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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9

公司代码:601789 公司简称:宁波建工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 3

三、 重要事项 ...... 7

四、 附录 ...... 15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文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长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菊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5,412,386,341.1214,590,520,547.35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14,175,995.262,734,711,504.822.91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302,445.49-443,709,244.70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12,541,211,339.2310,871,036,795.791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751,753.36152,102,623.82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136,690,419.26140,021,640.83-2.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575.77减少0.2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60.1558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60.15583.0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 (7-9月)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5,326.741,201,972.8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917,809.6612,988,312.6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4,309,740.1912,482,754.8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0.00590,00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23,157.56369,069.6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81,243.75-610,177.44
所得税影响额-3,109,203.02-6,960,598.46
合计8,385,587.3820,061,334.1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43,577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7,100,00038.630质押179,411,838境内非国有法人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托-宁波建工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8,177,6514.940其他
王一丁18,820,0001.930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418,9740.760未知未知
潘信强6,286,4220.640境内自然人
孟文华6,128,8680.630境内自然人
徐文卫6,000,0000.610质押6,000,000境内自然人
翁海勇5,970,0000.610境内自然人
陈建国4,550,0000.470质押3,311,700境内自然人
陈晓寒3,659,5000.370未知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7,100,000人民币普通股377,100,000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托-宁波建工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8,177,651人民币普通股48,177,651
王一丁18,820,000人民币普通股18,82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418,974人民币普通股7,418,974
潘信强6,286,422人民币普通股6,286,422
孟文华6,128,868人民币普通股6,128,868
徐文卫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
翁海勇5,970,000人民币普通股5,970,000
陈建国4,550,000人民币普通股4,550,000
陈晓寒3,659,500人民币普通股3,659,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徐文卫为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孟文华、潘信强、王一丁为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陈建国、翁海勇为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托-宁波建工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除前述情况外,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金额单位:元)

报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金额变动幅度注释
预付款项578,910,604.69299,826,279.88279,084,324.8193.08%注1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97,000,000.000.0097,000,000.00-注2
长期应收款100,758,445.68195,758,445.68-95,000,000.00-48.53%注3
在建工程24,955,274.051,678,430.1623,276,843.891386.82%注4
预收账款865,982,431.54519,738,757.00346,243,674.5466.62%注5
应付职工薪酬16,579,887.0264,753,458.33-48,173,571.31-74.40%注6
应付利息24,217,704.1512,027,016.5612,190,687.59101.36%注7
长期借款0.00150,000,000.00-150,000,000.00-100.00%注8

其他说明注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数增长93.08%,主要由于公司预付材料采购款、预付劳务分包款增加所致。注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数增长,主要由于长期应收款将于一年内到期,从长期应收款调整至本科目。注3: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8.53%,主要由于长期应收款将于一年内到期,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注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数增长1386.82%,主要由于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新建PC车间、管片车间所致。注5:预收账款期末较年初数增长66.62%,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到的工程款增加但尚未结算所致。注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降低74.40%,主要是由于本期发放2018年年终奖所致。注7: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1.36%,主要由于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应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注8: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由于上期末长期借款已于本期归还所致。

2、利润表项目(金额单位:元)

报表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变动金额变动幅度注释
销售费用42,499,994.2431,177,060.8611,322,933.3836.32%注9
资产处置收益1,607,635.431,187,485.94420,149.4935.38%注10
资产减值损失43,537,570.3026,841,261.7716,696,308.5362.20%注11
其他收益5,940,980.121,012,065.104,928,915.02487.02%注12
投资收益2,109,121.138,399,490.73-6,290,369.60-74.89%注13

注9: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6.3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年报审计的调整,将上期计入制造成本的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所致。注10: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5.38%,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处置资产产生的收益增加所致。注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62.20%,主要由于谨慎性考虑,计提坏账的准备增加所致。注1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87.02%,主要由于财政补贴增长所致。注1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4.89%,主要由于上年同期,宁波普利凯纳入合并范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计算对宁波普利凯产生了投资收益。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1、本公司与宁波艾迪姆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1年7月28日,法院判决宁波艾迪姆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45,517,598.82元,并承担判决日后逾期还款相应的利息。一审判决后宁波艾迪姆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目前处于程序终结,待有财产时,可恢复执行。

