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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关于井巷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井巷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井巷工程折旧方法,经初步测算,公司2023年预计增加折旧费用约133,716.48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减少净利润约100,287.36万元。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下属煤炭生产单位的井巷工程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统配煤矿井巷工程基金提取标准的通知》(财工字(1989)第302号)规定,根据当期原煤产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符合行业惯例,计提标准为2.5元/吨。但随着公司各矿井井巷工程的建设成本增加,各矿井可采储量、煤层赋存条件不同,开采难度存在差异,按产量法计提折旧,折旧计提年限较长,与矿井实际剩余可采年限存在一定差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使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更加合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将下属煤炭生产单位的井巷工程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类别变更前折旧计提标准变更后折旧计提标准
井巷工程2.5元/吨(原煤)井巷工程未摊销的金额/矿井预计生产年限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假设折旧额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下,经初步测算,公司2023年预计增加折旧费用约133,716.48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减少净利润约100,287.36万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本次关于井巷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结合井巷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关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进行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项审核报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告》【亚会专审字(2023)第01220010号】,认为公司的专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格式公告(2023 年1月修订)》中《第三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公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平煤股份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平煤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平煤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平煤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亚会专审字(2023)第01220010号】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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