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前认可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将于 2021年1月18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出资设立苏州并购母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等材料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因出资设立苏州并购母基金而产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