2、本公司与吉林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向,省高院于2012年11月9日确认出具调解书。公司累计收到执行款2489万元。2015年5月8日,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和解协议,承诺以部分房产折抵执行款38,464,504.00元,由于该房产在宁波中院首轮查封后,白山和丰公司与建行在法院查封财产违法办理了抵押,并在建行诉和丰公司的借款纠纷案中,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对宁波中院的查封财产确认了优先权,因此无法办理过户。本公司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请撤销建行享有优先权的调解内容。2019年2月吉林省高院裁定审驳公司诉讼请求,公司已提起上诉。

3、本公司与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5年11月收到民事判决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华越置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本公司工程款440,195,892.82元、履约保证金9,0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具体以440,195,892.82元为基数并自2014年7月4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标准予以计算,同时扣减已实际支付的14,616,667元利息);本公司就上述440,195,892.82元工程款有权在金华世贸中心项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2018年11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裁定华越置业破产重整,公司已申报相应债权。

4、本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件。本公司请求依法撤销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损害本公司合法权益的(2008)浙民二初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并依法作出判决。201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民事裁定书》,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调解书》涉及的诉讼案件。2015年7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再审案件立案通知书》决定对该案重新审理,2016年5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下达(2015)浙民再字第31号《民事调解书》,主要协定如下:协议各方同意不再执行(2008)浙民二初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约定由武义元利向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及财产查封,并申请执行终结;武义元利对本公司与华越置业生效判决(2014)浙甬民二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不持异议,华越置业不再对该

案判决提起再审,其他再审被申请人不持异议;华越置业在再审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向本公司一次性补偿再审案件费用200万元,逾期支付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

5、本公司于2014年6月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法院判决兰溪市喜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喜瑞地产”)支付拖欠本公司相关款项,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本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与喜瑞地产达成《和解协议》,2014年7月15日本公司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获准许。因喜瑞地产等未能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2015年3月本公司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决被告喜瑞地产、浙江三联、马文生、毛应秀、朱绍军、赵晓宏、胡柏富履行相关义务。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收到兰溪市喜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通知书》,喜瑞地产向兰溪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获裁定受理,本公司向喜瑞地产管理人申报本公司享有的债权。2018年1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喜瑞地产自收到判决书10日内支付本公司工程款125,299,046元及利息20,148,086.60元,合计145,447,132.60元,并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利息、律师费、诉讼费、停工损失费等,并判决浙江三联集团、毛应秀、赵晓宏、朱绍军、胡柏富、马文生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6月,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在25,172,578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兰溪世贸151公馆7-9#楼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公司于2019年8月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在125,299,046元工程款范围内对涉案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6、本公司与宁波镇海新恒德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本公司向宁波市镇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宁波镇海新恒德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所欠本公司工程款、利息损失、窝工损失等,并依法确认本公司的建设工程优先权。2016年1月,镇海区人民法院判决新恒德支付工程款84,446,714.30元及利息5,440,159.90元及后续利息、窝工损失1,240,655元;确认本公司在83,929,514.3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双方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优先受偿权款项83,929,514.30元,尚余普通债权719.80万元。

7、本公司与宁波香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宁波香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工程款,本公司向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6月25日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宁波香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截止2014年6月26日尚欠本公司工程款32,200,000.00元。本公司2015年10月向江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上述财产由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处置,故江东区人民法院已作出执行终结裁定,待香格房地产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时可恢复执行。

8、本公司与盛宏永(九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产生合同纠纷。2014年9月15日本公司向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盛宏永(九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盒盛大厦项目的垫资款及利息、剩余工程款及停窝工损失,并请求解除与其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5年2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因盛宏永(九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裁定该案移交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17年3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后,盛宏永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撤销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将该案移送至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18年12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1、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2、盛宏永返还本公司垫资款1800万元。3、盛宏永支付本公司剩余工程款3,834,785元;4、盛宏永支付本公司停、窝工损失398,868元;5、本公司对涉案工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21,834,785元范围内享受优先受偿权。盛宏永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6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执行中。

9、本公司与镇江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15年3月28日本公司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国投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人民币33,998,011.00元,并请求对涉案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款优先受偿。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深国投支付本公司工程款3920万元及逾期利息363.43万元,并支持本公司对项目工

