6月,王悦在兴业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其持有的“恺英网络”(证券代码:002517)股票作为质物,融入资金42,300万元。待购回期间,因王悦部分提前还款,剩余融资本金变更为33,355万元。2019年3月,因王悦因上述交易合并计算的履约保障比例持续低于警戒履约保障比例,且未按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构成违约,兴业证券向杭州市钱塘公证处申请公证执行证书。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确认王悦应返还兴业证券本金33,355万元,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兴业证券有权以质押股票11,715.98万股“恺英网络”和1,197.07万元现金股利优先受偿。 2019年4月22日,经兴业证券申请,上海金融法院对上述公证文书决定立案执行。2020年5月24日,因被执行人王悦的财产暂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上海金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兴业证券可再次申请执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兴业证券累计收回款项22,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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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仲裁福州仲裁委员会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雄鹰创投”)福建九龙宝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九龙宝典”)、林劲松2019.09.02股权转让纠纷2017年6月,雄鹰创投与九龙宝典、林劲松、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九龙宝典集团”)签署协议约定,雄鹰创投向九龙宝典增资3,960万元,取得九龙宝典12%股权;当九龙宝典净利润不符合一定条件或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雄鹰创投有权要求林劲松、九龙宝典集团履行股份回购/受让义务。 2019年9月,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股份回购/转让条件且林劲松、九龙宝典集团未按照约定履行股份回购/受让义务,雄鹰创投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林劲松、九龙宝典集团支付股份回购价款3,960万元及利息,赔偿律师费损失10万元,并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 2020年5月22日,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林劲松、九龙宝典集团应支付雄鹰创投股权回购款3,960万元及相应利息,赔偿律师费损失,并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 2020年7月1日,经雄鹰创投申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执行。2021年12月27日,因被执行人林劲松、九龙宝典集团的财产暂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福州市中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4诉讼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雄鹰创投旭成(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旭成科技”)、李心平2021.04.19股权转让纠纷2016年9月,雄鹰创投与旭成科技、李心平签署协议约定,雄鹰创投认购旭成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624万股,认购价格为3.43元/股;当发生可能影响雄鹰创投投资权益的事件时,雄鹰创投有权要求李心平、旭成科技履行相应股份回购/受让义务。 2021年4月,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股份回购/转让条件且李心平、旭成科技未按照约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受让义务,雄鹰创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李心平支付股份转让价款2,929.37万元,赔偿相应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旭成科技对前述各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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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诉讼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安徽省华安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安外经”)、德圣珠宝有限公司(下称“德圣珠宝”)2019.10.14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2019年10月,因持有的华安外经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皖经01,债券代码:136308)发生违约,兴业证券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决:华安外经应向兴业证券支付本金5,18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律师代理费;兴业证券有权就5万克拉裸钻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一定比例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德圣珠宝对前述抵押权实现后仍不足清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 2020年9月1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兴业证券的上述诉求。 后德圣珠宝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兴业证券对5万克拉裸钻享有一定比例优先受偿权、德圣珠宝承担连带责任两项判决。2021年7月2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执行中。 2020年12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华安外经破产重整。 2021年4月13日,兴业证券在收到相关通知后申报债权6,154.45万元。 2021年10月19日,经华安外经管理人申请,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德圣珠宝等多家公司与华安外经合并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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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仲裁福州仲裁委员会福建兴证战略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兴证创投”)川铁电气(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川铁电气”)、梁霄2019.11.12股权转让纠纷2019年4月,兴证创投与梁霄、川铁电气签署协议约定,兴证创投将其持有的川铁电气全部股份转让给梁霄,股份转让款分三期支付;当川铁电气财务状况恶化,川铁电气应及时向兴证创投披露。 2019年11月,因梁霄未依约支付股权转让款,且川铁电气未及时履行财务状况恶化披露义务导致梁霄履约能力恶化,兴证创投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梁霄支付股份转让价款1,992.81万元及违约金,梁霄、川铁电气共同赔偿律师费并承担实现债权费用。 2020年8月12日,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梁霄应支付兴证创投股权回购款1,2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赔偿律师费损失,并承担实现债权费用。 2020年10月19日,经兴证创投申请,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兴证创投与梁霄、萍乡君合创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萍乡君合”)、川铁电气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川铁电气全部股权转让给萍乡君合,股权转让价款总价为1,300万元。2021年9月2日,因被执行人梁霄的财产暂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天津市三中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兴证创投收到股权转让价款共计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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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诉讼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天津福德园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津福德园”)2021.07.16股权转让纠纷2017年11月,天津福德园向兴业证券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承诺函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之日起一年内,以不低于1,401.96万元的价格认购兴业证券所持有的105万股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 2021年7月,由于天津福德园未履行承诺函约定的股份认购义务,兴业证券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天津福德园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股份收购款1,401.96万元及相应股份收购补偿款,并承担兴业证券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2021年11月3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天津福德园应支付兴业证券股权转让款1,401.96万元及相应股权转让补偿款,驳回兴业证券其他诉讼请求。 后天津福德园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二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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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诉讼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沈阳新益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益宏公司”)2020.11.19融资融券交易纠纷2020年11月19日,因新益宏公司在兴业证券进行的融资融券交易违约,兴业证券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新益宏公司向兴业证券偿还融资金额7,215.03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021年5月12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新益宏公司应偿还兴业证券融资债务本金7,209.06万元及融资利息、逾期违约金,支付交易佣金及利息损失,赔偿律师代理费,且兴业证券有权对新益宏公司信用账户内担保证券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021年6月,新益宏公司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调整部分融资利息、逾期违约金。 2021年10月13日,福建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10月29日,经兴业证券申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执行。判决执行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兴业证券共计收到执行款4,078.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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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诉讼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兴业证券楹栖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楹栖投资”)、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华益新公司”)2020.11.19融资融券交易纠纷2020年11月19日,因楹栖投资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在兴业证券进行的融资融券交易违约,兴业证券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楹栖投资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向兴业证券偿还融资金额5,101.51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楹栖投资、华益新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1年10月2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判决楹栖投资以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聆汐1号”向兴业证券偿还债务本金5,085.56万元及融资利息、逾期违约金,支付交易佣金及利息损失,赔偿律师代理费,楹栖投资、华益新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兴业证券有权对“聆汐1号”信用账户内担保证券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后楹栖投资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变要求其承担律师代理费12万元的判决。二审审理中。
