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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与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52号公告)

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分别向渤海银行郑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行、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经与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渤海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人民币5亿元,其中敞口额度人民币2亿元,产品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即远期国内信用证、标准化票据投资,期限2020年8月10日至2022年4月30日,担保方式为信用。

2.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行申请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0年8月10日至2022年4月30日。

3.经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人民币 8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含并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汇票贴现等业务),期限2020年8月10日至2022年4月30日。

4.经与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含并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汇票贴现等业务),期限2020年8月10日至2022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四、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53号公告)

五、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54号公告)

以上第四、五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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