程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应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2017年3月28日下发的《执行裁定书》,深国投公司以其房产作价4027.9488万元交付给本公司抵偿债务,利息不足部分继续予以执行,上述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自裁定送达之时起转移。2017年9月,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下发决定书,受理镇江深国投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镇江深国投的破产管理人,公司于2017年11月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债权金额共计72,477,309元,目前破产管理人已接收相关材料。目前,公司正在协调执行法院、破产管理人、不动产权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0、本公司与宁波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宁波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公司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立即支付公司工程款、配合费、水电费及利息共计5300万元,经北仑区人民法院2015年5月18日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确认广隆房地产应支付本公司工程款、配合费、水电费及利息共计5300万元,且案外人宁波汉通餐饮发展有限公司、竺成忠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2018年3月,本公司累计收到工程款2820万元。2018年6月,公司起诉要求广隆房地产支付21,354,661元并支付违约金2,217,243元,并要求确认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上述确定金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018年8月,北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本公司工程款21,354,661元及违约金2,217,243元。2018年10月,因第三方申请,广隆房地产启动破产程序,我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11、本公司于2012年与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南南置业”)先后签订了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为其提供世博花园1期(镇海大道北侧2号地块)、2期(镇海大道北侧1号地块)项目主体工程建造施工服务。因债务纠纷,经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南南置业破产清算,并指定“世博花园”房地产企业债务危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已就世博花园1期、2期项目已进行证据整理、工程核算和债权申报事项申报债权。因破产管理人未核定公司债权,为确保公司利益,公司于2016年2月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公司破产债权。2017年2月镇海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本公司优先债权169,022,736元,普通债权6,352,726元。截止目前,累计收到破产债权10780万元。

12、本公司与宁波千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宁波千和置业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工程款,2015年8月本公司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千和置业支付本公司工程进度款23,749,429元及利息共计人民币24,290,785.78元,并请求判决公司对千和大厦工程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015年11月,北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令千和置业支付工程款23,749,429元及相应利息。后因千和置业提出由本公司继续履行施工合同,本公司与千和置业及第三方宁波臻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兴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由千和置业支付工程款共计4500万元后,本公司再组织该工程复工,若未履行则由第三方对未付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因千和置业仍拖欠工程款,公司再次向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千和置业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合计88,697,513.21元。

13、本公司与浙江路网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网物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路网物流在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中存在拖延情形,本公司于2015年9月向缙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路网物流支付所欠本公司工程款及违约金。2016年12月缙云县人民法院下发了《民事判决书》,判决路网物流支付工程款人民币38,371,720元及相关利息及支付进度款违约金4,713,643.01元,并自2015年1月10日至款付清日止就欠付工程款按日万分之五利率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本公司已于2016年12月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提起上诉。2017年12月,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对涉案工程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被上诉人欠付的38,371,720元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14、本公司与苍南浙福数码家电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苍南浙福数码家电城开发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工程款,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于2016

年1月25日向温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18年1月,公司收到温州仲裁委员会下发的裁决书,裁决:1、苍南数码家电城支付工程集团81,578,245.95元及利息;2、苍南数码家电城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集团窝工损失2,274,766元;3、工程集团就上述工程款81,578,245.95元范围内享有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的优先受偿权。2018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苍南万顺置业有限公司(原苍南浙福)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万顺置业支付本公司相关款项。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收到5300万元。

15、本公司与第五医院、太仓康来特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第五医院、太仓康来特房地产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公司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7月镇海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后因第五医院、太仓康来特未及时还款,本公司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镇海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决定立案执行。2016年1月,本公司又与第五医院、太仓康来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第五医院、太仓康来特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6100万元,若未按时支付则按照62,686,553.38元执行。因第五医院、太仓康来特未按约支付,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因第五医院破产,公司于2018年11月申报债权89,687,437元。截止目前,累计收款1165万元。

16、本公司与叶庆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前身宁波建工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与宁波广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承包施工广博“阳光丽园”A区二标段工程,叶庆峰作为该工程的经济负责人,该工程竣工后经结算,亏损13,676,789.12元。2013年9月8日叶庆峰向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上述工程亏损及相应利息由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归还本公司,还款期至,其未还款,本公司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叶庆峰归还本公司欠款13,676,789.12元及相应利息共计20,343,700.42元,鄞州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叶庆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欠款13,676,789.12元及相应利息。

