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09证券代码:400082 证券简称:华锐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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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6年8月3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3层301
首席合伙人:张灿杰
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7人
2021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08人
2021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人
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385万元
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242万元
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44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无 | 无 |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26 |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C40 | 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
C27 |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
C38 |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A04 | 农、林、牧、渔业-渔业 |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万元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75万元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776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无需承担民事责任。截至上年度年末,北京国富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和挂牌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7 年。2020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两网及退市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00071)2020 年年报,新三板挂牌公司大连鑫玉龙海洋生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4795)2021年和 2022 年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野,2014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年,2020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两网及退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00071)2020年年报,新三板挂牌公司大连鑫玉龙海洋生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4795)2020年年报。复核合伙人:刘宇,2010 年1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 年。2020年11月开始在北京国富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现任北京国富合伙人。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605188)IPO 申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13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38万元。上期(2022)年审计收费13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38万元。
审计服务收费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同意聘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经考察,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