20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富贵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富贵鸟集团”)、林和平、林和狮2021.04.30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5年7月,富贵鸟集团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富贵鸟提供保证金贷款;林和平、林和狮承诺对相关交易承担担保责任。 2021年4月30日,因富贵鸟集团未按约定偿还上述贷款,担保人林和平、林和狮未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富贵鸟、林和平及林和狮共同偿还欠款9,016.04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2021年7月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高院民事诉讼2021年第668号判决,判定富贵鸟应偿还兴证国际证券9,016.04万港元及相应利息、诉讼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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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杨凯Yang, Kai2021.04.30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5年8月,冠丰有限公司(下称“冠丰公司”)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冠丰公司提供保证金贷款;杨凯承诺对相关交易承担担保责任。 2021年4月30日,因担保人杨凯在债务人冠丰公司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的情况下,未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杨凯履行担保责任,偿还冠丰公司欠款港币32,173.88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22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鸿鹄资本有限公司(下称“鸿鹄资本”)、邓俊杰2021.04.30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5年7月,鸿鹄资本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鸿鹄资本提供保证金贷款;邓俊杰承诺对相关交易承担担保责任。 2021年4月30日,因债务人鸿鹄资本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担保人邓俊杰未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鸿鹄资本及邓俊杰共同偿还欠款12,293.57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2021年10月2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判决,鸿鹄资本、邓俊杰应偿还兴证国际证券12,293.57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
23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李玉玲Li, Yuk Ling Elaine2020.09.03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6年11月,李玉玲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李玉玲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0年9月3日,因债务人李玉玲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玉玲偿还欠款2,966.94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2021年10月1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判决,李玉玲应偿还兴证国际证券2,966.94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
24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李海龙Li, Hai Long2021.04.01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8年8月,李海龙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李海龙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1年4月1日,因债务人李海龙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海龙偿还欠款2,130.11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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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苏桂新Su, Gui Xin2021.04.23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8年1月,苏桂新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苏桂新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1年4月23日,因债务人苏桂新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苏桂新偿还欠款3,099.92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26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谭冰香Tan, Bing Xiang2021.04.23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8年1月,谭冰香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谭冰香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1年4月23日,因债务人谭冰香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谭冰香偿还欠款2,819.44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2021年11月1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判决,谭冰香应偿还兴证国际2,819.44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
27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徐梦颖Xu Mengying2021.05.13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8年1月,徐梦颖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徐梦颖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1年5月13日,因债务人徐梦颖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徐梦颖偿还欠款2,824.42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28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谭思亮Tam, Sze Leuing2021.05.07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5年2月,谭思亮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谭思亮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1年5月7日,因债务人谭思亮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谭思亮偿还欠款1,441.19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谭思亮向兴证国际结清全部融资负债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于2022年1月6日作出中止本案诉讼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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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李嘉露2021.05.13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5年6月,李嘉露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李嘉露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1年5月13日,因债务人李嘉露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嘉露偿还欠款2,710.09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2021年9月1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判决,李嘉露应偿还兴证国际证券2,710.09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
30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孟竹Meng, Zhu2021.05.25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8年1月,孟竹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孟竹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1年5月25日,因债务人孟竹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孟竹偿还欠款1,984.80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31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徐东辉Xu, Dong Hui2021.05.25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8年1月,徐东辉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徐东辉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1年5月25日,因债务人徐东辉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徐东辉偿还欠款2,358.05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