17、本公司与宁波金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金地置业拖欠工程款,公司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金地置业支付宁波建工工程款16,166,538元及相应利息,判决后双方均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现执行中。2017年2月公司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决金地置业支付拖欠工程款9,040,752元及支付逾期违约金1,124,268元并确认本公司就工程款25,207,290元在该项目享有优先受偿权。2017年6月5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8,696,936元及违约金235,343.78元及相应利息,判决本公司在24,863,474元范围内对该项目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后双方未上诉,现执行中。

18、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建乐”)与奉化市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3年底本公司中标奉化市中央商务(中山广场)项目地下室Ⅰ标段工程,并于2014年4月16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5年12月因本公司架构重组,本公司及建工建乐与奉化市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建工建乐履行及继承该合同权利义务。项目开工后接奉化东部新城公司通知暂缓施工,后停工近两年。2017年4月,建工建乐向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2014年4月16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判令奉化市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违约赔偿26,443,900元及相应利息。2018年9月,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1、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2、被告于判决生效后支付给建工建乐经济损失10,625,000元。截止目前,累计收到250万元。

19、本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宁兴中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宁兴中基置业因奉化宁兴城市广场A区项目拖欠工程款,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于2017年5月向宁波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宁兴中基置业支付工程款11,310,904及相应利息,宁波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双方协商,宁兴中基支付了上述工程款,建工集团撤回仲裁申请。后因宁兴中基置业奉化宁兴城市广场B区项目拖欠工程款,建工集团于2018年9月向宁波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宁兴中基支付工程款28,258,625元及相应利息并支付停工损失及补偿款,并请求对该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宁波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9月受理,现审理中。

20、本公司与黄山市新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黄山市新徽投资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本公司于2017年9月向黄山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017年12月,黄山仲裁委员会下发《裁决书》,裁决黄山新徽投资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支付本公司工程款10,433,152.32元及违约金。2018年8月,收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终结,待对方有可供执行财产时恢复执行该案。公司已提交债权申报资料。

21、吴积奎与本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白山市新泰大桥东侧春江花园一期项目纠纷,吴积奎要求本公司支付涉及项目款39,419,184.40元及相应利息,吴积奎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后,根据管辖权的相关规定,该案件目前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22、浙江中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望装饰与工程集团签订了滨江实验学校装修工程分包合同,项目已于2016年8月竣工验收合格。扣除10%管理费,中望装饰已收到工程款770万元,尚欠工程款12,026,968.60元未支付。中望装饰于2018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程集团支付工程款12,026,968.60元及相应利息。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退还保修金共计5,496,432.5元,支付逾期付款损失384,146.08元及相应利息。工程集团不服上述判决,已提起上诉。

23、本公司与宁波甬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甬邦置业拖欠工程款,本公司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甬邦置业支付工程款10,311,043元及相应利息,并请求判令本公司在工程价款8,339,014元范围内就涉及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鄞州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8,346,560元及违约金3,911,213.1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本公司在8,346,560元范围内对该项目享有优先受偿权。截止目前,累计收到5,092,945.78元。

24、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坤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工集团和坤德房产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桥镇人民政府支付高桥镇蒲家村安置小区(蒲家兰庭)新村建设工程延期利息损失33,582,610.00元以及建设期BT款延期支付利息损失、回购期BT款延期支付利息损失、项目管理费延期支付利息等相应利息合计45,494,008.00元。海曙区人民法院2018年7月受理后,建工集团和坤德房产于2019年4月已申请撤回诉讼请求。2019年5月,建工集团和坤德房产再次起诉要求高桥镇人民政府支付剩余的BT利息款、管理费、延期及利息等共计96,992,260.59元,海曙区人民法院已受理。

25、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世纪华丰房产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因世纪华丰拖欠工程款,建工集团于2018年8月向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世纪华丰支付工程款53,875,202.46元及相应利息,并请求判决公司对涉案项目工程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诉请款项范围内优先受偿。北仑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已受理。2019年7月,工程集团依据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世纪华丰支付工程款7,576,837.60元,支付自2018年1月1日暂计至2018年7月1日逾期付款利息179,949.893元,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鉴定费用、律师费。现该案审理中。

