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规定,经公司总裁张柏忠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周军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周军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周军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周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等规定。经审阅周军先生的简历等材料,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本次公司总裁及提名委员会推荐,及董事会聘任周军先生作为公司副总裁事宜,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公司聘任高管人员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
1、周军先生个人简历
周军,男,1971年9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原株洲玻璃厂技术员、班长,中国南玻集团二级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兼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兴旗滨玻璃有限玻璃总经理、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