2021年12月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判决,徐东辉应偿还兴证国际2,358.05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

32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孟祥国Meng, Xiang Guo2021.06.04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8年1月,孟祥国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孟祥国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1年6月4日,因债务人孟祥国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孟祥国偿还欠款1,829.12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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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罗毅Luo, Yi2021.07.15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5年8月,谭淑仪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谭淑仪提供保证金贷款;根据经纪人合伙协议约定,兴证国际证券原经纪人罗毅应为其客户谭淑仪的保证金贷款负责。 2021年7月15日,因债务人谭淑仪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且已被宣告破产,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罗毅按照经纪人合作协议约定支付客户谭淑仪所欠保证金贷款3,550.83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34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钟阳Zhong, Yang、冯炎Fung, Yim2021.07.19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6年9月,钟阳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钟阳提供保证金贷款;冯炎承诺对相关交易承担担保责任。 2021年7月19日,因债务人钟阳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担保人冯炎未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钟阳及冯炎共同偿还欠款1,904.41万港元及利息(从2021年7月16日起至全部清场之日止)、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35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张杰Zhang, Jie2021.09.29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5年4月,张杰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张杰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1年9月29日,因债务人张杰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杰偿还欠款4,057.93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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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冯浚榜Fung, Tsun Pong、海得有限公司Ocean Gain Limited2021.11.04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7年11月,冯浚榜与其担任董事的公司海得有限公司分别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了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分别向冯浚榜和海得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贷款;同时冯浚榜承诺对海得有限公司进行的前述交易承担担保责任。 2021年11月4日,因冯浚榜、海得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担保人冯浚榜未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冯浚榜偿还欠款2,823.60万港元,海得有限公司及冯浚榜共同偿还欠款2,669.12万港元,并支付前述两笔欠款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37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温志勇Wan, Chi Yung、罗毅Lou, Yi2021.11.05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5年9月,温志勇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了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温志勇提供保证金贷款。根据经纪人合伙协议约定,兴证国际证券原经纪人罗毅应为其客户温志勇的保证金贷款负责。 2021年11月5日,因温志勇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温志勇和罗毅共同偿还欠款1,793.43万港元以及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38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邓伟权Tang, Wai Kuen、罗毅Lou, Yi2021.11.19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5年9月,邓伟权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了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邓伟权提供保证金贷款。根据经纪人合伙协议约定,兴证国际证券原经纪人罗毅应为其客户邓伟权的保证金贷款负责。 2021年11月19日,因邓伟权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邓伟权和罗毅共同偿还欠款1,253.02万港元以及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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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李金龙Li, Jinlong2021.12.03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8年1月,李金龙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李金龙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1年12月3日,因债务人李金龙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兴证国际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金龙偿还欠款1,946.27万港元及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40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兴证国际证券KKC Capital SPC(下称“KKC”)、陈治杰Chan Chi Kit、罗毅Lou, Yi2021.12.10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5年9月,KKC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了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KKC提供保证金贷款;陈治杰承诺对相关交易承担担保责任。同时根据经纪人合伙协议约定,兴证国际证券原经纪人罗毅应为其客户KKC的保证金贷款负责。 2021年12月10日,因KKC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陈治杰未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兴证国际证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法庭提起诉讼,请求KKC、陈治杰及罗毅共同偿还欠款3,887.19万港元以及利息、诉讼费等。案件审理中。