26、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汉通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往来款纠纷,建工集团于2018年8月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汉通餐饮归还欠款11,300,000元及相应利息,要求广隆房地产对汉通餐饮的相应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鄞州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由于广隆地产破产,公司同时就该笔款项向广隆地产的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27、本公司与宁波日地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日地太阳能拖欠市政附属工程款,本公司2018年8月向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地太阳能支付市政附属工程款14,792,088元及相应利息,并请求对诉请款项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请求判令解除2013

年9月4日签订的市政附属工程补充协议,北仑区人民法院已受理。2018年11月,公司提请增加诉讼金额,要求日地太阳能支付17,428,138元及相应利息,目前该案审理中。

28、本公司与河南百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百通置业拖欠工程款,本公司2018年9月向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百通置业支付工程款28,904,231元及相应利息,并请求对涉案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受理,本公司同时申请洛阳中院对百通置业名下资产进行诉讼保全。2018年12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百通置业支付工程款28,904,231元及相应利息。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在28,904,231元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涉案工程享有拍卖或者折价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执行中。

29、本公司与威县天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江山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公司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10月受理,2018年12月,两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2019年7月,广州仲裁委出具仲裁调解书,双方就仲裁请求和反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确认两被申请人于2019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27,750,000元,本公司提供相应发票等事项。截止2019年9月,该案已履行完毕。

30、本公司与林海翀、缪珩、王奇男民事纠纷。本公司2018年11月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海翀支付1990万元及利息8,472,263元,请求判决对缪珩、王奇男承担连带还款保证责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受理,现审理中。

31、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舟山阿鲁亚大酒店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舟山阿鲁亚大酒店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向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66,348,66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要求归还履约保证金18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诉请在舟山阿鲁亚大酒店工程折价活拍卖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2019年6月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1、阿鲁亚公司尚欠宁波建工工程款(进度款)66,348,667元;2、阿鲁亚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1800万元;3、宁波建工对上述工程款(进度款)66,348,667元在阿鲁亚大酒店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32、本公司与郑志合同纠纷。本公司于2019年5月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志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8,996,058.92元并要求郑志承担诉讼费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受理后,经双方友好协商,于2019年10月达成和解协议,本公司于2019年10月撤诉。

33、王坚平与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宁波分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舜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王坚平要求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宁波分公司支付宁波国际金融中心北区工程项目工程款38,035,009.80元及利息70,745,118.20元共计108,780,128元,并要求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舜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5月受理。

34、九江长基建材有限公司与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九江长基建材于2019年7月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支付货款10627722.14元及相应利息。目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已受理。2019年8月,九江长江长基建材与工程集团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工程集团按照约定支付10,627,722.14元。

35、本公司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安置房建设办公室、宁波新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公司于2019年7月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支付无争议部分工程款27,670,557元及相应利息。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

36、本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传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集团于2019年9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传奇置业支付拖欠工程款14,052,527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对涉案工程在拖欠的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2.2报告期内签订的重大合同

1、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万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宁波万科黄金物流项目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65,598.20万元。

2、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世纪大道快速路(东明路-永乐路)工程施工Ⅲ标段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29,555.32万元。

3、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祥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宁波杭州湾新区文创宜居区块6#-b、6#-c地块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32,700.00万元。

4、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成都致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致诚国际D地块一标段项目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21,223.33万元。

5、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成都致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致诚国际D地块二标段项目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22,204.68万元。

6、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与宁波世纪繁荣爱朋思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宁海县岔路镇16-1-2地块项目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32,000.00万元。

7、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与宁波东钱湖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宁波院士中心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22,020.20万元。

