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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中国卫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贯彻落实公司“12361”发展战略,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

公司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经营基础电信业务(业务范围详见许可证,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6月03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范围详见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20日);通信广播卫星系统的开发、管理;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开发;与上述卫星业务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进出口业务。

本次变更涉及部分变更和增加,包括变更增值电信业务有效期,即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范围详见许可证);增

加经营范围:技术转让;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汽车;出租办公用房。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最终变更结果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业务范围详见许可证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6月03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业务范围详见许可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20日);通信广播卫星系统的开发、管理;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开发;与上述卫星业务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业务范围详见许可证,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6月03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业务范围详见许可证);通信广播卫星系统的开发、管理;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开发;与上述卫星业务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汽车;出租办公用房;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以及依法须经
活动;不得从事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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