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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1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股票代码:601518

目 录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3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3、表决票填写说明················································7
4、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
5、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7
6、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22
7、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3
8、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7
9、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9
10、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公司审计法规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请出席本次大会的各位股东代表准时到达会场。

五、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代表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出席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出席会议股东推选的两名股东代表和监事会推选的一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十、公司聘请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 上午9时

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程序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所代表股权数、比例及见证律师

(二)审议议案

序 号议 案 内 容是否为特别表决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票填写说明

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填写基本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基本情况”中相应内容,并应与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签到的内容一致。

(一)股东名称:法人股东请填写股东单位全称,个人股东请填写股东本人姓名。

(二)填票人身份:请确定填票人与股东的关系,并在对应的小方框内划勾确认。

(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请填写出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二、填写投票意见:

出席股东按照表决意愿在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划勾确认。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意见。

三、填票人对所投表决票应签字确认。

四、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按弃权处理。

五、表决投票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大会工作人员提出。

附:表决票格式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或姓名):

2、填票人姓名:

3、填票人身份: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个人股东本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

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 股

二、投票意见:

序号股东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一: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公司运作,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和谐发展。本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共计审议通过20项议案并形成决议,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如期落实;召开董事会8次,共计审议53项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的职能。

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在董事会及经营层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年度经营目标。

一、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高速公路行业更是面临严峻的考验。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全面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免费政策,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5月6日0时止共计79天免收通行费,此期间减免通行费约13,31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主要是通行费收入)8.50亿元,营业利润1.13亿元,实现净利润0.67亿元。截止2020年底,公司总资产66.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6%,资产负债率39.07%,公司所有者权益40.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7%。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水保、环保验收及工程决算、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取得了吉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下发的《长平高速改扩建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及《长平高速改扩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具体的竣工验收时间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确定。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为所在地区重要的纳税企业,为国家税收和地方经济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20年度,公司缴纳各类税费合计人民币0.66亿元。 公司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相关规定,2020年节日期间小型客车免收金额约2,785万元;继续公司贯彻落实国家“绿色通道”政策,设置“绿色通道”专用车道,确保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等车辆能快速、免费通行,使国家能源安全和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得到贯彻落实,2020年全年绿色通道减免3,762万元,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减免36万元。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格局

高速公路行业是一个以投资大、周期长、低而稳定的回报率为特征的行业,近年我国公路建设投资规模持续增加,高速公路网络初步形成;目前高速公路每年新增里程处于高位但增速下降,行业发展趋于平稳。 我公司所运营的长平高速公路为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东北三省相互联系的重要路段,市场地位牢固。近年来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改造持续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升,路网的进一步完善,将使路网衔接更加顺畅,将会诱导新增的交通流量,对于部分现有的高速公路将会带来车流量的增长预期,尽管个别路段短时间内可能会受到路网分支分流的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对整个高速公路行业整体贯通营运表现的影响是正面的。 对各高速公路企业而言,竞争与发展是并存的。长平高速公路双

向八车道的良好通行条件,在不断加强智能化、信息化运营管控下,能够满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社会不断增长的通行需求,优质路产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行业的发展趋势

2021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国际国内互联互通、全国主要城市立体畅达、县级节点有效覆盖,支撑“全国123出行交通圈”,也就是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要支撑“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规划纲要》还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人享其行、物优其流”,全面建成交通强国,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好先行。 《规划纲要》明确了三方面主要任务:一是优化交通布局,将构建70万公里的交通网线,建设6轴、7廊、8通道主骨架,建设100个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完善面向全球的运输网络;二是在推进融合发展方面,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的融合发展,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服务网络、信息网络的融合发展,推进各个区域间交通协调发展,还要推进交通运输与旅游业、现代制造业、快递物流业、现代物流业的融合发展;三是在高质量发展方面,推进安全发展,推进智慧发展,推进绿色发展,提升交通运输的治理水平。

三、公司的发展战略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全面加快建设交通强省、交通强国的重要一年。公司在不断认真分析自身优势及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调整

