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2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为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撤销无锡长江北路证券营业部及马鞍山紫霞路证券营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的相关要求,就撤销上述营业部的事宜,公司妥善处理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分支机构证券业务并终止营业活动,办理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并向上述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