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查,并作出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本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耀文 吴革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