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事先收到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审阅了如下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下属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航局)拟与关联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对共同合资的中交地产舟山置业有限公司等比例减资,其中三航局减资2.45亿元,该减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公司2021年接受劳务与分包类关联交易上限拟由45亿元增至65亿元,增加20亿元,该上限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3.公司2021年销售产品类关联交易上限拟由12亿元增至20亿元,增加8亿元,该上限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4.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拟分别设置2022年至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之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项目承包服务、购买与销售产品、金融服务-存贷款业务、金融服务-保函业务、金融服务-其他信贷类业务、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业务以及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持续性关连交易之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等业务、提供建造服务等业务的交易上限,该等上限设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5.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
议案列表如下:
1.关于中交地产舟山置业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交易上限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销售产品上限交易的议案
4.关于2022-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上限的议案
5.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项目承包服务上限的议案
6.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购买与销售产品上限的议案
7.关于2022-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金融服务-存贷款业务上限的议案
8.关于2022-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金融服务-保函业务上限的议案
9.关于2022-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金融服务-其他信贷类业务上限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业务上限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2024年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持续性关连交易-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等业务上限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2024年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持续性关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等业务上限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龙 郑昌泓 魏伟峰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