2、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较大金额的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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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桂文兴业证券、保荐机构相关责任人等12名被告2020.06.04证券资信评级服务合同纠纷刘桂文以兴业证券等12名被告在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保荐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其利益受损为由,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兴业证券等12名被告赔偿其损失共计2,695.92万元。 2020年8月,兴业证券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2020年12月23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兴业证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后兴业证券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2021年5月18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该管辖权异议上诉。 2021年12月9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刘桂文起诉,后刘桂文提起上诉。二审审理中。
2仲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龙岩市金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钿投资”)三方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下称“三方资管”)、兴业证券2021.06.25私募基金合同争议2021年6月,三方资产正金泽之FOF一期私募基金投资者龙岩市金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认为该基金管理人三方资管未按合同约定为其办理赎回,参与操纵利通电子、中源家居等股票价格,涉嫌内幕交易,该基金托管人兴业证券未尽审慎义务、未及时为其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三方资管、兴业证券支付1,051.59万元投资款、3万元律师费,并承担仲裁及保全费用。 2021年9月16日,经金钿投资申请,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同意中止本案仲裁程序通知。已中止仲裁。
3仲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宁伟楠三方资管、兴业证券2021.08.03私募基金合同争议2021年7月,三方资管全天候之FOF二期私募基金投资者宁伟楠因认为该基金管理人三方资管未按合同约定向其披露基金运作信息、进行预警止损,该基金托管人兴业证券在三方资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未及时通知、采取合理措施,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三方资管及兴业证券赔偿基金认购资金损失1,114.20万元及其利息损失,并承担仲裁及保全费用。仲裁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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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仲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无锡泰伯服饰有限公司(下称“泰伯服饰”)深圳雪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雪杉基金”)、兴业证券2021.11.15私募基金合同争议2021年10月,雪杉夏桐6号私募基金投资者泰伯服饰认为雪杉基金实施欺诈行为,直接造成泰伯服饰巨额财产损失,兴业证券作为托管人亦应对托管账户内资金负责,因此以雪杉基金及兴业证券为被申请人,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撤销基金合同,雪杉基金及兴业证券共同返还1.13亿元及赔偿利息损失617.41万元,并承担仲裁费。仲裁审理中。
5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冯炎Fung, Yim兴证国际证券2021.06.18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7年6月,冯炎在兴证国际证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兴证国际证券向冯炎提供保证金贷款。 2021年5月,因冯炎未按约定偿还证券交易融资负债(截至2021年3月31日账户欠款为2,184.04万港元),兴证国际证券向其发送律师函。 2021年6月,冯炎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产生兴证国际证券所称负债的证券交易融资行为非冯炎本人行为,请求法院作出其无须对该负债承担责任的声明,并要求兴证国际证券赔偿损失。案件审理中。

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存在不能完全胜诉或者胜诉后不能完全收回涉案金额的风险,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存在败诉或部分败诉的风险,但公司未决诉讼涉案累计金额与其资产规模相比,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进一步的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风险和障碍。因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行政处罚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2021年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出具“福银罚字[2021]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相关规定合计对公司处以43万元罚款。公司已按期缴付罚款,于2021年5月21日向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提交了整改方案报告,并于2021年11月12日报送了《关于落实反洗钱执法检查的半年度整改进度报告》,公司积极推进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成了客户身份识别等核心义务方面整改工作,后续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剩余问题整改工作。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4的回答,“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金额较小;(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除外。

