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5日14时5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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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召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文件目录
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 1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 4
关于选举郑国雨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 7关于选举董阳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9
关于选举张杰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 11
关于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的议案 ...... 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出2020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见附件)。
《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2021年8月2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0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20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
姓名 | 职务 | 2020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注1 | 2018-2020年任期激励收入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应付薪酬 |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 其他货币性收入 | 合计 | ||||
1 | 2 | 3 | 4=1+2+3 | ||||
陈四清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85.22 | 15.88 | - | 101.10 | 40.02 | 否 |
廖林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 76.70 | 15.43 | - | 92.13 | 23.41 | 否 |
卢永真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 | 是 |
郑福清 | - | - | - | - | - | 是 | |
冯卫东 | - | - | - | - | - | 是 | |
曹利群 | - | - | - | - | - | 是 | |
梁定邦 | 独立非执行董事注3 | 52.00 | - | - | 52.00 | - | 是 |
杨绍信 | 47.00 | - | - | 47.00 | - | 是 | |
沈思 | 47.00 | - | - | 47.00 | - | 是 | |
努特·韦林克 | 47.00 | - | - | 47.00 | - | 否 | |
胡祖六 | 41.00 | - | - | 41.00 | - | 是 | |
离任董事 | |||||||
谷澍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 85.22 | 15.88 | - | 101.10 | 68.98 | 否 |
胡浩 | 执行董事、副行长 | 6.39 | 1.36 | - | 7.75 | 42.45 | 否 |
叶东海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 | 是 |
梅迎春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 | 是 |
董轼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 | 是 |
希拉·C·贝尔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11.50 | - | - | 11.50 | - | 是 |
注:
1.本行董事长、行长及执行董事的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的有关薪酬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及其他董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20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0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2018-2020年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以3年为一个业绩考核任期)结束后,根据任职时间、年薪水平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兑现。本行原董事长、执行董事易会满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25.43万元人民币;原执行董事、副行长张红力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9.41万元人民币;原执行董事、副行长王敬东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12.55万元人民币;原执行董事、副行长谭炯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35.28万元人民币。
3.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度津贴标准为:基本津贴标准为30万元人民币/人/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副主席津贴为4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职位/年。
4.本行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2020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20年至2021年8月27日本行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薪酬清算方案期间,本行董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冯卫东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2)2020年1月,曹利群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3)2020年2月,胡浩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4)2020年2月,董轼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5)2020年3月,叶东海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6)2020年3月,希拉·C·贝尔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7)2020年7月,廖林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8)2020年12月,谷澍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9)2021年2月,梅迎春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0)2021年3月,廖林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
(11)2021年8月,陈怡芳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5.2020年,卢永真先生、郑福清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叶东海先生、梅迎春女士和董轼先生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6.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部分非执行董事因在除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部分上述董事在该等关联方获取薪酬。除上述情形外,本行董事2020年度均未在本行关联方获取薪酬。
7.本行支付的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约为
1830.46万元人民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出2020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见附件)。
本行2021年8月27日监事会会议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0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20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
姓名 | 职务 | 2020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注1 | 2018-2020年任期激励收入 | ||||
应付薪酬 |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 其他货币性收入 | 合计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1 | 2 | 3 | 4=1+2+3 | ||||
张炜 | 股东代表监事注3 | 186.43 | 23.35 | - | 209.78 | - | 否 |
黄力 | 职工代表监事注4 | 5.00 | - | - | 5.00 | - | 否 |
吴翔江 | 1.25 | - | - | 1.25 | - | 否 | |
瞿强 | 外部监事注5 | 25.00 | - | - | 25.00 | - | 否 |
沈炳熙 | - | - | - | - | - | 否 | |
离任监事 | |||||||
杨国中 | 监事长 | 85.22 | 15.88 | - | 101.10 | 24.00 | 否 |
惠平 | 职工代表监事 | 3.75 | - | - | 3.75 | - | 否 |
注:
1.上表中本行监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20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
已于本行2020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监事长2018-2020年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以
3年为一个业绩考核任期)结束后,根据任职时间、年薪水平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兑现。原监事长钱文挥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1.74万元人民币。
3.股东代表监事2020年度税前薪酬合计按照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按照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本行股东代表监事2020年度税前薪酬中,4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将于2021年至2023年视经营业绩情况延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1/3。股东代表监事张炜先生2020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51.47万元人民币,2020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为158.31万元人民币。
4.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度津贴(税前)按照外部监事基本津贴标准的20%和
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上表中的薪酬为其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而获得的津贴,不包含其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所获报酬。
5.外部监事2020年度基本津贴标准为25万元人民币/人。沈炳熙先生根据国
家有关部门规定自2016年6月起未从本行领取津贴。
6.本行监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2020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
告。2020年至今本行监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杨国中先生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监事长。
(2)2020年9月,吴翔江先生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3)2020年9月,惠平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4)2021年3月,杨国中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监事长。
(5)2021年7月,黄良波先生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监事长。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选举郑国雨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2021年9月24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郑国雨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郑国雨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郑国雨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郑国雨先生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郑国雨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郑国雨先生简历郑国雨,男,中国国籍,1967年9月出生。郑国雨先生1988年11月加入中国银行,2001年5月起历任湖北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12年1月任山西省分行行长,2015年6月任四川省分行行长,2019年1月任中国银行执行委员会委员,2019年5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21年9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
郑国雨先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选举董阳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2021年
月
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阳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董阳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董阳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董阳先生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董阳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董阳先生简历董阳,男,中国国籍,1966年11月出生。董阳先生1989年8月进入财政部,先后在人事司、工业交通司、经济贸易司、国防司工作。2001年起先后任财政部国防司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司秘书(正处长级)。2015年4月起先后任财政部驻黑龙江专员办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纪检组长。2018年12月起任财政部驻北京专员办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纪检组长。2019年4月起任财政部北京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
董阳先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获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五
关于选举张杰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本行监事会外部监事瞿强先生的任期将于2021年
月届满,需要选举新的外部监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外部监事候选人由本行监事会或者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行监事会于2021年
月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杰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杰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杰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张杰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张杰先生简历张杰,男,中国国籍,1965年3月出生。张杰先生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货币研究所所长,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从事制度金融学、中国金融制度与金融发展问题研究。曾任陕西财经学院金融财政学院院长、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教育部高等学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首任秘书长等职。目前兼任国务院参事室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张杰先生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六
关于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更好地履行国有大行的社会责任,支持乡村振兴、扶危济困等社会事业,本行申请在2021年增加3,000万元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按照本行目前《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规定,董事会、行长年度对外捐赠审批权限为
亿元,如超出授权额度则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近年来,本行在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充分利用对外捐赠资源助力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等重大任务,展现了国有大行的责任担当。今年,为落实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并持续助力救灾、慈善、文教等社会公益事业,申请在本行目前对外捐赠授权额度基础上,增加3,000万元临时授权额度(即2021年对外捐赠总额上限提升至
1.3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行长审批。本次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的议案》已经本行2021年
月
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