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冻结股份解冻的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所持有的本公司180,809,381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51%)被司法轮候冻结,申请执行人为中国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冻结起始日为2020年7月13日,冻结期限为一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20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925-02号),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0115民初47050号之二】,公司股东中国能源持有的本公司180,809,381股非限售流通股轮候解冻。
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中国能源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及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解冻股份 | 180,809,381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00.0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1.00% |
解冻时间 | 2020年9月25日 |
持股数量 | 180,809,381 |
持股比例 | 51%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 180,809,381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00.00%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1.00% |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