本项行政处罚所涉及事项为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事件,未导致《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4所列明的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相关行政处罚的种类为罚款,不涉及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等严重的处罚种类,未对公司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22年1月13日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有关情况的复函》,“该项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未发现影响你公司本次配股发行申请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上述行为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违法行为。

2、2019年12月24日,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昆建罚字〔2019〕第2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兴业证券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委托苏州慕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对营业部装修工程进行施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证券营业部处以6,160

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该证券营业部已在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缴付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是指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的罚款。据此,该项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违法行为。

3、2019年7月26日,因兴证国际资管未在指定期限内递交2013/14课税年度及2016/17课税年度的保税表,违反了《税务条例》,香港税务局对兴证国际资管处以3,000元港币的罚款。兴证国际资管已缴纳相应罚款。

该项行政处罚涉及金额较小,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据此,上述行为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违法行为。

4、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子公司及营业部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相关税收等原因受到税务主管部门的四项行政处罚,该等行政处罚均按税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作出,罚款金额为100元至400元。

该等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显著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该行为不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上述行为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擘画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标志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作为构建我国经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和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新《证券法》颁布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加速推进、资本市场

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等一系列政策红利的指引下,证券行业多个业务条线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市场扩容,证券行业迎来最好的历史机遇期。与此同时,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监管层“扶优限劣”、打造航母级券商的基调日益强化,资本实力雄厚的券商在竞争中相对优势明显。另一方面,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等举措进一步加剧了国内证券行业的竞争。面对新的行业格局,公司亟需加快资本补充步伐,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以建设一流证券金融集团为战略目标,坚持一体化发展理念,持续强化集团一体化管理,全面优化集团协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化金融平台所具有的强大规模效应和协作潜力,为客户提供全业务链全生命周期综合业务服务,提高客户综合收益,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在巩固集团化经营管理优势的同时,加速数智化转型及综合研究服务发展;以大投行为核心,加速业务模式转型与业务结构重塑;以产品销售、基金投顾、机构经纪、融资融券和家族财富为着力点,深化财富管理转型升级;以传统自营业务为基础,积极扩充客户服务类投资交易业务,构建大自营综合业务体系。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的到位和资本及时有效的补充将有利于公司扩大资本规模、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公司多元化、综合化客户服务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加速推进建设一流证券金融集团,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居民财富管理作出自身贡献。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发展融资融券业务不超过70亿元
2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不超过18亿元
3发展投资交易业务不超过45亿元
4加大信息系统和合规风控投入不超过7亿元
合计不超过140亿元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同时,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用途情况如下:

1、发展融资融券业务,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70亿元拟用于发展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用率,可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机会

和风险回避手段,在监管层扩容标的、优化转融券交易规则、放宽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等政策推动下,叠加经历两年牛市后二级市场交易行情进入宽幅震荡阶段,业务品种受到高净值客户、产品户和专业机构投资者的青睐。同时,融资融券资产不出账户,风险相对可控,开户券商具有唯一性,也逐渐成为各大券商获取并留住高净值客户、产品户和专业机构投资者的重要工具,业务综合效应高。

近些年,公司有效把握市场机遇,聚焦高净值客户、机构客户,依托财富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快速的客户需求响应机制,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个性化服务方案,积极管控业务风险,构建多层次券源体系,多渠道扩充融券券源,两融业务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构建了较好的增长态势。但是融资融券业务是资本消耗型业务,受净资本规模限制,公司业务持续增长面临较大瓶颈,亟需补充净资本,打开业务增长空间,保障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2、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8亿元拟用于发展投资银行业务。

注册制改变了投行生态,对券商投资、研究、销售等配套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沪深交易所明确规定了科创板、创业板保荐机构强制跟投要求,放开了保荐机构参与战略配售限制。在此背景下,近两年许多券商大幅提高履行注册制跟投职责的另类子公司的资本实力,同时积极探索与地方政府、国企合作设立大型产业基金,赋能实体经济,并培育孵化未来投行储备项目,多措并举抢占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先机。

