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69号文核准,于2019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7,5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0,525,000.00元。截至2019年1月17日止,扣除承销费43,253,183.97元后的余额1,267,271,816.03元已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分行火炬开发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44050178050200001183账号内。另扣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1,890,963.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380,852.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1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按照相关法规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为公司“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以下简称“阳江整机项目”)、“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 (以下简称“阳江叶片项目”)、“恭城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恭城项目”)、“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靖边项目”)四个募投项目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就阳江整机项目、阳江叶片项目两个募投项目与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万宏源签订了两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4月11日,公司分别就恭城项目、靖边项目两个募投项目与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申万宏源签订了两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 44050178050200001183 | 446,831,589.91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 44050178050200001245 | 138,136,947.96 |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 44050178050200001248 | -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 44050178050200001249 | 39,420,970.16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 44101560043504970000 | 155,545,916.19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 44101560043506450000 | 173,167,400.11 |
合计 | - | - | 953,102,824.33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0,298.4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截至2019年4月13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完成置换金额 |
1 |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 | 100,000.00 | 48,538.09 | 19,301.97 | 19,301.97 | - |
2 |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 | 55,000.00 | 20,000.00 | 10,043.01 | 10,043.01 | - |
3 | 恭城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 | 49,321.00 | 20,000.00 | 18,548.10 | 18,548.10 | 8,500.00 |
4 | 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项目 | 84,640.00 | 35,000.00 | 15,746.71 | 15,746.71 | 15,746.71 |
合计 | - | - | 63,639.79 | 63,639.79 | 24,246.71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共计24,246.71万元。另,各项发行费用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3,189.09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完成667.71万元。剩余未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发行费用先期投入共计41,914.46万元于本报告披露日前均已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其他用途
其他用途 | 使用闲置资金 | 使用时间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各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异原因
(1)截至2019年6月30日,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48,538.09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5,356.28万元,差异23,181.81万元,系因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且部分款项未到结算期所致。
(2)截至2019年6月30日,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0,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0,335.41万元,差异9,664.59万元,系因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且部分款项未到结算期所致。
(3)截至2019年6月30日,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5,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6,058.64万元,差异18,941.36万元,系因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且部分款项未到结算期所致。
(4)截至2019年6月30日,恭城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0,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8,548.10万元,差异1,451.90万元,系因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且部分款项未到结算期所致。
(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23,538.09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0,298.43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3,239.6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3.10%。(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包含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款项63,639.79万元,不含前期已使用发行费用。)
尚未使用的原因: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且部分款项未到结算期所致。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剩余资金 | 使用计划 |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 | 23,181.81 | 随着项目继续建设及应付款到期结算,募集资金将于2019年投入完毕 |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 | 9,664.59 | 随着项目继续建设及应付款到期结算,募集资金将于2019年投入完毕 |
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项目 | 18,941.36 | 随着项目继续建设及应付款到期结算,募集资金将于2019年投入完毕 |
恭城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 | 1,451.90 | 随着项目继续建设及应付款到期结算,募集资金将于2019年投入完毕 |
合计 | 53,239.66 | -- |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9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123,538.09[注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585.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298.4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注5]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 | 否 | 48,538.09 | 48,538.09 | 未做分期承诺[注2] | 9,542.59 | 25,356.28 | 23,181.81 | 52.24%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 | 否 |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未做分期承诺[注2] | 2,484.23 | 10,335.41 | 9,664.59 | 51.68% | 2019年10月31日 | 7,395.40 | [注4] | 否 |
目
目 | ||||||||||||
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项目 | 否 | 35,000.00 | 35,000.00 | 未做分期承诺[注2] | 16,058.64 | 16,058.64 | 18,941.36 | 45.88% | 2020年6月30日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 | 否 |
恭城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未做分期承诺[注2] | 8,500.00 | 18,548.10 | 1,451.90 | 92.74%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23,538.09 | 123,538.09 | 36,585.46 | 70,298.43 | 53,239.66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前文三、(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前文三、(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前文三、(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该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描述,公司未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做明确分期承诺。注3:截至2019年6月30日,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项目、恭城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效益。注4: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于2018年10月部分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但运行时间较短,实现效益与预期效益暂时不具有可比性。注5: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原因详见前文三、(四)各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异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