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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9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23,676,6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8.4004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郝晶祥先生、独立董事于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隋庆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23,661,61599.998315,0000.001700.0000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23,661,61599.998315,0000.001700.0000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23,661,61599.998315,0000.0017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23,661,61599.998315,0000.0017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23,661,61599.998315,0000.0017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33,998,72879.464915,0000.0016189,662,88720.5335

7、 议案名称: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23,661,61599.998315,0000.001700.0000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733,998,72879.466100.0000189,662,88720.5339
持股1%-5%普通股股东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00.000015,000100.000000.000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00.000015,000100.000000.0000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00.000000.000000.0000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00.000015,000100.000000.0000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00.000015,000100.000000.0000
3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00.000015,000100.000000.0000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00.000015,000100.000000.0000
5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00.000015,000100.000000.0000
6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00.000015,000100.000000.0000
7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00.000015,000100.000000.00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1-7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丽萍、祁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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