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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股票代码:601518

目 录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3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3、表决票填写说明················································7
4、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
5、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7
6、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22
7、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3
8、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7
9、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9
10、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0
11、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3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公司审计法规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请出席本次大会的各位股东代表准时到达会场。

五、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代表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

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出席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出席会议股东推选的两名股东代表和监事会推选的一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十、公司聘请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 上午9时

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程序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所代表股权数、比例及见证律师

(二)审议议案

序 号议 案 内 容是否为特别表决事项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报告事项: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五)收集表决票,验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六)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表决票填写说明

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填写基本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基本情况”中相应内容,并应与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签到的内容一致。

(一)股东名称:法人股东请填写股东单位全称,个人股东请填写股东本人姓名。

(二)填票人身份:请确定填票人与股东的关系,并在对应的小方框内划勾确认。

(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请填写出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二、填写投票意见:

出席股东按照表决意愿在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划勾确认。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意见。

三、填票人对所投表决票应签字确认。

四、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按弃权处理。

五、表决投票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大会工作人员提出。

附:表决票格式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或姓名):

2、填票人姓名:

3、填票人身份: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个人股东本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

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 股

二、投票意见:

序号股东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填 票 人(签名):

2022年5月10日

议案一: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三会一层”依法合规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发挥作用。一年来,公司上下齐心协力,通过不懈的努力,圆满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是通行费收入)12.72亿元,营业利润4.62亿元,实现净利润3.28亿元。截止2021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66.4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10%,资产负债率33.54%,公司所有者权益44.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7%。

2021年,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为所在地区重要的纳税企业,为国家税收和地方经济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21年,公司缴纳各类税费合计人民币1.63亿元。

一、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

1、勤勉履职,科学决策

2021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10项议案并形成决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全程见证,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共计审议28项议案;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召开董事会提名委会会议1次。公司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均能按时参会,科学决策,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的也都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参会表决,各位独立董事均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职尽责、公正合理地发表意见,积

极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和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2、合规披露,提升质量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年共无差错发布了临时公告34次,定期报告4次。

公司十分重视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通过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及参加由吉林证监局、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强化学习,规范治理

2021年,一方面通过深入行业研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升现代企业治理能力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公司运营及各项工作合法规范。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格局

公路作为最基础、最广泛的交通基础设施,是衔接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和发挥综合交通网络整体效率的主要支撑,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十三五”时期,我国公路交通保持了较为平稳的发展态势,发展水平跃上新的大台阶,全国公路总里程接近520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6.1万公里,“两通”兜底性目标全面实现,有力支撑了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如期实现,也为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了良好基础。我公司所运营的长平高速公路为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东北三省相互联系的重要路段,市场地位牢固。近年来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改造持续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升,路网的进一步完善,将使路网衔接更加顺畅,将会诱导新增的交通流量,对于部分现有的高速公路将会带来车流量的增长预期,尽管个别路段短时间内可能会受到路网分支分流的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对整个高速公路行业整体贯通营运表现的影响是正面的。对各高速公路企业而言,竞争与发展是并存的。长平高速公路双向八车道的良好通行条件,在智能化、信息化逐步加强的运营管控下,能够满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社会不断增长的通行需求,优质路产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行业的发展趋势

2021年11月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了《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这是《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印发后出台的第一个公路交通领域的五年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公路交通发展要坚持“服务大局、共享发展,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绿色集约、安全发展” 四个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补短板、优供给、强服务、增动能”的“十二字”发展思路,为“十四五”时期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和主要着力点。根据行业政策导向,“交通强国”建设任务将是近几年国内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核心,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布局完善、立体互联;交通装备先进适用、完备可控;运输服务便捷舒适、经济高效;科技创新富有活力、智慧引领;安全保障完善可靠、反应快速;绿色发展节约集

约、低碳环保;开放合作面向全球、互利共赢等方面深化落实,推动交通发展从追求速度和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综合交通发展转变,由依靠传统的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

三、公司的发展战略

“做优、做强、做大吉林高速促进吉林综合交通运输先行发展”是公司目前的发展战略,“促进吉林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先行发展”是吉林高速战略规划的战略愿景。2022年是全面加快建设交通强省、交通强国的重要一年。根据《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将取得重大进展,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设施供给更优质、运输服务更高效、路网运行更安全、转型发展更有力、行业治理更完善。

公司也将充分考虑吉林省高速公路行业整体发展战略,不断认真分析自身优势及存在问题,积极调整公司发展战略,认真有效应对宏观经济的新形势和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四、公司2022年的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通行费收入计划总计约97,815万元,计划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0,318万元,同比下降约9.54%。其中长平高速通行费收入计划约75,534万元,计划较上年同期减少约8,641万元,同比下降

