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版)》((邮银制〔2019〕245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保监复〔2019〕565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1号)核准,本行于2019年12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5,172,164,200股A股股票工作(不含超额配售,以下简
称“初始发行”)。本次初始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46,903,100.00元,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与初始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6,353,954.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00,549,145.25元(不包括初始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4日汇入在本行开立的账号为911008010001351658的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此外,本行于2020年1月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发行775,824,000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67,032,000.00元,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与超额配售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1,603,696.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5,428,303.30元(不包括超额配售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0日汇入上述本行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初始发行和超额配售发行A股股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审验并出具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657号)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015号),对初始发行和超额配售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予以验证确认。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初始发行A股股票净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其中股本人民币5,172,164,2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2,828,384,945.25元),本行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2020年1月31日,本行超额配售发行A股股票净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其中股本人民币775,824,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429,604,303.30元),本行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本行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资金投向变更、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本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分别于2019年12月5日和2020年1月10日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席保荐机构(联
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针对超额配售部分)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31日,上述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综上,本行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行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行开立了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将本行初始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协议中约定的保荐费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426,703,546.50元后,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8,020,199,553.50元汇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为人民币0元。
此外,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将本行超额配售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协议中约定的保荐费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64,005,480.00元后,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203,026,520.00元汇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为人民币0元。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初始发行和超额配售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具体参见本专项报告附表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截至2020年1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和2020年1月,本行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等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31日,本次初始发行和超额配售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均未出现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不相符的情形。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31日,本行初始发行和超额配售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行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及本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本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初始发行和截至2020年1月31日止期间超额配售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行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行2019年度初始发行部分、截至2020年1月31日超额配售部
分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行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存放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截至2020年1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表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净募集资金总额:28,000,549,145.2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000,549,145.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8,000,549,145.25 | ||||||||||||
项目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初始 发行 | 补充资本金 | 无 | 28,000,549,145.25 | 28,000,549,145.25 | 28,000,549,145.25 | 28,000,549,145.25 | 28,000,549,145.25 | 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 | 28,000,549,145.25 | 28,000,549,145.25 | 28,000,549,145.25 | 28,000,549,145.25 | 28,000,549,145.25 | 0 | 10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 无 |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行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附表2
截至2020年1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净募集资金总额:32,205,977,448.5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05,428,303.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2,205,977,448.55 | ||||||||||||
项目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超额配售发行 | 补充资本金 | 无 | 4,205,428,303.30 | 4,205,428,303.30 | 4,205,428,303.30 | 4,205,428,303.30 | 4,205,428,303.30 | 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 | 32,205,977,448.55 | 32,205,977,448.55 | 32,205,977,448.55 | 4,205,428,303.30 | 32,205,977,448.55 | 0 | 10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 无 |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行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0年1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