8、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明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捷城国际公寓C-2地块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172,000.00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文卫
日期2019年10月28日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09,701,840.602,200,160,127.2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975,446.9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602,456,876.36486,619,807.04
应收账款3,953,023,671.073,662,699,245.2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578,910,604.69299,826,279.8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984,176,067.67835,719,560.7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611,949,849.514,412,196,160.7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97,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266,712,260.97250,180,747.31
流动资产合计13,004,906,617.8112,147,401,928.2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0,36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100,758,445.68195,758,445.68
长期股权投资482,763,102.45480,874,616.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9,9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020,119,093.70993,727,857.51
在建工程24,955,274.051,678,430.1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01,532,671.38310,118,204.54
开发支出
商誉177,273,735.06161,237,544.85
长期待摊费用8,171,721.248,964,653.37
递延所得税资产190,205,646.24189,762,867.11
其他非流动资产11,800,033.5110,635,999.74
非流动资产合计2,407,479,723.312,443,118,619.08
资产总计15,412,386,341.1214,590,520,547.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54,367,600.113,801,734,019.7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881,873,522.40683,514,289.62
应付账款4,296,483,071.654,566,828,849.61
预收款项865,982,431.54519,738,757.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6,579,887.0264,753,458.33
应交税费95,502,919.77100,053,462.65
其他应付款1,468,176,458.661,297,596,970.37
其中:应付利息24,217,704.1512,027,016.56
应付股利1,189,545.89989,545.8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245,131,993.65244,228,688.39
流动负债合计12,224,097,884.8011,378,448,495.7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5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400,000.001,4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6,571,245.1627,158,619.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7,971,245.16178,558,619.62
负债合计12,252,069,129.9611,557,007,115.3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76,080,000.00976,0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15,392,852.28515,699,052.4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9,439,037.60-2,376,293.29
专项储备808,908.412,401,626.86
盈余公积111,806,464.37111,806,464.3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219,526,807.801,131,100,654.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814,175,995.262,734,711,504.82
少数股东权益346,141,215.90298,801,927.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160,317,211.163,033,513,432.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5,412,386,341.1214,590,520,547.35

法定代表人:徐文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长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菊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0,836,744.6298,993,336.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12,119,230.41128,999,106.0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3,188,726.3025,572,925.48
其他应收款220,418,494.64207,108,127.8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35,844,008.1739,684,000.00
存货70,959,828.45124,672,141.7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01,062.591,605,349.83
流动资产合计488,024,087.01586,950,986.9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8,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996,141,700.582,641,215,777.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8,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5,133,307.9241,842,518.16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3,992,943.8545,000,415.4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73,333.36998,888.90
递延所得税资产35,865,652.9936,192,914.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199,906,938.702,853,250,514.53
资产总计3,687,931,025.713,440,201,501.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65,960,519.73724,960,519.73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21,712,514.69161,188,222.98
预收款项19,182,448.4659,439,022.87
应付职工薪酬8,109.0293,925.84
应交税费-339,701.571,794,837.36
其他应付款732,672,389.13286,035,902.27
其中:应付利息3,348,537.821,362,044.61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3,186,912.763,588,791.25
流动负债合计1,642,383,192.221,337,101,222.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400,000.001,4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400,000.001,400,000.00
负债合计1,643,783,192.221,338,501,222.3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76,080,000.00976,0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15,059,078.69521,267,655.2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11,806,464.37111,806,464.37
未分配利润441,202,290.43492,546,159.5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044,147,833.492,101,700,279.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687,931,025.713,440,201,501.47

法定代表人:徐文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长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菊侠

合并利润表2019年1—9月编制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19年第三季度(7-9月)2018年第三季度(7-9月)2019年前三季度(1-9月)2018年前三季度(1-9月)
一、营业总收入4,005,246,654.733,211,638,464.7712,541,211,339.2310,871,036,795.79
其中:营业收入4,005,246,654.733,211,638,464.7712,541,211,339.2310,871,036,795.7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977,548,797.333,162,589,243.0112,280,342,010.5110,622,895,104.09
其中:营业成本3,774,982,488.432,951,683,288.9511,634,868,764.7110,038,184,868.9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5,248,562.6711,312,940.7030,349,098.4534,464,281.44
销售费用13,010,061.9110,491,784.7042,499,994.2431,177,060.86
管理费用96,051,648.5188,016,912.39295,801,408.08279,182,485.73
研发费用69,940,861.2154,024,837.25131,751,230.99107,164,492.92
财务费用18,315,174.6047,059,479.02145,071,514.04132,721,914.19
其中:利息费用39,519,892.3653,907,260.99176,540,862.38169,722,385.65
利息收入39,391,151.7716,570,627.2053,847,052.4448,542,835.26
加:其他收益1,172,977.13259,065.105,940,980.121,012,065.1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84,383.29-20,940.182,109,121.138,399,490.7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843.53-24,553.0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7,152,736.79-34,766,470.0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0023,216,005.44-8,771,100.28-26,841,261.7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276.82-1,129,125.501,607,635.431,187,485.9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6,881,521.3271,374,226.62226,964,942.04231,899,471.70
加:营业外收入7,814,286.537,955,297.249,505,710.7311,729,668.84
减:营业外支出1,484,692.88563,053.172,494,971.082,287,354.6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3,211,114.9778,766,470.69233,975,681.69241,341,785.89
减:所得税费用21,591,818.3333,751,731.0268,180,819.0983,262,916.1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41,619,296.6445,014,739.67165,794,862.60158,078,869.76
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619,296.6445,014,739.67165,794,862.60158,078,869.7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673,894.0840,879,344.01156,751,753.36152,102,623.8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945,402.564,135,395.669,043,109.245,976,245.9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785,259.00441,138.18-8,133,339.04-768,448.7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628,851.78219,447.71-7,062,744.31-679,063.3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628,851.78219,447.71-7,062,744.31-679,063.3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7,628,851.78219,447.71-7,062,744.31-679,063.39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56,407.22221,690.47-1,070,594.73-89,385.39
七、综合收益总额32,834,037.6445,455,877.85157,661,523.56157,310,420.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2,045,042.3041,098,791.72149,689,009.05151,423,560.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88,995.344,357,086.137,972,514.515,886,860.5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70.04190.16060.1558
(二)稀释每0.04070.04190.16060.155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法定代表人:徐文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长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菊侠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9月编制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股收益(元/股)