10.27%;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高速通行费收入计划约22,281万元,计划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569万元,同比下降6.58%;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收入计划约为18,7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583万元,同比增长约3.21%。其中:1、ETC门架运维保障收入约2,066万元;2、产品营销收入及系统集成收入约16,700万元。

影响主营收入计划的主要原因:

1.硅谷大街延长线于2021年12月14日通车,将分流长春至公主岭路段的部分车流量;2.长春至伊通公路于2021年10月24开通,将分流长春南站部分车流量;3.进一步深化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治理工作,对车流量及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4.新冠疫情反复不定,将会对通行费收入造成较大影响。

五、公司2022年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2021年是全球经济经历二战后最大幅度衰退以来进入快速复苏的一年。疫情下全球“大放水”造成了几十年来最为严重的通货膨胀,原材料、大宗商品及上下游生产成本连连攀升。通货膨胀与能源价格上涨叠加,又导致世界经济增长放缓。近期国际油价在地缘政治风险加剧的刺激下不断上涨。预计油价仍将在相当长时期内波动,需求增加、供应紧张状况很难在短期内得到解决。与此同时,中国经济呈现出外需强劲、内需疲弱的现状,但经济韧性好、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受疫情影响,国内服务业行业特别是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航等行业,是聚集性、接触性的行业,受影响相对更大,运行仍然较为艰难。宏观经济的诸多不确定性客观上会导致交通运力需求发生相应变动,从而对收费公路的建设与运营产生较大影响,导致交通流量及收费总量发生相应变动。

应对的措施:经过连续多年大规模投资,传统基建领域的存量基数很高,但能效减弱,新基建处在起步阶段,拥有广阔发展空间。新基建一端连接巨大的投资与需求,另一端连接着不断升级的消费市场,不仅有利于对冲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更能寻找到新的增长点,

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作为基建中重要板块,高速公路行业及其延展产业有望在2022年开启新一轮增长周期。公司将以科技领导生产力的先进理念和绿色、智能、信息化来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挖掘内部动能,推动改革,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优势及优质路产优势,拉动企业新一轮发展。

2、收费公路行业政策风险

(1)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变化及调整对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额会有所影响,会导致公司主营收费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与我公司所辖的高速公路路段相关联或毗邻的公路路网的完善及改造,会导致司乘人员出行道路选择的变化,从而会导致公司通行费主营业务收入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有所波动;(3)全省部分货车车型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调整,对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全省部分货车车型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批复》,2类和6类货车收费优惠政策在2021年2月15日到期后继续执行,并固定为正式收费标准,降低4类和5类货车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10日零时起执行;(4)依据交通运输部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广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对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公司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应对的措施:(1)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各项积极措施,快速疏导和处理入口超载超限车辆,最大限度减少相关政策带来的影响。(2)公司会完善和加强所辖路段的收费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所辖路段通行服务质量,吸引更多司乘人员选择公司所辖路段通行,提高公司主营通行费收入。

3、财务风险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2021年度公司逐步摆脱新冠肺炎疫情对通行费收入的影响,高速公路车流也在逐步恢复。但2022年初疫情又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多发,特别是3月份以来,吉林省疫情呈暴发态势,控制疫情等各项措施对省内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并具有持续性和诸多不确定性,在疫情完全结束前,非必要的出行会减少,车流量很难达到往年正常水平,公司2022年的通行费收入和经营状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公司承担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大额有息债务还款压力,收入的不确定性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应对的措施:公司将充分争取并利用国家及地方相关疫情下产业及税收优惠和发展政策,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及有效资本运作,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综合利用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努力将利润及现金流量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从而降低财务风险。

4、业务经营风险

随着交通运输行业从“重建设”向“重管理”转变,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需提升。从高速公路养护和运营角度来看,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不足带来的挑战越来越明显,公路与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等融合不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从业务的延展性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着过度依赖单一业务的风险,公司跨行业拓展,多渠道探索发展存在一定的难度,公司可持续发展面临考验。疫情本身会倒逼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数字化转型生存。数字化生存将成为疫情带来的分水岭,也给数字经济大发展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

应对的措施:公司将不断推进内控标准化管理改革,大胆引入现

代企业管理方法,建立内控标准化管理的体系、制度和系统平台。充分利用资产优良、收益稳定、现金流充足等优势,积极稳妥地进行多元化业务的探索和实践, 结合自身优势,有步骤地进行跨地区、跨行业业务延伸尝试,通过参股的方式与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企业强强联合,实现业务领域多元化,分散业务经营风险。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10日

议案二: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应尽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21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核销公司长期应收款项的议案。

