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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关于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0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98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瑞科”)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预计新增为上述控股子公司中山瑞科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及2020年度各子公司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7.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为满足中山瑞科产线升级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新增为中山瑞科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鉴于此,公司2020年度拟为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30亿元。

上述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于担保事

项执行前需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才能最终确定相关担保条款,为了不影响相关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将根据签订担保协议的具体情况,在不超过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在被担保人之间调配担保金额和担保单位,其中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或审议年度担保预计的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述担保事项经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对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公告,如2020年度担保额超出上述合计额度,公司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山瑞科成立于2015年8月27日,注册资本为26,54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传卫,住所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大道13号之二。中山瑞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新能源发电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不含电力设施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以上组件生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从事以上组件同类商品及其技术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中山瑞科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 (未审数)2019年12月31日 (未审数)
总资产391,794,458.30380,431,229.39
总负债196,279,924.86184,958,305.8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99,973,201.1287,877,294.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5,514,533.44
项目2020年1-6月 (未审数)2019年1-12月 (未审数)
营业收入16,537,750.046,221,005.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958,390.15-46,228,815.5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金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以公司及被担保公司运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担保的审议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以预计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满足子公司的产线升级建设需求。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026,051.05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622,585.56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2.64%。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定边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边国能”,非公司控股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于同日为前述事项签署《保证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2020年8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通过收购和增资,取得定边国能70%的股权。公司对定边国能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不变。因此,公司对定边国能提供的担保从公司对外担保转变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北京洁源后续将根据三峡租赁的要求,以其持有定边国能70%的股权补充提供股权质押的担保方式,公司和北京洁源对定边国能合计提供的担保主债务不超过原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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