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向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盛大文主席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
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8月24日