(四)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1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共列席董事会八次、股东大会会议三次,监事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活动保持了关注,针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履职情况行使了监督职责。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的职能,定期查阅会计报表,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财务和资产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顺利开展。

(五)报告期内,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六)监事会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注重与独立董事和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关注审计工作情况,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检查财务情况等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规范,重大决策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定期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核,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投资及担保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合法经营、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2、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对外投资、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强化自身学习,丰富专业知识,提升监督水平,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5月10日

议案三:

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2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10日

议案四: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在全体股东大力支持和董事会的正确部署下,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加大经营管理力度,努力增收节支,合理调度资金降低财务费用,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全体股东权益得到了进一步增加。现就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管理成果和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资产负债状况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664,589万元,比年初665,223万元,减少了634万元,下降了0.10%;公司总负债为222,914万元,比年初259,888万元减少了36,974万元,下降了14.23%。

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3.54%,比年初的39.07%减少了

5.53个百分点。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41,675万元,比年初405,335万元增加了36,340万元,增长了8.97%。

本报告期内

货币资金:年末115,503万元,比年初87,027万元增加了28,476万元,增长了32.72%,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年末2,126万元,比年初2,676万元减少了550万元,下降了20.55%,主要原因是本期核销部分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所致;

固定资产:年末501,194万元,比年初530,723万元减少29,529万元,下降了5.56%,主要原因是计提折旧所致;

其他应付款:年末18,542万元,比年初22,738万元减少了4,196万元,下降了18.45%,主要是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及应付上期工程款所致;长期借款:年末156,008万元(含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比年初191,232万元减少了35,224万元,下降了18.42%,主要是本期偿还银团贷款所致。本报告期内由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相应资产减少,负债减少,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预计公司主要资产将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负债将逐年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将稳步增加。

二、经营管理成果及分析

本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202万元,比上年同期85,039万元增加了42,163万元,增长了49.58%;

公司实现营业利润46,168万元,比上年同期11,346万元增加了34,822万元,增长了306.91%;

公司实现净利润32,841万元,比上年同期6,693万元增加了26,148万元,增长了390.68%。

(一)营业收入情况分析: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上升,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受新冠疫情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影响,通行费收入减少所致;二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刚成立业务较少,相应收入较低。

(二)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分析:

1、公司营业成本支出67,436万元,比上年同期61,046万元增加6,390万元,增长了10.47%。

2021年公司营业成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期车流量增加,按车流量计提折旧额提高,导致营业成本增加所致;二是由于本期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量有所增加,导致营业成本增加。

2、公司管理费用支出8,685万元,比上年同期7,556万元增加1,129万元,增长了14.9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政府减免部分社会统筹,所以相应费用较低。

3、公司财务费用为6,650万元,比上年同期8,745万元减少2,095万元,下降23.96%。主要原因一是累计长期借款减少;二是2020年7月17日,公司与银团各方签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将人民币借款利率条款修改如下:

以该《补充协议》生效日为起算日,每1年为一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重新定价日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首日,即起算日在重新定价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为当月最后一日。

就每笔提款(包括借款余额与新提款),人民币借款浮动利率为:

该《补充协议》生效后首期(自该《补充协议》生效日起至本浮动周期届满之日)利率为截至该《补充协议》生效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基点。

2021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努力克服困难,多举措增加各项经营收入,积极控制各项支出,合理调度资金节约财务费用,2021年度公司收入和利润等预算指标均超额完成。

三、2021年末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0.24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23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0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10日

议案五: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2022年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进一步加强收费、运营管理,全面提升收费服务和养护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本着科学、严谨的原则编制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营业收入预算

2022年营业总收入预算117,489.22万元,较2021年实际127,201.69万元下降7.64%。其中:通行费总收入预算97,815.55万元。

2022年预计路产赔偿收入256万元,清障救援收入113万元,吉高千方营业收入18,766万元。

影响营业收入预算的主要原因:

1、硅谷大街延长线于2021年12月14日通车,将分流长春至公主岭路段的部分车流量;

2、长春至伊通公路于2021年10月24日开通,将分流长春南站部分车流量;

3、进一步深化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治理工作,对车流量及通行费收益带来影响;

4、新冠疫情反复不定,将会对通行费收入造成较大影响。

二、营业总成本预算

2022年营业总成本预算88,548.82万元,占营业总收入预算的

75.37%,较2021年实际83,710.12万元增长5.78%。其中:

1、营业成本预算:72,275.15万元,占营业总成本预算的81.62%;2、管理费用预算:11,346.78万元,占营业总成本预算的12.81%;3、财务费用预算:3,633.38万元,占营业总成本预算的4.10%。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10日

