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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1-02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3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该预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分别回避该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预案所列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上述关联交

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3)上述关联交易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序号项目关联方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1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公司营业部为其提供经纪业务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佣金。人民币4,628,465.86元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人民币227.04元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人民币118,920.00元
2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子公司为其提供股票承销、财务顾问等业务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人民币10,286,442.69元
3固定收益业务中的债券交易和认购,一级市场债券承销,一级市场债券主承销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一级市场认购、二级市场债券投资、债券回购,一级市场债券承销。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收入人民币2,773,584.90元;公司净赎回关联方债券人民币131,078,936.18元;关联方认购公司债券人民币20,000,000.00元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收入人民币1,672,593.23元;公司认购关联方债券人民币5,924,326.61元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净认购公司债券人民币390,000,000.00元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收入人民币193,867.92元;公司净赎回关联方债券人民币245,403,780.54元
4投资收益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持有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持有及处置债权投资收益。人民币6,544,795.95元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人民币15,458,938.26元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7,284,645.81元
5流动性协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主要包括同业拆借交易、法人账户透支、债券回购、流动性支持与承诺。拆入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0元,对应利息支出人民币1,181,250.00元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人民币130,924,840,000.00元,对应利息支出人民币7,387,745.77元; 拆入资金人民币98,200,000,000.00元,对应利息支出人民币7,008,055.61元
6出售金融产品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公司出售非公开发行的金融产品如非公开公司债、收益凭证、资产证券化、私募股权基金等。向公司认购金融产品,净认购人民币30,000,000.00元,公司累计支付投资收益人民币1,397,287.67元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认购金融产品,公司累计支付投资收益人民币191,780.82元
7席位费分仓佣金及销售服务费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代销和保有其基金产品,为其提供交易单元及经纪业务服务,将收取的佣金及其他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收取。人民币 50,742,652.38元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99,246,312.28元
8租赁收入/支出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公司出租/承租营业用房、办公设备等,向其收取/支付租金。租赁收入人民币1,484,438.10元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收入人民币95,238.10元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收入人民币3,279,317.01元;租赁支出人民币32,470,903.12元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收入人民币4,226,034.88元
9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息净收入。人民币7,763,557.52元
交易类别项目关联方预计金额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2021年由于证券市场情况、证券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营业部为其提供证券、期货经纪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佣金。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其他关联法人
席位费分仓佣金及销售服务费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代销和保有其基金产品,为其提供交易单元及经纪业务服务,将收取的佣金及其他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收取。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2021年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或子公司为其提供证券承销、财务顾问等业务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法人
投资银行业务支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或子公司接受其提供的证券承销等业务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利息净收入。
银行授信、借款等服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银行贷款及贷款利息支出。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固定收益业务中的债券交易和认购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2021年由于债券市场情况及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一级市场认购、二级市场债券投资、债券回购。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法人
投资收益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2021年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持有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持有及处置债权投资收益。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性协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2021年由于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主要包括同业拆借交易、法人账户透支、债券回购、流动性支持与承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出售金融产品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2021年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购买/出售非公开发行的金融产品如非公开公司债、收益凭证、资产证券化、私募股权基金等。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法人
场外衍生品交易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2021年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包括收益互换、场外期权交易等。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法人
外汇交易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外汇(包括即期、远期、掉期)。
债权/收益权转让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包括出售/购买银团贷款等债权或收益权。
其他关联交易租赁收入/支出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2021年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出租/承租营业用房、办公设备等,向其收取/支付租金。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系江苏省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亿元,现任法定代表人为谢正义。

2、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末持有本公司484,065,4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3%,是本公司A股第二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系江苏省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68亿元,现任法定代表人为蔡任杰。

3、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末持有本公司356,233,20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2%,是本公司A股第三大股东,公司董事担任其高级管理人员。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系江苏省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现任法定代表人为董梁。

4、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2020年末直接持股比例为49%),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注册地在上海市,主要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等。

5、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2020年末直接持股比例为41.16%),成立于1998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3.6172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市,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

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2020年末直接持股比例为5.54%),成立于2007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15.4445亿元,注册地在南京市,主要从事存贷款、结算业务等。

7、其他关联法人

其他关联法人包括:公司现任及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已纳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一)至(六)项的企业除外);

公司现任及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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