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3年4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3名,为陈四清董事长、廖林副董事长、王景武董事、卢永真董事、冯卫东董事、曹利群董事、陈怡芳董事、董阳董事、梁定邦董事、杨绍信董事、沈思董事、胡祖六董事和陈德霖董事。张伟武副行长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陈四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2022年工作情况与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2年度集团合规风险与反洗钱管理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证券代码:601398 |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 公告编号:临2023-012号 |
四、关于审议《数据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