议案六: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代表: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以2021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07,579,673.20元为基数,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655,726,260.76元,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0,757,967.32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可分配利润为1,932,547,966.64元,以现有股本1,350,395,121.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0.24元(含税)的现金股利,总计拟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为32,409,482.90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10.1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10日

议案七:

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日常管理及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1年 预计金额2021年 实际发生金额关联交易内容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4,165,367吉林龙蒲高速项目、视频上云项目系统建设软件及有关服务
小计10,000,0004,165,367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8,200,0009,314.161.09吉高集团所属分公司机电养护工程 浦东路办公楼机房运营、维护;高速公路相关数据统计
小计8,200,0009,314.161.09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长春市得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01,120661,303得一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
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20,00039,353保函手续费
小计621,120700,656
其他:接受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5,496,700475,800收费软件服务费
吉林省吉通电子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1,0500路网联网收费PSAM卡技术服务
吉林省金泉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920,0001,585,731监理服务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有限公司680,000745,886专项工程监理服务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800,00002021年公司桥梁定期检查服务
小计7,897,7502,807,417
其他:向关联人提供房屋、土地租赁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1,950,0001,950,000出租办公楼
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899,2421,899,242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有限公司128,000128,000
吉林省吉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61,119.46761,119.46
吉林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354,300378,000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27,05027,050
小计5,119,711.465,143,411.46
其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土地租赁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9,835,416.959,835,416.95长平高速公路沿线土地、房屋租金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2,800,0002,800,000长春绕城高速沿线土地及两处办公用房租金
小计12,635,416.9512,635,416.95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2022年 预计金额2021年实际 发生金额关联交易内容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050,0001,300,161.2购买高速公路除雪用融雪盐,用于长平高速及长春绕城高速
1,900,0000购买长平高速公路日常维修用护栏板等交通安全设施
小计6,950,0001,300,161.2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4,165,367项目系统建设软件、收费软件及有关服务
小计10,000,00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107,000,0008,512.643.59吉高集团及所属分公司机电项目、养护工程、运营维护、数据统计等
吉林省海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00,000137,403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3,000,000549,612
吉林省辉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00,000114,502.50
小计111,000,0009,314.161.09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4,900,0000销售产品、会议设备销售及配套服务
吉林省海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300,0000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500,0000
吉林省辉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300,0000
小计6,000,0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长春市得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268,906661,303物业服务
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00,00039,353保函手续费
小计1,768,906700,656
接受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有限公司700,00002022年养护专项工程监理
95,40002021年桥梁护栏及养护提升工程监理
100,00070,000视频云联网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吉林省吉高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691,000475,800收费软件服务费
吉林省金泉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800,0001,585,731长平高速公路专项工程监理服务
小计2,386,4002,807,417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2022年 预计金额2021年实际 发生金额关联交易内容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土地租赁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47,5001,950,000出租办公楼
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899,2421,899,242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有限公司134,400128,000
吉林省吉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61,119.46761,119.46
吉林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378,000378,000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27,05027,050
小计5,247,311.465,143,411.46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土地租赁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9,835,416.959,835,416.95长平高速公路沿线土地、房屋租金
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2,800,0002,800,000长春绕城高速沿线土地及两处办公用房租金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160,0000租赁房屋用于郭家店工区路巡组日常办公使用
小计12,795,416.9512,635,416.95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月 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22-007),现提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10日

报告事项: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在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

于莹女士,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政府法律顾问,长春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长春市仲裁委委员,大连市仲裁委委员,厦门市仲裁委委员,哈尔滨仲裁委委员,衡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吉电股份独立董事,长春热力集团独立董事,欧亚集团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潮先生,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2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历任原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交通部公路司、办公厅、交通部直属中通集团的副处长、副总经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局副主席、总裁、党委书记;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红晶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战国义先生,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国营第六三六厂(1988年更名为首钢吉林柴油机厂)204车间财务科会计、资金资产管理室主任;首钢吉林柴油机厂财务处资金资产管理室主任;长春冶金设备制造厂财务科长;首钢吉林柴油机厂财务处副处长;长铃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产业财务负责人;长铃集团长春摩托车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度,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于 莹87710
陈 潮88700
战国义8870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

战国义先生出席股东大会3次,于莹女士出席股东大会2次,陈潮先生出席股东大会3次。

(三)审议议案情况

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核销部分应收款、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2021年董事会所有决议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四)年报期间所做的工作

在编制公司2020年年报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有效沟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总体审计策略进行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效果和进度。公司对我们现场工作积极配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五)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内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薪酬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外延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2021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34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公司授权本公司审计法规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测试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4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2年我们会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切实、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

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于莹 陈潮 战国义

2022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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