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9:45在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公司总部2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其中,闫峻先生、居昊先生、宋炳方先生、陈明坚先生、薛克庆先生、孟祥凯先生、区胜勤先生、王勇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殷连臣先生、徐经长先生、熊焰先生、李哲平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闫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长和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扶贫专项资金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可能涉及关联/连交易,相关关联董事闫峻先生、居昊先生、宋炳方先生、殷连臣先生、陈明坚先生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连交易事项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披露金额。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