项目

项目2019年第三季度(7-9月)2018年第三季度(7-9月)2019年前三季度(1-9月)2018年前三季度(1-9月)
一、营业收入-1,905,909.374,459,227.3042,739,571.67198,810,600.21
减:营业成本1,343,099.4730,771,564.4544,523,323.12193,585,778.60
税金及附加-3,006.50919,759.83412,226.892,983,611.17
销售费用47,737.0087,447.00146,724.00178,123.50
管理费用4,672,136.50296,173.4815,539,543.178,766,115.84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8,685,163.0112,181,242.9727,978,310.0130,348,438.99
其中:利息费用8,311,695.809,894,497.5328,004,088.2430,091,636.26
利息收入110,047.641,111,653.52590,325.082,116,250.75
加:其他收益200,000.0019,600.00206,247.4519,6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232,508.1753,894,174.5554,915,899.81167,761,609.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78,355.720.00-378,355.7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1,356,145.705,128,286.1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669,880.6719,628,044.1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45,717.0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1,137,615.0220,786,694.7916,135,594.92150,357,785.89
加:营业外收入622,824.42-0.12622,824.420.00
减:营业外支出535,133.0030,051.25535,477.53603,447.5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225,306.4420,756,643.4216,222,941.81149,754,338.33
减:所得税费用11,923,135.80764,468.83-758,789.05293,209.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302,170.6419,992,174.5916,981,730.86149,461,129.3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302,170.6419,992,174.5916,981,730.86149,461,129.3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9,302,170.6419,992,174.5916,981,730.86149,461,129.3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徐文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长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菊侠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9月编制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19年前三季度 (1-9月)2018年前三季度 (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595,874,431.489,102,515,768.5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45,037.551,405,495.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9,050,605.81194,983,906.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45,270,074.849,298,905,170.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565,923,821.338,340,265,326.7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25,601,355.57465,914,049.85
支付的各项税费326,256,439.88309,941,358.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8,790,903.55626,493,679.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166,572,520.339,742,614,414.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302,445.49-443,709,244.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60,000.002,026,7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91,142.2340,2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580,127.54837,666.5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800,000.0026,81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331,269.772,931,380.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6,563,884.8837,019,007.06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7,194,392.0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45.002,581,969.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1,563,929.8822,406,584.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32,660.11-19,475,204.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8,227,800.0071,44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8,227,800.0071,44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55,475,517.234,278,01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83,703,317.234,349,4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286,503,142.023,863,721,72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74,662,978.32251,255,912.9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431,2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61,666,120.344,114,977,632.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2,037,196.89234,472,367.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8,502,091.29-228,712,082.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14,403,152.212,074,601,944.8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92,905,243.501,845,889,862.75

