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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克服疫情等因素影响,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独立自主决策,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专业、客观、公正意见,切实维护本行、全体股东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末,本行共有5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3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其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的独立董事具有会计专长,其它专门委员会均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自2023年3月10日起,唐志宏先生就任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和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因任期届满,自唐志宏先生任职之日起傅廷美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傅廷美先生同时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和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除获得年度酬金外,本行独立董事在本行及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本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本行已收到每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承诺函,并对其独立性表示认同。本行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温铁军,男,获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9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执行院长,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粮食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商务部、民政部、林业局、北京市、福建省等省部级顾问和政策咨询专家,以及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钟瑞明,男,获香港城市大学社会科学荣誉博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1998年获任香港特区政府太平绅士,2000年获授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2019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主任,香港城市大学校

董会主席,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区政府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茂酒店及金茂(中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旭日企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城市大学副监督。

胡湘,男,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学位。2017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委托投资处主任科员、境外投资部转持股票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智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图灵智造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英丽,女,获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博士学位。2019年12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潘英丽工作室首席专家、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志宏,男,获吉林大学文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23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教育处副处长、稽核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辽宁锦州市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党组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锦州分局局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副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部副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部党委书记、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现任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3次,审议通过议案26项并听取汇报4项;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审议通过议案100项并听取汇报23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4次,审议通过议案102项并听取汇报15项。本行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与丰富从业经验,立足本行整体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利益。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提出异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温铁军3/310/105/5-6/7-7/7-
钟瑞明3/39/10-4/47/70/0--
胡湘3/310/105/5-6/7--4/4
潘英丽3/310/10-4/47/7-7/7-
唐志宏--------
已离任独立董事
傅廷美3/310/10-4/4-7/77/7-

注:1.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闭会期间履职情况一是主动与公司治理各方沟通。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除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通过列席本行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听取经营层专项汇报、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与董事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主动增强与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专业部门及外部审计师的沟通,跟踪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全貌,利用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本行转型发展提供了大量建设性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本行公司治理,强化风险内控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认真开展调研。本行独立董事结合自身职责与履职关切,积极赴分支机构开展调研,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机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管理等银行经营管理重要事项进行深入研究,

积极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积极参加培训。本行独立董事遵照香港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积极参加了由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其他中介机构及本行组织的专题培训,培训涉及宏观经济形势、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董监高义务和法律责任、反洗钱反恐怖融资、ESG建设和绿色金融等广泛主题。

(三)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方位工作支撑,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均给予积极支持与有效配合,确保独立董事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理情况。一是2022年,本行组织召开独立董事座谈会,各位独立董事围绕本行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实现进一步转型发展等方面,结合内外部环境和本行实际,为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落实。二是本行持续完善独立董事信息报告机制,及时、客观、完整提供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审计监督、投资者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规章制度等各类经营管理信息,促进与高级管理层沟通,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三是组织召开董事会会前沟通会、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为董事调研培训提供便利等,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保障独立董事充分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审

议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事项,就本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调整2022-2024年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提供代理销售保险服务关联交易上限、调整本行与邮政集团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推动本行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开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经核查,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及担保为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本行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开出保函及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562.29亿元。本行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等均有严格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行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支持本行业务高质量发展。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2022年,根据本行2021年战略绩效考核情况及领导人员综合评价情况,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独立董事对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2022年,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经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行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年报工作相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本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兼顾长期发展利益,为股东创造合理价值回报,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及股东作出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依法合规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信息。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本行董事会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促进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执行和评价工作,审核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独立董事就内部控制评价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履行各项职责,深入了解经营管理情况,认真研究相关审议事项,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如下:

本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共审议100项议案,听取23项汇报。审议通过了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2022-2024三年资本滚动规划等发展规划议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赎回境外优先股、调整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董事选聘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同时定期审议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案防管理、数据治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监管意见整改等各项工作进展,定期听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等落实党中央重大决议部署有关工作的汇报。各位董事深入研究、认真讨论,并在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均得到本行采纳或回应,确保董

事会科学决策,引领全行改革发展。

战略规划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通过了27项议案,听取了1项汇报。审议通过了支持乡村振兴、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等议案,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普惠金融工作质效;审议通过了“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年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等议案,强化战略引领,推进关键战略举措落地;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年度资产负债业务计划、年度资本配置方案等议案,为增强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通过了5项议案。审议通过了调整本行与邮政集团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调整2022-2024年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提供代理销售保险服务关联交易上限等议案,重点审查了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审议通过了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和关联方情况等议案,根据监管新规及时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更新关联方认定标准,就强化全行关联交易管理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7次,审议通过了21项议案,听取了7项汇报。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三季度财务报表等议案,就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就加强经济金融形势前瞻性研判、强化资产质量管控、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等提出意见建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审核全行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估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等方式,定期监督、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2022年上半年、2022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确保审计部门有充足资源运作,就提升内审工作质效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审议通过了业务连续性、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执行情况等多项审计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问责跟踪审计情况,把关工作程序及效果,强化审计发现应用。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会议7次,审议通过了30项议案,听取了5项汇报。审议通过了2022年风险管理策略与风险偏好方案、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2022-2024年三年资本滚动规划与2022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明确了本行风险管理总体要求、管理目标和策略,以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为目标,持续推动风险管理创造价值。审议通过了风险计量模型管理办法、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管理办法、负债质量管理办法、恢复与处置计划管理办法、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等5项基本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风险内控制度建设,有序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强化应用落地效果和执行监测。定期审议年度、半年、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年度内控合规管理报告、年度案防工作总结及计划等议案,定期评估本行风险合规状况及其全面性、有效性,并就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三道防线的系统协调运作等向

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会议7次,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的议案,定期重检本行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持续推进董事会多元化建设;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董事2021年度履职评价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等议案,结合监管要求,强化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审议通过了温铁军、钟瑞明、潘英丽、唐志宏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等议案,加强对董事任职资格把关,不断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通过了7项议案,听取了2项汇报。审议通过了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计划、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情况及专项审计报告等议案,听取了关于监管转送投诉情况的汇报,定期监督、评估、指导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绿色银行建设工作报告,听取了关于ESG同业对标情况的汇报,持续增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积极践行国有大行担当,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本行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文件完备,相关信息资料充分,董事勤勉尽责,不存在与召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的发展战略执行及经营管理表示认同,并就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推动信息科技建设、发挥内外审计作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等重点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为邮储银行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改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质效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本行、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本行独立董事将继续根据监管要求,谨慎、勤勉、诚信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为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铁军、钟瑞明、胡湘、潘英丽、唐志宏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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