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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1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蓝科高新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满,董事会推荐解庆、李鹏、陈贯佩、张玉福、缪秋芳、张宇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孙延生、周邵萍、张巧良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 本次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延生、周邵萍、张巧良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十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同意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董事候选人提名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张新志、刘红宇、刘俊彦

2020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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