法定代表人:徐文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长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菊侠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9月编制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19年前三季度 (1-9月)2018年前三季度 金额(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4,875,414.01264,022,202.3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8,480,537.12180,261,705.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3,355,951.13444,283,908.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7,429,116.7869,385,177.0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093,974.025,759,845.30
支付的各项税费2,648,703.1812,823,729.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0,185,465.44386,613,807.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7,357,259.42474,582,559.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998,691.71-30,298,651.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1,613,7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8,755,891.64151,397,865.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984,257.9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7,353,899.63151,397,865.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000.001,586,228.03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66,362,000.001,944,612.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6,367,000.005,030,840.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013,100.37146,367,025.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36,362,000.006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36,362,000.006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29,000,000.0074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2,504,182.8197,281,179.1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4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1,504,182.81839,127,179.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857,817.19-229,127,179.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156,591.47-113,058,805.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8,993,336.09173,718,759.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836,744.6260,659,953.99

法定代表人:徐文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长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菊侠

4.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200,160,127.292,200,160,127.2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86,619,807.04486,619,807.04
应收账款3,662,699,245.223,662,699,245.2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99,826,279.88299,826,279.8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835,719,560.74835,719,560.7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412,196,160.794,412,196,160.7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50,180,747.31250,180,747.31
流动资产合计12,147,401,928.2712,147,401,928.2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0,360,000.00-90,36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195,758,445.68195,758,445.68
长期股权投资480,874,616.12480,874,616.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0,360,000.0090,36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93,727,857.51993,727,857.51
在建工程1,678,430.161,678,430.1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10,118,204.54310,118,204.54
开发支出
商誉161,237,544.85161,237,544.85
长期待摊费用8,964,653.378,964,653.37
递延所得税资产189,762,867.11189,762,867.11
其他非流动资产10,635,999.7410,635,999.74
非流动资产合计2,443,118,619.082,443,118,619.08
资产总计14,590,520,547.3514,590,520,547.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801,734,019.733,801,734,019.7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83,514,289.62683,514,289.62
应付账款4,566,828,849.614,566,828,849.61
预收款项519,738,757.00519,738,757.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64,753,458.3364,753,458.33
应交税费100,053,462.65100,053,462.65
其他应付款1,297,596,970.371,297,596,970.37
其中:应付利息12,027,016.5612,027,016.56
应付股利989,545.89989,545.8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244,228,688.39244,228,688.39
流动负债合计11,378,448,495.7011,378,448,495.7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50,000,000.0015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400,000.001,4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7,158,619.6227,158,619.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8,558,619.62178,558,619.62
负债合计11,557,007,115.3211,557,007,115.3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76,080,000.00976,0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15,699,052.40515,699,052.4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376,293.29-2,376,293.29
专项储备2,401,626.862,401,626.86
盈余公积111,806,464.37111,806,464.3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131,100,654.481,131,100,654.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734,711,504.822,734,711,504.82
少数股东权益298,801,927.21298,801,927.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033,513,432.033,033,513,432.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4,590,520,547.3514,590,520,547.35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8,993,336.0998,993,336.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28,999,106.04128,999,106.0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5,572,925.4825,572,925.48
其他应收款207,108,127.80207,108,127.8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39,684,000.0039,684,000.00
存货124,672,141.70124,672,141.7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605,349.831,605,349.83
流动资产合计586,950,986.94586,950,986.9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8,000,000.00-88,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641,215,777.122,641,215,777.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8,000,000.0088,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1,842,518.1641,842,518.16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5,000,415.4645,000,415.4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98,888.90998,888.90
递延所得税资产36,192,914.8936,192,914.89
其他非流动资产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2,853,250,514.532,853,250,514.53
资产总计3,440,201,501.473,440,201,501.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24,960,519.73724,960,519.73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61,188,222.98161,188,222.98
预收款项59,439,022.8759,439,022.87
应付职工薪酬93,925.8493,925.84
应交税费1,794,837.361,794,837.36
其他应付款286,035,902.27286,035,902.27
其中:应付利息1,362,044.611,362,044.61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3,588,791.253,588,791.25
流动负债合计1,337,101,222.301,337,101,222.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400,000.001,4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400,000.001,400,000.00
负债合计1,338,501,222.301,338,501,222.3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76,080,000.00976,0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21,267,655.23521,267,655.2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11,806,464.37111,806,464.37
未分配利润492,546,159.57492,546,159.5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101,700,279.172,101,700,279.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440,201,501.473,440,201,501.47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3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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