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下午15:30以视频等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3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3 人。闫峻先生、刘秋明先生、宋炳方先生、付建平先生、殷连臣先生、陈明坚先生、余明雄先生、浦伟光先生、任永平先生、殷俊明先生、刘运宏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田威先生、王勇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闫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长和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2020年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考核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