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披露了关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资本)与嘉兴招源涌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源涌津)的相关诉讼情况,招源涌津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光大资本赔偿投资本金人民币6亿元及相应利息。(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94号、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近日,光大资本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光大资本赔偿招源涌津投资本金的30%,即1.8亿元;招源涌津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该判决仍在上诉有效期内。
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公司将督促子公司按照司法程序积极应对,履行好相应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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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