策略,认真有效应对宏观经济的新形势和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做优、做强、做大吉林高速促进吉林综合交通运输先行发展”的公司发展战略,以公司现状为出发点,从收入结构多元化、提升核心竞争力及有效资本运作等三个大方面来进行探索。战略中明确提出做为省内交通领域唯一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我公司的使命方向是为吉林省交通领域的建设做出贡献,而只有通过自己做优做强做大,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才可以更好完成自己的使命,达到为吉林省交通领域建设做出贡献的目的。其次,“促进吉林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先行发展”是吉林高速战略规划的战略愿景。

随着最近几年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科技交通等先进理念的带入,公司在主营高速公路的运营和管理方面将寻求更明显的突破,科技化、智能化、协同化管理能力将不断提升。

四、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通行费收入计划总计约83,000万元,计划较上年同期增加约8,017万元,同比增长约10.69%。其中长平高速通行费收入计划约68,800万元,计划较上年同期增加约6,036万元,同比增长约9.62%;公司控股子公司绕城高速通行费收入计划约14,200万元,计划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981万元,同比增长约16.21%; 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收入计划约为18,694万元,较上年同期11,689万元增加7,005万元,同比增长约59.93%。其中:1、ETC门架运维保障收入约694万元;2、产品营销收入及系统集成收入约1.8亿元。影响主营收入计划的原因: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公司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2、依据交通运输部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广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

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对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3、2021年1月10零时起吉林省降低全省部分货车车型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影响。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全省部分货车车型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批复》2021年1月10零时起降低2类、4类、5类和6类货车收费标准,对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4、集双高速公路东丰至双辽吉林段建成通车分流影响。9月28日集双高速公路东丰至双辽吉林段项目建成通车,石岭子到梨树南收费站开通,对长平高速的车流量及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5、2020年9月26日12时起,拉林河省界至长春段恢复正常通行,对长平高速的车流量及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6、因吉高千方公司正处于开拓市场阶段,故2021年预估的产品营销收入及系统集成收入数额具有不确定性。

五、公司2021年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变化显著。世界经济正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国际环境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化,仍处于可以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未来宏观经济的许多不确定性客观上会导致交通运力需求发生相应变动,从而对收费公路的建设与运营产生较大影响,导致交通流量及收费总量发生相应变动。

应对的措施:我国仍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和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国家各项改革政策的推出,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推进,都将逐步释放改革红利,新冠肺炎爆发后,新产品、新产业、新模式,适

合新消费、新供给的产业模式涌现,由此带来大量新的商业模式,随着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也将推动新的消费增长点形成。因此,具有先导性、服务性的高速公路发展潜力仍然很大。公司将认真总结运营管理及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经验,抓重点,克难攻坚,以科技领导生产力的先进理念和绿色、智能、信息化来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八车道优质路产的优势,吸引更多车主选择长平高速公路为首选的道路。

2、收费公路行业政策风险

(1)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变化及调整对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额会有所影响,会导致公司主营收费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与我公司所辖的高速公路路段相关联或毗邻的公路路网的完善及改造,会导致司乘人员出行道路选择的变化,从而会导致公司通行费主营业务收入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有所波动。

(3)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全省部分货车车型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批复》2021年1月10零时起降低2类、4类、5类和6类货车收费标准,对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4)依据交通运输部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广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对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公司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应对的措施:(1)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各项积极措施,快速疏导和处理入口超载超限车辆,最大限度减少相关政策带来的影响。

(2)公司会完善和加强所辖路段的收费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所

辖路段通行服务质量,吸引更多司乘人员选择公司所辖路段通行,提高公司主营通行费收入。

3、财务风险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度业绩受到较大冲击。从目前来看,全国范围内国民经济活动日趋正常,高速公路车流也在逐步恢复。但因疫情具有持续性和诸多不确定性,在疫情完全结束前,非必要的出行会减少,车流量很难达到往年正常水平,公司2021年的通行费收入和经营状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同时,由于公司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实施,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当期的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对债务负担的保障能力受限。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应对的措施: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家及地方相关促进行业发展政策,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及有效资本运作,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综合利用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努力将利润及现金流量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从而降低财务风险。

