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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和严谨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保持了对公司管理及业务等重大方面的有效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2、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2022年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外担保计划合理,风险可控。

2、 公司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同意《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符合实际情况,薪酬发放遵循公司相关制度,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 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业绩考核和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并将2021年度董事薪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1、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均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督。

2、该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情况,财务公司具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的风险可控。

3、公司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七、关于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1、该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披露、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等,能够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有利于维护资金安全。

2、公司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该风险处置预案。

八、 关于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1年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已经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审批程序。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泰文、孟焰、宋海清、李倩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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