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0-019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金田”)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以上被担保人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94,226.4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4,000万美元按2020年7月2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0566折算)。
1、公司拟为金田铜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田新材料拟为香港铭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田铜管拟为越南金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拟为金田新材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衍生交易提供不超过4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6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0年7月2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已为金田铜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025.99万元(其中146.10万美元按2020年7月2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0566折算);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140.99万元(其中7,672.39万美元按2020年7月2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0566折算);已为越南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999.08万元(其中4,392.92万美元按2020年7月2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0566折算);已为金田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7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铜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24,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田新材料于2020年7月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港铭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田铜管于2020年7月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越南金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在衍生交易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400万美元。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在融资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3,600万美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9日、2020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298,556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1日、2020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铜管
注册资本 | 22,3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江北区慈城城西西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梁刚 |
成立日期 | 2003年6月4日 |
经营范围 | 有色、黑色金属压延、加工;铜管材、铜管件、复塑铜管、五金、紧固件、PPR管材及管件、PEX管材及管件、空调配件、汽车配件、电子漆包线、电线、电缆、电工器材的研发、制造、加工;新型建筑材料、纳米材料研发;黄金和黄金饰品的批发与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香港铭泰
注册资本 | 3000万美元 |
注册地址 | 香港湾仔骆克道301-307号洛克中心19C室 |
法定代表人 | 楼国君 |
成立日期 | 2009年12月4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贸易 |
3、越南金田
注册资本 | 6,816亿越南盾 |
注册地址 | 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第一社龙江工业园110A1, 110B, 110C, 110D号 |
法定代表人 | 梁刚 |
成立日期 | 2017年3月23日 |
经营范围 | 生产有色金属、贵金属(具体:生产有色金属、铜管材、铜管件) |
4、金田新材料
注册资本 | 65,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慈溪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636号 |
法定代表人 | 邵钢 |
成立日期 | 2007年11月1日 |
经营范围 | 新型建筑材料、纳米材料研究、开发;电子漆包线、电线、电缆、电工器材制造、加工、销售;黄金和黄金制品的批发、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总额 | 流动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负债率% |
金田铜管 | 2019年 | 130,354.46 | 75,285.54 | 36,427.68 | 74,946.53 | 55,068.92 | 469,159.50 | 871.05 | 57.8 |
2020年1季度 | 142,313.98 | 89,258.34 | 57,705.23 | 88,964.06 | 53,055.64 | 100,443.35 | -2,314.29 | 62.7 | |
香港铭泰 | 2019年 | 17,803.90 | 1,784.17 | - | 1,784.17 | 16,019.73 | 70,305.29 | 121.03 | 10.0 |
2020年1季度 | 43,269.66 | 28,332.98 | - | 28,332.98 | 14,936.68 | 56,226.76 | -1,333.12 | 65.5 | |
越南金田 | 2019年 | 67,965.61 | 48,326.07 | 20,993.15 | 48,326.07 | 19,639.53 | 74,472.09 | -21.28 | 71.1 |
2020年1季度 | 76,937.77 | 56,746.31 | 44,900.86 | 56,746.31 | 20,191.45 | 34,426.53 | 1,185.97 | 73.8 | |
金田新材料 | 2019年 | 133,396.46 | 69,010.66 | 28,450.00 | 58,578.19 | 64,385.80 | 400,257.76 | 5,013.85 | 51.7 |
2020年1季度 | 202,390.16 | 137,876.53 | 107,600.00 | 127,724.72 | 64,513.63 | 41,260.32 | 806.55 | 68.1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金田铜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田新材料拟为香港铭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田铜管拟为越南金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拟为金田新材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衍生交易提供不超过4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务发生期届满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4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六)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6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务发生期届满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3,6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41,030.34万元(其中12,245.71万美元按2020年7月2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0566折算),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8.56%,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