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旗滨集团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旗滨节能”)100%的股权完成划转后,公司同意按上述已完成划转股权的账面价值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旗滨”)增资12,000万元。

一、 增资基本概况

为完善业务布局,加快区域市场开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划转至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事项已于2019年10月23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上述股权划转业务安排,公司同意以划转的广东旗滨节能100%股权按账面价值对全资子公司深圳新旗滨增资1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新旗滨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3,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15,000万元。

二、 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4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柏忠

经营范围:平板玻璃、工程玻璃及柔性基材产品的研发、设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平板玻璃、工程玻璃及柔性基材产品的生产、销售。

深圳新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止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新旗滨资产总额319,240万元、负债总额8,030万元,净资产311,2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增资主要内容

出(增)资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方式:资产划转方式(划转的广东旗滨节能股权的账面价值,广东旗滨节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

增资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新旗滨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3,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15,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深圳新旗滨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四、 增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公司2019年12月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次深圳新旗滨增资事宜。

2、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增资。独立董事认为:广东旗滨节能股权划转后相应实施本次对深圳新旗滨的增资,进一步落实了董事会决议对广东旗滨节能股权划转业务操作要求。本次增资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各主体利润和整体权益产生影响,对当期财务、税务及经营无重大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将进一步强化深圳新旗滨的管理职能和融资能力,有助于公司管理架构理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增资。监事会认为:对深圳新旗滨增资,有利于强化深圳新旗滨的管理职能和融资能力提升,有利于推进公司业务架构梳理和加快区域布局,符合旗滨集团转型升级战略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 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完善业务布局,加快区域市场开拓,同时有效提升产研融合能力,并进一步丰富融资渠道,加快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和转型升级目标,并

依托深圳基地的区位优势,增强深圳新旗滨的融资能力和管理职能,强化公司业务的整体协同作用,使其逐步成为公司人才引进、融资平台和资本运作平台。

2、增资的影响

(1)通过增资有效地发挥深圳新旗滨管理平台、融资平台的作用,从而带动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实施总体战略规划和持续稳定发展。

(2)本次增资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深圳新旗滨和广东旗滨节能)的未来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但仍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对此,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资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其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控制风险,促进子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旗滨节能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