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国路桥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被担保人:贝尔格莱德多瑙河中塞工业园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约4,76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68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2.44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25.41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设塞尔维亚中国工业园项目,公司附属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路桥)对贝尔格莱德多瑙河中塞工业园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约4,760万欧元。担保期限约15年(简称本次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路桥向塞尔维亚工业园项目提供担保及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项目公司是由中方联营体公司与塞尔维亚政府共同组建设立。其中中方联营体公司持有项目公司65%的股权,塞尔维亚政府持有项目公司35%的
股权。
中方联营体公司是中国路桥和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交产投)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中国路桥持股85%,中交产投持股1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路桥为项目公司建设塞尔维亚项目建设期全部完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项目公司的贷款金额约为5,600万欧元,中国路桥按照在中方联营体公司的出资比例对项目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约为4,760万欧元,担保期限为15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路桥向塞尔维亚工业园项目提供担保及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国路桥按照在中方联营体公司的出资比例对项目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对外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2.44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25.41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