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3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政策性贷款的议案》,为充分利用疫情期间金融优惠政策,减轻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强化公司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贷款主要内容
贷款类型:政策性流动资金贷款(复工复产达产专项贷款);
贷款金额:13亿元人民币+2000万欧元;
贷款用途:生产资料购买(包括进口物资)、人员工资支付、上下游货款支付、社保缴纳、日常经营费用等;
贷款期限:3年;
贷款利率:执行银行政策性贷款利率,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方式:无担保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以202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3.53%,若本次贷款13亿人民币及2000万欧元全部提款,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合理水平。
2、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该贷款为国家开发银行为突出政策性职能定位,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而推出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较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长,贷款利率低于一般商业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流
动性,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将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贷款的使用合规性严格把关,并保证贷款利息及本金的及时偿付。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政策性贷款的议案》。本次银行贷款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