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
收到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部函〔2020〕1406号)。根据上述复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向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证金控”)增资23亿元港元无异议。公司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资金划转有关手续,并在增资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境外有关监管当局核准的光证金控变更注册证明文件等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充分和有效履行对光证金控的股东职责,督促其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审慎投资决策,稳健经营,有效防
范风险特别是风险的跨境转移。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