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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19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保
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80.77亿元,减少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
80.77亿元。
一、概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公司2019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0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
公司2019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调整部分产品疾病发生率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9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80.77亿元,减少2019年度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80.77亿元。
2、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5、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