在集团化的投行战略基础上,公司承销保荐业务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但公司项目储备尤其是大项目获取能力和投资支持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因此,公司未来将加大战略客户项目承揽资金配置,同时紧紧抓住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机遇,提高拥有注册制跟投和一级市场股权投资牌照的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的资本实力,加大跟投和产业投资培育力度,在促进有潜质的创新创业企业快速发展、推动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升级目标落地的同时,提升大投行项目储备。

3、发展投资交易业务,提升机构投资者综合服务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45亿元拟用于发展投资交易业务。

随着市场机构化程度提升,机构客户服务业务收入在券商盈利结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以满足机构投资者迅猛增长的交易与风险对冲需求为目标的投资交易业务,逐渐成为券商服务机构客户差异化能力中的关键一环,业务空间广阔。

目前,部分券商凭借创新牌照、资本规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优势,投资交易业务收获了可观的盈利贡献。受制于资本实力不足、一级交易商资格等创新牌照欠缺等因素,公司投资交易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公司将在坚持风险中性策略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创新牌照申请和业务发展,利用创新业务竞争格局尚未固化的机会实现赶超,形成公司拓展和维护机构客户的核心能力以及未来重要的盈利来源。

4、加大信息系统和合规风控投入,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7亿元拟用于加大信息系统和合规风控投入。

(1)信息系统投入

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应用正深刻影响资本市场,证券业也大步迈入“金融科技”时代。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对于证券行业来说不仅是一场技术革命,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证券行业特别是部分头部券商已从战略高度布局金融科技,金融科技正深刻改变着行业的服务边界、商业模式、资源配置及经营管理。

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公司建成了涵盖交易、营销服务、运营管理、经营管理、运维安全等应用领域的全面信息化体系,并在互联网证券、差异化交易、大数据应用、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办公等领域形成自主可控能力,但技术与业务融合度有待进一步加深。

公司计划未来三年每年对信息系统投入金额不低于前一年度营业收入6%,积极以数智化建设为主线,建立全面业务安全与技术安全的强保障;实现金融科技与业务、管理全领域的超融合,通过金融科技赋能客户和员工,推动公司发展;打造开放技术架构,推动与技术供应商、金融科技公司和互联网企业等上下游科技合作伙伴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助力构建合作共赢的开放科技金融生态。

(2)合规风控投入

证券行业面临资本市场和行业创新发展新机遇,客户需求综合化、业务模式重资产

化、金融科技融合化已成为发展趋势,对证券公司的合规风控能力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公司在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专业能力建设的同时,基于集中垂直穿透管理原则,持续加强合规管理机制建设,夯实风险管理文化建设、风险管理治理架构、风险管理工具方法及风险管理基础设施四大支柱,建立权责利统一的集团化授权管理体系,集团一体化合规风控体系不断完善。

公司计划未来三年每年对合规风控投入金额不低于前一年度营业收入3%,持续强化合规风控集中垂直穿透管理,打造全流程、全覆盖、全方位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精细化市场、信用、流动性、操作、声誉及投行风险管控,突出重点领域合规管控,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同时,公司将全面完善合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金融科技技术提升合规风险管控的效率与效果,筑牢合规风控防线,确保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抓住证券行业发展新机遇,夯实业务发展基础,提高财富管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投资银行业务、销售交易业务等业务收入,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赢得先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增加,但由于发展主营业务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可能摊薄原有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将合理运用资金,促进各项业务有序健康发展并产生收益,积极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有所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应对行业竞争新格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擘画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标志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作为构建我国

经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和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新《证券法》颁布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加速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等一系列政策红利的指引下,证券行业多个业务条线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市场扩容,证券行业迎来最好的历史机遇期。

与此同时,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监管层“扶优限劣”、打造航母级券商的基调日益强化,资本实力雄厚的券商在竞争中相对优势明显。另一方面,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等举措进一步加剧了国内证券行业的竞争。面对新的行业格局,公司亟需加快资本补充步伐,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提升综合竞争力,为达成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以建设一流证券金融集团为战略目标,坚持一体化发展理念,持续强化集团一体化管理,全面优化集团协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化金融平台所具有的强大规模效应和协作潜力,为客户提供全业务链全生命周期综合业务服务,提高客户综合收益,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在巩固集团化经营管理优势的同时,加速数智化转型及综合研究服务发展;以大投行为核心,加速业务模式转型与业务结构重塑;以产品销售、基金投顾、机构经纪、融资融券和家族财富为着力点,深化财富管理转型升级;以传统自营业务为基础,积极扩充客户服务类投资交易业务,构建大自营综合业务体系。

