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二、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提前将2,4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