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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报告

2020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各上市地上市规则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共有四位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除独立董事薪酬以外,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本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本公司已收到每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做的年度确认函,并对其独立性表示认同。本公司四位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张祖同先生,1948年出生,自2014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自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退休,退休前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华区副主席、专业服务管理合伙人和安永审计

及咨询服务主席。张先生自2007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张先生担任于联交所上市的嘉里建设有限公司及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先生从事香港执业会计师约30年,在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方面具有广泛经验,拥有伦敦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资格。

白杰克先生(Robinson Drake Pike),1951年出生,自2015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自高盛集团退休,2011年8月至2014年5月任高盛董事总经理/英国高盛国际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7年1月至2011年8月任高盛董事总经理/高盛集团派驻中国工商银行高级顾问兼项目小组负责人,2000年7月至2006年12月历任雷曼兄弟高级副总裁/亚洲信用风险管理副主任、主任。白先生具有逾30年的亚洲金融业从业经验,主要涉及风险管理和中国银行业。白先生拥有耶鲁大学汉语专业学士学位,普林斯顿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发展学专业硕士学位。

汤欣先生,1971年出生,自2016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先生2008年至2010年获选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自2008年至2014年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自2009年至2013年任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9年至2015年任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梁爱诗女士,1939年出生,自2016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首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行政会议成员,第二、

三、四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黎李律师行顾问律师。曾出任社会福利咨询委员会委员、平等机会委员会委员、香港各界妇女联合协进会执委及理事、国际法律妇女协会主席及议员长、世界南海联谊总会名誉会长等职务。梁女士是一位太平绅士、国际公证人和中国委托公证人,并荣获“大紫荆勋章”,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英国律师公会执业资格。毕业于香港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取得国际婚姻法学院院士资格。2009年12月至今,担任俄罗斯联合铝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0年4月至今,担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本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事项进行审议。

2020年度,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10次,专

门委员会会议23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 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张祖同1/210/106/6-4/46/6
白杰克1/210/106/64/4--6/6
汤 欣1/210/106/64/4--6/6
梁爱诗2/210/10--3/34/46/6

注:会议出席情况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均为在宏观经济、金融保险、法律合规、财务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士。2020年,本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出席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审核;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为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本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加强与独立董事沟通,并积极回应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本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多种支持,包括开展专题调研,协助参加相关培训,及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和参阅材料等。

2020年期间,公司四位独立董事通过视频形式对公司大个险板块进行调研,听取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个险业务发展及营销员展业方式等情况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与沟通。通过调研,独立董事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和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决策落实的实效性。

2020年期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了反洗钱合规培训、香港联交所“有关ESG事宜的新规定”的培训课程;独立董事汤欣先生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独立董事梁爱诗女士参加了关于ESG报告及风险管理、经济实体与信托及家族资产管理、香港仲裁之未来、中国民法典的编辑背景体例结构与创新条款等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报告期内,依照有关规定审阅了本公司关联方确认等事项,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敦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进行。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没有通过发行资本债券的形式募集资金。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年,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黄秀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高管人员2019年岗位薪酬标准的议案、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高管人员2020年绩效目标合同的议案、高管人员2019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议案,确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年,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定及公司业绩预告发布的程序要求,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业绩预告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经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中国审计师以及美国20-F报告审计师,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香港报告审计师。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本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

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中小股东可充分发表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报告期内承诺的事项。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公司及时、完整、高效地披露了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公告。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本公司持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监督和实施。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控评价工作,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职义务,审议了有关公司审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依法合规等方面的议案。

2020年度,提名薪酬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薪酬委员会会议室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职义务,审议了通过了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业绩目标和考核结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等议案。

2020年度,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各位委员按时参加各次会议,审议有关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年度投资事项、重大战略项目、资产负债管理及年度相关报告等方面的议案。

2020年度,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严格按照《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依法合规建设等方面的议案。

2020年度,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严格按照《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方面的议案。

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勤勉尽职,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提出指导意见。

(十二)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所做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新业务价值专项报告,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2020年期间,公司举行董事长与独立董事的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分别从宏观形势、行业发展、保险行业政策、公司治理等多方面提出观点和看法,并对公司发展战略、投资业务开展、品牌形象建设、队伍建设及海外公司业务协同发展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的提升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董事履职评价暂行办法》,公司合规开展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工作。通过董事自评、监事会评价等环节,2020年度全体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2021年,独立董事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并在决策过程中,重点关注社会公众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祖同、ROBINSON DRAKE PIKE、汤欣、梁爱诗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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