证券行业具有资本密集型特点,业务发展与资本实力息息相关,资本规模直接决定了业务规模。本次发行将进一步夯实公司资本实力,扩大业务规模,为公司有效贯彻落实集团新发展理念,实现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降低流动性风险,提升抗风险能力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对证券公司的成功运作至关重要。2016年6月和2020年1月,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完善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实力提出更高要求。2020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提出全面风险管理,促进证券公司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合规风控体系建设,全面贯彻“集中、垂直、穿透”管理理念,持续加大对合规风控和信息技术的投入,建立了对风险控制指标的动态监控系统,实现了风险控制指标的实时、动态监控和自动预警,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规定。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只有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才能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潜在风险。通过本次配股补充营运资金,可帮助公司降低流动性风险,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四、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具备了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符合配股的发行条件。

(二)本次发行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政策导向

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等方式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公告《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353号(财税金融类280号)提案答复的函》,表示将继续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充实资本、丰富服务功能、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技术和创新投入、完善国际化布局、加强合规风险管控,积极支持各类国有资本通过认购优先股、普通股、可转债、次级债等方式注资证券公司,推动证券行业做大做强。

2020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完善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控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完备性,进一步提升了对证券公司资本配置的导向作用。

2020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的决定》,进一步落实新《证券法》有关要求,支持证券公司充实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随着以净资本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不断深化,政策支持证券公司改善盈利模式、加强风险控制、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新兴业务的持续扩张,当前净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本次配股是公司顺应中国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发行人曾于2016年1月通过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3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1月完成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的发行工作,按照每股人民币8.19元的价格,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257,741,010.0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063,659,954.4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257,741,010.06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10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152,741,010.06元已于2016年1月7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月8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0016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具体如下: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到账时间到账金额(元)销户日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1170101001001814812016.01.075,000,000,000.002016.06.0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屏支行130031010400167792016.01.073,000,000,000.002016.06.0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350501870007000001692016.01.073,000,000,000.002016.06.0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122500000006545592016.01.071,152,741,010.062016.06.02
合计//12,152,741,010.06/

注:以上到账金额包括应付未付的部分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投向一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总额(单位:万元)1,225,774.1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单位:万元)1,209,165.07
募集资金净额(单位:万元)1,206,366.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16年(单位:万元)1,209,165.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单位:万元)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单位:万元)
1适度扩大自营业务规模适度扩大自营业务规模不超过78亿元不超过78亿元764,388.93不超过78亿元不超过78亿元764,388.93-不适用
2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70亿元不超过70亿元436,776.14不超过70亿元不超过70亿元436,776.14-不适用
3加大对柜台交易业务及做市商业务等资本中介业务的投入加大对柜台交易业务及做市商业务等资本中介业务的投入不超过2亿元不超过2亿元8,000.00不超过2亿元不超过2亿元8,000.00-不适用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99.08万元,一部分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人民币2,491.03万元,另人民币308.05万元的差额主要系统计口径差异所致(该部分费用为先行支付的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在计算募集资金净额时作为费用扣除)。

(三)实际效益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扩大自营业务规模、扩大信用交易规模和加大对柜台交易业务及做市商业务等资本中介业务的投入,符合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承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实际效益难以单独核算。

(四)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101175号),其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兴业证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

第十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耿 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孙 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吴世农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刘红忠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叶远航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李琼伟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刘志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林红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王仁渠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黄浩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许建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张绪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余志军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胡平生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郑城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黄奕林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孔祥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予涛 (LI YUTAO)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
汤 逊祝晓飞
项目协办人:
陈 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本配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配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本配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配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席执行官:
黄朝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配股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 强
经办律师:
孙 立林雅娜
唐 敏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配股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姓名] [姓名]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姓名]

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二)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自本配股说明书公告之日起,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3:30-16:30,投资者可至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查阅相关备查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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