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中铁大桥局收购中铁国资土地房屋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禁止性规定,交易价格按照经审核备案且在有效期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资产价值确定,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瑞明 张 诚 修 龙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