4、业务经营风险

随着交通运输行业从“重建设”向“重管理”转变,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需提升。从高速公路养护和运营角度来看,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不足带来的挑战越来越明显,公路与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等融合不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从业务的延展性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着过度依赖单一业务的风险,公司跨行业拓展,多渠道探索发展存在一定的难度,公司可持续发展面临考验。疫情本身会倒逼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数字化转型生存。数字化生存将成为疫情带来的分水岭,也给数字经济大发展带来

难得的历史机遇。

应对的措施:公司将不断推进内控标准化管理改革,大胆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建立内控标准化管理的体系、制度和系统平台。努力探索信息化,利用全国数字经济发展大势,推动企业全面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公路智能化水平,促进传统业态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公路交通运输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资产优良、收益稳定、现金流充足等优势,积极稳妥地进行多元化业务的探索和实践,结合自身优势,有步骤地进行跨地区、跨行业业务延伸尝试,通过参股的方式与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企业强强联合,实现业务领域多元化,分散业务经营风险。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精诚团结,砥砺前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紧密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主要目标,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

议案二: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应尽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年3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2020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调整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四)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共列席董事会八次,股东大会会议四次,监事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活动保持了关注,针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履职情况行使了监督职责。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的职能,定期查阅会计报表,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财务和资产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顺利开展。

(五)报告期内,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六)报告期内,修订了吉林高速《监事会议事规则》。

(七)监事会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注重与独立董事和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关注审计工作情况,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检查财务情况等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规范,重大决策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定期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核,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投资及担保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合法经营、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和内部控

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2、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对外投资、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强化自身学习,丰富专业知识,提升监督水平,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议案三:

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

议案四: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0年度,公司在全体股东大力支持和董事会的正确部署下,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加大经营管理力度,努力增收节支,合理调度资金降低财务费用,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全体股东权益得到了进一步增加。

现就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管理成果和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资产负债状况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665,223万元,比年初651,171万元,增加了14,052万元,增长了2.16%;公司总负债为259,888万元,比年初252,899万元增加了6,989万元,增长了2.76%。

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9.07%,比年初的38.84%增长了

0.23个百分点。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05,335万元,比年初398,272万元增加了7,063万元,增长了1.77%。

本报告期内

货币资金:年末87,027万元,比年初91,575万元减少了4,548万元,减少了4.97%,系营业收入减少及归还银行贷款及利息所致;

其他应收款:年末2,676万元,比年初3,644万元减少了968万元,下降了26.56%,主要原因是本期核销部分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所致;

固定资产:年末530,723万元,比年初546,975万元减少16,252万元,下降了2.97%,主要原因是计提折旧所致;

其他应付款:年末22,738万元,比年初28,212万元减少了5,474

万元,下降了19.40%,主要是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及应付上期工程款所致;

长期借款:年末191,232万元(含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比年初216,601万元减少了25,369万元,下降了11.71%,主要是本期偿还银团贷款所致。

本报告期内由于新增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相应公司资产增加,负债增加,资产负债率略有增长。预计公司主要资产将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负债将逐年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将稳步增加。

二、经营管理成果及分析

本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039万元,比上年同期78,087万元增加了6,952万元,增长了8.9%;

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1,346万元,比上年同期25,643万元减少了14,297万元,下降了55.75%;

公司实现净利润6,693元,比上年同期18,661万元减少了11,968万元,下降了64.13%。

营业收入情况分析: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2020年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62号),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2020年5月6日0时结束。免收通行费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减少。

(二)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分析:

1、公司营业成本支出61,046万元,比上年同期36,027万元增加25,019万元,增长了69.45%。

2020年公司营业成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车流量增加,按车流量计提折旧额提高,导致营业成本增加;二是本期长春绕城高速养护专项工程封闭施工导致营业成本增加;三是本年度新增加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本年度营业成本为11,260万元。

2、公司管理费用支出7,556万元,比上年同期7,464万元增加92万元,增长了1.2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3、公司财务费用为8,745万元,比上年同期10,107万元减少1,362万元,下降13.48%。主要原因一是累计长期借款减少; 二是2020年7月17日,公司与银团各方签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将人民币借款利率条款修改如下:

