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溯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