以该《补充协议》生效日为起算日,每1年为一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重新定价日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首日,即起算日在重新定价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为当月最后一日。

就每笔提款(包括借款余额与新提款),人民币借款浮动利率为:

该《补充协议》生效后首期(自该《补充协议》生效日起至本浮动周期届满之日)利率为截至该《补充协议》生效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基点。

2020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免收通行费因素的影响,多举措增加各项经营收入,积极控制各项支出,合理调度资金节约财务费用,2020年度公司收入和利润等

预算指标均超额完成。

三、2020年末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0.07元/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5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8%;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

议案五: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1年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进一步加强收费、运营管理,全面提升收费服务和养护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本着科学、严谨的原则编制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营业收入预算

2021年营业总收入预算100,122.99万元,较2020年实际85,038.90万元增长17.74%,其中:通行费总收入预算80,582.53万元。

2021年预计路产赔偿收入252万元,清障救援收入80万元,吉高千方营业收入18,694万元。

影响营业收入预算的主要原因: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公司通行费收入带来影响。

2、依据交通运输部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广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对通行费收入带来影响。

3、2021年1月10日零时起吉林省降低全省部分货车车型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影响。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全省部分货车车型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批复》,2021年1月10日零时起降低2类、4类、5类和6类货车收费标准,对通行费收入带来影响。

4、集双高速公路东丰至双辽吉林段建成通车分流影响。9月28

日集双高速公路东丰至双辽吉林段项目建成通车,石岭子到梨树南收费站开通,对长平高速的车流量及通行费收入带来影响。

5、2020年9月26日12时起,拉林河省界至长春段恢复正常通行,对长平高速的车流量及通行费收入带来影响。

6、因吉高千方公司正处于开拓市场阶段,故2021年预估的产品营销收入及系统集成收入数额具有不确定性。

二、营业总成本预算

2021年营业总成本预算83,394.05万元,占营业总收入预算的

83.29%,较2020年实际77,856.42万元增长7.11%。其中:

1、营业成本预算:63,901.45万元,占营业总成本预算的76.63%;

2、管理费用预算:11,661.83万元,占营业总成本预算的13.98%;

3、财务费用预算:6,612.87万元,占营业总成本预算的7.9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

议案六: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以2020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56,771,525.62元为基数,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14,631,887.70元,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5,677,152.5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可分配利润为1,655,726,260.76元,资本公积金620,550,760.52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度业绩受到较大冲击。从目前来看,全国范围内国民经济活动日趋正常,高速公路车流也在逐步恢复。但因疫情具有持续性和诸多不确定性,在疫情完全结束前,非必要的出行会减少,车流量很难达到往年正常水平,公司2021年的通行费收入和经营状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安排,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公司预计返还各项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偿还银行贷款等资金支出较大,公司需做好相应资金储备。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的累计支出金额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同时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通行费因素影响,为满足资本性支出需求,提高偿债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财务稳健性和自主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

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

议案七: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

于莹女士,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政府法律顾问,长春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长春市仲裁委委员,大连市仲裁委委员,厦门市仲裁委委员,哈尔滨仲裁委委员,衡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吉电股份独立董事,长春热力集团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潮先生,1955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2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历任原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交通部公路司、办公厅、交通部直属中通集团的副处长、副总经理;深圳高

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局副主席、总裁、党委书记;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红晶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战国义先生,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国营第六三六厂(1988年更名为首钢吉林柴油机厂)204车间财务科会计、资金资产管理室主任;首钢吉林柴油机厂财务处资金资产管理室主任;长春冶金设备制造厂财务科长;首钢吉林柴油机厂财务处副处长;长铃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产业财务负责人;长铃集团长春摩托车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上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于 莹88600
陈 潮88600
战国义88600

(三)审议议案情况

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核销部分应收款、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2020年董事会所有决议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四)年报期间所做的工作

在编制公司2019年年报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有效沟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总体审计策略进行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效果和进度。公司对我们现场工作积极配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五)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度内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订的《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年3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外延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2020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33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公司授权本公司审计法规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测试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4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2021年我们会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切实、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于莹 陈潮 战国义

2021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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